王艳
【摘 要】 文章叙述了“诚信”理念对于当代中国的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分析了导致当前我国诚信缺失的多重原因,提出诚信风尚重建的对策建议: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的诚信道德教育建设;有效利用传统的诚信道德资源;要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增加失信成本;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构建诚信政府。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缺失;对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达成这一目标,无疑需要多向发力和政策合力,但也需要拓宽思路,走出传统的培育路径,找准突破口,或许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个人层面的第三个价值准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诚信是我们做人的根本,同时“诚信不仅是对个人道德涵养的基本要求,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石。”[1]因此,我们可以将“诚信”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突破口,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包含的二十四字的价值理念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但在当前,我国诚信缺失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正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指出的,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诚信缺失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它不仅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影响到我国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毋庸讳言,中国社会正经历着一场社会诚信危机。因此,探讨当代我国诚信缺失的原因及对策,对于将诚信这一价值理念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诚信”理念对于当代中国的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
1、良好的诚信氛围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
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将幸福指数作为一种政策目标。幸福指数,它不仅包括生存状况和生活质量的满意度,还包括情感范畴的心态和情绪愉悦程度。并且,经济越发展,人们对于精神是否愉悦越来越看重,情绪和心态对于幸福指数的影响越来越大。当前,我国的“诚信危机”已严重影响到人们对于幸福的感受程度。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种种诚信缺失的现象和行为,以其无孔不入的态势渗入到社会生活当中,影响着健康、正常的社會生活,使整个社会沉浸在相互猜忌甚至敌视的氛围中,人际信任危机和价值信仰危机使得人际间的不信任增强,人与人之间应有的真诚、信任和友善减少了,而虚伪、猜疑和戒备增多了,人际关系趋于淡漠。因此,塑造良好的诚信氛围,使得人人能够懂得从我做起,讲求诚信,这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诉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意义重大,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
2、良好的诚信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亚当·斯密曾说过,“一个人如果常常和别人作生意上的往来,他就不盼望从一件交易契约来图非分的利得,而宁可在各次交易中诚实守约。一个懂得自己真正利益所在的商人,宁愿牺牲一点应得的权利,而不愿启人疑窦。……在大部分人民都是商人的时候,他们总会使诚实和守时成为风尚。因此,诚实和守时是商业国的主要优点。”[2]由此不难看出,诚实守信不仅是社会交往的伦理原则之一,也是经济交往的基本要求,是市场交易健康运行的内在需要和必要条件。
市场经济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通过交换来实现资源的配置、实现人与人之间相互的经济联系,因此交易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方式。而交易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失信欺诈行为盛行,每个交易主体之间都缺乏基本的信任,那么每一次交易都要花费甚至是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这不仅会增加交易成本,而且还会进一步阻碍生产和流通。因此,良好的诚信环境,已不再是经济运行机制之外的奢侈的要求,而是经济运行机制中的必要条件,否则,市场经济体制将无从健康、持续地运行。
3、良好的诚信形象是国际交往中不可缺少的行为准则
我国的诚信形象,将直接影响到中国在世界经济、政治、文化交往中的地位。如果缺乏诚信,经济上会加大我们吸收外资和对外出口的成本;政治上则会损害中国政府所树立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甚至失去中国的国际话语权;文化上则会影响我国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在国际上的传播和在国际文化发展中的地位。由此可见,面对全球化发展的未来,中国需要在国际交往中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取信于世界人民,从而提高国际影响力和动员力。
二、导致当前我国诚信缺失的多重原因
导致诚信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传统诚信文化的断裂
历览中华民族的五千年文明史,我们不难发现,诚信之德在华夏大地上源远流长。但是,当前传统文化式微的状态还未得到根本扭转,其中蕴含的思想道德精华并未得到充分挖掘和弘扬。究其历史原因,可以追溯到五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五四运动虽然是一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猛烈地冲击和荡涤了几千年来的封建旧礼教、旧道德、旧思想、旧文化,但在摧毁中国传统文化“四旧”的同时,新礼教、新道德、新思想、新文化却难以重构。“文化大革命”则是全盘否定和破坏传统文化,一切文化遗产都被当作封资修“毒草”而予以“铲除”。这就导致了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旧的价值体系已陷困境而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健全落地的尴尬时期,这也正是传统诚信文化断裂的重要原因。
2、拜金主义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中,金钱是财富的象征,追求富有是人们的普遍心态。这种心态为拜金主义提供了生存的土壤。金钱至上的地位和金钱万能的作用,导致全社会充满铜臭,某些人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一味注重GDP增长,而忽略诚信文化的建设,这种价值导向也是拜金主义盛行和诚信缺失的的深层原因之一。
3、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小,失信的成本过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在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的氛围,就必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让那些失信者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遗憾的是,当前我国由于缺乏系统配套的信用法律和管理制度体系,使我国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较小且未能做到及时高效。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大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力惩处,失信成本过低,并且不守信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低。另一方面,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因为没有客观的信用评级制度,也无法与失信企业相区分,守信收益低,迫使有些原来守信企业和个人也逐步走向失信。
4、政府有时存在失信行为,职能错位和缺位并存
地方各级政府本应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秩序的倡导者,有时或在有的地方却成为诚信缺失的发端者。而一旦为政者自身都不能践行诚信这一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其行为势必直接向市场经济领域渗透,乃至官商勾结、市场寻租,有的甚至直接充当起某些市场主体的不诚信行为的“保护伞”,从而使失信行为不但得不到有效遏制和惩处,而且使失信行为因能获得更大的利益而愈加泛滥。
三、诚信风尚重建的对策建议
1、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的诚信道德教育建设
在诚信教育环节方面,家庭、学校、社会应紧密协作,形成一种立体的德育合力。
其一,家庭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也是诚信教育的基础。每个人的诚信意识首先是从家庭开始的,并伴随其终身。因此,诚信教育必须从家庭抓起。言传不如身教,家长要对孩子进行诚信教育,首先自己要做到诚信,否则将会失去孩子的信任。应当强调的是,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该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其二,要重点抓好学校教育。注重对青少年诚信美德的培育,并在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过程中贯彻落实,把思想教育与环境育人结合起来,使道德教育具有系统性和规范性。在诚信教育内容方面,各级学校应本着培育学生健全人格的原则,既要讲授道德理论,又要适当组织一些社会调研活动。在课堂讲授中,注重分析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关注和共鸣,从而更有效地引导其对于诚信的思考和自省;注重发现并树立学生身边的诚信榜样,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遵守规则、讲求信用的良好氛围。
其三,在全社会营造出诚实守信光荣、失信违约可耻的道德风尚和社会氛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诚信道德教育,选举表彰诚信模范,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培养和引导公民形成诚信观念和意识。同时,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要使其健康快速运转,必须建立在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使得诚实守信者一路畅通,投机取巧者举步维艰。经过长期系统的宣传教育,让诚实守信真正成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并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
2、有效利用传统的诚信道德资源
我国有着深厚的诚信道德传统。我们应立足现实,古为今用,有效利用传统的诚信道德资源,促进当前的诚信道德建设。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加强对传统诚信道德资源的挖掘和阐发。我国传统的诚信美德和大量历史典故可以作为素材,诸如季布“一诺千金”,商鞅“立木取信”,以及明清时期晋商、徽商以诚信经商以至于“称雄天下”的事例等,无论在人的立身处世乃至治国兴邦等方面,都可以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其二,对于传统的诚信道德要推陈出新。因为传统的诚信文化有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它是建立在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仅局限于乡土社会的狭小范围和熟人之间。而且,我国封建社会是“人治”社会,而非“法治”社会,侧重的是“诚信文化”的伦理道德约束,忽视了法律规范的要求。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活环境已经从传统的“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人社会”, 传统的诚信观念无法逾越熟人生人的界限和差序格局的限制。传统的那种人格信任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交往活动的要求,必然要转变为以系统信任为主导的模式。因此,必须对我国传统的诚信文化加以改造和转化,推陈出新,再次植入到现代的社会活动中,重新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诚信文化。
3、要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增加失信成本
要在全社会营造讲求诚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于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其失信成本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包含对不守信行为进行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更要对那些失信行为违约行为进行有效惩治。而要对失信者进行有效惩治,加大惩处力度,增加其失信成本,离不开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其一,建立全国性的信用体系。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當前的重点是要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使得征信数据库成为社会联防的“纽带”, 借助其强大的社会传播功能,使失信行为无处藏身。其二,制订专门的信用法律,建立健全失信约束惩罚机制。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专门法律、法规来调整社会信用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因此,当前最紧迫最有效的措施是建立健全各项信用法律制度并保持其应有的权威,堵塞其在法律上的漏洞,使那些违法行为失信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治,提高失信行为的成本,令失信者望而却步,为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提供法律保障。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信用法提升诚信的法律地位,明确失信惩戒法律机制。
4、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构建诚信政府
“一个国家的宪法就是公民、法人与国家间的一种契约,因此,要公民、法人诚信,政府首先要做到诚信,将自身的一切活动置身于宪法的约束之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整个社会诚信的基础。”[3]换言之,政府自身的诚信形象将对全社会的信用体系产生至关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应该成为履行诚信义务的表率。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其一,诚信政府首先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政府行政行为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真正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其二,政府对人民作出的承诺必须兑现,讲真话、实话,不讲空话、套话,坚决反对各类虚假浮夸之风;其三,政府相关部门所制定的规则必须正确反映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要求,公正合理,坚决杜绝对市场的不合理干预;其四,诚信政府本质上还应是廉洁政府,应接受社会全方位的监督,远离贪污和腐败;其五,在我国人事选拔和考核环节中引进诚信测验机制,在各级官员中强化诚信意识。通过以上措施,将有助于诚信政府的建立和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总之,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起良好的诚信风尚,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它需要各方面各部门各群体的长期共同努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要把诚信作为现代社会文明之基,不仅要弘扬传统的诚信美德,更要大力推进以个人为基础、企业为重点、政府为关键的现代信用建设。”[4]如果我们能够打好夯实诚信道德建设这一基础,在全社会树立起个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兴、政府无信不威的观念并将其落地践行,使诚信这一价值理念成为全社会每位成员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将会极大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包含的其他价值理念的弘扬与践行。
【参考文献】
[1] 涂成林.以诚信为基础夯实核心价值观[N].光明日报,2013-06-22(011).
[2] 亚当·斯密.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2 . P261.
[3] 王良.社会诚信论[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 P62.
[4] 蒲宏凌.诚信:诚以养德 信以立身[N].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08-30(010).
【作者简介】
王 艳(1980—)女,文学硕士,任职于中共聊城市委党校文史教研室,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