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钰伟 任军利
摘 要 在经济飞速发展,国家间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涉外危机事件除了具备事件新闻性的特点之外,又涉及外交层面。相对而言,涉外危机事件与国内的危机事件既有相同点,也有较大的差异,因其特殊性,故形成了媒体传播的一个新的方向。“萨德”事件是近年来我国遭遇的最具有代表性的涉外危机事件之一,分析媒体行为在涉外危机事件中尤其是“萨德”系统在韩部署的行为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涉外危机;媒体传播;萨德;多元主体行为;要素分析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9)03-0082-04
随着中国的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对国际事务的参与不断深入,中国的对外交流也在不断地加强。在对外交流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形成有利与不利的两方面的结果。在其不利方面便会形成多种新的事件形式,其中便包括涉外危机事件。在历史上,在现实社会中,涉外危机事件并不是难以接触,如本文着重探讨的“萨德”事件,因为涉及中国公民的集体利益,所以涉外危机事件都会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新闻媒体作为涉外危机事件传播的第一线,地位不言而喻,所以对进行研究是完全必要的。
1 关于涉外危机事件的基本概述
作为研究涉外危机事件的第一步,我们必须先搞清楚涉及此类事件的几个基本问题。
1.1 涉外危机事件的概念
危机事件,在美国学者罗森豪尔特看来,是指对一个社会体系的根基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准则构成形成了紧张的要挟和挑衅,并且在承受压力和不确定的危害极高的情况下必需做出关键决议计划和选择的事件[1]。所以涉外危机事件的概念可以总结为涉及外国或外国人的危机性事件。涉外危机事件一般具有突发性和急迫性、高度不确定性和决策或选择的非程序化的特征。此类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几种特性。一是涉外性,涉外性危机事件与涉内危机事件不同,涉及了外国或外国人,包括但不限于外国政府所做的决策产生的影响。二是聚焦性,进入新媒体时代后,有关危机性信息的舆论传播甚至会比事件本身的发展速度还要快,而且涉外性危机不仅会在当事国国内传播,还会在全世界进行传播,所以媒体对危机来说,很可能就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三是破坏性,由于危机事件大多都事发突然,所以危机事件具有“出其不意”的特点,无论何种特性和大小的危机事件,都必然不同程度地给社会造成损害,从而导致社会紊乱和惊吓,并且由于提供给决策者的时间和信息有限,有可能会导致决策失误,从而带来难以估计的附加损失。四是急迫性,对国家来说,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其破坏性的效果就会被迅速扩大,并迅速呈现蔓延的态势,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控制,危机会急剧恶化,便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2]。
1.2 涉外危机事件的常见类型及其案例
关于涉外性危机事件的分类,按照其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人为导致的危机事件,如本文讨论的“萨德”事件、2010年菲律宾“香港人质”事件和利比亚战争撤侨事件等。二是非人为事件,主要类型为自然灾害的发生,如2017年新西兰地震事件和印度尼西亚巴厘岛阿贡火山爆发游客滞留事件等。三是由非人为的因素产生的但是确是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危机事件,如救灾不利导致的我国公民死亡或者由于外国行政机构推诿责任或执法不力而导致的中国公民或企业利益损失等。
在此三种情况中,属于非人为的因素产生的但是确是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危机事件,由于包含人为的责任,这些因素可能是导致整个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或为间接因素和背后深层次的诱因,有人的参与,会使社会舆论的指向性发生明显变化。经传播过程中的相互影响,在公众之中甚至会引起巨大反应。
2 “萨德”系统在韩国部署这一涉外危机事件的基本概述
“萨德”系统在韩国部署这一事件,是本文讨论和研究的主体,所以应在研究之前搞清楚萨德系统为何物,它的工作方式是什么样子,以及它在韩国的部署会对中国的安全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2.1 “薩德”系统在韩国部署的战略意图
“萨德”,是末段高空区域防御系统的音译,是美国导弹防御局和美国陆军隶下的陆基战区反导系统,简称为“萨德”反导系统[3]。中国改革开放后,综合国力迅速提升,GDP先后超越英法德日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中国的和平崛起被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视为是对其世界霸权地位的挑战,于是美国便想尽办法对中国和平崛起进行“遏制”,其本质上是对二战后乔治·凯南的“遏制战略”和老布什“超越遏制”的继承和发展。在当前复杂国际局势和东北亚特定地缘政治环境下,“萨德”不再是它名义上所宣称的“被动防御”性质的武器,而是具有主动战略意义的进攻型武器,从而远远超出了韩国对于朝鲜半岛防卫的需求,极大危害了该区域相关国家的安全。
2.2 “萨德”系统在韩国部署对于涉外危机事件领域的意义
从2016年就开始发酵的“萨德”事件到2017年末的落定尘埃,再到今天的影响深远,它除了具备涉外性危机事件的共同特点外,持续时间较长,成为近年来比较典型的涉外危机事件。“萨德”事件除了具备了事件新闻性的特点之外,又涉及外交层面。相对而言,涉外危机事件与国内的危机事件既有相同点,也有较大的差异,故因其特殊性,形成了媒体传播的一个新的方向。在网络媒体等新媒体繁荣的大背景下,涉外危机事件中的新闻媒体行为和其舆论导向也值得去研究探讨。基于中国政府对原则的坚持和中国民众对政府的支持,相对较为妥善地应对了此次事件,也为日后处理此类事件(如中印洞朗边界对峙事件)提供了解决方案和研究样本。
3 媒体在“萨德”系统在韩部署事件中的作用和相关问题
媒体在“萨德”事件伊始就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媒体作为“萨德”事件的传播者,向受众全方位地展示了整个事件的由来、过程、影响等。媒体的传播可以认为是其他行为主体反应的诱因之一。另一方面,媒体在本次事件的过程中起到了沟通政府与民众的“桥梁”作用,也起到了引导舆论的作用[4]。
3.1 新闻媒体在这次事件中起到的作用
首先,新闻媒体的基础性功能是信息传递。在“萨德”事件中,民众需要知道发生了什么,什么是“萨德”,“萨德”与我有何关系,我们和政府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去应对。而这时,新闻媒体便成为解答以上这些问题的有效和权威的途径。如果新闻媒体不能迅速积极地承担起这个作用,社会舆论很可能会被谣言和传闻所充斥,造成真实信息无法有效传达,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后果。
最后,新闻媒体也起到了沟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作用,即引导舆论的同时也积极地反馈舆论,通过新闻表达民众对“萨德”事件的诉求与态度,民众也可通过新闻得知政府的反制措施与决心,新闻媒体起到作用使上下两级能够顺畅沟通。新闻媒体在涉外危机事件发生后,如果能正确地发挥其作用,既可以使政府了解当前舆情做出准确的决策,又可以极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3.2 此次事件中的媒体舆论建构
在“萨德”入韩事件中,国内新闻媒体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与政府的决策相配合协调,以坚决反对“萨德”部署为目的。从经济、政治、国际关系等方面的影响作为切入点,引导舆论的走向。在本次事件中,舆论构建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舆论产生阶段,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在这段时间内,媒体的作用为向公众普及“萨德”知识与“萨德”部署对我国所造成的相关影响等,此时舆论斗争主要也是围绕本次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而展开。
第二阶段是舆论扩展阶段,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此时“萨德”部署已成既定事实,舆论也围绕着应如何采取反制措施进行,在这个时间段内,舆论讨论也达到最高峰,舆论声讨配合我国做出的经济、外交和军事回应,形成一套应对“萨德”的体系。
第三阶段是舆情平稳阶段,时间为2017年7月至今,在这个时间段内,经历了朴槿惠政府的倒台、韩国冬奥会的临近、朝鲜南北关系的缓和、中韩首脑会谈、中印边界对峙事件、中朝领导人会晤、朝美“金特会”等,舆论对于“萨德”事件呈现出放缓的趋势,舆论交锋的强度也有所降低,中韩双方的关系也有所缓和。
3.3 新闻媒体在涉外危机事件与涉内事件中的区别
在与“涉内”危机事件进行比较的情况下,“涉外”危机事件与前者有着较大的区别。
第一,“涉外”危机事件的信息源获取难度相对较大。“涉内”危机事件发生在中国的领土内,随着我国政务信息公开规则的制定,媒体可直接对相关负责主管部门进行采访,从而获得较为权威性的信息来源,然而对于“涉外”危机事件而言,获取信息源的过程就要复杂的多,首先因为此类事件大多数发生在他国领土,所以事件来源地便在境外,而往往境外事件首先都会由所在国的新闻媒体或者世界著名的新闻集团进行报道。这样事件的权威性就无从考证,而且他国的报道对于舆论的引导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很容易是我国舆论陷入不利的被动局面。
相对于“涉内”危机事件,“涉外”危机事件也呈现出不同的复杂性,有些重大的“涉内”危机事件在影响力大的情况下,也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但这并非是绝对的。反而由于涉外危机事件,通常涉及国家间政府间的关系,比起重大“涉内”危机事件,更容易被国际社会所关注。因此,涉外危机事件往往得处理来自国内和国际的两方面舆论压力,而且这两方面压力还通常是相互交织的,所以说涉外危机事件更具复杂性。
就“涉内”与“涉外”两种不同事件的影响力来讲,也是不同的。涉外危机事件涉及我国外交层面,政府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一定会趋利避害从外交方面进行考虑,地方政府在处理涉外危机事件时一般也需要征询中央政府和外事部门的意见。由于此类事件牵扯方面广,有些甚至涉及国际秩序和国际法的相关内容,所以中国国内媒体对涉外危机事件的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会得到来自上级部门统一指示,并受到严格监管,所以媒体会谨言慎行。
3.4 新媒体语境下自媒体的反应
在新媒体时代下,许多自媒体也通過发表文章或视频等做法表达自己对“萨德”事件的看法。其中大多数自媒体可以理智地分析这一事件,表达自身看法。但也有一小部分自媒体想要借“萨德”之事营销炒作自己,煽动民众情绪从而搏得更多关注,以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此类文章大多数通过炒作民众抵制乐天集团的行为,将其夸张化,炒作国内“焚烧打砸韩国品牌车辆”等个案,或者造谣生事,以达到吸引受众眼球的目的。此类文章还多以道德名义为要挟,促使受众转发该类文章,如使用带有“不转不是中国人”“愧对祖先”等标题。而对于普通网民或者一般自媒体而言,他们也会通过网络或其他渠道表达自己的看法,但因为牵涉到政府外交层面,反而会更加的谨慎。
3.5 涉外危机事件报道方法、策略
首先,在“萨德”入韩这一涉外危机事件的报道过程中,国内媒体所采取的首要策略是与国家的大政方针紧密结合,把体现国家的战略意志作为其最主要的任务,在报道中始终与政府决策相协调相适应。在报道方向上服从于我国对外交往的战略大局。所以,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行动舆引导行动中,既要注重把服从国家战略意志放在首位,还要牢牢把握国际舆论的主动性,占领舆论的制高点、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同时也要注意对民众的引导,使人们相信党和政府有能力处理好“萨德”事件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凝聚力。
媒体在报道“萨德”事件对国内所造成的影响的同时,也同样关注国际社会对于“萨德”事件的看法,作为当事国之一的韩国,其国内本身就有较多的反对“萨德”呼声,然而韩政府却置若罔闻,决心推进部署“萨德”进程,我国媒体就此事进行过多次报道,虽未得到明确回应,但韩国政府引进只为保障国土安全的说辞明显站不住脚并且遭到了国际社会的质疑。
中方媒体在“萨德”事件中,一方面,积极整合对外宣传力量,展开有理、有节、专业的舆论斗争,另一方面,对内加强舆论引导,缓释民众愤慨的心理,做到了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内外相结合的报道。
当前世界已经进入了高度信息化时代,社交网络也成为新闻传播的重要载体,与传统媒体相比,信息时代具有数量多、传播速度快、交互方式广等多种特点。在这种公众获取信息更加多样、快捷和方便的背景下,媒体也转变了旧有观念,積极投身于新媒体融合的浪潮中。在本次涉外危机事件的报道中,各大媒体根据网络特性以及新媒体的特点,主动研究设计适合在不同终端上传播的话题,在危机事件发生后,较早的进入状况,并且及时发布信息。
3.6 涉外危机事件报道的立场选择
对于新闻媒体而言,应该坚定自身的立场与任务。不能因为事件牵扯到涉外危机嫌麻烦就选择延后报道、干脆不报道或者敷衍了事。事实上,在新媒体时代,用延后处理或置若罔闻的方式处置涉外危机事件,会导致媒体的权威和公信力受到损害,如果更严重造成了报道失实,其后果的严重性可与造谣相比。所以在进行涉外危机事件报道时,新闻媒体应坚守底线,认真履行好其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有效地引导好事件中的舆论走向。总之,新闻媒体在涉外危机事件的报道和评论应该避免出现违背专业知识、违背相应法律法规、违背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现象,避免对已经形成或处于正在形成的舆论产生负面影响。
4 新闻媒体对于涉外型危机事件的思考
尽管“萨德”事件暂时有所缓和,但应该注意到的是,中国周边依然普遍存在着领土边界、岛屿主权、资源开采等争端,我国在和平崛起的道路上将会遭遇涉外危机事件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我们应该对“萨德”事件进行思考,从其中探索出今后面对此类事件的对策与规律。
4.1 涉外危机事件下对于多元主体行为的管理与引导
第一,对于新闻媒体来说,首先要做到可以用理性的思维去思考,并及时报道涉外危机事件的真相,在现代信息化社会,由于传播渠道的多元化和报道手段的日新月异,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媒体缺乏对危机事件报道的意识与敏感性,从而有可能因反应不及时而错失对该事件报道的机会,更有可能因此削弱了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其次,媒体在涉外危机事件报道中,应该充分考虑到民众的认知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传播活动必须做到“以人为本”,不可煽动民众情绪。想要达到良好的传播效果,只有让受众从内心里接受,才能完整的达到其目的,当危机事件趋于缓和之后,媒体应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引导公众正确地认识涉外危机事件对他们的影响以及该如何面对。最后,在整个涉外危机事件的报道过程中,媒体应坚持整体观树立大局意识,从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为民众提供权威、切实和可信的信息,媒体应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做到把国家利益的整体利益与新闻的真实性基本原则结合起来。
第二,作为民众,应不断发展其主体能力,只要民众发挥主体性作用的条件存在,民众总会因地制宜地创造出不同种类的信息传播方式。应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应当充分培养民众主体意识,给予足够新闻舆论力量支持,认可民众主体性在道德认识与实践中的表现,为人民群众提供主体性作用发挥的平台[5]。
我国民众在“萨德”事件中的表现有以下特点。一是理性化,在应对今后的涉外危机事件中,发生暴力事件的可能性会越来越低,人们更倾向于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事件背景,理性地做出自己的选择,发出自己的声音,从而体现出人民的主体地位,此时的社会舆论应当是一种良性互动。二是普遍化,每个人都可以利用发达的网络去表达自身看法,当表达相同看法人数聚集到一定程度,便会很容易的形成舆论热点。三是高速化,在网络化和新媒体化的大环境下,从事件发生到舆论形成的过程大大压缩到极短的时间内,这对政府部门的应对形成了新的挑战,既要维护宪法所赋予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又要引导舆论向正确的积极的方向发展,这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4.2 基于新时代(技术)的涉外危机报道的未来
2018年11月7日,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落下帷幕,大力发展人工智能、5G、大数据、网络安全,促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成为本届峰会的讨论热点,对于未来媒体发展的趋势本次大会也做了一定的预测,从中我们也可以对涉外危机事件报道的未来做一些猜测。
首先,未来的涉外危机报道会智能化,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新型技术会逐渐深入到媒体创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素材抓取,内容创作,报道推送,受众兴趣回馈等,普通的速报稿件会由机器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自动创作完成,并及时通过5G网络向受众推送,目前的局限性在于一些高端的涉及知识性、评论性稿件机器人还不能独自完成。
其次,由于虚拟现实技术(VR)以及增强现实技术(AR)的逐渐进步,未来的新闻报道包括涉外危机事件报道会逐渐走向沉浸化、真实化,受众与媒介主体的互动会更加方便更加紧密,用户对于新闻内容理解也会更加深刻。
最后,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也会对涉外危机报道的未来造成重大影响,通过对用户个体的阅读习惯,爱好等个性化特征进行分析,经过大数据匹配和云计算,向不同阅读习惯的受众推送对同一涉外危机事件不同方向、不同侧重点、不同深度的报道。
4.3 社会意见领袖(KOL)应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在“萨德”事件发生后,以网络大V为主的社会意见领袖,积极发声,从客观理性的角度分析了“萨德”入韩所带来的弊端和对两国关系的影响。例如:在网络有873万关注者的大V张召忠(国防大学教授,中国海军少将军衔)在社交平台说到在“萨德”部署后,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的支持率从2013年访华后最高的60%跌落至不到10%,再加上分担“萨德”系统的部署费用,韩国国内已经怨声载道!“萨德”系统就是个丧门星。离间了中韩关系,把朴总统送进监狱,多家企业揭不开锅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社会意见领袖在网络上用通俗的语言向公众普及“萨德”的知识与影响,这是值得鼓励的。但还有一类人随意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和攻击国家有关部门和政府机关,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但是这种行为极有可能煽动网民情绪,从而带来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所以在这一方面,又给社会意见领袖们提出了值得研究的问题:如何使用自己的言论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共同利益,而不是刺激民众造成意见对抗。
在新媒体环境下,被称为网络大V的意见领袖们掌握着不计其数的社会资源以及话语权,他们是涉外危机事件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对于舆论引导的积极作用应该得到我们的重视。而作为意见领袖,他们也更应该以负责任的精神和态度去引领社会舆论。
5 结束语
在世界一体化不断加深的今天,中国将以崭新的面貌参与到全球化的进程之中,并且参与力度会不断的加大,中国的国际地位也会随之而提高。同时,正是因为这些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中国面临涉外危机事件的概率也会不断增加,所以针对“萨德”事件这一涉外危机事件的相关研究也会对我国将来应对此类事件给与一定的启发与影响。
在这次事件中给我们的启发是,新闻媒体可以对包括决策者在内的广大公众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在事件发生前中后三个阶段及时的反应中国政府与中国公众的声音,并且与国际社会的反馈进行交互。由于新闻媒体拥有广泛的信息收集渠道和高科技的信息收集技术,可以将事件以及各方声音快速的、及时的反馈给决策机构,从而做出合理和正当的决策。我国政府应该在涉外危机事件中更充分地将新闻媒体运用起来。让新闻媒体在此类事件中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结合新闻媒体在境内外的影响力,让其更好地为国家意志所服务。
涉外型危机事件,无论属于哪种类型,都会涉及国与国之间外交关系,关系到国家的权威、公信力与影响力;另一方面,正确处理好涉外危机事件,也可以显示一国的国家综合国力、媒体及公民的形象以及社会成熟度。对于这次“萨德”事件,我国政府应对得体,有理有据,得到了各方面的赞与支持。面对危机,党和政府、新闻媒体和公众在理解、态度和表达达成了一致共识,各方媒体的行为与运作也相當成熟。我国政府和媒体在此次“萨德”事件中应对与处理经验不仅为今后应对类似事件提供了参考,也启发了我们对未来的危机事件处理方法作前瞻性思考[6]。
参考文献
[1]王艳艳.公共危机中政府形象的媒介再现[D].郑州:郑州大学,2010.
[2]刘立红.论危机事件频发的原因[J].中国电子商务,2012(13):252.
[3]陈宇杰,杨卫丽,朱斌,等.日本武器装备发展概述[J].国防,2010(3):71-74.
[4]李伟良.政府危机管理信息沟通的障碍及对策[D].金华:浙江师范大学,2014.
[5]陈兴东.新媒体时代道德践行和传播的民众主体性研究——以浙江“最美现象”及相关新闻报道为例[J].新闻知识,2014(11):39-41.
[6]杨静.突发事件治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现状与问题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