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用油发展历程、生产安全及对策建议

2019-03-28 12:54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8期
关键词:调和油食用油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 日照 276826)

食用油按照原料不同,分为食用植物油脂与食用动物油脂。以2017年为例,我国居民人均食用油消费量为10.4千克。其中,食用植物油消费量为9.8千克①,占比高达九成以上,消费者对食用油的刚性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食用油营养、口感及风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王瑞元,2017)。近年来,食用油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之前沸沸扬扬的“地沟油”事件再到如今的食用油调和油造假事件,政府对其安全性与行业发展严格定制一系列的标准、法规为食用油安全保驾护航。对食用油的发展历程、生产安全现状与政策导向的研究,对促进食用油相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历程

建国之初,我国各行业百废待兴。改革开放之前,食用油行业受不稳定局势的影响,与大部分行业一样历经着曲折发展。而后开启一段自停滞、缓慢、快速、高速再到高质的发展历程。

1.计划经济阶段,时间历程大致为改革开放初期的1987-1992年。由于缺乏符合我国国情的经济发展模式参照,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处于探索阶段。在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食用油市场最大的特点是,由国家计划调控,依据划片、定点与凭证供应的原则,将食用油按照计划实行供给。显然,此阶段的供给模式固定,并不能抵御因市场需求变化所引发的风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生产力,以致整个行业的发展缓慢,难以满足国内市场对食用油的需求。

2.经济体制改革的阶段,时间跨度自1993年至1998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迈大、格局展开,食用油行业也逐渐进入调整阶段,大量炼油厂随油料作物种植、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不断兴建,然而国内食用油自产量却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国家开始对食用油行业进行战略调整,整个行业发展蓄势待发。

3.从1999年到2010年的高速发展阶段。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利好的农业种植政策,如“稳粮压棉扩油”、大力扶持优质食用油料种植与生产等。积极的政策信号使得东南沿海及一些港口城市吸引大批油脂企业投资建厂,整个行业的发展进程显著加快,发展态势稳中有升,日趋向好。

4.自2011年至2018年的经济新常态阶段。在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下,随着融资贸易的兴起,食用油行业加工产能过剩,加之缺乏市场规范,我国食用油行业面对更严峻的挑战。国家开始倡导去产能,并进一步加强监管调控,整治行业乱象,稳定市场环境。如今,我国食用油仍依靠进口填补需求,数量安全得以保障,质量安全需求也逐渐提高,行业整体由高速发展转至高速发展。无论行业发展到何种程度,我国食用油消费总量的刚性增长、利用国际国内市场满足市场供应是不会改变的(王瑞元,2015)。

二、生产安全

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公众重点关注的热点、焦点,其引发的安全问题也是政府部门重点整治的民生问题。由于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稍有不慎,便易引起公众恐慌、构成消费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秩序。同普通的食用农产品一般,食用油的生产源头、加工、贮存运输再到最终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安全隐患(李锐等,2017)。

1.在供给安全方面。作为食用油消费大国与进口大国,对食用油的巨大的需求量导致我国每年不仅要进口大量的食用油以满足市场需求,也要进口大量的油料进行生产加工。近几年,进口以大豆为主的油料占我国进口油料总量的九成以上(大豆是同类进口依存度最高的农产品)。我国大豆主要进口来源的美洲国家(巴西、阿根廷和美国)广泛将转基因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大豆产量丰富。然而目前世界各国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尚且莫衷一是,我国食用油市场却早已流入大量的转基因大豆,可想而知,这一不稳定的安全因素已成为悬挂我国消费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2.在制取安全方面,现行的制取工艺有“浸出法”和“压榨法”两种。浸出法利用化学的萃取原理,以较高出油率被行业评定为先进的制取工艺,且制取后的油料余料亦可加工成饲料。总体上看,浸出法凭借较高的经济效益受业界推崇。但瑜不掩瑕,浸出法在历经脱臭、脱色和脱胶等系列精炼过程中,存在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安全风险,如若处理不当,从源头上导致食用油污染,从而产生致命隐患。而压榨法在制取原理上就避免了萃取溶剂的安全问题,通过物理压榨的方式制取食用油,因出油率明显低于浸出法,以致难以成为主流制取工艺。

3.在贮存安全方面,经过制取加工,制成成品的食用油,其贮存方式是一极为重要却易被忽视的事项。食用油富含人体所需的营养物质—脂肪,暴露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氧化速率随温度的升高而加快,最终导致油脂酸败。变质的食用油气味、口感明显异常,营养成分缺失,产生的有害物质大大增加食用者患致命疾病的几率。同时,久置的食用油也有安全隐患。依靠抗氧化剂维持原有品质的食用油会因抗氧化剂的消耗,抗氧化效果逐渐减弱,安全风险不断增加。由此可知,食用油的安全贮存应远离热源,避免光照直射,保持密封,不宜长久放置。

4.安全新问题—食用调和油。为丰富食用油的营养价值,满足消费者更高的营养需求,市场推出了将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油混合调配而成的调和油。由于成分、配比不同,调和油种类繁多,深受消费者追捧。然而,以目前检测技术,只能检测食用油成分,而不能检测实际含量,这一点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2018年4月,某地多家知名企业食用油调和油造假黑幕,被央视记者暗访曝光,舆论一片哗然,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商家钻取食用油成分检测漏洞,虚假标示调和油高端油种含量,实际贩卖普通食用油勾兑出的低端油种,以次充好。更令人发指的是,厂家偷工减料的现象并非个例。此外,还有将转基因大豆油标示为非转基因食用油进行售卖的违法行为,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损害行业形象及声誉。

回顾我国食用油行业发展与安全现状,不难发现,消费者对食用油的安全需求已从数量安全转化为质量安全,即不仅要“吃得饱”,还要“吃得好”。解析食用油生产的各流程,对生产者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工艺技术水平都有着极高的要求。不仅依靠政府相关部门有力的监管认证,而且有赖于从业者职业道德的遵守与整个行业的诚信自律。

三、政策导向

2018年6月,新出的我国植物油新国标填补调和油国家标准的空白,明确要求“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并鼓励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中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食用调和油新国标的有效实行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至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决定对其做出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权责明晰、指向明确,从标准、监管、处罚和问责四个方面体现最严要求。

为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2019年2月5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纵观近年来党和国家积极颁布的食用油安全与领导干部工作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消费者对食用油安全需求。

四、对策建议

1.提高消费者对食用油的安全认知水平与维权意识。消费者对食用油安全性关注度越高,厂商违法压力越大,越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健全投诉举报体系,提升公众参与食用油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在弥补政府部门监管不足的同时,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

2.提高监管能力与检测技术水平,加强企业道德与诚信意识。监管部门应支持食用油成分、含量检测技术研发,联合科研机构攻克技术难题,弥补检测技术漏洞。对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人依法处理,加强惩戒力度,对企图以身试法者以威慑警示。鼓励生产企业在国家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把握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大胆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环境。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文件政策,稳步推进公正执法,切实担负起防治食用油安全问题的主体责任。对于市场准入更要严守标准原则,加强对企业定期检查监管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不合规的产品、企业从市场清除,保证食用油行业形象声誉,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注释】

①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J].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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