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文华
(南方医科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515)
自20世纪后期,在认知科学革命的影响下,西方文学形成了认知研究的转向,出现了认知诗学、认知叙事学、文学神经学、进化论文学研究、认知文化研究等一些新的研究方向,其共同点是强调文艺创造的生物学维度和心灵的具身性,同时致力于整合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的方法。在这些新的研究范式中,认知诗学的发展尤其迅猛。早在80年代,认知诗学的奠基者,包括楚尔(Reuven Tsur)、霍兰德(Norman Holland)、托纳(Mark Turner)、布格兰德(Robert de Beaugrande)等,就开始呼吁,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的思考应结合认知科学和脑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和方法。90年代中期,更多的认知学者开始展开文学和神经科学的交叉学科研究。诚如楚尔所概括,认知诗学本质上就是一种使用认知科学提供的工具对文学进行跨学科研究的方法,它所感兴趣的是探索人类信息加工过程的认知科学,如认知心理学、心理语言学、人工智能、神经科学等等;它所研究的是人的信息加工的心智过程对于文学的语言和形式,或者评论者的判断产生什么样的影响[1]1。
作为一个新兴的文学批评流派,认知诗学把文学视为:“一种特殊的人类日常经验,特别是扎根于我们理解世界的普遍认知能力的认知。”[2]1这确立了意义和认知之间的密切联系。由此,认知诗学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读者的心灵,它的目标也许并不是对文学作出标新立异的或惊世骇俗的阐释,而只是探究人们如何可能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对文学作品进行阐释,它所感兴趣的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有着哪些相似的心灵运作机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认知诗学将文学等同于“人类如何思想的研究”[3],而且,其“将认知科学的原则运用于文学文本的阐释”,绕开了以往的印象主义批评的陷阱。鉴于认知诗学这种描述性功能,它被冠以了“新诗学”和“文学和阅读的新科学”等标签[4]424。
虽然认知诗学的视角令人耳目一新,但它在很多方面也备受质疑。首先,很多人文学者担心,认知诗学对神经科学以及实证主义的过度依赖,恐会破坏人文学科的自律性和复杂性,从而导致简单幼稚的结论。正是因为诸如此类的担忧,很多文学研究者对形式化和/或量化的实证主义方法敬而远之[4]22。其次,一些批评家对认知诗学的诗学性有所质疑。举例而言,大卫·达纳赫(David Danaher)指出,认知诗学“以诗学为代价而突出了认知,它并不服务于诗学”[5]6。这是因为,认知诗学试图把握不可言说的东西,而破坏了阅读的愉悦,甚至剥夺了文学性的体验。达纳赫甚至轻看认知诗学的革命性,在他眼里,认知诗学的理论学说不过是:“给历史悠久的、已确证的传统概念贴上认知的标题,却不增加任何有意义的内容。”[5]2举例而言,认知诗学的“具身性心灵”概念,其实源于梅洛·庞蒂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提出的现象学。概言之,达纳赫认为,认知诗学所标榜的“科学性”,并不能保证它具有文学理论或诗学的系统性。那么,如果认知诗学不是名副其实的“诗学”,它又是什么呢?马雷基(Mateusz Marecki)认为,把认知诗学视为“认知批评”,或许更为恰当[6]。
应该说,批评者对于认知诗学的批评,并非毫无道理。正如哈特(Elizabeth Hart)所言,文学研究者要摆脱并超越旧的研究范式,从认知科学寻找工具是轻而易举的,又不失为明智之举[7]。于是,一些认知学者满足于给一些传统的文学术语贴上认知的标签,将它们当成文本分析的工具。但是,即使认知诗学建构了一套独特的元语言系统,如“图式”“原型”“文本世界”“概念化隐喻”“脚本”“心理空间”,等等,它能否深入至真正意义的文学经验,这是令人怀疑的。批评者否认认知诗学是真正意义上的“诗学”,一个重要原因也许就是认知诗学仅仅满足于提出一些理解读者如何从文学语篇中获得解释的模型,或者描述读者从文学阅读中构建命题内容的方式吧。但这样一来,认知诗学势必忽略文学的情感、审美与伦理学等维度。
即使是在认知诗学的内部,也逐步意识到了这一局限性。在2002年出版的《认知诗学导论》一书中,认知诗学的代表人物斯托韦尔(Peter Stockwell)指出,认知诗学的研究主题不仅包括意义,还包括情感、审美等。他写道:“文学阅读经常也是一种情感过程,一种感觉经验,它甚至给人以一种身体上的激动和愉悦的震颤,或让你毛骨悚然,或通过某个想法、某个短语、某个事件使你屏住呼吸,经久不忘。”[8]151在2009出版的《文本肌理》一书中,斯托韦尔进而突出了情感和共情在认知诗学中的地位,探讨了共情(empathy)、心理共鸣(resonance)、读者认同(identification)等问题。更令人深思的是,斯托韦尔在这部书中提出了“认知美学”(cognitive aesthetics)的概念,似乎有意用“认知美学”取代“认知诗学”。这似乎表明,斯托韦尔开始将认知诗学的研究触角伸向了更加广泛的文学经验中的情感与美学元素。很明显,他对认知诗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认知诗学要通过整合意义(认知)、情感(审美)和道德(伦理学)三方面的内容,而综合地、全面地研究文学作品,为文学阅读提供更有效的科学方法。换言之,认知美学只有综合信息性、美学和伦理学三者,同时关注文学的意义、情感和伦理,才能真正成为“文学的精妙科学”[9]。认知诗学的另一个代表人物玛格丽特·H.弗里曼教授(Margaret H.Freeman),更加明确地提倡用“认知美学”来替代“认知诗学”一词。在她看来,“诗学”意味着“创造”,因此认知诗学应该走多模态的研究路径,不仅仅关注诗歌,而且还关注其他文学文本,甚至是其他符号,如声音、图像所产生的整体上的审美效果[10]。
“认知美学”概念的提出,应理解为认知诗学的扩容,而不是认知诗学的终结。它突破了认知诗学原先狭窄的研究范畴,而深入至情感与认知、文学与道德、文学与美学等研究主题。
认知美学的一个基本主题是情感与认知的关系。杜威曾说:“情感就像磁铁一样将适合的材料吸向自身:所谓的适合,是指它对于已经受感动的心灵状态具有一种所经验到的情感上的共鸣。”[25]80这种观点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的重视。人们意识到,在文学经验中,情感从不单独存在,而是与经验的材料结合在一起,总是伴随着人的活动的全过程。因此,文学艺术的创作和欣赏的状态,就是一种情感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情感吸附着生活中的种种经验,形成作品的整体,并使接受者也产生相应的情感过程。
现当代认知科学的人类心智研究,将情感与认知的研究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曾经,传统哲学将情感与认知割裂分为人类经验的不同内容。即使是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第一代认知科学,也是从“认知主义”(Cognitivism)的理论框架中去理解人类的心灵,将人类的思维视为计算性质的,即涉及对符号的操纵[12]9。这种认知主义的观点割裂了身体和心灵、认知与情感的关系,认知完全可以是离身的或无身的,与情感无关。只有随着第二代认知科学的发展,这种认知主义的局限性才得以克服。20世纪末,达马西奥(Antonio Damasio)、勒杜克斯(Joseph Le Doux)、潘克塞普(Jaak Panksepp)等神经生物学家先后出版了《笛卡尔之谬》(1994)、《情感性大脑》(1996)和《情感神经科学》(1998)等著作,从神经认知科学的角度纠正了传统哲学对于情感和理性的二分法的谬误。举例而言,达马西奥在实验中发现,人的大脑、身体和情感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的,思想和情感实际上是不可分的统一体,这就是遭受情感紊乱的病人往往具有认知困难的原因[13]14。神经学家沃尔特·金茨希(Walter Kintsch)指出,知觉不仅是一个认知过程,而且是一个情感过程:我们不仅通过我们的感官而且通过本能层面的感受来对世界作出反应。令我们激动振奋、开心愉悦、惊恐惶恐的事物,与身体的层面息息相关,而我们最珍贵的记忆,与我们的身体紧密相连[14]412。
2.3 槐耳清膏对NCI-N87细胞相关自噬蛋白表达的影响 通过RT-PCR和Western blot对自噬相关蛋白Beclin-1、LC3-II、PTEN mRNA和蛋白水平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与对照组相比,槐耳清膏作用 NCI-N87 细胞 24h 后,Beclin-1、LC3-II、PTEN mRNA水平和蛋白表达水平逐渐升高,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果见图 1、图 2、图 3 及图 4。
所有这些研究实验表明,认知、身体和世界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从根本上摈弃了传统哲学的身心二分学说。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理性与激情、认知与情感被视为彼此的对立面,这其实是天大的谬误。这是因为,情感实际上是推理和决策过程所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而笛卡尔关于离身心灵的启蒙学说,同样也是谬误,因为身体既是意识的栖身之地,也是情感的剧场。由此决定,无身则无心,无身则无情。大脑与电脑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有身,后者无身。
因此,任何认知理论一旦忽略情感或情绪的作用,都是不充分的。对于文学理论而言,也是如此。事实上,在中西古代美学中,曾出现了许多高度重视情感作用的理论,如柏拉图的“迷狂”说、亚里士多德的“宣泄”说,中国古代的“言志”说和“缘情”说,等等。在现代美学中,特别是通过浪漫主义,情感表现更是得到了高度的强调。华兹华斯说,好诗应该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列夫·托尔斯泰提出了著名的情感传达说,主张:“艺术是一个人有意识地听任自己受艺术家所体验的那种感情的感染而得到的娱乐。”[15]374不过,这些传统情感理论的哲学思辨成分较浓厚,只有到了20世纪后期,随着神经科学的研究不断深入,这些情感理论才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证支持,从而具有了新的理论内涵。举例而言,苏珊娜·基恩(Suzanne Keen)在《移情和小说》(2007)中,深度梳理了美学、哲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移情”概念及其研究方法,由此尝试建构某种文学叙事移情理论。迈克尔·伯克(Michael Burke)在《文学阅读、认知与情感》(2009)中,基于现代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对文学的情感性本质进行了强调,并尝试建构文学阅读的情感研究模式。文学研究者甚至尝试与认知科学家展开直接的协作研究。伊莱恩·斯卡利(Elaine Scarry)和神经心理学家丹尼尔·夏克特(Daniel Schacter)在2000年共同出版的《记忆、大脑和信仰》一书,便是文学与认知科学走向深度合作研究而取得的斐然成就。诺曼·霍兰德(Norman Holland)在2009年出版的《文学与大脑》一书,囊括了过去几十年以来认知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等认知科学与文学研究的交叉学科研究成果,其中包括了常见的一些文学话题的讨论,如“人们为何喜欢沉浸于小说和戏剧?”“人们为何对虚构的事物产生真实的情感?”“人们怎样为文学效果‘调设’其大脑?”“文学创作和日常生活中的创造活动有何差异?”“文学是否促进人类的进化?”等等。
因此,认知美学的提出,蕴含人们对文学情感和认知之间关系的重新反思。毕竟,读者在阅读文学语篇时,会走进虚构的文学世界,他们会构建、维持和发展对于语篇的喜恶,并形成共情反应。这样,情感就应作为文本中意义密度的中心,而有了分析的必要性。
毋庸置疑,文学经验中的意义和情感常牵扯到他人的观点和信仰以及人们之间的心灵互动,由此决定,文学经验必然存在道德和伦理学的效果。
文学艺术的审美经验究竟有何裨益?这是古往今来的中西美学家所致力于解答的一个问题。20世纪美国著名分析美学家门罗·比厄斯利对此提出了一系列的经验性假设:文学艺术的审美经验可以(1)缓解紧张,消弭破坏冲动,从而提供宣泄情感的工具和暴力的道德替代物;(2)消除自我内部的冲突,有助于实现人格的整合或和谐,从而达到心灵的澄明和愉快;(3)磨锐知觉力和辨别力,使得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趋于和谐;(4)培育想象力和同情力;(5)促进精神健康;(6)培育人际间、文化间的同情和理解;(7)提供一个手段和目的完满结合的人类生活理想,等等[16]573-583。显而易见,这些美学广采博撷,假设巧妙地整合了康德、叔本华、闵斯特堡、瑞恰兹、布洛、杜威等传统审美理论,它们表明了文学艺术在人类社会中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和价值。值得注意的是,时至今日,这些美学假设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知科学的实证支持。
举例而言,雷蒙德·马尔(Raymond Mar)、玛娅·吉基奇(Maja Djikic)和基思·奥特利(Keith Oatley)等认知学者在实验研究中确证了文学的两种普遍效果:一是文学能够提升读者在心智理论、共情、人际感知等方面的社会能力;二是文学阅读能够加强读者的自我感(selfhood),并改变读者的个性、情感和情绪[17]。弗兰克·哈克穆尔德(Frank Hakemulder)的认知心理学实验,则证实了文学阅读对于读者的社会感知和道德意识的影响。在一项研究中,他把学生分组,要求他们分别阅读关于阿尔及利亚妇女权利的论文和小说。结果表明,比起论文的读者,阅读小说的学生展现出了更多的同情心和更明显的共情反应,他们也更痛恨阿尔及利亚普遍存在的女性歧视[18]99-104。国内外近年来广泛兴起的“读书疗法”(biliotherapy),也让人们切切实实地看到了文学对社会个体所产生的影响,它们表明,文学确实可以发挥重要的社会干预功能,比如它能够重塑人格和影响家庭文化,从而改变某些特定社会群体(尤其是贫穷家庭和单亲家庭)的人生轨迹[17]。读书疗法甚至被用于罪犯的心理改造和人格重塑。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贾乔拉教授(G.Roger Jarjoura)和科伦姆霍尔兹法官(Susan T.Krunmholz)联合开展了一项“文学改变人生”的研究项目。在其中,72个判缓刑的年轻男性罪犯被分成两组:计划组32人被要求参加文学研读班,比较组40人不参加计划。实验结果表明,在学习期间,计划组只有6人(18.75%)走上了重新犯罪的道路,而比较组中重新犯罪的,则高达18人(45%)[19]。所有这些研究表明,文学并不是无用的,相反,它具有实际的道德伦理功用。
文学的这种道德伦理学价值,有着心灵哲学的基础。神经科学家发现,人们观察他人实施某一行为,和自己实施这一行为时所激活的神经区域,是一样的;同样,人们基于他人的面部表情而辨别其情感,与自己经历这一情感时所激活的神经区域,也是一样的[20]。这表明,镜像神经元匹配系统能够协调人们关于自我和他人的身体的经验性知识,使得人们能够直接理解他人表情和动作的意义。观察者不仅“看到”他人的动作、情绪或感情,并且这种“看到”的感官经验,也唤起了观察者自身对于这些动作、情绪或感情的身体状态的内部表征。这一发现,使得“模拟论”(simulationism)在国内外学界都跃升为占据主导地位的心灵理论。模拟论与古老的移情说这一美学理论一脉相承,它们都强调了一个事实:人类是“具心的”生物,即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种同理心,使得人们在相似的情境下,会产生相似的心理反应。正如罗伯特·戈登(Robert M.Gordon)所说的:人们理解他人心灵的大众心理学能力,主要依赖于我们对世界进行“设身处地”的想象,并使用“自身的动机和情感资源以及自身的实际推理能力”[21]11。这种心灵之间的“模拟”,也正是人的主体间性之所在。人们在一个共享的有意义的人际空间,通过心灵的模拟互动,相互识别对方的情感,从而实现人与人的交往,建立起相互间的关系。这种人类的主体间性,既存在于真实社会生活之中的真实个体之间,也存在于读者与虚构的文学人物之间,因为,文学的虚拟世界和读者的真实世界具有同源性和趋同性。文学的目的固然不是道德说教,但文学涉及人类复杂的道德世界,却是毋庸置疑的。道尔夫·齐尔曼 (Dolf Zillmann)提出文学阅读的“习性论”(Disposition theory),他表明,读者在阅读时都是一名“道德审查者”,他们或赞许或谴责文学人物的意图、情感和行为,这与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并无二致[22]199-231。这,就是文学阅读中的“诗性正义”。
认知美学这一学科构想的意义在于,它通过认知科学而看到了心灵的模拟论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要在社会世界中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我们可以从小说的模拟世界中获益,因为在阅读过程中,我们所形成的意义理解和情感反应,其实不是小说人物的情感和认知,而是我们的真实情感和真实思想。这,就是文学能够改变读者个性和德性的原因。
文学和美学之间的关系,也应是认知美学的一个研究主要。至少就目前而言,在文学研究的领域,认知美学的研究尚未真正展开。究其根源,这或许与文学研究者一贯忽视美学理论的传统有关。
以英美分析美学为例。分析美学兴起于20世纪初期,始于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以及维也纳学派的逻辑实证主义,自20世纪后半期,长期占据着西方美学论坛的霸主地位。就是这种影响深远的哲学美学,一直对文学研究的话题、尤其是文学艺术的阐释问题有着浓厚的兴趣。比方说,美国著名分析美学家杰罗德·莱文森(Jerrold Levinson)在《美学的愉悦》一书中,深入地探讨了作者意图和文学阐释之间的关系,他令人信服地表明,某种形式的温和的意图主义是人们和文学打交道时所不可或缺的,这打消了人们对于假设的意图主义(意图驱动的)阐释方法的怀疑。然而,莱文森的讨论,却遭到文学研究者的冷落和无视。诚如安妮塔·西尔弗斯(Anita Silvers)所言,在分析美学家的著述当中,也许只有韦姆萨特(W.K.Wimsatt)和比厄斯利的《意图谬见》一文,得到了文学批评家(以及艺术史家)的重视,其余则被视为无关的,甚至是居心不良的[23]。文学研究与分析美学,似乎是不可通约的。
但是,如果文学与美学之间如此堡垒分明,文学研究又何必冠以“美学”之名?要建构真正意义上的认知美学,就必须在文学和美学之间搭建起桥梁。令人欣慰的是,一些文学研究者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他们重视美学家的讨论,并努力在文学和美学之间搭建桥路。举例而言,加拿大学者彼得·斯维尔斯基(Peter Swirski)在《分析话语下的文学》(2010)一书中,便借鉴了英美分析美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由此来探讨文学的本体论、文学的情感反应机制、文学经验的本质、文学表征的本质、文学的虚构性、文学的认知和道德价值、作品的美和真等问题。斯维尔斯基乐观地指出,分析美学作为更抽象的二序学科形态,其讨论包含文学研究、艺术史、进化论研究、翻译理论、语言学、语用学、符号学、语言哲学、心智哲学、形而上学、认知科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律和伦理学等具体学科的知识,可以为文学研究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
其实,除了分析美学(以及其他传统美学理论),身体美学和神经美学等当代美学思潮,也逐渐引起了文学认知研究者的注意。这些美学思潮的一个共同点是,它们抛弃了传统的哲学思辨方法,而逐步发展成为了一种实证性的科学实践,它们对身心关系的考察,使得美学与文学认知研究不谋而合,有了深度合作的可能性。舒斯特曼(Richard Shusterman)所代表的身体美学,纠正了传统哲学对身心的二分法,恢复了二者的联系。正如舒斯特曼所言:“我们的感官知觉取决于身体有什么样的感觉,以及身体是如何运作的,它渴望什么,做了什么,受了什么。”[24]很明显,身体美学强调具身认知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它甚至将认知作为人类日常生活的基本构件,走向了主客合一的经验主义。这为人们理解文学艺术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比如它使得人们能够重新思考创作者的身心健康状况与其创作风格之间所存在的关联。例如,贝多芬的耳聋,对后期的音乐创作有着什么样的影响?弥尔顿的失明,对于《失乐园》的句法和措辞是否产生影响?等等。由此,身体美学与认知美学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如果说身体美学的哲学思辨色彩仍然浓厚,那么,神经美学对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的生物学基础探究,更具科学的实证性。从学科性质上看,神经美学是在实验美学和神经科学技术的共同推动下产生的一门交叉学科,其理论基础可追溯至英国的经验主义和早期的审美体验的生理机制理论,其旨趣在于揭示审美活动的大脑神经科学机制及其对应的心理活动规律。因此,神经美学有助于我们拓展美学研究的视域和深入理解审美活动的认知奥秘。正如拉亚德兰教授所言:“我们需要探索美、美感和共情体验、共鸣状态的神经相关物,以便借此确定人的心脑系统在审美过程中所发生的深刻显著的客观变化;并且唯有明确了这些客观变化,我们才有可能进一步解析人类在审美过程中的精神心理变化。”[25]
总言之,不管是作为一门新学科、一种新理论,抑或是作为一种新的批评方法,认知美学的最终目标是致力于透过作品而深入人类的心灵深处,致力于人类感性的提升。这,本就是“美学”的使命!也应是认知美学冠以“美学”之名的根本原因!
认知美学有着重要的价值与意义,比如它能够扩展文学研究的范围,而更全面深入地反思文学的本质、形式、功用等问题。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时至今日,人文学科在全球范围内都越来越边缘化,甚至遭受生存危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精神”“心灵”“品格”“情操”之类空洞的口号,已渐渐不能令人满足,也不能说服人们了。这意味着,文学研究者也许要寻求新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路径了。在这方面,认知美学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认知美学的一个普世性的启示是:在文学处境日益困顿的情况下,应主动走出书斋,积极吸收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甚至通过和认知科学的协作,而在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发挥更加切实的积极作用。
尽管认知美学在哲学界已经引发了热烈的讨论,但在文学领域,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其研究仍没有开始。认知美学在文学中的滞后,也许有几个原因:首先,认知美学毕竟只是一个初步的学科构想,尚缺乏明确的界定,也缺乏统一的理论框架。其次,认知美学是文学艺术和认知科学的交叉学科研究,二者之间的结合和合作,尚待深入。其三,文学与美学之间一直存在巨大的鸿沟,这阻碍了认知美学的推进和建构。因此,认知美学的未来发展,应紧扣“认知”和“美学”两点:一方面积极运用认知科学的研究发现深入探究文学的意义、情感和道德等维度;另一方面则努力在文学与美学之间搭起桥梁,实现二者的会通。只有这样,认知美学才能更深刻地探讨文学的本体论、文学的情感反应机制、文学经验的本质、文学表征的本质、文学的虚构性、文学的认知和道德价值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