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中的角色发挥

2019-03-23 06:15邱化民葛玉良王丹谢羚
创新与创业教育 2019年2期
关键词:辅导员主体大学生

邱化民,葛玉良,王丹,谢羚

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中的角色发挥

邱化民,葛玉良,王丹,谢羚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队伍,具有引导主动性、激发创新性和辅助交往性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辅导员群体存在自我定位不明、主体意识缺失,业务能力不足、工作成效不大,研究水平不高、教育方法单一等问题,制约了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因此,辅导员应明确自身角色定位,扮演好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引领者、平台搭建者和项目研究者等角色,从而促进学生在创新创业中主体性的发挥。

高校辅导员;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

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与传统意义上的创业教育不同,其强调的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创新为基础,以能力为重点,通过发挥大学生自身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其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良师益友,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倡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辅导员发挥着引导主动性、激发创新性和辅助交往性的重要作用[1]。

一、辅导员在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一)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动性需要辅导员引导

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积极性,自主地接受创新创业教育,自觉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在教育和实践过程中培养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是要求大学生根据自我需求主动地参与、思考和管理接受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由于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大学生对创新创业认知不清,认同度较低,参与度更低。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学生创业比例不足1%,创新创业人数少、比例小,大学生不愿创业、不敢创业现象十分普遍。要扭转大学生对创新创业的误解,身处学生工作第一线的高校辅导员,应承担起引导员的角色,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通过座谈会、谈心会等多种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对其适时地加以引导,使其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乐于接受创新创业教育的熏陶,喜于享受创新创业实践的洗礼,真正地实现由学校的外在灌输到学生的内在自觉转变。

(二)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创新性需要辅导员激发

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坚持以创新为基础,培养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可以说,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主张的是创新导向。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缺位,重灌输而轻引导,偏理论而轻实践,强知识而弱能力。可以说,大学生虽然具备了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实践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2]。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良师益友,在学生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辅导员能够利用课堂学习、课外活动与社会实践等渠道,动员学生参与其中,使学生乐于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勇于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创新创业的乐趣,培养自己的创新创业兴趣,迸发创新创业激情,让创新创业思想不断涌流。

(三)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交往性需要辅导员辅助

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有效实现途径之一,不仅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还要锻炼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由此可知,交往性是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大学生应当具备的重要能力之一。与此同时,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也需要各种力量的协调和配合,交往性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3]。辅导员作为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倡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交际与交往角色。首先,辅导员在动员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组织开展活动时,发挥着协调各方的作用,其突出的交际能力能够形成对学生的示范带动作用,促使学生重视交际能力,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其次,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离不开校际间的交流研讨、校企间的沟通合作,在这个过程中,辅导员是校际关系的协调者和校企关系的联络者,为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有助于学生扩大交际范围,增加交往频率,提升自我交往能力。再者,大学生在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时,需要接触社会上的不同人员,当学生遇到困难和挑战时,辅导员的从旁辅助和出谋划策显得尤为重要。

二、辅导员在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辅导员是推进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对大学生在创新创业中主体性的发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应然的角色定位十分清晰,但在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却存在诸多问题,如自我定位不明,主体意识缺失,业务能力不足,工作成效不大,研究水平不高,教育方法单一,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效性降低。

(一)自我定位不明,主体意识缺失

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有明确的定位,但多数辅导员没有意识到自身是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责任主体,平时工作的重心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发展、心理健康教育、评奖评优资助、就业与生涯指导等方面,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仍然停留在口号上和文件中,宣传的多,落实的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被边缘化。甚至还有部分辅导员认为创新创业教育不切实际,没有开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4]。总起来讲,辅导员自身没有意识到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和对学生的深远影响,没有意识到创新创业教育实际上是实现大学生主体性发展的有效途径,没有意识到自身作为人生导师理应承担的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

(二)业务能力不足,工作成效不大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是新兴的教育科目,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第一课堂开展起步较晚,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结合较弱,高校辅导员作为第二课堂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需要较强的学科业务能力,这就对辅导员提出了较高的挑战和要求,不仅需要其具备宣传动员、组织协调、沟通交流等能力,还要具备把握创新创业政策、掌握创新创业动态、提供创新创业指导的素质和能力,而这些能力和素质都是高校辅导员目前所欠缺的。一方面,高校辅导员大多是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专业出身,学科专业知识有限,未曾接受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另一方面,高校辅导员指导服务的学生来自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日益多样化、多元化的需求很难得到满足。由于高校辅导员的创新创业教育业务能力不足,导致有效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引领与指导缺位,创新创业教育的第二课堂无法正常开展,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收效甚微。

(三)研究水平不高,教育方法单一

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升的基础。辅导员作为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导力量,也肩负着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工作的重要使命,如《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 24 号)中指出,“辅导员要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由此可知,辅导员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其重要职责之一。但是,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近年才逐渐兴起,大部分辅导员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教育或培训,理论素养不高,加之辅导员日常事务繁忙,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大多属于兼职性质,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辅导员少之又少[5],这就导致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不高,难以有效支撑创新创业教育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其教育方法单一,方式落后,仍然以传统的创新创业课堂讲授、专题讲座、临时活动为主,根本无法保证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期性和持久性。

三、辅导员在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中的角色发挥

(一)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引领者

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知心朋友,在教育人、引导人、培养人、塑造人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只有辅导员自身知识丰富、能力出众、富有创新创业的精神、意识和能力,才能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创新创业教育才能出成绩、见成效。辅导员应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引领者,肩负起引领、示范、带动的重要使命。为此,辅导员必须积极主动地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需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首先,扮演好创客的角色,辅导员首先是一名创客,需具备突出的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这样既能够鼓舞、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又能够指导、协助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其次,扮演好宣传者的角色,辅导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法规,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地将其传达给学生。同时,辅导员还应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活动、比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创新创业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再次,扮演好沟通者的角色,辅导员应提高自身的沟通交流能力,加强校企沟通、校际沟通,为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最后,扮演好组织者的角色,组织大学生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和比赛,在实践中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创新创业能力。

(二)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搭建者

高校辅导员应该成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搭建者,一方面,应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比赛;另一方面,应积极组建创新创业社团,有效支撑创新创业教育,从而形成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效机制。

1. 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创新创业活动是开展创业教育的有效形式和重要依托。创新创业活动形式灵活、内容丰富,能够吸引不同学生参与其中。辅导员应积极组织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多层次创新创业活动。一是可以开展创新创业体验活动,通过建立模拟创新创业实验室,引导学生参与其中,调动学生创新兴趣,激发学生创业热情;二是可以开展创新创业调查活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深入社会、深入企业,增进对就业市场和创业环境的认知;三是可以开展创新创业学术活动,通过举办创新创业研讨会、交流会,加强校际之间、校企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理论素养和经验储备;四是可以开展创新创业实训活动,通过选取具有前景性、可行性的创新创业项目,学校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投入市场运营,在实训中锻炼创新意识,培养创业能力,积累创新创业经验[6]。

2. 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

创新创业社团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阵地,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有效载体。高校辅导员应指导、推动大学生成立创新社团,将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和不同年级的学生组织起来。学校从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支持,鼓励大学生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如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形成了“以社团形式为延伸,搭建梦想支撑平台”的有效机制,辅导员通过深入了解同学们的创业意愿和想法,在全学部范围内招募有意愿了解和参与创业的同学组建创业梦想俱乐部。俱乐部的同学根据创业项目组建团队,撰写创业计划书,以俱乐部为平台争取资源,聘请创业导师开展多方面培训,为创业项目配备导师,募集创业基金,参观创业型企业等,为实现同学们的创业梦想提供支撑和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使得大学生在开展活动过程中相互沟通、相互交流,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三)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者

当前,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真正地发挥指导、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高校辅导员应紧紧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难点和理论热点,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价值导向,始终把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工作中的问题为起点,以课题项目研究为突破口,树立问题即课题、课题促研究、研究出成果、成果推发展的理念,将创新创业研究课题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入融合、有机结合,达到提升辅导员自身能力和创新工作方法的双重目的、双重效果。一方面,提升自我能力,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指导;另一方面,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采用创新创业教育新方法、新手段,赢得新成果,开创新局面。为了搞好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工作,辅导员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教育学术研讨会,及时掌握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研究动向;二是要勤于思考,及时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转化为项目课题,全面、深入地加以研究;三是要积极吸纳学生参与研究,以研究带学习,以学习助发展。如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辅导员组织带领学生进行研究,围绕大学生创业行为、创业意愿、创业者素养、创业政策、创业教育、创业环境,以及创客空间等多个领域开展课题研究,效果显著,成果突出。

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关系到每一位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关乎国家的创新发展战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高校辅导员奋战在学生工作一线,平时与学生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是大学生的良师益友,更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倡导者、组织者、支持者和实践者,应着力推进大学生主体式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塑造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力争取得新成果,开创新局面,使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再上新台阶。

[1] 邱化民,赵春雪,呼丽娟.主体性发展视角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J].北京教育(高教),2015(10):30-33.

[2] 孙丽颖,谷炜江,宋阔.建设创新型国家背景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5,36(8): 137-139.

[3] 李丹虹.辅导员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方法[J].学理论,2015(14):237-238.

[4] 曾雅丽.科学发展观视阈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J].高等农业教育,2013(4):61-63.

[5] 张瑜.探析新时期我国高校辅导员在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D].济南:山东大学,2013

[6] 曹扬,邹云龙.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背景下的大学生创业与创新创业教育[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4):234-237.

2018-11-08;

2019-04-09

北京师范大学创业教育与创业指导学术团队(团队编号:BNUXSTD201705)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双一流’大学建设背景下院系‘三全育人’的实现路径和保障机制研究”(BJSZ2019ZC07);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双一流’大学建设背景下院系‘三全育人’的实现路径和保障机制研究——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为例”(BNUSZ2018YB01)

邱化民(1985—),男,黑龙江绥化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讲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办主任,主要研究方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联系邮箱:huamin@bnu.edu.cn;葛玉良(1968—),男,山东滕州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经管学院分党委副书记,主要研究方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王丹(1982—),女,吉林白城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讲师,北京师范大学经管学院辅导员,主要研究方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G640

A

1674-893X(2019)02−0045−04

[编辑:何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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