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茹
(攀枝花学院,四川攀枝花 617000)
根据2011年教育部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鉴于攀枝花学院地处川西南、滇西北的地理位置和属于地方二本院校的办学层次的实际,法学专业将专业定位为立足攀西,辐射西部地区的基层法律应用型人才。
在这个背景之下,毕业论文写作作为人才培养重要的环节应该与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但是长期以来攀枝花学院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选题过大过空,或者理论性太强,难度系数太大,这导致毕业论文写作工作中,不时有学生和指导教师要求更换论文题目,甚至在答辩前两三周都有学生以“写不出来”为由要求更换论文题目,匆匆写作,难以保证论文质量。这不仅浪费了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时间和精力,还破坏了整个毕业论文工作的严肃性,更脱离学校和专业定位实际,没有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为了督促学生认真写作毕业论文,避免复制粘贴,通篇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行为,学校若干年之前就引入了查重系统,但是这只能做到言语词句的不重复,而没有真正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有的毕业论文通篇逻辑体系混乱,论证不够充分;有的毕业论文长篇大论,但却异想天开,毫无可操作性;有的毕业论文偏离主题,论述肤浅;甚至还有的毕业论文格式都没有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
攀枝花学院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本科院校,又是地方性院校,因此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应用为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法学专业以前没有深刻认识学校实际,对自身定位不准确,对人才培养目标认识不清晰,导致毕业论文选题不当,重理论,轻实践,写作质量不高。
攀枝花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是12 周,然而实践中,毕业论文工作一般于大四上半学期11月份启动,于大四下半学期5月上旬完成指导,评阅,答辩工作,总体实际学时远超12 周,但是即使有这么长的时间,毕业论文质量并不都很过硬,这与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程度不够,不肯认真写作有密切的关系。大四的学生总是以考研、考公务员、找工作为由拖延或者逃避毕业论文的写作,总想着以复制粘贴解决问题,甚至不与指导教师联系,对指导教师的督促置之不理,在这种心态下很难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往往碍于情面,出于各种原因把学生的终稿论文提交答辩,即使该论文并没有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有的指导教师甚至忽视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想着还有交叉评阅和答辩环节来监督毕业论文质量,即使自己把不合格的论文提交了答辩,也有交叉评阅和答辩环节来进行纠正。殊不知,交叉评阅教师和答辩组教师也有可能同样碍于同事师生的情面或者责任心不强等各种原因不愿意“实名”毙掉一篇不合格的论文,这样交叉评阅和答辩环节就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地发挥作用,影响到了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
为了突出应用型本科的办学定位,法学教研室每一年都对毕业论文的题目的实践性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具体的个案分析论文必须占到论文总数的90%以上,不要求学生分析理论性很强的大问题,做大学问,写大文章,只要能结合一个具体的案例,把一个问题论述清楚即可。法学专业所在的人文社科学院加强了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争取拿到第一手实践案例,要求学生结合这些具体的案例进行论文的写作,这样既可以避免学生在网上到处搜索仍找不到合适案例的困境,又可以避免学生简单复制粘贴的学术不端的行为。
从服务地方角度出发,结合攀枝花市当地法院实际审判情况,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调研第一手数据,写作了如《运输毒品案件中“明知”认定的实证分析——以攀枝花市(P 市)运输毒品案件为例》《民事案件“执行难” 问题研究——以攀枝花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为例》《居民小区业主与物业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以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案件为例》《攀枝花市少数民族毒品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等对当地司法实践具有启发意义的论文,获得了当地司法实务部门的好评。
毕业论文的写作是大学本科四年学习生涯最后的一个环节,是对四年所学的一次综合性,系统性的检阅,既可以充分锻炼学生的收集资料,文献检索,书面写作,口头答辩表达等各能力,也可以在反复思考,修改的过程中锤炼学生的意志,更可以在完成终稿写作时体验成功的喜悦。因此毕业论文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要在日常的学习交流中充分使学生认识到写作一篇高质量毕业论文的意义,鼓励他们平时养成思考写作的习惯,使他们愿意写作。作为学校和二级学院应该坚持贯彻毕业论文不通过就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一票否决”机制,学生都是趋利避害的,当他们发现不认真写作毕业论文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时,自然就会端正态度,认真写作,不敢敷衍了事。
法学教研室内部的盲评机制始于2017年,现以2017年当年的毕业论文盲评为例简要介绍具体的实施过程。2017年的毕业论文指导一共有12名专业教师参与,指导的学生有101名。盲评分为3个步骤:第一,提交。由指导教师提交他认为达到答辩要求的论文用以盲评。12名指导教师一共提交了89 篇毕业论文,有12 篇论文没有提交;第二,查重。学院对这89 篇论文进行查重,有4 篇论文没有通过查重,因此只有85篇论文进入了盲评;第三,盲评。教研室对所有的论文都删去了学生信息和指导教师信息,逐一编号,随机把不同教师指导的论文分给盲评教师。这并不是教师之间的简单交叉评阅,而是全部打乱,一位盲评教师会评阅六七位不同指导教师的论文,这样避免因为盲评教师和指导教师标准差异太大,导致盲评结果不准确。最终85 篇论文参加盲评,51 篇论文通过了盲评,可以参加第一次答辩,34 篇论文盲评不过,要求继续修改,准备参加第二次答辩。
2017年是法学专业第一次开展盲评工作,走了一些弯路,思想上也曾经有过分歧,主要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各位教师的评判标准不统一。从盲评汇总结果来看,各位教师的评价标准差异较大。每位教师分到了7 篇盲评论文,虽然大多数教师是同意提交其中的3~4 篇论文答辩,但是还是有的教师盲评结果为7 篇论文全部予以提交答辩;有的教师盲评结果为6 篇论文全部予以提交答辩,1 篇不提交;有的教师只提交2 篇论文答辩,5 篇论文不提交。可见评价标准具有主观性和任意性,不能完全体现公平公正。因此法学教研室要集中研讨毕业论文具体的指标性评价标准,要更为细致量化,缩小盲评教师的主观性和任意性;第二,盲评进行的较为仓促,整个程序考虑不够全面。由于是全校范围内第一次开展全部毕业论文盲评,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所以只有“摸着石头过河”,每个阶段如何进行,盲评结果如何评价,盲评不过的学生和教师如何处理都是在实践中摸索。因此要集思广益,把盲评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法学教研室多次开会讨论,统一标准,出台了《法学教研室毕业论文校内盲评办法》,使盲评工作做到规范有序,让教师省心,让学生服气,真正的触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利益,让师生都慎重对待毕业论文指导和写作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
现经过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的实践,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得到提升,盲评做法也在法学专业所在的人文社科学院的其他专业得以推广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