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 周年的重要节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
全会高度评价了中央政治局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一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定向领航、谋篇布局,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抓住机遇、奋发进取,敢于攻坚克难,沉着应对挑战,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全会全面总结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 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到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再到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一国两制”、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这些显著优势,全面反映了我们党在长期治理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深刻揭示了中国发展奇迹背后的制度原因和制度优势,系统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重大问题,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供了基本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国家财政实力日益壮大,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财政政策在调节经济运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增强。同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在要求、基本要素完备、“四梁八柱”成型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已基本确立。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只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才能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履职尽责、扎实努力,为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长治久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