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律师代表委员议政录》系列报道之八方燕代表:“为未成年人回归家庭生活建立完善的途径”

2019-03-21 03:26祁彪
民主与法制 2019年9期
关键词:残疾儿童议案法律援助

本社记者 祁彪

“作为一名律师,我十分庆幸,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我的议案、建议提交到两会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一点作用。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谈及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履职体会,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律协副会长、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安分所主任方燕曾如是说。

方燕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初心不改关注残障儿童

今年两会开幕的第一天,方燕“建议推行强制免费婚检制度,严惩遗弃残疾儿童行为”的议案就登上了“微热点”制作的“两会热度榜”,并列在最热提案议案top5的首位。

据了解,这已是方燕连续第二年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议案”。这与她长期以来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经历不无关系。

除了身为律师,方燕还担任陕西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妇联执委、陕西省儿童福利会副会长等多项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社会职务,这让她有机会接触和办理了大量的妇女儿童维权及法律援助案件。

2012年,作为妇女代表,方燕参加了由妇联组织的一次到孤儿院慰问活动。孤儿的处境和生活状况,孩子们漠然、无助的眼神,让她久久不能释怀。从此,一有机会她就对一些孤儿进行资助。2013年,在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农村扶贫活动时,方燕在铜川偶遇两名失学孤儿,她当即表示愿意对他们进行资助。在她的资助下,其中一个孩子已经大学毕业并顺利参加工作。2017年,方燕又开始资助一个单亲家庭的11岁女孩儿。

“现行收养法1992年4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进行修正的,上次修正距今将满二十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已经出台,目前国内家庭的收养现状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收养轻度残疾儿童或病愈康复的孤弃儿童的趋势已然形成,但对于重大残疾或疾病儿童的收养比例仍然较低。收养法的规定也应与实际情况接轨。”方燕说。

因此,方燕在今年的议案中除了坚持去年放宽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的建议外,还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在注重保护隐私权的基础上,建立长期保障监督机制;鼓励并引导国内家庭收养病残儿童,为此类家庭提供相应的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社会福利机构向此类家庭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帮助;关注遭受虐待、忽视、侵害的未成年人,将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纳入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范畴,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期限。

“我希望通过收养法的修改,为我国国内收养拓宽渠道、为未成年人回归家庭生活建立完善的途径。”方燕说。

此外,为了全方位保障残障儿童的权益,方燕还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及系统支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在这份建议中,方燕表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婚检制度经历了由强制婚检、自愿婚检、免费自愿婚检的变化过程。相应的全国婚检率也经历了从平均60.9%,到快速下降到个位数,再缓慢回升的过程,同时,我国儿童的出生缺陷率也出现了大幅增长。我国出生缺陷监测和残疾儿童调查显示,我国累计有近3000万个家庭曾生育过智障、身体结构缺陷等先天缺陷儿,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10%。由于高龄生产、环境污染、职业伤害、孕期不良生活习惯和营养缺乏等原因,新生儿中残疾儿童的出生率还在连年攀升,残疾儿童家庭的贫困发生率及医疗支出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国急需通过修改婚姻法推行强制性的免费婚检、加大对孕检的支持和补贴力度、加大对残疾儿童家庭的支持、建立多样化的康复服务形式及加大对遗弃罪的处罚力度,尤其加大对遗弃残疾儿童的处罚力度等综合措施,有效降低我国儿童的出生缺陷率,提高残疾儿童的生存质量。

呼吁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作为一名女性,方燕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幸福健康成长有一种天然的关注,除了上述提到的议案和建议外,方燕还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信息与网络安全内容的修法议案”。

“少女妈妈”短视频平台走红,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频发,音频平台“磕炮”教程大行其道,学习类App氪金涉黄……过去一年中,网络平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乱象时有发生。

方燕表示,随着时代进步,网络虽为未成年人成长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又不可避免地会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风险与威胁。如今的数据安全、应用安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讨论进入大众视野。“未成年人怀孕妈妈”“未成年人主播和粉丝之间大尺度互动”等社会热点新闻,也反映出我国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个人言行适度表达与大数据传播监管方面的制度缺失。相关调研显示,大量未成年人痴迷网络游戏、迷恋网络社交,而我国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网络安全的立法层次低、范围窄,不能让未成年人得到有效保护。因此,修订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着重引入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内容,显得愈加刻不容缓。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是一个单一组织或者机构所能做到的事情,它需要立法机构制定法律、需要执法机构落实执行法律、需要教育家长和孩子去了解法律法规,同时需要科技公司提供更多有益的内容和技术,形成多主体联动机制促进整个网络和技术生态的进步,从而保证未成年人健康使用网络。”方燕说。

此外,方燕还表示,政府应细化并完善分级制度。“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法律制度依旧落后。例如,美国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采取的措施基本分为四个方面:色情内容管理、娱乐软件分级、隐私保护和专门机构技术支持。我国可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条文,鼓励作品分级。”方燕说。

网络安全只是信息安全的第一步。国家应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法计划中提出信息与通信权的概念,让网络安全有具体的权利支撑。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应在适当的地方增设与此相关的原则性法律条文,与其余条文相互渗透,形成和谐自洽的法律逻辑体系。

“修法应与现已出台或拟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条例相接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信息与网络安全应是举全社会之力协调推进的长期系统性工程,并非只立足于单薄的条例解决当下暴露出的冰山一角。应处理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法计划的关系,避免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法方向相悖。”方燕说。

巾帼律师的家国情怀

谈及律师当选人大代表的优势,方燕表示:“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帮助等方面有效发挥作用。”

梳理方燕今年两会上提交的13份议案、建议,可以发现“平等、公正”等法治理念始终贯穿其中。

除了上述提到的关注弱势群体的议案,方燕还以一名律师的家国情怀,围绕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以及依法治国等伟大进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方燕代表在民主与法制网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发言 闫帅摄

比如,方燕提出的“关于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开展驻外法务参赞试点工作的建议”,就是为我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建言献策。

在这份建议中,方燕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国门。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公民都是中国海外利益的拓展者和承载者,依法保护好中国企业和公民海外利益的实质,就是保护中国海外利益。驻外法务参赞这一岗位的设置,有利于将诸如司法交流与合作、司法协助、法律信息收集、法律援助、领事保护等当前属于不同岗位负责的涉法事务整合,为保护中国企业和公民的海外利益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这不仅是维护我国海外利益的必要措施,也是落实党和政府“外交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

此外,方燕还在法治层面,为规范和完善我国经济制度提出了宝贵意见。在“关于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强和完善对中介机构监管的议案”中,方燕认为,在科创板及注册制推出之际,应充分考虑并适应资本市场关键制度的重大变化,对中介机构这一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的职责、权利、义务等作出更加明确的规范,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科创板施行后的新时代资本市场。修改证券法,应增加对中介机构的系统性规范,对其从业原则、责权利范围以及责任边界等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加强和完善对投资者的保护制度。修法对深化证券市场改革,促进证券市场发展,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律师、法律从业者,方燕也在为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公有与非公有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内容的议案”中,方燕表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立法和司法在对企业产权的保护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国有、轻民营”的不平等现象。为强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调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与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基本原则,急需对我国刑法制度中对不同产权保护不平等的法律规范进行修订。通过确立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产权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建构系统统一的罪刑体系以及规定相同的追诉标准,实现刑法对国有企业财产权和非国有企业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可以有效地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全面发展。

在“关于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议案”中,方燕提出,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随着民生领域的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潜在需求越来越大。该议案主要围绕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历程及现状、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围绕我国法律援助法立法工作、法律援助人才储备工作、法律援助经费的筹措、法律援助范围的扩大等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与意见。同时,该议案重点提出让法律援助走进大学课堂,在法学类大学生中开设法律援助课程,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到法律援助队伍中来,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才培训模式。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促进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良好的发展氛围和人才支持。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方燕曾在接受采访时说过:“上至中国法治建设,下至百姓民生疾苦,我都将尽自己所能,从一名人大代表的视角予以关注和关心。”

从成为人大代表的那一天起,方燕就始终践行着这句话。

猜你喜欢
残疾儿童议案法律援助
江西在全国首推法律援助“全省通办”服务
给这些孩子一个温馨的世界——宝鸡对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法律援助是农民工的刚需
论有效辩护在法律援助中的实现
农村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保障的问题与对策
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议案
关于制定特殊教育法的议案
关于加快制定电子商务法的议案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少水平低
西部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基础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