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张驰 李卓谦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律师,已经是连续三届的“老委员”了。十几年间,每年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她都是在全国两会紧张又忙碌的议程中度过的。
今年三八节前夕,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委员住地见到了她。在一身职业套装的衬托下,刘红宇显得精致而又干练。身旁衣架上的一袭红衣,又为她增添了女性的柔美。
作为女性委员,刘红宇感到很自豪。在三八节这个为女性所专属的节日里,她为同样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女性政协委员们送上了真诚的祝福,也表达了自己对于全国政协委员这一身份的感悟。
“在我心里,女性委员们都很完美,她们付出很多,工作同时还要兼顾家庭,我对每一位女性委员都充满了崇敬之情。我们在会上去表达我们的思想,我们去影响他人,去带动社会的进步,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和快乐呢。”刘红宇说。
从一名专业的执业律师,到成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通过民主协商的平台,以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推动我国的法治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建设,这让刘红宇深感幸福和自豪。
作为中央统战部法制组的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她曾多次参加全国政协双周会,也曾以中央统战部法制组的名义执笔,向中央提出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收到了很好的反馈。
今年年初的时候,在京的5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被安排了一次集中学习,刘红宇作为“老委员”代表,与大家进行了一次交流。在她看来,履职的过程也是不断进步和成长的过程,可以实现自己人生更高的理想和目标。
刘红宇曾随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门到彝族地区调研,当地的一山一水和民风民俗都让她记忆犹新。“在大小凉山,看到我们的彝族兄弟在高山上辛勤劳作,当地条件有限,他们依然在努力用双手创造更好的生活。如果我能通过自己的呼吁,把他们面临的一些问题反映出来,再上升到制度建设层面的提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最终让这片土地变得更加丰盈,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美好,我想这也是我一直追求的目标吧。”
大小凉山之行让刘红宇的内心变得更加柔软而坚定。调研结束后,她将自己对那片土地和对国家的热爱写成了一篇文章,发表后得到了多家主流媒体的点赞和转载。自那以后,她便开始关注西部山区的发展,她甚至和她的“驴友”伙伴们一起,专门注册了公益组织,每年都会组织团队到山区去支教。
有一次,刘红宇跟当地的法院院长交流时,院长向她诉说了留不住法律人才的担忧,表达了对法律人才的渴望。之后,刘红宇就在下一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了要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地区法律人才的建议,比如降低分数线、专门定向培育等,让他们回到家乡能够安心地工作。
让刘红宇颇为欣慰的是,在近些年的“两高”报告中,多次提出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培养少数民族法律人才。这让她感觉自己所做的努力有了收获。
“能够通过自己的智慧为国家、为社会建言献策,这不仅让我进步和成长,更让我感到非常自豪。”刘红宇说,认真履职让她可以在“大写的人”这条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刘红宇和孩子们在一起 作者供图
“就像汪洋主席说的那样,我们不能光说我们做了什么,我们能做什么,而是要看我们做成了什么,得到了什么样的结果。”谈到对未来的履职期待,刘红宇希望能够继续深入地调研,带来更高质量的提案,并最终产生实效。
作为一个法律人,刘红宇这些年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关注。历年的全国两会上,她曾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提出过很多的提案。今年她带来的提案中,大部分依旧基于她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考。
刘红宇注意到,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对全国法院在2017年年底以前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而早在2004年颁布的电子签名法,也已经明确了电子证明的证明效力,电子卷宗的形成和使用已无法律和技术的障碍。
“然而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在推广使用电子卷宗方面仍然进展缓慢。”刘红宇对记者表示,尽管这些年司法机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但实际工作中都依然还在使用纸质卷宗。
在刘红宇看来,纸质卷宗最大的弊端容易出现在“移卷”的过程中。她认为,纸质卷宗的移送过程冗长,将严重影响审判效率,甚至滋生腐败。
在实践中,确实会遇到因为卷宗移转拖延而影响案件进程的情况。刘红宇介绍,比如如果当事人在二审阶段和解,而在一审采取了保全措施,那么当事人要想解除保全措施,就必须等二审法院把纸质卷宗移到一审法院承办法官手里才能办理。而移卷程序不透明,移卷时间不算入审限,故无时间限定,卷宗移送即使拖上数月,当事人也只能苦苦等待而别无良策。
除此之外,不论是移送管辖、二审上诉、再审审查,还是申请执行、移送执行以及委托执行,只要任何程序涉及两家以上的法院,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各法院间移送和分配纸质卷宗,极大地影响了法院审理案件的效率,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讼累,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不便。
“整个纸质卷宗移送过程对外不予公开、缺乏监督机制,以至于为个别人员滥用权力或‘寻租’,开了方便之门。实践中,以‘卷宗正在移送过程中’为由,拖延审理、怠于执行的情况并非少数。”刘红宇说。
刘红宇还担忧,人民法院的纸质卷宗,独此一份,一旦发生意外,势必将造成严重后果,轻则延缓案件进展,重则有损当事人权利乃至司法的公平正义。
刘红宇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大力探索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以坚决遏制司法不正之风,斩断司法腐败的利益链条,创造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生态,进一步提高司法审判效率。
她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在解除查封、委托执行、移送管辖、移送执行等仅需要了解案件信息、不需要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便能启动的程序中,使用电子卷宗先行启动相应司法程序,不必等待纸质卷宗移送到位;在条件许可的各级法院,择机试点使用电子卷宗审理案件,引导当事人在提交纸质证据的同时提交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附带电子签名的电子证据,以减少人民法院制作电子卷宗的各项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对确实需要移送纸质卷宗才能进一步审理的案件,应当出台规定明确移送过程的时限,同时对当事人公开纸质卷宗的移送过程和进度,并对卷宗移送过程中侵害当事人权利的行为设立救济途径。
“公平和效率是法院追求的两个重要内容。司法是要靠程序来监督的,如果程序不公正,就有失实体的公正。所以,必须要保证程序的公正,才能保障实体的公正。而电子卷宗能够解决效率的问题。如果实现了公平而失了效率,那这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公平。”刘红宇说。
刘红宇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搞得如火如荼,成效显著,而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数量仍然偏少,社会组织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局中仍名存实“弱”。
熟知刘红宇的朋友都知道,她一直致力于呼吁公益诉讼,围绕公益诉讼做了多项提案。今年,她也带来了一份关于鼓励社会组织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相关社会组织公益诉讼能力的提案,继续为公益诉讼发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白皮书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37件,审结1252件;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5件,审结16件。
“虽然我国2012年民事诉讼法就赋予了特定的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但据新华社报道,民政部认定的、全国具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资格的社会组织有700余家。但自2015年至2017年三年期间,全国只有25家社会组织提起过环境公益诉讼,并且多数都是几家社会组织作为共同原告起诉。”刘红宇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搞得如火如荼,成效显著,而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数量仍然偏少,社会组织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局中仍名存实“弱”。
刘红宇介绍,在美国、德国、日本乃至印度等公益诉讼制度成熟的国家,社会组织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一直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说,社会组织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抓手’”。
为什么我国的社会组织在提起公益诉讼方面“发力不足”?
刘红宇认为,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因为提起公益诉讼需要先行垫支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高额费用,大部分社会组织无法承受。除此之外,社会组织内有关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专业人才和知识储备匮乏,导致对提起公益诉讼“心有余而力不足”。她还分析道,公益诉讼的被告,往往是地方支柱企业,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容易受地方利益群体的干扰和掣肘。与此同时,有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也缺乏配套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扶持。
为此,刘红宇建议,针对公益诉讼成本高昂的问题,人民法院对于公益诉讼的诉讼费予以缓交、免交,由司法行政机关将公益诉讼纳入免费法律援助的范畴,并由税务部门对参与公益诉讼的律师予以个税优惠。同时,由民政部门效仿美国使用公益诉讼的赔偿金成立“超级基金”,用以垫付社会组织在公益诉讼中需要承担的司法鉴定等相关费用。
针对容易受地方利益掣肘的问题,建议探索试点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在被告所在地之外人民法院异地审理的制度。
针对缺乏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扶持的问题,建议清理相关限制、歧视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政策,探索建立诸如提高社会组织管理费收取比例、增加对于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的捐赠者的税收抵扣额度、对于公益诉讼先进社会组织予以表彰奖励等相关制度,并明确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后相关赔偿金额的使用细则。
“作为一个法律人,致力于公益诉讼是我的社会使命和责任,希望国家能培养建立一些专家型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在公益诉讼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刘红宇说。
采访结束时,已经是晚上11点。刘红宇表示,还要继续完善几个提案,为后面几天的小组讨论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