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专家咨询会:国家立法与学者智慧之间的“并联器”

2019-03-21 03:26侯兆晓
民主与法制 2019年9期
关键词:咨询会中国法学会专家学者

本社记者 侯兆晓

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是一个成立四年多的定位为专家研讨会与立法咨询会合二为一,旨在为立法机关与专家学者充分交流提供的专业平台。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客观公正、严谨认真、追求良法、谋求善治等字眼,成了“立法专家咨询会”被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业界口口相传的标签。

春风化雨:一个追求良法、贡献智慧的专业平台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国家立法步入了快车道。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的成立可谓是,春风化雨,恰逢其时。

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了“立法专家咨询会”,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来函征求意见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重要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

图2:《民法总则(草案)》专家研讨会

图3:《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

据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处长孙立军介绍,搭建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是中国法学会近年来推动法学研究工作的最大亮点,在四年多的时间已经举办了151场,形成了151份有分量的《专家咨询报告》,就民法总则、刑法修正案(九)、慈善法、网络安全法等110部法律、34部行政法规和7部重要部门规章进行了讨论,平均每个月超过3期。可以说,立法专家咨询会目前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可。

2015年,共组织召开了38期立法专家咨询会。2016年,共组织召开了37期立法专家咨询会。2017年,共组织召开了3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2018年,共组织召开了3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2019年,已经组织召开了10期立法专家咨询会。

以上图片均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供图

每期《专家咨询报告》,都要送给国家立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同志,送给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原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法室,还要根据法律草案的重要性,批报给中央领导同志或者中央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搭建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就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

共襄盛举:一场倾力民法、共铸法典的学术盛宴

立法专家咨询会为编纂民法典贡献了学术智慧,最大限度凝聚了法学法律界的共识。

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民法典编纂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央确定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重要参加单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和支持下,密切配合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部署安排,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法学法律界人民团体、学术团体、群众团体和我国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优势和作用,尽心尽责,积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民法典编纂和民法总则制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受到了全国人大有关领导、法律委和法工委的充分肯定。

图1:《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分别针对《民法总则(草案)》的第一次审议稿、第二次审议稿、第三次审议稿,先后召开了5场立法专家咨询会。

张鸣起副会长、张文显副会长亲自主持,共有来自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不同专业的著名专家学者近百人次参加座谈。会议针对立法原则、基本思路、章节体例、具体制度设计等,形成了具有较高质量、近30万字的《民法总则(草案)专家咨询报告》,把不同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报送给有关领导同志和全国人大法律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决策参考。

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对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的贡献,在2018年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二集“大智立法”中有比较充分的体现。

在中国法学会认真履行作为民法典编纂参加单位的职责的过程中,全国人大有关领导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对中国法学会的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信任和悉心指导,参加中国法学会所组织的各项研讨活动,重视中国法学会提交的立法咨询报告。可以说,民法总则充分吸纳了广大法学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凝聚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慧和心血。

民法总则通过后,中国法学会及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一方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部署,迅速组织力量宣传解读民法总则,为民法总则的正确理解和实施继续履职;另一方面,继续搭建交流平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专家学者为民法典各分编的草案提供智力支持,共同为最终完成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作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应有的贡献。

对于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同样是竭尽所能。中国法学会已就《民法典各分编》组织召开了8场立法专家咨询会。

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会后即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法学会在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来函后,立即制定了对民法典各分编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中国法学会决定逐编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为保证会议的学术质量,听取全国范围内最广泛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6场立法专家咨询会邀请了国内近百名权威的专家学者与会。会议要求每位与会专家会前认真审读法律草案,撰写书面意见稿,确保与会时的发言质量。

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又审议了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草案。中国法学会会后对这两编又分别组织召开了立法专家咨询会。到目前为止,8场立法专家咨询会形成的8份专家咨询报告已达40万字。专家咨询报告中很多意见,都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吸收到最新的民法典各分编法律草案中。

原汁原味:一份赢得认可、遍获支持的客观报告

图2:《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专家研讨会

图3:《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专家研讨会

以上图片均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供图

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的成果转化工作。每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后,中国法学会都及时把专家学者的意见汇总起来,并经过认真的梳理和提炼,形成一份高质量的《专家咨询报告》,尽可能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及时报送给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

此举也为立法专家咨询会赢得了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获得了法学法律界的普遍支持。

立法专家咨询会定位为专家研讨会与立法咨询会合二为一,旨在为立法机关与专家学者充分交流提供平台。

立法专家咨询会还有一个聪明的做法:为了听到专家学者的真实声音,鼓励专家学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方面,立法专家咨询会始终定位为内部会议,不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会后新闻报道也不涉及专家学者研讨的实质内容,专家咨询报告并不会明确每条意见和建议是由哪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另一方面,又对专家学者的学术贡献和学术报告给予充分肯定。既能宣传与会专家学者,又能兼顾对与会专家学者的保护。专家学者提出真问题、研讨真问题,再尖锐的批评意见都是值得肯定的。会后新闻报道中,列明全部与会专家学者并配上会上发言照片,在专家咨询报告中列上所有参与研讨的专家学者名单。

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多位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对《专家咨询报告》作出过重要批示,中国法学会的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为中央立法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也受到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制定良法,是人民对立法者的基本要求。国家立法机关只有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认真倾听包括专家学者在内的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才能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的立法专家咨询会,会前都要邀请国家立法机关派员参加。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法室,司法部(原国务院法制办)有关法制司,几乎每次都安排负责法律草案立法工作的同志参加,并向专家学者介绍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回应专家学者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原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多个场合,对中国法学会举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给予高度评价。《专家咨询报告》的许多意见建议被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所吸纳,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的高度重视。在151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中,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外交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民政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部、应急管理部等单位共185家次,指派负责同志参加了与其工作相关的立法专家咨询会。

有的法律草案,送审稿或征求意见稿就是某个或几个部委负责起草的。同时,这些部委或者长期承担着法律涉及的主要行政职能,或者是日后法律实施的主要行政部门。由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务院部委介绍法律中的政策选择,可以让专家学者更了解立法的背景、价值选择以及现实考量。有些中央部门主要负责人致函中国法学会,有些国务院部委的政策法规司致函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对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表示感谢,对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批示中,认为“中国法学会组织起草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报告》很有参考价值,值得认真研究”。

立法专家咨询会充分调动了专家学者参与国家立法的热情,获得了法学法律界的普遍支持。每场立法专家咨询会都尽量邀请来自全国各地、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立法专家咨询论证,151场共有285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参加研讨会的既有德高望重的院士和法学家,也有已在学界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各位专家学者都能在会前认真准备发言材料,会上畅所欲言。

中国法学会通过立法专家咨询会,充分展现出中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在参与国家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的使命与担当。

恰逢其时:一方应时而生、为法治助力的智慧高地

中国法学会之所以能在四年多的时间成功地举办了151场立法专家咨询会,每期都形成了有分量的《专家咨询报告》,主要得益于以下三点:

首先是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大气候。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国家立法步入了快车道。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都会对立法提出新的要求。”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正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国立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法学会致力于打造国家法治领域的高端智库,紧紧抓住国家立法的大势,顺势而为,搭建了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在国家立法机关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之间搭建了桥梁和纽带。通过立法专家咨询会,让国家立法者能够听到来自法学法律界最真实的声音和有理有据的批评性意见;通过立法专家咨询会,让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性研究成果能够上达立法机关,参与国家立法进程、实现学术报国的理想与使命。

其次是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工作。王乐泉会长在2015年1月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中国法学会“要在组织研究、协同合作、成果转化环节做足功夫,把专家学者的个人智慧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把学术观点转化为可操作的咨政建议”。

王乐泉会长在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会长会议上指出:“中国法学会未来将继续重点抓好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相关工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积极作用。”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工作报告中都指出:“搭建‘专家咨询会’平台是近年来中国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最大亮点。”

党组成员、副会长鲍绍坤、张鸣起、张文显、王其江、张苏军,副会长任海泉、朱孝清、郎胜、王利明和李林,多次主持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已经举办的151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中,会领导主持或出席的共139场,有的场次还由两位会领导共同出席和主持。

最后是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具有独特的优势。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学会及所属55家研究会(全国性法学社团)、7家法治研究基地,各级地方法学会,拥有基础广泛、人才荟萃、联系面广、地位超脱等群团组织优势和第三方优势。立法专家咨询会充分发挥了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作为相关领域“国家队”的作用。

根据研讨的主题,多数场次均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与一个或多个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共同承办。每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专家的选择,充分依靠所属研究会,由研究会负责选定本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使得研究会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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