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紧紧围绕“程序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目标,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落实力度,有力地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首先,以“程序更简”释放改革红利。简政放权,是“放管服”改革的“当头炮”。枣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着力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简化采购程序,放宽采购自主权,优化采购环境,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取消政府采购财政审批制度,改为向财政部门备案管理。采购人依据采购需求,参照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将采购计划编入年度部门预算,然后根据预算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采购。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扩大采购人采购自主权。简化集中采购目录,把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适用性不强的项目移出,提高采购效率。
其次,以“监管更强”坚守规则底线。“放管服”改革,既要“宽进”更要“严管”。枣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从“管的严格”入手,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制度。一是以明晰权责为重点,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该市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各主体的责任,同时还压实了履约验收责任,对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以采购公开为常态,全面推行“阳光采购”。该市坚持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政务公开的落实力度,明确采购人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发布的主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三是以监督检查为手段,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行。在运行权力监管方面,该市坚持做到专项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方面依法依规定期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每年组织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对预算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采购市场监管方面,该市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强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信用信息管理,坚持把质疑投诉与调查处理相结合,激励守法行为、惩戒失信行为。
最后,以“服务更优”提升采购质效。“放管服”改革,要“放”要“管”更要服务好。枣阳市政府采购在简政放权和严格监管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在政策业务上做指导。监管部门坚持把政策服务融入到工作推进之中,对各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以优化采购流程为基础,最大限度地提供政策业务指导服务。二是在办事指引上做向导。监管部门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的同时,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向导”、办事引领等帮助上,疏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将各类采购所需的资料、程序以及采购方式等要素归集成册,印制了“枣阳市政府采购操作指引”。三是在能力提升上做辅导。监管部门利用每年度召开全市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的机会,对如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相关法规政策等进行培训,同时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和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进行业务知识更新。此外,还通过点对点、面对面服务采购单位,有效解决采购单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马 勇 王 忠)
近年来,安徽省来安县以产业扶贫带动、资产收益提升、村户脱贫摘帽为引领,通过精准施策、开拓创新,打好项目规划、财政效益组合拳,大力实施资产收益民生工程,当年实现资产收益分红142.1万元,完成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收益分红全覆盖,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突出“好”,项目选择把严关。该县严格把控项目选择标准,在“好”字上下工夫,突显项目效益,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打牢基础。2018年该县11个贫困村结合当地产业发展优势,通过村民议事的“一事一议”议事流程,精准定位实施产业项目,实现投资1756.04万元,建设项目11个,其中种植业项目3个,养殖业项目2个,其他项目6个。
二是突出“规”,制度建设出章程。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扶贫办、县农委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三个一”推进机制,即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每年一考评,夯实工作基础。一方面强化流程规范,严格执行资产收益扶贫八步流程,即清产核资、建立台账、量化资产、确定对象、制订方案、规范程序、股权分配和兑现分红,实现民生工程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打造了来安县资产收益扶贫“六郎模式”,成为安徽省资产收益扶贫示范样板村。
三是突出“量”,股权折算是关键。各贫困村对近年来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梳理,确定折股量化资产范围,精准折股量化方案。该县创新股权量化方式,结合贫困村实际,将贫困户股权细分为一般股、较困股和特困股,做到三个幅度有区分、倾斜力度有体现。
四是突出“分”,收益分红庆增收。一是主体选择原则,优先选择效益好、信誉好、运营好的项目承接实施主体;二是最低收益原则,明确要求扶贫项目年保底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三是优先收益原则,项目收益优先分配村集体和贫困户后,再支付合作企业,保障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收益;四是动态调整原则,贫困户脱贫或去世后村集体可适时收回股份,从新量化分配。
(苏俊涛)
江苏省灌南县四项措施强化惠民惠农、扶贫、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民生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一是优化资金分配。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资金分配原则,对资金分配机制进行完善优化,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阶段就加强对民生资金项目的评审,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定政策、定标准、定规矩”的资金分配导向作用。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建设。着力在清查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上下工夫,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民生资金拨付、使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管控好民生资金,防控风险点。
三是强化资金流程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民生资金专户管理、集中支付、专账核算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批,实行职能部门经办、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复核、财政调拨审核报批程序。
四是强化资金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重点选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资金实施重点检查,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促进民生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穆 轲)
江西省宜丰县财政局采取“五步骤、五举措”开展财政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严惩严治财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为全县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财政部门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全面实施五大步骤。与全县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冲刺”三大行动相融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动员部署。及时制定《宜丰县财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各基层财政所、机关各股室、局二级单位认真贯彻全局统一部署,研究落实本单位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和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自查自纠。聚焦财政实际工作中的重点、短板和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三是集中整改。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具体的方式,集中两个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以整改实效接受上级脱贫攻坚工作整改督查。四是督察落实。抽调力量对财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展开督察调研,配合做好县督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五是巩固提高。认真分析财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财政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和政策,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
更大力度推进五大措施。一是加强能力建设。举办财政干部扶贫知识讲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加强财政扶贫政策和业务的学习,掌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高效、精准使用。二是改进调查研究。通过深入基层、联系挂点贫困户等方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贫困群众的所忧、所盼,从调研中寻找问题解决方法,总结和推广经验。三是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规范和控制财税相关报表填报,控制发文数量,坚决做到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不发;注重精简会议,提倡开短会,开有效的会;下乡镇做到轻车简从,切实减轻基层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抓好项目实施。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建设,畅通扶贫工程项目的前期认证和储备的“绿色通道”;健全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明确扶贫资金总台账资金清单,全面抓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选择、实施和监督,切实解决资金拨付使用慢、项目实施进度慢问题,严防资金闲置浪费,规避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的损失。五是查处违法违纪。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力度,坚决查处侵占贪污、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索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对日常监管、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移交,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