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茵
(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金融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8;2.吉林省普惠金融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28)
近年来,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的不断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出现新格局,商业银行出现不良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情况。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这对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造成安全隐患。商业银行应采取积极有效的不良贷款处置策略,防范不良贷款而引发的经营风险,从而最大化降低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
1.市场化处置程度较低,缺少创新型工具
就现阶段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行为方式和手段来看,2017年以前以现金回收、清收、资产重构及核销等方式为核心的处置模式较为盛行。2017年,商业银行全方位建立了入股置换新方法,但从整体来看,采用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工具和手段仍然较少。常规性处置方式主要是以物抵债或呆账核销。常规性处置方式常常带有大量资金投入、人力投入,且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如以物抵债的方式虽然可以获得部分资金的偿还,但抵债物所有权或处分权的确定及变现仍然需要耗费商业银行大量时间成本;在运用贷款呆账核销处置方式时,有可能对商业银行经济效益带来负面影响,增加银行运营成本,为银行带来负担。
2.资金变现存在困难,回收时间过长
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具体操作来看,现阶段采用的处置方式具有开展进度慢、回收时间过长的缺陷。在实际处置的过程当中,抵物资产多以房产、汽车等为主,变现能力相对较差,且现金回款时间过长,严重阻碍了不良贷款回收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固定资产所有权的确定工作需要较长周期,抵债资产确权程序又相对复杂,这些都是导致资金回收时间过长的主要原因。采用资产重组的方式也存在类似问题,因为在资产重组前需要进行充分考察、方案设计等准备工作,待企业达到盈利指标后,才能阶段性地收回贷款资金,这种方式不仅资金回收周期长,并且前期资金投入数量较多。
1.粗放式管理,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商业银行在不断改革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对不良贷款的处置水平处于上升阶段,但是管理质量仍然较为粗放,存在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其一,对不良贷款的监督管理范围较小,且落实也不够准确到位。在处置不良贷款工作中,时常出现诉讼失效、债务人不明去向的情况,造成处置工作难以开展。其二,处置工作不能针对具体不良贷款信息开展,对相关信息收集、整合、处理的分析力度不够,难以准确归纳处置重点安排后续工作。其三,不良贷款处置情况的内部信息披露存在缺陷,部分领导人员对不良贷款具体处置情况不够了解,导致领导、责任人等不能实质性发挥自身职能。其四,对市场化信息敏感度不足,不能全方位、多角度地掌握市场信息,进而难以根据市场信息的实际变化构建更加符合外部情况的处置方案。
2.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追责制度存在问题
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制度是处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但商业银行在面对现实性责任认定工作时,普遍缺乏合理的辨识性,差异化和针对性,从而造成相关责任人数量不断增长、基数较大。在后续追责时期,由于人数众多,衍生出由于工作强度大、程序复杂等原因造成的敷衍了事情况。很多商业银行在进行处罚时往往以单纯性的罚金方式为主,缺少相关预警机制。责任认定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工作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同时也间接地对不良贷款行为形成诱导作用。[1]
1.不良贷款评估困难,处置工作存在违规风险
外部环境是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的重要因素。不良贷款是不具备市场公开价值的资产,需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然而,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处置水平相对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且缺乏统一化的评价标准和体系,造成估值准确度低、估值效率低等问题。在市场定位方面,需要通过商业银行、债务人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贷款进行估值。作为不良贷款转移方的商业银行,以及不良贷款兼并方的资产企业,极易在评估价值问题上出现歧义。商业银行力求争取更高的价格,最大化完成不良贷款的处置工作;资产管理企业希望降低评估价格,从而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更大的利润。[2]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商业银行由于评估体系不完善、议价能力有限,时常出现评估价格过低,导致商业银行经济损失情况的发生。
2.相关法律法规欠缺,处置工作难以“有法可依”
商业银行在不良贷款处置的过程中,还受外部各种环境因素制约,法律法规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不良贷款处置问题,我国法律始终缺乏一个系统化、全面化的专项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处置问题缺乏科学有效的制约机制。商业银行在落实不良贷款处置环节,往往根据经验和企业内部规定进行,难以实现处置环节上的“有法可依”。当前法律法规也难以对商业银行的债权形成有效保护,虽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确立清算方案,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此类权利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应该怎样处理。同时,商业银行需要支付诉讼费、破产费、人员劳务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和时间成本有时会超过债务本身。
1.提高不良贷款处置的重视度,全方位、深层次感悟不良贷款问题的严重性
为优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首先需要充分了解、认识不良贷款对商业银行的危害性、不可确定性和不可避免性。其一,不良贷款严重威胁商业银行经营的稳定性,为其带来各种风险,存在经营隐患。其二,不良贷款具有双面性,要对不良贷款予以合理认识,提高全体员工日常工作中的警惕性,全面增强债务清收力度。同时,还要以平静、理智的心态面对不可避免的不良贷款现象。[3]此外,还应充分认识不良贷款产生更深层次的原因,需要明确不良贷款产生不是单方面的银行内部问题,也不是外部环境单独引发,而是二者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不良贷款产生的内部原因在于银行管理问题、银行体制问题和行政问题以及人力资源问题等多个方面,如法人治理结构、银行运行机制、银行人员综合素质等;外部环境主要是被服务主体的特殊性质、法律的不完善、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2.转变传统处理思路,优化处置管理理念
首先,商业银行在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需要改变传统管理思路和管理理念,充分认识不良贷款属于银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视为具有特殊性质的金融资产加以重视。银行应提高对不良贷款处置管理工作的重视度,采用具有前瞻性、普适性、针对性的科学处置策略,不能仅凭处置部门的单方面力量,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需要形成一个密度极高的处置共同体,以联动、共享、相互配合的方式完成处置工作。[4]其次,不良贷款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金融资产,处置工作要有较高的时效性。商业银行应尽量避免因工作效率低,导致不良贷款处置工作错过最佳时机的情形。商业银行必须精准把握不良贷款处置工作开展时机,有效避免不良贷款的深层恶化,进而减轻不良贷款的清收难度。
1.立足于数据时代,全面建设信息化银行
在信息化、数据化时代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需要充分利用时代优势,发挥信息化技术驱动银行发展的功能,着力构建信息化综合平台。建立有效、快速、稳定、共享的新型交流机制,全方位、深层次、多维度整合客户信息,实现预警信息的开放式共享,扭转传统模式下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各种风险问题。一方面,建设科学化不良贷款计算机管理系统,完善不良贷款监督管理控制机制,使风险系统与其他部门形成紧密链接和无缝全程对接,有效防范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检测及时性差、债务人不知去向等风险问题。此外,该管理系统还应具备不良贷款信息的整合、处理、分析功能,智能化判定风险程度与清收难度,对不良贷款实施按种类划分和科学排序,并依据分类结果落实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强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信息披露功能,对不良贷款进行信息披露,使银行领导、债务清收责任人真实掌握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从而拟定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处置计划。
2.完善银行内控机制,打造高质量风险管理模式
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的过程中,需要以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为切入点,对不良贷款形成防范作用,从增量、余额两个方面着手。第一,要实现贷款工作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将不良贷款行为扼杀于起点,从贷款调查、信用评级、贷时审查等工作到贷后管理、征信检测,对客户风险情况变化做出提前预警,有效规避信贷风险的发生。第二,强化不良贷款双向管控与问责制度管理,切实落实责任人义务与责任,以责任终身制严格要求责任人,履行违规必罚、失职必问的基本原则。[5]
1.充分利用风险缓解工具,创新清收手段
从商业银行现行不良贷款处置模式来看,普遍将清收与核销作为主要处置手段,市场化措施、工具利用率较低。商业银行应建立全新市场机制,充分展现市场供求、产品设计、商品定位等工作的重要价值,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能,利用不良资产证券化与多功能金融衍生工具。以美国众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为例,大多数金融机构不受传统处置方式的制约,能够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创造出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新工具、新方法。[6]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需要树立一种“以创新求发展”理念,将证券化不良资产、市场化风险缓解工具、债券转股权以及“互联网+”的不良贷款处置方法引入清收工作。
2.致力于金融创新,转变传统盈利模式
随着各行各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传统信贷业务以赚取息差收入为主要手段的盈利模式,逐渐对商业银行利润形成压缩作用。同时,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又进一步为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带来更大风险。鉴于此,商业银行应积极整改传统盈利模式中存在的诸多缺陷,强化金融创新,拓展延伸中间业务,提升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水平,从而对不良资产的产生形成防御作用。
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不良贷款处置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仍然存在较多问题,针对目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从强化不良贷款处置的认知、完善内控机制、致力于金融创新三个层面对不量贷款的处置提出了优化策略,旨在为我国商业银行提供更有效的不良贷款处置方案,增强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维持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