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欣, 岳鑫隆, 李文洋, 孙翔宇
(吉林大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吉林 长春 130021)
大型仪器设备的配置是围绕科研任务、学术方向、学科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工作需求进行,然而配置不均和重复购置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一些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不高,使用效益偏低[1]。为切实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各高校都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想顺利开展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离不开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的驱动[2]。
优质的仪器设备既是高水平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的基础条件,也是开放共享工作的质量保证。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与科研工作的不断深入,各高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储量大幅提高[3]。以吉林大学为例,截至2018年,全校仪器设备总量为28.51万台 ,总价值45.18亿元,其中单价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总量5 300余台,总价值24.91亿元,占比达54%(见图1),支撑着全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图1 吉林大学仪器设备存量图
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以“专管共用、资源共享”为工作指导原则,我校制定了“吉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立项、审批、收费、服务、考核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学校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以“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为建设目标,以“共享、共建、共赢”为建设理念。通过实践、总结与借鉴,逐步完善了运行机制,建立了规范、有效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体系。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激励机制,仅靠行政命令与法规约束,无法有效提升设备管理人员的开放共享积极性,即使实现了开放共享,也仅仅是形式上的开放共享[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激励机制包含机组激励与人员激励两个层面,机组激励机制是推动各机组拿出大型仪器设备参与开放共享的必要鼓励条件,影响着学校开放共享的推广面;人员激励机制是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真正落到实处的必要鼓励条件,设备管理人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保障,会严重制约其开展开放共享工作[5]。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应严格依照国家、部委、学校的相关收费规定执行。首先,须制定符合学校管理要求的收费立项制度,收费标准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经学校或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其次,共享费用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收取,但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和核算。最后,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科目使用收费资金[6]。
在各项教学科研工作中,实验技术队伍一直充当着技术支撑和条件保障角色,其素质与能力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水平[7]。同样,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中,实验技术人员的水平与工作能力影响着大型仪器设备的对外服务能力。通过专业技能培训能够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基础理论储备和熟练基本实验技能,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通过管理培训能够提升实验技术队伍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建设不仅包含激励机制,还应有相应的制约机制[8]。通过构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开展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同样能充分调动高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积极性。而且通过效益考核,得到大型仪器设备的真实使用情况,可以对当前开放共享运行机制的实践情况形成反馈,为机制优化提供参考,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9]。
共享平台的建设应采取虚实结合的建设方式,既要练虚功抓好共享平台的线上建设与管理,又要干实事抓好各校级分平台、院级平台对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依据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方式的不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应采用不同的架构[10]。大型仪器设备全部集中管理或单一部门存量小的适用于采用“校级平台”的一级架构方式;大型仪器设备集中在某些学院/实验室管理的适用于采用“校级平台—院级平台”的二级架构方式;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复杂或存在测试检测中心的适用于采用“校级平台—校级分平台—院级分平台”的三级架构方式[11]。
我校为鼓励各学院、实验室开展仪器设备共享,建立了相应的人员激励政策和机组激励政策。同时制定了向机组倾斜的测试费分配制度,在经济上让机组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切实体会到额外的工作付出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入进行再分配,绝大部分设备有依托单位,由设备依托单位分配、使用;其余部分补充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基金,用于参与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大修补贴、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并且在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指标中加入开放共享成绩考核指标。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开展,学校设立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维修基金,用于支持开放效益好的机组进行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提升机组的故障应对能力。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工作实行校内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设立收费项目时须履行立项报批手续,设立收费项目后须接受学校的年度审核与检查;立项时须本着成本核算原则,提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提供充分的成本核算、可行性论证资料,经学校收费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立项。建立收费项目年度审验制度,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淘汰未能通过审查的收费立项。为完善测试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学校制定了“测试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保证测试收入的合理分配与使用。
为切实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工作能力,学校采用校内办班、学术报告、交流论坛及校外派出等方式开展技术培训工作。2018年,学校举办专业技能培训班2次,学术报告会2次,派出技术培训20人次。通过开展培训工作,有效提高了技术队伍的专业技能,强化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理念,推动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学校除每年依照教育部要求开展03类大型仪器设备的效益考核外,还制定了大型仪器设备效益核查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完成核查报告并于校内公示。学校积极探索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的新模式。2018年,启动了大型仪器设备监控平台的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时监测大型仪器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度、湿度、PM值、碳排放量和功率因数(电量)等信息,并结合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实验室管理系统和共享平台数据,借助大数据分析手段,准确分析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利用校内已有的监控系统,在三维虚拟环境中,同步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的可视化管理(见图2)。
图2 吉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智能监控平台
我校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采用“校级平台—校级分平台—院级分平台”的三级架构进行建设。校级平台作为对外服务的窗口,并为各级分平台提供统一的财务结算服务;以测试科学实验中心、电镜中心及超算中心为依托,建设校级分平台,为校内外师生提供优质特色专业服务;以各学院/实验室为依托建设院级分平台,主要为其院内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服务,并拿出相应数量的机时对外共享。
我校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依托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拥有众多著名专家与技术人员,平台内有电镜类、能谱类、光谱类、质谱类、波谱类、色谱类、X射线类、显微镜及图像分析、生化分离分析、热分析、测量计量及微加工类等多类贵重仪器。目前,校内40万元以上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都已录入共享平台,已获批仪器设备使用收费立项的仪器设备都可在共享平台进行预约。
我校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投入使用后,获得了广大教师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和效益。首先,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范围不断扩大,对仪器设备共享的认知度逐渐提升。院级平台从最初的化学学院、超分子结构与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生命科学学院等4家试点单位扩展到了9个,而且开放范围仍在不断扩大,陆续有学院、实验室主动申请建设院级分平台。其次,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明显提高。在学校开展的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中,与其他设备相比,平台内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平均使用机时数要高出30%以上。最后,对外服务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校内多学院/实验室与外单位签订了测试协议或技术服务合同,全年对外服务3 000多台次,较好地发挥了大型仪器设备的社会效益。
吉林大学在仪器设备共享机制方面做出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建立了一系列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制度,规范和解决了实际运行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当前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使用效率不高和重复购置的情况还未完全杜绝,其中有机制问题、认识问题、技术问题和资金问题等多方面的原因,需要我们通过不断地改革创新去解决,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