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蕊
(西北大学 外国语学院,陕西·西安 710127)
在民族文化的对外传播及民族影响力的提升方面,翻译的作用日益凸显,有关民族文本的翻译实践也逐渐增多。但是,由于少数民族语言的多样性、民族文化的特殊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民族文本的翻译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而促进民族文本翻译的规范化、标准化的关键在于翻译规范的制定,这是民族翻译研究的重要课题。
社会学的研究范围涵盖所有社会行为和社会现象。也就是说,所有和社会相关的问题都在社会学的研究范畴内,翻译活动也不例外,因为翻译活动和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这使社会和历史成为翻译研究的本质出发点,也自然生成了翻译研究的社会学视角。著名翻译家安德烈·勒菲弗尔曾经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翻译研究的重点不仅仅是纸上字词的对应,还要考虑到相关字词对应的深层原因、译者翻译特性的根源等。翻译研究与社会的深刻勾连使民族文本的翻译规范制定自然需要从社会学思想观点出发。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的社会学思想中融汇了人类学、教育学等多个领域的内容,是社会学的代表性思想,对于各种社会现象都有较强的阐释意义,因此,布迪厄社会学理论对审视、探讨和构建民族文本的翻译规范具有一定的方法论意义。
少数民族的多样性、少数民族在语言文化方面的差异性、民族文本的传播现状以及民族精神的传递效度等问题使少数民族文本翻译具有不同于一般文本翻译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为了实现民族文本翻译的标准化和翻译化,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定的翻译规范。但是,整体而言,这些翻译规范还存在一定问题,而社会学参与民族文本的翻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民族翻译规范存在的问题。
首先,社会学的根本性能够促成民族文本翻译规范的整体化。民族文本的翻译是一个系统问题,有关翻译的规范需要从整体制定,才能使民族文本的翻译得到整体规范[1]。而从实际来看,当前民族文本的翻译规范往往是针对翻译中涉及的语言文字、文化、译者、翻译策略等特定要素制定的,如有关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规范等。局部规范是必要的,但是局部规范必须要与整体规范遥相呼应,在整体规范下进行局部规范,才能使整体规范要求和局部规范保持内在一致,形成统一的翻译基调,指导民族文本的翻译。另外,民族文本的翻译牵涉到多方面问题,局部规定的翻译规范也容易使缺乏规范的局部难以得到统一约束。社会学基于对社会问题的根本认识,从社会学视角审视民族文本的翻译规范制定,以纲领性文件的方式指导民族文本翻译规范的制定,使民族文本翻译在其整体观照下局部推进。
其次,社会学审视可使民族文本的翻译规范应用更加广泛。翻译是具体的社会实践,对于翻译实践的规范必须落到实处才能发挥规范作用,这种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民族文本翻译规范为了具体操作而偏重于具体化,如关于民族文本翻译中的人名、地名统一规范等。翻译规范的具体化是必要的,但是这也使得民族文本的翻译规范缺乏发挥空间,特定规范只能对特定问题进行规范,在问题改变或者是情境改变时,民族文本翻译中出现的某些问题便难以根据规范灵活解决。社会学是关于社会实践的基本认识,其探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意义,社会学理论观照下制定的翻译规范会适用于更多问题情境。
最后,社会学审视能够使民族文本的翻译规范覆盖更多问题。少数民族文本翻译牵涉到多种要素,无论是语言还是译者、翻译内容选择等问题,每个问题都可以衍生出多个问题,每个问题的细节都需要合理规范,才能使文本翻译更加规范。规范制定往往滞后于问题形成,在跟随问题制定规范时,民族文本的翻译规范始终都难以全面覆盖所有问题。社会学是基础性学科,其结论或认识更多地是指出问题的核心或本质,在此基础上构建的民族文本翻译规范更加偏重于原则性,相关原则适用于民族文本翻译的多个方面,涵盖所有已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利于翻译问题的解决。
布迪厄的社会学思想复杂,观点众多,有限的篇幅内很难对其中的社会学思想进行系统梳理,但是,可以从其理论的核心词语“场域”“惯习”“资本”出发,来审视和探讨民族文本翻译规范的构建。按照布迪厄的观点,民族文本翻译实际上在特定场域中展开,以资本为推动力量,会受到一定的惯习影响,因此其翻译规范的构建实际上针对场域、惯习和资本等要素而言。
布迪厄认为,社会中的场域无处不在,人们无时无刻不存在特定场域之中,虽然摸不着相关场域的边际,但是个体都能感受到来自各个场域的作用。这里所说的场域不是特定物质化的存在,也和一般的领域有所区别,是其中有内含力量的、有生气的、有潜力的存在,如美学场域、宗教场域等。
少数民族文本的翻译也牵涉到场域问题。首先,民族文本形成于民族文化场域中,它是民族文化场域中创作者及特定民族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次,目的语文化也建构了对应的场域。每种文化系统都有自己的文化基础和文化观点,有自己的语言表达方式,民族文本向其他语言的转化,实质上就把民族文本中的文化内容放置于目的语的文化场域中。最后,翻译本身也建构了一个场域。在翻译过程中,创作者、译者、出版社等要素共同建构了一个场域,通过各种因素对译者产生影响。除以上场域之外,也有学科等其他场域对翻译产生影响。由此可见,民族文本的翻译实质上跨越多个场域,每个场域都有自己的规则要求,相关文本的翻译实质上是在多个场域之间的协调中进行的。民族文本的翻译规范是对翻译行为的约束和规范,是场域影响的具体表现,因此对于民族文本翻译规范的构建必须考虑到各种场域的影响,并基于各种场域要求和需求来制定规范,使每个场域的影响都能够在规范中得以体现。[2]
从民族文化场域来说,这是民族文本的基本场域,也是民族文本的基本话语情境。在翻译过程中,如果脱离民族文化场域必然会使民族文本的内容翻译脱离原有语境,从而难以充分表达出原有文本所要表达的内涵。由此可见,必须要形成相应的翻译规范,要确保译者在民族文本翻译时不脱离民族文化场域,从民族文化场域出发来考虑翻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目的语文化场域来说,民族文本的翻译实质上是把民族文化内容信息放置于新的文化场域中。在这个场域中,读者成为翻译文本的重要影响因素,相关文本的翻译要实现文化信息的传播和扩大影响力,就必须要考虑到目的语受众的文本接受问题。民族文本的翻译必须要合乎目的语文化场域,才能更多地为目的语受众接受。为了避免译者完全基于翻译需求或者是民族文化场域考虑,就必须基于目的语文化场域构建适切的制度规范,使目的语文化场域成为译者文本翻译的重要考量因素。就翻译场域而言,翻译本身要受到一定因素影响,同时关于翻译也有一定要求。民族文本翻译虽然有特殊性,但同样归属于翻译范畴,必须要考虑到翻译场域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规范,才能使民族文本的翻译合乎标准。
按照布迪厄的思想认识,社会成员在长时间的社会实践中都会形成一种视作理所当然的习性,这些习性被布迪厄称之为“惯习”。惯习是个体行动的关键原则,不同环境下个体会形成不同的惯习。翻译是一种社会实践行为,会受到各种惯习的影响,为了使不同惯习影响下的民族文本翻译都能规范标准地进行,还必须基于多方关系制定翻译规范。首先要考虑到创作者的惯习,由于作者文化素质、生活环境、文化背景等不同,不同创作者有不同的创作风格。民族文本的创作者以民族成员为主,民族成员在特定民族文化背景以及个人生活环境和秉性影响下,会形成不同的创作习惯和特征,并在文本中体现出来,由此才使得不同文本形成不同特色。在民族文本的翻译中,必须考虑到创作者的创作习惯和风格,在此基础上形成民族文本翻译的规范要求,以便使文本创作者的风格特征得到保留。其次要考虑译者的惯习。译者是翻译主体,文本翻译的面貌最终取决于译者的翻译惯习,如有的译者比较强调语言美感,有的译者强调格式相同等。不同译者由于审美观不同、文化素养差别等,在民族文本的翻译上会形成不同的操作,从而使民族文本的翻译形成不同的面貌。译者是文本翻译的中介,其在翻译过程中有一定自主性,但是过于突出的惯习,或者是比较特殊的习惯,会最终影响民族文本的翻译效果。为了使译者的翻译行为受到规范,就必须基于译者惯习存在,形成相应的翻译规范,如规定译者可以灵活操作的内容以及需要译者如实翻译的信息等,通过这样的翻译规范,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建构译者在民族文本翻译中的活动空间。再一方面是民族文化惯习。不同文化群体有不同的文化惯习,特定民族文化惯习都会在民族文化中有所体现,如特殊的语言表达格式、文化隐喻词的使用等,这些文化惯习也是民族文化的特色所在。在民族文本的翻译中,必须基于民族文化惯习的存在形成相应的翻译规范,使民族文化惯习最大程度地在目的语中表现出来。最后是目的语文化惯习。目的语受众也有自己的文化惯习,这些文化惯习会影响到其对民族文化译本的认可和推广,如目的语受众的喜好禁忌、阅读习惯等。目的语受众惯习是民族文本翻译的客观情况,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可以调整自己的翻译策略,但是并不能够改变目的语受众的文化惯习,要使目的语受众认可和接受民族文本的译本,就必须形成相应的惯习契合规范,使之成为译者翻译的行为指导,引导和规范翻译行为[3]。
布迪厄提出的场域是由多种要素共同建构的关系网,这个关系网的动态变化动力来自不同资本。按照布迪厄的提法,这里所说的资本包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本资本,各种资本在场域结构中的分布并不均衡,社会成员和社会团体因占有不同的位置而获得不同的社会资源和权利[4]。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是各种资本都会用自己的方式影响场域内的各种要素。民族文本的翻译在社会场域中进行,必然要受到来自不同资本的影响,从而使得文本翻译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并趋向不同的方向发展。如在经济资本影响下,民族文本的翻译会更多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和文化影响,或者是在文化资本的影响下,过于坚持特定文本翻译的原汁原味,或者会因为文本资本的积累情况而影响民族文本的翻译情况等。而从民族文本翻译来说,在实践过程中,必须有一定的经济资本来支撑,才能开展翻译出版工作,而在译本完成时,还需要考虑到对民族文化的宣传影响,以及和其他文化的交流情况,另外,翻译工作也会作为特定单位机构的重要的工作评价指标。各种因素的参与决定了民族文本的翻译会受到社会资本、经济资本、文本资本等各种资本影响。为了确保民族文本的翻译保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在合理范畴内实践,就必须形成约束和引导资本影响的民族文本翻译规范,使资本对民族文本翻译的影响形成一种平衡状态。这种翻译规范主要体现在遏制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过多干涉,加强文化资本的积累等。如规定民族文本翻译中社会资本介入的比重,或者是规定社会资本对民族文本翻译的参与范畴,以及对译者选择的文化标准制定等。从资本角度来审视民族文本翻译规范,可以使民族文本翻译实践推进中的各种参与力量更加均衡。
民族文本翻译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为了使众多民族的文本翻译形成比较一致的规范要求、促进民族文本翻译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不仅要对民族文本翻译本身问题进行具体研究,同时还需要从社会学视角审视参与民族文本翻译的众多因素,形成民族文本翻译规范制定的基本思想框架,使各种民族文本的翻译都能保持统一步调,最终使相关规范的构建从根本上解决民族文本翻译中存在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