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当代农史研究 推动深化农村改革
——2018年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当代农史专业委员会年会会议综述

2019-03-18 01:30张静宜
古今农业 2019年2期
关键词:农民改革农业

张静宜 王 欧

(1.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当代农史研究室,北京 100810;2.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

2018年12月1日,2018年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当代农史专业委员会年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博物馆、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潍坊科技学院等单位的4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围绕农村改革四十年历程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魏琦主持会议,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陈晓华致辞讲话。会上,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院长王思明、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授龙登高、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郑有贵、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辛逸、原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郭书田、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王秀清、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分别作了题为《衰落中的“增长”与增长中的“衰落”——明清以来中国农业的历史变迁》《土改前夕地权分配的检验与解释》、《四十年农村改革发展:历程、成就、经验》《路径依赖:新时期乡村史研究的新路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国农业转型:成就与挑战》《1978年以来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与创新》的主题报告。会议还对当代农史的学科发展和研究工作开展交流讨论。现将与会专家学者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农村改革历程

2018年是农村改革四十周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结合农村改革的实践进展,梳理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展望农村改革的趋势走向,对新时代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陈晓华指出,应该对农村的改革发展进行总结思考,从农业农村实际出发做好研究工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曾在探索时期走了弯路,没有找到符合中国实际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才真正走上中国特色道路,解决了农业、农村、农民的重大问题。因此,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农村发展史非常重要。尽管这段历史过程是清晰的,但经验的总结和升华还不够,更多停留在对实践的回溯上,需要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经济理论建立起来。可以通过三个路径做好这项工作:一是理清改革线索,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与很多国家有差异,在农业现代化、规模经营、产业分工、要素配置、生产关系、产权制度等方面均有独特性,而我国如何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可以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的实施、多种经营放开搞活、乡镇企业发展、粮食购销制度改革、劳动力等要素流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发展等重大历史事件及制度安排等方面梳理脉络。二是总结改革发展成果,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很多,但其影响程度不一而足,需要实事求是,从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变化来讲,以老百姓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功的评价标准,对包产到户、自主经营、就业流动、减税补贴、社会保障等农民感受较深的“大”事情取得的标志性进展予以总结。三是探索完善现代农业制度。农业农村基本制度的改革一直受到中央关注,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列出的三百多项改革内容中农村就有七八十项,并设有专门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农村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一体化制度、乡村治理制度等,要引起高度重视。

郑有贵将四十年来中国农村改革的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重塑生产经营主体和实现农产品全面快速增长的突围阶段(1978—1984年)、乡村经济社会结构的重构阶段(1985—2002年)、向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延伸阶段(2002—2012年)、以及新发展理念下的乡村振兴阶段(2012年至今),构成了乡村与国家整个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协同互促的结构图谱,并取得了四大突破:一是在工业化进程中突围,由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融合发展迈进;二是在城乡分治中突围,由农民单一从事农业向多元就业创业拓展发展空间;三是在生产经营主体重塑中突围,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四是在融合发展中突围,由主要发挥农业的产业功能向乡村多种功能拓展。这些重大突破是由中国后发国家国情、工农城乡关系、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等结构所决定的,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思想路线下顺应历史发展规律取得的重大成果。农村改革就工业化进程中促进乡村发展和振兴进行了探索,在基于历史任务和历史条件处理好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与顶层设计、对乡村的“取”与“予”、乡村服务城市与乡村振兴、主体主导与多元互补发展等重大关系上积累了经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历史启示。

辛逸从路径依赖的视角考察改革过程,认为农村基本制度和农作技术的流变很大程度上受以往制度和技术的规定限制,当下的新制度和技术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旧制度和技术的某些因素。新时期乡村社会变迁路径依赖的内容是:其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非改革开放才出现的新鲜事物,而是对集体化时期各种包产到户制(如永嘉县首倡的“包产到户”,湖南、河南、福建等的“借田(地)渡荒”,安徽的“责任田”等与联产承包有明显的继承关系)的继承与扬弃,属于典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其二,集体化时期为改革时期的农业发展奠定一定的物质基础,从而形成农业基础条件和技术上的路径依赖;其三,创制新制度需考虑历史上已有的制度因素与文化传统,领袖设计和创制的新制度,如人民公社制度、村民自治制度,难觅其历史上的制度传统与文化根基,因此很难在乡村社会扎根和发展,实际运行效果与制度设计初衷相去甚远,是一种与制度路径依赖原理不符的强制性制度变迁,难以撼动乡村社会的文化根基。所以,从路径依赖的视角来看,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三个时期一脉相承,其连续性远大于间隔性,应打破以1978年为界将新中国乡村史划分为两个阶段的范式,注重农村改革前公社制度安排、社会建设、技术储备对之后乡村发展的深刻影响。

二、农业发展转型

深化农村改革与促进农业转型发展紧密相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由总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对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历史过程,当代农史研究做了很多探索。王思明从历史视角论述中国农业发展的转型,总结了明清以来近代中国衰落过程中传统农业支持经济增长,以及在当代经济发展中农业农村的衰落两个问题。针对第一个问题,他提出,尽管在近代工业上中国没有跟上世界的步伐,但迟至1820年,中国仍是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占世界经济总量三分之一,中国17—18世纪的人均GDP也大体与欧洲持平,支撑中国维持经济规模和高速人口增长的是中国的传统农业。这一时期农业发展来源于多熟种植的广泛发展、引进种植美洲作物、农田水利建设、多种经营与生态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王思明阐述了增长中的“衰落”,由于中国经济转型缓慢,20世纪以后即便是传统优势农业也逐渐落后西方,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比重由原来的1/3降至1/20。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再次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重新以一个世界政治大国和军事强国的面貌出现,中国工业经济在国家总体经济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11%提至1978年的38%,但这一时期工业的快速发展是以农业和农村为代价的。由于长期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农业农村成为工业化的资金库和社会矛盾的安全阀。利用工农业剪刀差支持工业发展有效地抽取资金支援了工业建设,通过严格的户口制度和各种票证限制农村人口自由流动以服务于城市低工资、高福利政策,这种发展模式使得农村长期贫困,最终影响了国家总体经济效率。特别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引发了深刻的农业危机。如果以1952年粮食生产力为基期,1952—1978年没有哪一年超过1952年,这期间农业生产勉强与人口增长同步。

王思明指出,农业农村政策的改革使得农民被激发、农业被激活,农村面貌才发生根本改观。1978至1995年,中国人均收入以每年6%的速度增长,是世界平均增长水平的6倍。中国从吃不饱饭,到八十年代中期粮食自给有余,甚至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仓储危机”,频现“卖粮难”。过去几十年中,中国农学家培育了大约6 000个作物新品种,部分主要作物的品种更新了5—6次。因为现代节约土地技术的创新,1978至2005年,中国每公顷农业产量从2 500公斤提至4 500公斤。粮食总产量由1978年的3亿吨增至2017年的6.1亿吨,40年增长了1倍。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占世界经济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5%提升到2017年的15%。然而,中国农业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农村人口均在减少:农业经济由1950年占比的58%,1985年的33%降至2017年的8%;农村人口由1978年的82%下降至2017年的41%。在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中,农业相对地位下降和农村人口减少不足为奇,它本身即是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具体表现。事实上,中国在这方面仍然任重道远。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但农业在美国经济中的比重不到1%,美国农民不到100万,占全国人口中的比重只有1.8%。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荷兰,农业在GDP比重只有2%,22万农民占全国就业人口的3%。相比之下,中国仍有2.2亿农业劳动力,转型发展还有很大空间。

王秀清则从理论角度分析中国的农业转型。他认为,农业转型有四个表现:农业在GDP和就业中的份额不断下降、现代工业与服务业兴起、农村人口向城市不断迁移和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的人口转变。在转型过程中,低收入国家食物需求快速增长而出现食物问题,多采取农业榨取政策,当前我国已经走过低收入阶段;中高收入国家(农业资源紧张的国家)面临农业比较利益低下的农业调整问题;高收入国家面临食物需求增长停滞的问题,后两类国家多采取农业支持政策。世界各国解决食物问题有五条途径,根本途径是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其次是商业进口;再次是殖民地掠夺,如1918年日本发生“大米骚乱”,对满洲、台湾和朝鲜殖民地强制低价收购大米;第四是食物援助,多为非洲国家使用,受制于人;最后是农业榨取,这是大部分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在解决食物问题上与世界有共性与特性,共性是中国采取了农业榨取政策以支持国家工业发展,但农民生产积极性受损;特殊性在于我国的农村土地征购制度,表现为农村集体所有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时,必须先被征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一级市场,农民财产增值收益严重受损。

此外,王秀清还总结了中国农业面临严峻挑战,通过将净进口食品折算为耕地面积得出我国在2001年至2010年人均耕地2.11亩,其中已经有30%依赖国外,因此面临经济开放条件下实现粮食安全的挑战。需要认识到,国际粮食市场的性质是各国过剩与不足的调节池。目前全球一半人口以大米为主食,国际大米市场竞争基本上不取决于相对成本高低,其供求主要由国家间政治博弈决定。大米和小麦两大口粮,即使成本高不具备比较优势,也必须确保自给,考虑到品种内部余缺调剂,自给率应确保在90%以上。为保证农业品种资源、种植生态和农业文化遗产的维系,必须在其余农作物中确定战略作物种类及其年种植面积保有量,两大主粮和战略作物保有面积必须精准落实到具体地块和经营者。其余农产品可以完全放开,交由市场调节。他认为,随着2004年前后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出现、农业就业人数的趋势性减少,我国农业转型开始进入了以工补农、加快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缩小工农差别与城乡差别的新阶段。而人口规模庞大、人均农业资源极度有限的国情,决定了处于农业转型新阶段的中国必须克服重重困难,需要探索更精准的结构性政策和收入补贴政策来确保开放条件下的粮食安全、农业经营的稳定、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从而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龙登高基于土改普查数据,考证了土改前夕农村前10%的富有阶层占有土地的比例,南方各省为30%左右,北方则更低。他的判断回应了“关中无地主”的说法,认为土地集中现象与趋势被夸大,重要原因在于忽视土地集中的负反馈机制发挥的作用。20世纪主流思潮特别强调并夸大土地集中程度,这主要受土地私有制导致的土地兼并集中、政治动员引导主流思潮、土改普查数据样本量小的影响。短缺经济时代,农民生活普遍不能温饱,尤其是近代经济破败,农民更趋贫困,然而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土地不均。在土地资源总体稀缺的背景下,再均分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的出路还是在于城市化、工业化和城镇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与土地产出。此外,他还总结了我国近代土地集中的负反馈机制,包括诸子均分制、多样化的地权交易形式有效抵消了土地集中的趋势、个体农户独立经营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法人产权和双层地权的土地集中负反馈机制以及国家对可能引发土地兼并的官僚强权进行明确约束。

三、农村改革中的制度创新

郭书田简要回顾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新中国通过土地改革让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并通过互助形式促进农业发展,使得农业产量超过战前水平。1956年完成“一化三改”后,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从初级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农民、手工业者等劳动群众的个体私有制基本转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土地、农具等基本生产资料上实现了集体化。在公有公营的集体制度下,农民变成单纯的劳动力,从1958人民公社化到1978年改革开放,这个制度持续了20年。1978年小岗村及安徽其他县,越过包产到户到包干到户,拉开了农村土地改革的序幕。他认为,农业、农村发展的滞后,究其根源,在于土地制度改革长期停滞不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主体是含混虚化的,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土地改革的指导思想既不是私有化,也不是国有化,而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在这一点上,很多地区推行的“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就是一种很好的探索。土地的股份合作让农民既是社员也是股东,是把股份制的优势和合作社的优势结合成为一种新的经营形式。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发展股份合作,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

孔祥智总结评价了1978年以来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他认为,罗虚戴尔合作原则是同质性的,而中国合作社则是异质性的。目前我国合作社形成了大户带动、村干部带动、村两委带动、能人带动、乡镇干部带动等力量,合作社的分配实质上突破了60%、40%的限制。但是,他对目前“假合作社”、“大农吃小农”的说法持质疑观点,认为中国农民进行的合作和创造的合作形式反映了经济组织按要素贡献分配的基本原则,因而实际上是合理的。从实际效果看,小农户也能够从中获益,是满意的。这说明中国农民合作社在一开始就遵循实用主义原则,并没有严格遵循某种理念甚至法律(法律是根据理念制定的),农民只讲求实际效果。事实上,中国合作组织的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现成样板可以参照,但其基本内核却接近于国际公认的标准合作社,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反过来也说明,拿着一个国际标准来硬套中国农民合作社运行,并把不符合标准部分说成“不规范”,甚至是“假合作社”,本身是不公平、不客观的。

孔祥智还归纳了中国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的创新,主要包括:农机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企业领办合作社等。他认为,实践中,一些企业领办的合作社甚至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这样的发展趋势是中国企业家和农民的伟大创造,符合世界农业发展的大方向,符合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大方向。现实中,无论哪种类型合作社,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劳动生产率或土地生产率的提高,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都是中国农民对世界合作社运动的贡献,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形式正是中国合作社的生命力所在。

四、当代农史研究工作

与会专家学者对当代农史研究的重要意义形成了共识。陈晓华提出,农史研究于过去、于将来都非常重要。农史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总结发展规律、提炼发展经验、梳理教训挫折,使我们更自觉、更清醒地做好当下工作。历史的研究是对历史的负责,搞好农史研究很不容易,它和其他一般研究不一样,要更耐得住寂寞,更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也是对党性的锻炼。需要指出的是,农史研究是冷门,需要创新方式方法,以适当的形式表现研究成果,将踏踏实实的研究与丰富的研究成果结合并反映出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董志凯提出,学术研究必须把历史和现实联系起来,很多问题不是21世纪才有,很多政策不是突然出现,而是有历史的积淀。因此,结合经济史、农业史、科技史开展学术研究十分必要。中国农业博物馆研究员徐旺生表示,农业部已经转为农业农村部,向农村领域扩展,当代农史研究领域也可以向更广范围拓展,应当借鉴经济史研究,使得当代农史研究更加系统化,更加贴近时代、贴近政策。

史料抢救工作是当代农史研究比较紧迫的任务。陈晓华指出,当代农史研究需要尽快对建设时期的历史、史料、历史事件进行抢救和梳理。孔祥智提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议学会尽快组织成员,对曾在人民公社或者互助组的,目前已经八、九十岁的老人进行访谈,开展口述史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杨乙丹教授表示,建议以专题形式逐步开展当代中国农史资料的收集整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朱宏斌建议,可以利用学会与各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建设有重大影响的、有重要成果的史料抢救、收集、开发的系统性工程。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新农村文化管理委员会副会长曹山明认为,应对我国农业和社会转型的变迁过程开展具体策划和规划,将关键历史资料和见证人采集下来、记录下来。

对于未来当代农史研究工作,王思明认为,当代农史研究大有可为,既可以从生产的角度讲,也可以从经济的角度讲,还可以从农村社会发展的角度开展研究,因此当代农史专业委员会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提供进行思想火花碰撞的平台。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社会文化研究室研究员龙文军提出,将历史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研究乡村文化振兴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未来的探索方向。郑有贵表示,农史研究空间很大,史料的收集和研究都可以为实践服务,目前专业委员会对研究交流合作、引领学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未来应进一步形成合力、更加聚焦,回应重大问题,做出更有影响力的东西。魏琦提出,今年是乡村振兴开局之年,当代农史研究处于特殊历史阶段,应当结合当前背景,明确新任务,在重大时间节点形成研究成果,当代农史研究工作应该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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