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原
(北京师范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5)
继中国于2013年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倡议之后,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于次年宣布成立欧亚经济联盟,亚欧中心腹地一时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中俄两国在中亚地区有不同的利益诉求,而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又存在经济战略上的交叉,二者如何相处,直接关系到整个区域的和平发展。鉴于此原因,中俄两国近年来一直在寻求二者对接合作的契合点,但是在对接实施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如何发挥各自优势,求同存异,趋利避害,成为对接合作能否取得成效和成功的关键。
“一带一盟”途经地区众多,由于各国历史文化差异明显,利益不一致,加之大国博弈的影响,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经济联盟在对接合作中面临着诸多不利因素,对对接合作产生消极影响。概括来看,阻碍对接合作的相关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民族和宗教差异明显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区域民族众多,以中亚为例,除了哈萨克族、塔吉克族、乌兹别克族、吉尔吉斯族和土库曼族之外,还有100多个少数民族,民族构成复杂,民族问题众多。宗教上,区域内国家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东正教和佛教,宗教信仰多样,宗教信仰不同的民众交往沟通和相互理解较为困难,从而影响对接合作向民间领域的扩展。受民族和宗教影响,当地民众的生活习惯和风俗禁忌不尽相同,民族文化差异显著,客观上不利于对接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共识的形成。
2.安全保障问题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经济联盟战略交叉的重要区域是中亚区域,但是中亚各国政治局势不稳,各政治派系矛盾突出、斗争激烈,不利于展开大范围的合作项目。另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大搞“民主改革”“颜色革命”,进一步加剧了当地局势的动荡,使中亚地区的安全隐患日益加深[1]。中亚地区也是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的滋生地,所在地区国家实力较弱,无法根除这“三股势力”,增大了该区域的投资风险。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维持当地的和平与稳定,就不可能在中亚地区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一带一盟”的对接合作也就无从谈起。
3.大国战略利益博弈
中亚以其贯通欧亚、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战略地位突出等特点,成为国际政治舞台的焦点地区。不管是麦金德的“心脏地带论”,还是斯皮克曼的“边缘地带论”,都把欧亚大陆中心地域视作国际战略的核心。进入21世纪以来,欧亚腹地交通枢纽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世界各主要大国都把战略目光延伸到中亚地带,以期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影响力。目前,参与欧亚大陆战略博弈的各主要大国,按照其地理位置的远近,可以分为内环国家中、俄、印三角,外环国家美、日、欧三角。内三角和外三角都强化了同中亚各国的关系,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与中亚国家的合作,但彼此之间也存在竞争和利益冲突。
中、俄、印三国本身就处于欧亚大陆,接近中亚,对于发展同中亚国家的关系具有各自优势。中国经济实力雄厚,市场广阔,其倡导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就是中亚,发展同中亚各国的友好关系是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应有之义,同时随着中国在中亚各国投资的增加,中国在该区域的影响力也日益突出。而俄罗斯与中亚国家过去同属于苏联,又都是独联体的成员,相互密切程度远超他国。随着其“大欧亚”战略的提出,随着从南乌拉尔山和西伯利亚到阿拉木图、塔什干的一系列公路以及“南北运输走廊”的修建,俄罗斯将在欧亚中心区域有更多发言权。印度软件技术领域比较先进,一直以来也努力加强同中亚各国的友好交往,同时加强俄印关系,重视中印关系。
相较于美、日、欧等外部因素,中国、俄国、印度三国更能决定欧亚大陆的发展方向,更能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一带一盟”的对接合作[2]。实际上,中俄印三国彼此间也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是三国开展合作更符合彼此的共同利益。
除此之外,处在欧亚大陆边缘或沿海的美日欧也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欧亚主张。美国试图通过经济援助、军事与安全合作来发展同中亚各国的密切关系,以达成自身战略目标[3]。日本建立中亚和日本“5+1”外长对话机制,觊觎中亚地区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并牵制中俄。欧盟开展“东方伙伴关系”,旨在维护欧盟东部地区的稳定,保障能源安全和限制俄罗斯。从此点来看,美日欧“外三角”参与欧亚事务都伴随着一定的政治目的,而不是单纯的以发展地区经济为目标,并且会对中俄印三国的中亚战略产生不利影响。
4.一些国家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存在一定误解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之后,沿线一些国家对此产生怀疑或一定误解,片面地将“一带一路”理解为中国战略扩张,认为其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实际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经济一体化建设,有利于沿线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文交流,实现区域经济、文化共同发展,而不是政治一体化布局;“一带一路”建设坚持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鼓励而非强制沿线各国加入,强调的是经济合作共同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大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宣传,运用双边和多边机制,与沿线国家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消除这些国家的误解。
对于俄罗斯来说,俄罗斯在中亚地区始终拥有特殊利益。中国在中亚投资金额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俄方投资,客观上使俄罗斯在该地区的影响力减弱。中国和中亚国家的关系过度密切,也会引起俄方的不满。俄方不少学者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是欧亚经济联盟的竞争者,中国在中亚的影响力已不可小觑[4]。
另外,有些国家,特别是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对中国的投资方式表示怀疑。中国在对外投资中更倾向于借助中国企业,雇佣中国工人来完成基础设施建设,而这些国家认为吸收中国劳动力资源不能很好解决当地的发展问题[4]。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存在文化差异显著、地区动荡、大国博弈影响、个别国家误解等诸多不利因素,但从总体上来说,对接合作既符合中俄两国利益,也符合区域内各国的利益,对接的收益远远大于对抗和冲突,因而对接合作成为多方合理选择。为消除不利因素的影响,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各方应当加强政治互信,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合作:
1.继续加强中俄双边关系,实现合作共赢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由中国发起和倡导,中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起主要的推动作用。俄罗斯作为欧亚经济联盟的创始国,凭借其政治经济实力,在组织内部有话语权,而俄罗斯本身又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重要国家,因而两国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对“一带一盟”能否成功对接具有决定性影响。
近年来,中国同俄罗斯的交往日益密切,两国关系不断加深,从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上升到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相互合作由政治军事领域拓宽到文化教育领域,由官方互动转向更深层次的民间交往,中俄两国人民也加强了相互理解。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2016年度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研讨会时曾对中俄关系作出极高的评价,认为中俄之间的战略协作已经超出双边范畴,中俄关系“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的一块重要压舱石。”(1)引自王毅:中俄战略协作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的压舱石,2016-12-03, https://www.fmprc.gov.cn/web/wjbz_673089/zyhd_673091/t1421096.shtml 。
中俄继续加强双边关系,是基于各自的发展战略需要,也是基于“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现实需要。中国方面,中国长期以来对独联体国家的了解不够深入,与这些国家的互信程度有待大幅提高。而俄罗斯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得天独厚,又有独联体作为区域政治组织发挥协调作用,在独联体内部影响巨大而深远。中国可以借助俄罗斯在该地区的政治影响力,打消一些国家对中国的疑虑,加强这些国家对中国的信任和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参与程度。俄罗斯方面,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使俄罗斯经济受到冲击,2014年克里米亚事件又使俄罗斯受到西方国家制裁,致使其经济衰退,无力在俄方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中投资太多。而丝绸之路经济带凭借中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庞大的劳动力市场,更有“丝路基金”、亚投行的资金保障,对中亚各国和俄罗斯有广泛的吸引力。在此条件下,俄方开展“一带一盟”的对接合作,既能吸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资金,又可以激发欧亚经济联盟的活力,使二者优势互补,推动自身“大欧亚”战略的发展。
从中俄两国来说,双方高度的政治互信使得两国始终愿意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一带一盟”对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遇到利益冲突的时候,也本着互信的原则积极开展谈判,缓和矛盾冲突。对于地区内其他国家来说,中俄两国达成一致意向也有利于促进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促使地区内各国能够分别同中俄两国开展合作,获取相应利益,又不必担心交恶另一方,因而也会支持“一带一盟”的对接合作,这就为“一带一盟”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地区政治环境。
2.加强同沿线国家的合作,消除文化差异带来的影响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因为民族、宗教和历史等诸多问题,文化差异显著,影响到“一带一路”对接合作的实施效果。加强同周边国家的政治互信和合作,增强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对增进“一带一路”对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加强同沿线国家的双边关系。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发展诉求不同,因此需要针对各国不同的国情及经济发展状况,与之开展有针对性的经济合作。“一带一盟”对接合作中心区域的中亚国家处在中俄两大重要的伙伴之间,他们对每一方的合作都感兴趣,又反对太过靠近[5]。鉴于此种情况,中方应当在尊重中亚各国选择的基础上,努力发展同这些国家的伙伴关系,加强合作,促进各领域的对话和经贸投资。
其次,要运用现有机制加强多边合作交流。将沿线国家战略规划与“一带一盟”对接合作并轨,以广泛吸收力量,促进互利共赢。各国的积极参与和多类别多层次区域合作方案的相继出台,将会对“一带一盟”对接合作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例如中、俄、印内三角国家可以在金砖国家机制内展开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推进对接合作程度的加深。又如中俄蒙经济走廊,就可以整合中国的“一带一路”、蒙古的“草原之路”和俄罗斯的“跨欧亚带开发”战略。
最后,要加强同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文化交流已成为世界各国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其中包括教育、科学、文化、民族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国的软实力,同时也是除了官方外交之外的一种对外交流模式,在加强与沿线国家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增强互信、增进友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方可以与沿线国家举办多层次、多领域的文化交流活动,如通过专家和艺术团体互访、互派留学生、互办文化节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近几年来,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的实践充分说明了文化交流活动已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和效果。
3. 将上合组织作为“一带一盟”对接合作平台,促进深入合作
2001年,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以作为促进相互合作、维护地区稳定的合作平台。成立之初的上海合作组织主要聚焦于中亚地区的安全问题。在上合组织的框架内,各成员国开展多次联合军演,有效打击了“三股势力”,保障了地区稳定。但是,随着成员国经济的发展和中亚地区安全局势的缓和,政治和安全问题已经让位于经济发展问题,成为各国关注重点。上海合作组织此时处在职能转型升级的关键期。
2015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乌法峰会成为上合组织职能转型的重要转折点。该峰会讨论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2025年发展战略》,指出上合组织今后的工作将着力于政治、安全、经贸、人文、媒体交流和对外交往等各领域。峰会同时还吸纳了印度和巴基斯坦成为新的成员国,进一步加强了上合组织内部的政治力量,也使上合组织更有代表性和公信力。
上合组织工作重心的转移日趋多元化,使上合组织成为“一带一盟”对接的最佳合作平台,原因在于:一方面大多数“一带一盟”国家加入了上合组织,并且在统一的平台上进行平等协商谈判,依靠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机制使得西亚和亚欧大陆其他国家具有表达自身诉求的发言权,从而扩大“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协商范围;另一方面,上合组织能够为“一带一盟”对接合作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规范合作形式,提高对接合作的实施效率,界定合作的范畴。这是“一带一盟”对接迈向具体合作的重要尝试。在今后工作中,上合组织可以考虑在交通物流、能源、电信、农业和海关领域加强协商合作,签署相关协议,弥补“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制度性不足。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虽然面临诸多问题和风险,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对接合作的实施符合中俄及沿线国家的利益,能够使所有参与者实现互利共赢[6]。除此之外,二者本身定位不同,也在客观上为对接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经济联盟本身的设计定位就不同,因而不存在一方被另一方替代的可能。发展目标上,欧亚经济联盟以经济联盟为基础,以政治联盟为发展方向,旨在发展类似欧盟的政治经济区域一体化组织。而丝绸之路经济带是经济合作带和文化交流带,目标是发展自由贸易区,推进经济与文化发展。机制构成上,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签署有《欧亚经济联盟条约》,组织规范化、体系化、制度化,是典型的国际组织,是一种“硬机制”。而丝绸之路经济带聚焦于贸易投资“便利化”,没有硬性的机制保障,是一种“软机制”[2]。性质上,欧亚经济联盟是类似于关税同盟的概念,主张对内贸易投资自由化,对外则设置一致的关税标准,界限清楚。而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下的合作更像是“南南合作”模式,更强调灵活、务实和平等,主张共同开发,共同合作,没有明确的内外界限。
此外,中俄两国领导人不断达成对接合作共识,是促进对接合作得以实现的另一重要原因。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斯科签署了《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标志着“一带一盟”对接合作正式纳入双方战略规划。声明强调,“双方将共同协商,努力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合作,确保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5/09/c_127780866.htm
2016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5周年纪念大会上提出,要“深入推进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和‘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进而在欧亚大陆发展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经济合作关系,使中俄关系发展带来的福祉不仅惠及两国人民,还要惠及整个地区国家人民。”(3)新华网新闻: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6/25/c_1119111894.htm
综上所述,面对“一带一盟”对接合作中仍存在着民族、宗教和文化差异、地区安全问题、大国利益博弈问题等诸多不利因素,中国在坚持对外开放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中俄两国交流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双边和多边合作关系,促进各国之间政治对话和文化交流,推动与沿线国家互信互利、共同发展。同时还需要搭建相关的合作平台,以相关条约进行规范和指导,使之符合沿线各国共同发展利益,推进与落实“一带一盟”对接合作。但将对接合作意愿转化为可实际操作的合作项目或合作机制,将合作发展广阔前景转化为美好现实,仍需中俄及沿线国家共同努力稳妥扎实做好细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