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芳朝,王振钰
(华东师范大学 哲学系,上海 200241)
朱熹对《中庸》尤有所重,他在“沉潜有年,一旦恍然似有以得其要领”后“乃敢会众说而折其中”,作《中庸章句》(以下简称《章句》),但他并未言明“众说”所自,且以往的研究对此多有阙略。故辨清引注来源及作者,对于推进《章句》的传习和研究无疑有所补益。除此,引注出处的考证不仅有利于揭明朱熹取注倾向,亦助于揭橥其经典诠释原则。以此透显其对文本之义、作者原意和读者所悟之意的协调、安顿,并重新尝试观审其以“理”释经之得失。经梳证统计,朱熹共引注9家24处:郑玄4处、王肃1处、张载4处、二程子7处、杨时1处、游酢1处、侯仲良1处、吕大临5处,含汉魏古注和宋儒之注。为便于分类解读,据注家所属朝代、师承关系诸原则试分三大阵营予以考述[注]吕大临所属学派有异议。若据《朱子语类》(吕氏列于“程子门人”一节),本文结构当为:郑氏和王肃古注;程子和张子之注;程子门人(杨时、游酢、侯仲良、吕大临)之注。鉴于学界共识,文中分类法意在揭明他和关学的学派统绪,详见下文。。
在朱熹《章句》所引注的第一阵营中,所标“郑氏”为东汉经学家郑玄;与之有别,引三国时期曹魏经学家王肃,则以其原名标注。朱熹征引郑玄注4处、王肃注1处,其所选古注整体上代表了汉魏时期注经特征和朱熹征选古注的原则倾向。主要彰显了其对汉学工于文本之义治学思路的褒贬、扬弃。
朱熹共引郑注4处[注]参见《集注》第28、34、36、39页,见《礼记正义》,第1441、1450、1457、1461页。,见今本《四书章句集注》(以下简称《集注》)[1],见《礼记正义》[2]。郑玄为东汉末年经学大师,博采众家、遍注群经,其经学成就为后人称道。分析所引郑注可知,郑氏之注聚焦于章句训诂和简明的解语,朱熹引郑注略作删改。
以注3为例。据记载,朱熹曾对郑氏该注有所评述:“郑康成解‘非天子不议礼’云:‘必圣人在天子之位然后可。’若解经得如此简而明,方好。”[3]卷64于此也表明了朱熹的解经观:注经力求“简明”,这概是其选郑氏注的重要原因之一。朱熹对郑玄赞赏有加:“直卿举郑司农五表日景之说。曰:‘其说不是,不如郑康成之说。’”[3]卷23当被问及:“《礼记》古注外,无以加否?”朱熹径直答曰:“郑《注》自好。看《注》看《疏》,自可了。”[3]卷87不仅如此,朱熹对郑玄本人及其注经作品还不吝誉美之辞,曾直言道:“郑康成是个好人,考礼名数大有功,事事都理会得。如汉《律令》亦皆有注,尽有许多精力。东汉诸儒煞好。”[3]卷87于此可见,在朱熹对郑玄称赞的同时,也明确表达了他对汉儒注经路数的某种肯定。虽然朱熹肯定郑玄注经风格且赞许不绝,但他并未一味盲从郑注:“大司徒以土圭求地中,今人都不识土圭,郑康成解亦误。”[3]卷86甚至直言郑玄解经“益谬”。[3]卷87此即朱熹对郑玄注经思路的立体述评。
进一步,就经学解释观来看,朱熹一方面明确肯定汉学对文本之意的重视及贡献:“汉儒可谓善说经者,不过只说训诂,使人以此训诂玩索经文,训诂、经文不相离异,只做一道看了,直是意味深长也。”[4]卷31但另一方面,朱熹对汉儒忽略作者之意(即圣人作经之意)的做法唏嘘不已:“汉儒一向寻求训诂,更不看圣人意思,所以二程先生不得不发明道理开示学者,使激昂向上,求圣人用心处,故放得稍高。”[3]卷113在以上论断中,无疑流露出朱熹对汉儒拘泥于章句训诂(泥于文本之义),放逐阐发圣人之意(作者之意)的治经方式不满,同时也彰显了朱熹力求兼顾二者的诠释原则和诉求。
朱熹所引另一条古注为:“王肃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1]19该注出自三国时期曹魏经学家王肃。与郑玄一样,王肃治学广博、遍注群经,曾为《尚书》《诗》《论语》《三礼》《左氏》作解,但其作今已佚。该注见诸《经典释文·礼记音义》,且与朱熹所引王肃注完全一样[5]208。令人疑惑的是,朱熹为何在该注后缀以“程子亦以为然”?关于王肃注,由此产生下面的问题。
问题一:鉴于王肃注经作品佚失严重,朱熹所引王肃注是直接源自《经典释文》,还是取自他途?它与程子说法存在什么关系?
首先是本注的出处问题。朱熹和弟子曾讨论过该注:“乾卦有两个‘其惟圣人乎’,王肃本却以一个做‘愚人’,此必其自改得恁地乱道。如中庸,王肃作‘小人反中庸’,这却又改得是。”[3]卷69更为关键的一点是,朱熹在评价王肃注本《礼记》时说:“《礼记》有王肃《注》,煞好。”[3]卷87于此可知,朱熹本人概亲自参阅过王肃注《礼记》,故“王肃本作”的断语很可能源自朱熹本人,故与《经典释文》关系不大。其次,王注与程子说法的关系。朱熹谓:“小人固是愚,所为固是不肖,然毕竟大抵是不好了……程先生曰:‘语恶有浅深则可,谓之中庸则不可也。’以此知王肃本作‘小人反中庸’为是,所以程先生亦取其说。”[3]卷63两相资益,可以推论出:朱熹曾亲自参阅该注,后在参考程子观点的基础上而征引。
问题二:引汉魏古注寓意了怎样的取注倾向或注经思想?
其一,微观考察,朱熹勇于破除偏见、善集他人之长。郑、王二人在遍注群经的同时皆有兼善今、古文经学的致思路向,这是其同[注]其间亦有分殊:郑氏以古文经学为主,兼采今文经学之长;王氏在习得今文经学之时,又善贾逵、马融古文经学。。但王肃对郑玄之学略显某种偏私。据载,王肃虽也兼善今、古文而“采会同异”,但其与郑学针锋相对:“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6]419朱熹在肯定王肃经学贡献的同时也看到了这一点:“王肃议礼,必反郑玄。”[3]卷87此种思路诚为朱熹所非议,但可贵之处在于他认为:“王肃所引证,也有好处。后汉郑玄与王肃之学互相诋訾,王肃固多非是,然亦有考援得好处。”[3]卷83朱熹在批评王肃偏私的同时,尚能看到其优点,无疑彰显他勇于荡涤偏见、善集他人之长的经学观。该观念贯彻始终,下文亦进一步讨论。
其二,宏观上看,朱熹解经力求兼顾汉、宋之学。综观郑、王之注,尝试总括汉魏经学特征,注经过程虽不乏义理的阐释,但比较重视训诂释义和版本勘正,这是汉学之所长和主要特点。正如朱熹所说:“太史公《乐书》载《乐记》全文,注家兼存得王肃。又,郑玄说觉见好……后世礼乐全不足录。但诸儒议礼颇有好处,此不可废,当别类作一书,方好看。六朝人多是精于此。”[3]卷87可见,朱熹不仅从客观层面评价了汉学注经路数、正面肯定了汉魏经学功绩,而且体现了力求兼顾汉学治经思路的经学思想。
《章句》引汉魏古注共5处,所占引注总量的比例不是很大。但藉由进一步的考察,确乎从微观、宏观两个层面显示了朱熹善集他人之长和兼治汉宋的释经思路。特别是后者,昭示了朱熹力求兼涉本文之义与作者原意的释经思路。这样的经学追求,使得“集注”(如《中庸章句序》所言:“会众说”)本色名副其实,又与其义理演绎交相辉映,成为朱熹基于“四书”系统、构建理学体系的扎实基础。
朱熹引注的第二阵营为程子及其门人,出自这一阵营的引注最多,共5家、10处,引注数几近《章句》引注总量的半数。除引注程子(程颢、程颐)7处外,又引程氏门人杨时、游酢和侯仲良各1处。下文尝试以此考寻上述引注的来源,及潜蕴的取注原则和诠释倾向等。
《章句》中标以“程子”的注共7处[注]参见《集注》第17、19、23、25、29、31、35页,见《二程集》,第100、160-161、59、1028、19、379、77页。,见今本《二程集》[7]。引注基本情况:除注2为转意表述,注5、7略有删改外,其余引注与原文相同。令人疑惑的是,《程氏经说》末卷载有《中庸解》,但7注均与之无关。其中疑问值得考究。
疑问一:所引程子注何不源于《二程集·中庸解》?
首先,《程氏经说》收录伊川《易说》《书解》等,又录明道《明道先生改正大学》,只有《中庸解》未标撰者。据载,“杨万里:‘世传大程子《中庸》之书,非大程子之为也,吕子大临之为也。’康绍宗曰:‘昭德《读书志》,有明道《中庸解》一卷,《伊川大全集》亦载此卷,窃尝考之,《中庸》,明道不及为书;伊川虽言已成《中庸》之书,自以不满其意,已火之矣。反复此解,其即朱子所辨蓝田吕氏讲堂之初本改本无疑矣。’”[注]参见朱彝尊等《经义考新校》,第2786页。另,《程氏经说·中庸解》末附有康绍宗语,并缀曰:“用仍其旧,以备参考。”参见程颢、程颐《二程集》,第1165页。《经义考》所载两处资料说明:《二程集·中庸解》作者指向吕大临。其次,胡宏序吕大临《中庸解》也表明《中庸解》暗合关学气度,撰者为吕大临:“某反复究观,词气大类横渠《正蒙书》,而与叔(吕大临字——笔者注)乃横渠门人之肖者,征往日师圣(侯仲良字——笔者注)之言,信以今日之所见,此书与叔所著无可疑明甚。”[8]2787可资旁证的是,朱熹曾叹:“惜乎!其(指二程——笔者注)所以为说者不传,而凡石氏之所辑录,仅出于其门人之所记,是以大义虽明,而微言未析。”[1]15程氏《中庸解》在朱熹时已佚是事实。以上说法共同说明:《二程集·中庸解》作者为吕大临。
于此,《中庸解》为“朱子所辨蓝田吕氏讲堂之初本改本无疑矣”。今本吕大临《蓝田吕氏遗著辑校》不仅载有较详的《礼记解·中庸》,也录有《中庸解》,且附康绍宗语。[9]494至此,可以肯定《二程集·中庸解》确为吕大临撰,朱引程注故不出于此。
疑问二:7条引注分别出自哪位程子?
返检《二程集》可知,仅注6明确标注为伊川语,其余多标为“二先生语”,如注1、2、5、7,难以辨明作者。以注2为例。该注两见《程氏遗书》。第一处见卷四[7]75,其卷首曰“二先生语”,即不明确作者;第二处见卷十五[7]160,其卷首虽标曰“伊川先生语一”,但又注道:“或云明道先生语。”使得本卷终不知所自。此外,朱熹虽和门人讨论该注,但也是称以“程先生”[3]卷63。故难以确证其作者。不过,藉由其他佐证,可以确定注4出自伊川。因为朱熹多次明确提到:“伊川言:‘鬼神造化之迹。’”[3]卷3;卷63;卷93等以此方式,可确定注1后半句为伊川语[3]卷62;卷63;卷93等;又据晁公武语:“时载程正叔之言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10]86两相结合,注1确认为伊川语。另外,尽管注3中的部分语句见于《朱子语类》卷六十三和《程氏遗书》卷三,但据文中作者标注及其文意概况,姑推定注3出自明道。但是,以上方法不适合注2、5、7的考察,暂时难以确定出自哪位程子。
总括而论,《二程集·中庸解》撰者实为吕大临,朱引程注并不源于此。朱子到底是学宗二程,仅《章句》引注程子注多达7处,更不消说300余处程注广布《集注》的盛况了。这也是称其经学“理学化”的缘由之一,下文将对此予以剖析。经考证,注1和注4为伊川语、注3为明道语;其他引注暂无法确定为哪位程子语。朱熹所引程子注标以“程子”,概有和会二程之意注经的倾向。
《章句》引注标以杨氏、游氏和侯氏者,分别为程子门人杨时、游酢和侯仲良[注]参见《集注》第18、19、22页。。杨、游二人同谢良佐、吕大临位列“程门四先生”,享有高誉。杨、游、候均撰有《中庸》释义的作品,朱熹对之学养赞赏有加。但《章句》引三人注数量较少,值得考究。
关于引注出处。与其他引注不同,朱熹采取概括杨时观点的做法:“杨氏所谓一篇之体要是也。”杨时原话究竟为何,无从查证。晁公武载:“杨中立《中庸解》一卷。”[10]86可知杨时确撰有解说《中庸》的作品;从该注断语来看,朱熹概亲自参阅过。清人确认其已佚[8]2792,该注出处暂无从确考。游注见诸游酢《中庸义》,没有异议[11]125。关于侯氏注。据载:“侯氏(仲良)《中庸说》一卷,今未见”,故无从确考其出处。但可以初步确定出自侯氏:(1)《经义考》附罗钦顺语与朱引侯注极其近似[8]2792;(2)《朱子语类》载,时举问:“侯氏说夫子问礼,问官,与夫子不得位,尧舜病博施,为不知不能之事……”朱熹回答了其疑问,并未否认该论出自侯氏[3]卷62。两处所载与侯注吻合,可确定为侯氏语。
关于引注偏少的原因。朱熹解经引注广博,但原则坚定,既要契合圣人本意,也要确保圣学纯粹。其《章句序》载:“至其(指二程——笔者注)门人所自为说,则虽颇详尽而多所发明,然倍其师说而淫于老佛者,亦有之矣。”也曾道:“游杨吕侯诸先生解《中庸》,只说他所见一面道理,却不将圣人言语折衷,所以多失。”[3]卷62又说:“游杨诸公解《中庸》,引书语皆失本意。”[3]卷62又明确道:“龟山《中庸》有可疑处,如论中庸不可能,乃是佛老绪余,决非孔子、子思本意。”[8]2792朱熹认为三人所解《中庸》偏失圣人旨意、浸淫佛老之流,故颇有微词。这应是引注偏少的主要原因。
朱熹引三人注数偏少,并非出于盲目排斥。以侯氏为例。张栻于信中向其推荐:“侯师圣之说多可疑,然亦有好处也。”[12]592对于侯氏:“朱文公称其清白径直。”[8]2792虽然朱熹引侯注偏少(全本《集注》也仅5处),但也是基于对其人、其说充分的了解。
杨、游、侯三人均撰有解说《中庸》的作品,除游氏注可查证外,其余二人注不可确考。在选注方面,朱熹将为人和学问析而论之,即便注家品行良好,但凡偏离圣人学说、浸淫佛老思想者,便难以进入征引范围。因为,如此一来不但抛却了文本之义和作者原意,而且易于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潭。朱熹对程门弟子“倍其师说而淫于老佛”现象颇为不满,故引三人注释偏少,但他选注实事求是,并不因之而全部废人言辞[注]换言之,朱熹“排斥”游、杨、侯三人注解的现象主要出现在《中庸章句》。比如,在《论语集注》(朱引杨、游、侯注分别为49、5、4处)就不甚明显。。
朱熹引注的第三阵营出自关学,标以张子、吕氏者分别为该学派创始人张载和后学吕大临。二人被引注数分别为4处、5处,占较大比例。众所周知,朱熹为二程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学宗二程;其大量引伊洛学派师生的注释、解语,诚在情理之中。关学之注的大量征引,则蕴含了朱熹重视并努力集合读者所悟之意的诠释原则。
《章句》共引张载注4处,今见《张载集·正蒙》[13]。所引张载注未作删改,保留了原貌[注]参见《集注》第23、23、24、25页,见《正蒙》,第32、32、32、9页。。朱引张注数量不少,且少有地以“子”称之为“张子”。基于此,尝试解读其中可能蕴含的注经倾向和选注缘由。
其一,超越学统、门派之分。洛学、关学分别建立于“理”“气”互异的系统之上,致思理路差别较大。作为洛学后继,朱熹广集前人思想精华,构筑广博的体系,终成理学大家。重要原因在于其超越了学术统绪、兼收并蓄,《章句》引注对此就有所表现。以注4为例。门人多次问其对横渠、伊川“鬼神”思想的评价。朱熹虽说“二说皆妙……”[3]卷68,但他更倾向张载的说法,并陈述了较为坚实的理由[3]卷63。注4后缀有朱熹“按语”,也意在申明在该问题上更认同张载,可见他并非一味服膺程子。其对程子尚且如此,更遑论其他学者了。此诚是对待不同学派观点的公正做法,值得褒扬。
其二,褒贬有别、扬弃分明。以朱熹对张载前3注的态度和最后的征引结果为例。关于注1,门人问张载所论“以众人望人则易从”是否恰切?朱熹曰:“此语似亦未稳。”[3]卷63可见他对张载该论不是十分满意。相比较而言,他非常赞成注2、注3:“范公‘恕己之心恕人’这一句自好。只是圣人说恕,不曾如是倒说了。不若横渠说‘以责人之心责己,爱己之心爱人’……”[3]卷18通过解读朱熹对以上3注的态度可知:朱熹对注1并不是完全赞同,对注2、注3较为欣赏。但注1最终也出现在《章句》的引注中,可见其治学胸襟及褒贬有别的治学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集注》成书横跨数十年,但对注家称呼“一以贯之”。诸种称呼参差别异、井然一贯,其间概潜含了师友尊卑、师承脉络或学术认同等微妙信息。除二程,张载不仅是少数被称以“子”者的注家之一,而且其被引注数量也高居第一[注]除二程,《集注》中被称以“子”的注家只有张载、董仲舒和周敦颐,分别被引32、2、1处。朱熹前辈,如马融、程门弟子也无此待遇,皆被称以“某氏”,如范祖禹、杨时;李侗则被称以“师”;另有被直呼姓名者,如王肃;或以姓氏加字或号称之,如张敬夫、刘聘君。。张载被称“张子”,可以想见其在朱熹心中的地位。毫无疑问,其间必然关乎张注的征引数量。
首先,朱熹思想来源广博,张载学说对其理学的形成功不可没。朱熹吸收了张载大量学说,包括“气化论”“理一分殊”“心统性情”等核心思想;据前文,与二程相比,朱熹在某些问题上或更认同张载。其次,从儒学当时面临的挑战和危机来看,张载力排佛老、尊崇儒学的学术立场旗帜鲜明,使朱熹在情感上倾向于其学说。这或许是他大量引张注的情感因素。此外,朱熹曾在张载《文集》(朱称《横渠集》)的整理、校补和审订工作中投入大量的精力[注]参见汪应辰《汪文定公集》,《宋集珍本丛刊》第46册,线装书局2004年版,第77页;《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40。,并详细析解其主要代表作《西铭》和《正蒙》。他相当熟悉张载的作品,引注较多亦合情理。
朱熹引吕氏注5处[注]参见《集注》第29、29、29-30、32、36-37页,见《蓝田吕氏遗著辑校》,第291、291、292、297、304-305页。,今见《蓝田吕氏遗著辑校》[9]。对比可知,朱熹引吕注略为精减助词或短句,但整体上保留了原貌。上文已述,因对游、杨、侯所解《中庸》多有不满,故引注数量偏少。而对同样“惑于浮屠、老子之说”[8]2856的吕大临引注达5处,难免令人生疑。试对此“异象”及注疏倾向予以分析。
首先,以作品本身为尚。相较于游、杨、侯所解《中庸》,朱熹数次明确评论道:“吕《中庸》,文滂沛,意浃洽。”[3]卷62“龟山门人自言龟山《中庸》枯燥,不如与叔浃洽。先生曰:‘与叔却似行到,他人如登高望远。’”[3]卷62“李先生说:‘陈几叟辈皆以杨氏《中庸》不如吕氏。’先生曰:‘吕氏饱满充实。’”[3]卷62更直接说:“吕与叔《中庸义》,典实好看。”[3]卷101朱熹虽对吕氏为学泛于佛老不满,但对其《中庸》学比较认同,可资作为引吕氏5注的理由之一。
其次,注重注家所长。吕大临不仅为宋代理学家和关学大师,还是著名金石学家,著有《考古图》十卷,精熟古代典章制度、古籍文献。《章句》所引注5即是吕氏研究所长者,其在被引之列概寓意朱熹并非随意选注,彰显其注重注家特长的眼光。与之相关的是,朱熹切实关注每条引注。如众所知,朱熹《集注》字斟句酌,然其引吕氏5注共约500字、仅注4占约200字。对此可能的解释是:在精挑细选引注的基础上,他对每条注释的征引有其独到认识。
最后,超越学派之分。吕大临起初从学张载七年,于张氏殁后转师程氏十五年。其学亦由“杂驳”而至“深醇”,但其出身关学、长期被认为是关学传人之一确为事实。尽管朱熹对其多有美誉,但学者依然认为程朱难逃“扬洛抑关”之嫌。[9]5但不争的事实是,全本《集注》引吕氏注多达17处[注]其余12注见《大学章句》1处、《论语集注》6处、《孟子集注》5处。。可见,朱熹注经一定程度上抛却了“有色眼镜”,超越了学派之分、门户之别,这是其治学的宝贵精神之一。
综之,朱熹《章句》共引汉以来9家24注。遍汉、三国魏、宋等朝,涉及汉学、宋学(洛学、关学)等。朱熹大有超越门户之见、学派之分的学术视野,指摘王肃狭隘的经学观、兼善汉宋之学和广集众说等精神。从其引吕注较多、程子门人注偏少可知,他并不因前者的关学背景而对其异议,而是注重学术本身。如此种种,可堪视为《章句》引注所显示的朱熹诠释原则。
尽管《章句》选注仅涉及9位注家,但整体上代表了各时期经学风格,为进一步的研习提供了新的视角。不限于《章句》,如上考察进路确乎可辐射整部《集注》[注]其中,《论语集注》涉及注家和引注最多,共计35家,约578处引注,含汉、魏、南朝梁、唐、宋诸朝代的理学家或非理学家,遍洛学、关学、湖湘学等派。。虽然朱熹本人的学术视域使其所注作品呈现理学色彩,但其选注倾向则蕴含了朱熹经典诠释思想的重要原则和精神。藉由引注的考察,其诠释原则初论如下:
其一,兼善文本之义和作者原意。至南宋,汉学、宋学判然有别,关乎经学发展路向和儒学传承。朱熹对诠释原则与儒学发展关系有着深刻的认识:“窃谓秦汉以来,圣学不传,儒者惟知章句训诂之为事,而不知复求圣人之意,以明夫性命道德之归。至于近世,先知先觉之士始发明之,则学者既有以知夫前日之为陋矣。然或乃徒诵其言以为高,而又初不知深求其意;甚者遂至于脱略章句,陵藉训诂,坐谈空妙,展转相迷,而其为患反有甚于前日之为陋者。”[4]卷75朱熹为此力主汉、宋之学融合,引注来源的疏证已彰明此意。相较于当时偏于读者所悟之意的学风而言,朱熹力主汉学、宋学融合,既重视训诂之于文本之义的阐释作用,又高度评价致力作者原意(即圣人之意和性命道德)的演绎,两相并用、互相发明,即所谓“唯本文本意是求,则圣贤之指得矣”[4]卷48。
其二,兼包并蓄、善集读者所悟之意。朱熹引注第二阵营的数量最多,诚是其学术渊源所致。但也征引汉魏古注和关学之注,彰显了他对汉学的肯定认同,凸显他关注文本之义的诠释学思想。其对王肃驳郑玄注经思路的评判,表明其勇于走出专守一家之说的学术胸襟。另外,他不仅大量引张载之注,也在知晓吕氏学说浸染佛道、杂驳不纯的情况下,大胆征引其注解,这种广集读者所悟之意的做法实属难得。故说:相较于王肃,他超越了今古文经学分判的致思路向;又广集关学代表之注,抛弃偏狭的学派分立思想。可见,朱熹努力走出注者为人、为学的单向度评价体系,善集他人治学之长,一切以圣学的传扬为宗旨。因此,我们难以同意“其他诸家解说的征引,不过是点缀而已”的说法[注]据陈铁凡统计,《集注》共引注923条(汉魏唐等75条、宋儒848条),程子及其门人560条占宋儒之说三分之二以上,因此认为,朱熹引其他诸家解说只是点缀。参见陈铁凡《四书章句集注考源》,载钱穆等《论孟论文集》,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2年版,第68页。。总之,朱熹未囿于宋代义理释经思潮,努力走向更广阔的学术视野,启导后世经典诠释路向。
其三,兼采文本释义的“哲学诠释”。融贯文本之义、作者原意和读者所悟之意之余,尚留存的疑问是:如何评述朱熹经学的理学色彩?或曰:如何看待朱熹经学与其理学的关系?我们固然不能武断地以时间先后,说没有解经实践就没有其理学,但也不能贸然说朱熹经学是其理学的实践应用。但我们约略可以认为,解经实践是其理学的生长点,理学的生发寓于其中。难以否认,理学思想的点缀使其经学赋有“哲学诠释”的特征,“以理释天、道、性”等即说明了这一点[注]此处所谓“哲学诠释”,指诠释过程、方法及结果的哲学化、思辨化。并非指由海德格尔奠基、伽达默尔发展完善的哲学诠释学——诠释不再是一种理解的活动、方法,而是主体的存在状态、方式。因本文立意不在于此,故暂不展开。略附朱熹“哲学诠释”表现,如 “性即理”“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道者,天理之当然”(《中庸章句》); “天即理也……”(《论语集注》卷2); “天者,理势之当然也。” (《孟子集注》卷7)等。。基于引注的微观考证揭明:朱熹注经力求融贯汉唐训诂以延续经学传统、又关注义理演绎以激活儒学。在承继传统经学宗旨(致力于文本之义)之时,赋予儒学哲理化,成功将其提高至新高度,如此致思,之于儒学前景功不可没。
就此,朱熹主要诠释原则于其引注的褒贬、取舍中渐趋凸显:其褒论汉魏古注明确肯定其对文本之义的关注,不满之处在于疏于对作者原意的求索;虽肯定宋儒追求作者原意的理路,而对其过犹不及的做法(一味自鸣得意于读者所悟之意,无据演绎、自说自话)予以批驳;另外,又以开阔的学术视野力求兼善契机契理(既合作者原意、文本之义,又符时代新意)的读者所悟之意。经由如上逻辑的指摘扬弃,其秉持的诠释总原则概为:晓于文本之义、探求作者原意、演绎读者所悟之意,基于此而达到新的“视域融合”。如上原则考量的关键标准在于:自觉反思注经传统、系统总结注经经验、贯彻于实际的注经实践。以其成果、实践或影响来看,朱熹概合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