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亿减少到2018年的1660万,贫困发生率由97.5%下降到1.7%,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总数的70%以上,是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到2019年底,全国将有95%左右的贫困人口脱贫,90%以上的贫困县摘帽,再经过2020年一年的努力,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
减贫工作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未来伴随着现行贫困标准的变化,返贫、新贫等绝对贫困问题仍然存在,相对贫困问题也将长期存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提高脱贫质量”的总体性要求。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及早谋划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后的战略思路”。因此,在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这一阶段性目标后,中国的减贫任务并没有最终完成,而是要站在新的起点上,从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出发,着手研究并推动2020后中国高质量减贫,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0年后在长期困扰中国农村的原发性绝对贫困全面终结的同时,农村贫困将呈现出新格局。一是农村贫困问题并未终结,相对贫困将会愈加突出。如何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如何帮助徘徊在贫困边缘的人口摆脱贫困,将是2020年后扶贫关注的重点。二是农村贫困从单维收入贫困转变为包括资源、能力与机会的多维贫困。2020年后,随着温饱层面上的贫困问题得到缓解,农村贫困将出现经济、社会、资产和生态等多维贫困新格局,因此,扶贫工作也应从多维贫困视角认识贫困现象、解决贫困问题,为贫困人口自身提供发展机会、促进贫困人口能力提升。三是农村潜存新一代贫困人群,需高度重视贫困的代际传递。农村教育资源不足,以及营养、健康和养育方面落后,对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未来人工智能时代,贫困人群下一代的人力资本弱势将转化为就业困境,代际传递使这些人可能成为2020年后新的贫困主体;原始贫困家庭对下一代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社会阶层分化会有可能进一步强化原贫困家庭的代际传递。总之,农村贫困新格局意味着2020年后扶贫策略亟需调整,相应地,产业扶贫在资源分配过程中需更多地兼顾贫困边缘人群,更加注重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与抵御风险能力的提升。
“虑于民也深,则谋其始也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在新的农村贫困格局下,需要改变原有的城乡扶贫二元战略框架和以农村开发式扶贫为主导的路径,2020年后的高质量扶贫需要设计城乡一体化的扶贫战略和政策,这同时也意味着需要将未来的扶贫战略重点放在社会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均等化方面。新贫困格局需要新的扶贫战略,而实施新的扶贫战略需要建构适应新的贫困形势的新体制。面临扶贫管理的碎片化与扶贫工作要求整体性推进之间矛盾的日益突出,我们需要建立综合性的贫困治理机制和贫困治理结构,并开展扶贫制度的供给侧改革。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國一样取得贫困治理的巨大成功,这种成功背后的原因归根到底是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之上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开展贫困治理的政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贫困人口共同享受发展成果。2020年后,中国的贫困治理即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的贫困治理结构也将因为新阶段、新形势的演进,而出现新的战略变迁,精准研判一系列的战略变迁可为2020年后中国贫困治理的高质量推进和新的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构建提供有益参考。本期特别策划,我们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为2020后的高质量扶贫建言献策,敬请读者垂注!
——《学术前沿》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