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娜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 201620)
我国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低、政策操作性不强、服务供给的需求导向缺失,导致居家养老服务供需总量和结构失衡〔1~4〕,使有限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没有发挥最大效用,究其根源在于服务供给的单一性和老人需求的多样性的矛盾突出〔5〕。针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学者已进行了较多研究,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内容及其影响因素分析〔6~9〕,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资源、方式〔10~13〕及供需匹配或均衡〔14~17〕等。整体而言,居家养老需求和供给研究相对独立,多是定性的、静态分析或对现状的统计描述,数理分析较为薄弱,研究深度也需加强。如需求研究只停留在老人的应有需求或具体的需求项目,对于需求结构(类别、层次)综合分析少,并忽视了老年群体的异质性,更是没有对特定老年群体的需求做出略具规律性的描述;需求影响因素的探究多是传统影响因素类别和程度研究,而未深入剖析因素对养老需求的动态影响;养老服务供给研究多讨论供给主体的参与责任,而未对其养老资源、供给类别、供给方式等进行深入讨论和整合分析;已意识到居家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存在,但操作化的应对策略研究尚为阙如,对于现实的指导非常有限。实际上,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老人的人口社会特征有着密切联系,考察这些特征及其变动对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能动态把握老人的需求偏好和引导养老服务的供给。而作为考察某一物品的供需状况的分析工具,“弹性”可否引入养老服务领域,以判别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需求结构和供给策略,是本文主要讨论的问题。
“弹性”一词来源于材料力学中的弹性变形的概念,是指物体对外部力量的反映程度,其系数指材料长度变形的百分比同所施加力变化百分比的比率。后来,弹性的概念被推广应用于社会经济领域。
经济学中的弹性,作为供给和需求的分析工具,其概念和定义最早由经济学家A.马歇尔提出,如“需求的价格弹性”、“需求的收入弹性”等,后经经济学家不断补充和完善,并在经济学中广泛应用,后又推广至社会领域。学者们认为,当两个经济变量间存在函数关系时,作为自变量的经济变量的变化,必然引起作为因变量的经济变量的变化。而因变量经济变量的相对变化对自变量相对变化的反应程度或灵敏程度,即为弹性。弹性的大小可用弹性系数来衡量。其公式为:
(X为自变量,Y为因变量)
根据弹性系数绝对值的大小可将其分为5种类型:
(1)|Ed|=0,即完全无弹性,无论X如何变动,Y都不会变动。
(2)|Ed|=∞,即弹性无穷大,表示在既定的X水平下,Y是不变的。
(3)|Ed|=1,即单位弹性,表示Y与X按同一比率发生变动,即X每升降1%,Y就相应增减1%。
(4)|Ed|<1,即缺乏弹性,表示Y变动的比率小于X变动的比率。
(5)|Ed|>1,即富于弹性,表示Y变动的比率大于X变动的比率。
徐伟〔18〕通过实证的方法得出我国医疗卫生具有较低的需求价格弹性和较高的需求收入弹性,发现高收入弹性导致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需求的快速增长,而供给增长的缓慢造成供需缺口,形成现在“看病难”的局面,需求的低价格弹性加上供给方的诱导需求导致了不必要的费用的上升,造成“看病贵”现象。
李华等〔19〕提出了公共产品需求收入弹性,以此作为划分政府与市场在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参与程度的工具。需求收入弹性高的公共产品有条件增加市场供给的参与程度,需求收入弹性较低的公共产品应更多地由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同一公共产品,当经济发展,收入水平提高时,其需求收入弹性会提高;不同的消费群体的公共产品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同的收入需求弹性。
刘寒波等通过构建一个由A、B两个区域、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生产中使用两种要素(即可流动要素和不可流动要素)的非线性一般均衡模型,考察了要素生产率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弹性,发现在现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情况下,要素生产率高的地区(东部),要素对公共服务需求弹性要相对偏小,要素生产率低的地区(中、西部),要素对公共服务需求弹性要相对偏高〔20〕。
除此,还有其他学者研究了农村公共服务需求偏好、高等教育需求的价格弹性、住房市场需求弹性、卫生服务需求弹性等〔21~24〕。
已有研究中,多是从价格、收入等角度考察公共产品的需求,符合传统的弹性分析逻辑和应用范畴。但对于具有一定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言,仅从经济变量的角度衡量其需求弹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且不能完备地反映民众的需求结构。本文将“弹性”延伸至养老服务领域,尝试将学者们常用的经济变量置换为人口变量,讨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结构,以探究此类需求弹性的适用性。
3.1“弹性”应用的可能性 弹性应用的前提是两个变量之间存在函数关系。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居家养老需求与人口变量存在一定的函数关系。
在养老方式选择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内容等方面,2002年老龄问题国际行动战略认为对老年人的有效照顾需要综合考虑身体、心理、社会、精神和环境等因素。其中,安德逊模式(健康照顾使用的行为模式)常常被引用,认为人口学变量、社会结构变量、健康信念、个人获得服务的资源、疾病程度的需求等因素影响着个人使用医疗照顾服务〔25〕。
现有研究多以问卷调查的方式确定养老服务的关键因素,如中国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调查项目(CLHLS)问卷中就包括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与生活质量的自我评价、认知和行动能力、居住模式、经济来源、医疗保障、健康行为、家庭结构、社会经济特征和人口社会学特征等及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参与社会、家庭设施、健康照顾及精神状况、社会服务利用、总体感受和要求、老人照顾者状况和服务意愿等〔26〕。其中,性别、年龄、婚姻〔27〕、文化程度、职业背景〔28〕、医疗保障形式、家庭支持〔29〕、养老金收入、生活自理能力、居住方式〔30〕、社会隔离和孤独寂寞,以及居住环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等是影响养老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31~33〕。
对于居家养老需求影响因素,学者们一般是基于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和Logistic模型的构建〔34,32〕,考察了性别、收入水平、年龄、文化水平、健康程度、子女照顾程度、职业、政府、组织、家庭、社区等外部环境对居家养老的需求影响〔9,35,36〕。
由此可见,人口变量是影响养老需求的重要因素。但对于人口变量的影响究竟如何,上述研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3.2“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弹性”界定 曾有学者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需求弹性”界定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差异性需求〔34〕。不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对老年人需求满足来说,其强度是不同的,或者说其重要性、迫切性和不可或缺性是不同的,这个差异称为其需求弹性。从其文章中可知,此界定更多地还是强调了需求的程度及其变化。
实际上,应用“弹性”的一般概念于居家养老领域,其“需求弹性”应是老人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对其人口社会特征变动的灵敏度,若用微积分符号表示,其定义是:
其中,x为某些人口社会特征,如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经济水平、婚姻状况、健康情况、居住情况等。y为居家养老的主要服务项目的需求,如数量或程度。
若某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不因老年人的人口社会特征变化而影响老人对它的选择与使用,那么,这一项目的需求则是无弹性的。
若某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选择与使用因老年人的人口社会特征变化而同步变化,那么,这一项目的需求则是单位弹性。
若某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选择与使用因老年人的人口社会特征变化而发生变化,且变化较大,那么,这一项目的需求则是强弹性的。
若某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选择与使用因老年人的人口社会特征变化而发生变化,且变化较小,那么,这一项目的需求则是弱弹性的。
上述中的变化,即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弹性”。
3.3“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弹性”的可用性 需求弹性在居家养老领域的应用,可在深入考察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基础上,把握各因素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动态影响,从而为老年群体的需求偏好和需求结构确定、项目属性划分和供给主体厘定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
3.3.1老人的需求偏好与需求结构 为尽量满足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在当前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中,包括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项目类别及其具体的服务项目若干。但实际上,这些项目并非居家老人均有诉求,而是老人基于自身人口社会特征的判断,视需要相应地选择了其中的部分服务。这些诉求恰能反映出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倾向性,多种服务项目的组合即体现了老人的需求结构。如何判定老人的需求偏好,目前多是局部性社会调查式访问,其结论亦较多地呈现为描述性统计或Logistic回归式影响因素分析,前者的代表性可能有待商榷,后者更多的是考察不同特征的老人的需求概率。而需求弹性能在上述两种结果基础上,深入剖析个人特征变化对需求所产生的影响,从而动态把握老人的需求轨迹,此轨迹可具体呈现为需求项目、需求程度和需求层次,即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多维需求结构。基于此,可实现对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一定预判。
3.3.2服务项目属性的划分 基于养老服务供给及其消费方式判断,从经济属性隶属上,养老服务既有纯公共产品,又有准公共产品,亦有私人产品。居家养老服务也是如此。因老人需求的非均质性或差异性,使项目众多的居家养老服务呈现出不同的经济属性隶属,划分其项目属性,能够寻求到不同项目的最有效的供给方式,而非当前的多种供给主体分散式供给部分项目所产生的供给不足或供给过度。由需求弹性而得的需求层次,在一定程度上对应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属性。无弹性的项目即是基本需求,对应纯公共产品;弱弹性和单位弹性的项目即是一般性需求,对应准公共产品;强弹性的项目较为复杂,反映的是差异性较大的需求,是某些人口社会特征达到某一临界点时的新需求、激增或锐减的需求,对应的或是私人产品,或是准公共产品。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不同属性归属的背后,隐含的是供给主体和供给内容优化组合的问题。
3.3.3服务供给主体的厘定 在福利多元主义和责任共担理念指导下,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愈加明确,主要包括政府、商业机构、非营利组织、社区和家庭〔12〕。其中,政府须承担主要责任,如资源提供、政策制定、服务监督〔37〕;社区应为居家养老提供多种服务〔38〕(陈立行等,2007);非营利组织应参与政策制定、监督检查、提供服务〔39〕;家庭应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照顾、精神慰藉〔40〕。但在实践操作中,多元主体的混合型供给(均可供给),不仅使供给资源分散化,亦使部分服务闲置,难以有效实现供需的对接与匹配。而服务项目的属性划分为供给主体的有效供给提供了较好的切入。对于基本需求的纯公共产品(项目),政府应保证其供给,或直接供给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对于一般性需求的准公共产品(项目),可允许多主体参与,政府要做好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对于差异性需求的私人产品(项目),市场应发挥其作用。通过分散供给主体的力量,保证有针对性的系统式供给,从而实现需求引导下的有效供给。
3.3.4服务供给政策启示 综合老年人口的需求偏好和需求结构确定、项目属性划分和供给主体厘定,可对当前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提出优化建议。
养老服务供给是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的关键,服务项目的内容、项目的排序、项目的数量等均关系着能否满足老人的需要以及服务的效率,而有效供给的实现则是以老人的居家养老需求为准则。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是有共性、有差异的,也是动态的,服务供给者应首先关注无弹性服务项目以满足普遍性需求,其次关注弱弹性和单位弹性项目以应对规律性需求,最后关注强弹性项目以应对小众性需求。
在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政府“越位”与“缺位”并存,在政府投入一定的前提下,某些服务项目上的“越位”行为,则加剧了其他服务项目供给的“缺位”现象,这使居家养老服务在有限的供中,难以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具备多种经济属性的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家庭等多主体的共同参与,基本服务应由政府或家庭提供,高层次或差异性较强的服务则应通过市场渠道解决,且参与主体应有明确的政策扶持。
因居家养老参与主体的养老资源较为孤立分散,易使服务供给重复,而面对同一服务群体,资源的整合将更有效率,包括政府部门之间的、政府与非政府的以及老人自身的资源整合。
相关思考见表1。
表1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弹性分类
3.4“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弹性”的实现方法
3.4.1数据获取 针对老年人口需求,根据相关理论观点,从年龄、性别、教育、收入、职业、健康、婚姻状况、子女数量和居住安排等人口社会特征入手,设计合适的调查问卷,掌握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数据,如需求的项目、需求的程度等,以反映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需求。两种调研方式,一是跟踪调查,通过对同一样本老人的需求进行比较,以考察不同特征时的养老需求及其变化,这种方式较为符合要求;二是一般调研,通过扩大调研的样本量,以不同样本的不同特征时的养老需求横向比较,实现同一群体的假设性纵向比较。就可操作性而言,后者较为容易实现。
3.4.2方法选取 考虑到人口社会特征所属变量多为无序或离散变量,而非连续变量,将通过差分、差异性分析等技术手段实现弹性的分析。
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弹性计算,首先是运用Logistic回归、交叉分析等方法,对服务项目的影响因素进行厘定。其次是综合分析居家养老项目的影响因素,提炼其中的共同要素,以确定影响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关键要素。最后,套用弹性计算公式,若关键因素是连续变量,如年龄、收入等,可以直接计算。若是无序变量,如性别,可采用男女比的比例变化代替,再计算。其中,养老需求的变化可以是需求量的变化,也可以是需求程度的变化。
一般而言,居家养老的实践逻辑是老人需求决定服务供给,其理想状态是需求和供给完全匹配,但在我国未富先老、老人急剧增加的背景下,服务供给往往相对短缺。如何利用既定供给,满足老人的基本需求,以保证有限供给的有效性,是当前居家养老实施的首要目标。细化剖析老人需求,深度挖掘服务供给,尽可能满足老人需求,以实现供需的适度匹配,是居家养老实施的最终目标。所以,居家养老服务应以老人的需求为导向,而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需求一般是基于自身人口社会特征的判断,如年龄、收入、健康、子女等,因此,考察老人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是研究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
从人口学的视角切入,基于理论分析和社会调研,运用经济学中的“弹性”,分析老人的人口社会特征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研究老人居家养老需求偏好及其变动,并通过测算不同人口社会特征对不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弹性值,进行服务项目弹性强弱的划分,进而确定对应的服务项目的供给主体和供给结构,以最终设计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策略。进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对人口社会特征的弹性研究,可能会有两点突破。一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是由老人的人口社会特征决定的,而“弹性”方法的应用,可动态地把握人口社会特征对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进而能掌握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和潜在需求。二是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弹性强弱,区分养老服务项目的属性,以确定项目的供给主体结构和迫切程度,这是一个新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