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萌
审判绩效考评的目标是完善工作量化考核激励机制,统一考核尺度,确保考核的科学公正。审判绩效考评在推动法院司法改革,提高法院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完善法院用人机制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①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课题组:《关于进一步优化审判绩效考核的调查与思考——基于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的实证调研》,载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Gid=335631592,2018年6月29日访问。由于不同审判岗位的案件类型不同、难易繁简程度不同,每位法官审理的案件案情多样化,绩效考评从以前的“以案件数量为中心”渐渐转向现在的“以审判实绩为中心”,②李东华:《法官审判绩效考核的路径探析——从“以案件数量为中心”到“以审判实绩为中心”》,载《山东审判》2017年第4期。而审判案件权重系数的设置就是为了体现出个案在全部案件审理中的相对复杂程度,平衡不同类型案件之间的工作量差异。同时绩效考评结果关系到评先树优和年终奖励,法官的愿望就是他们审理案件所投入的工作量与案件权重复杂度的评估系数能成正比,所以一套公平公正的审判绩效考评方案与设置科学合理的审判案件权重系数息息相关,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出绩效考评的正向激励作用。
S省某A基层人民法院绩效考评中的审判案件权重系数评估模式是把立案(管辖权、保全等)、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类型作为评估案件权重系数的依据。例如:以民商事简易程序案件作为基准数1件,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1件折抵2件,刑事简易程序案件1件折抵2件,刑事普通程序案件1件折抵4件,行政案件1件折抵3件,行审(执)案件3件折抵1件,立案管辖权异议、仲裁效力确认、不予受理案件2件折抵1件,保全(裁决)案件5件折抵1件。
S省某B基层人民法院绩效考评中的审判案件权重系数评估模式是根据每个审判团队所办理案件类型的特点,给每个团队设定相对应的办案达标数量,达标后得到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将超出任务量之外的办案数量进行加分,例如:以各审判团队全年案件结收比达到100%为标准,设定刑事审判团队的办案达标数量是300件,民事、商事审判团队的办案达标数量是400件,行政审判团队的办案达标数量是150件,速裁团队办案达标数量是600件,道路交通事故、人民法庭审判团队办案达标数量是350件。速裁团队超标后每结1件案件加0.5分,刑事、行政审判团队超标后每结1件案件加1.5分,民事、商事审判团队超标后每结1件案件加1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法庭审判团队超标后每结1件案件加0.8分。
S省某C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权重系数评估模式是根据民商事案件案由赋予分值和根据刑事、行政等案件类型赋予分值,例如:将案件难易程度分为五个等级,由易到难分别计0.2分、0.5分、1分、2分、3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所有民商事一审案件案由详细标明每一个案由所对应的分值,如离婚纠纷1分(涉及财产分割的2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1分、占有物返还纠纷3分、买卖合同纠纷2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件0.2分,速调速裁案件1件1分。再审案件1件3分。刑事案件权重分值:简易程序案件1件1分,普通程序案件1件3分。行政案件权重分值:行政审查非诉案件1件0.3分,行政诉讼案件1件3分。
1.衡短论长:从考评效率和案件折抵的合理性方面分析
S省某A基层法院所采用的“不同类型案件相互折抵”模式的优势:在计算审判案件绩效考评分数时简便快捷,省时省力。劣势:单纯根据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类型进行权重值折抵,过于简化粗略,如刑事普通程序案件1件折抵民商事简易程序案件4件,这个折抵数值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
S省某B基层法院所采用的“设定结案达标数量+超量加分”模式的优势:在计算审判案件绩效考评分数时简便快捷,省时省力,与某A基层法院的案件权重系数评估模式优势相同。这种模式下,在对超出任务量的案件数量进行统计加分时,不同审判团队加分不同,其实也是一种折抵,只不过这种折抵是用具体的分值代替了。劣势:不同审判团队的办案达标数量设定得是否合理,以及超出任务量之外的案件加分数值设置的是否合理都有待商榷,因为反馈意见中有一部分法官认为粗略的折抵方式并不能反映出他们审理案件实际付出的工作量。
S省某C基层法院采用“根据案由和案件类型赋分”的评估模式,设计初衷是由系统自动算出每一位法官结案所对应的权重分值,其优势是未简单按照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类型以及不同审判团队进行案件折抵,而是根据案由和案件类型进行具体赋分,权重值较为具体直观。然而由于受各方面条件限制,某C基层法院未能开发出案件权重系数评估系统,所以与前两种评估模式相比较而言,劣势也更为明显:在审判绩效考评时由人工计算法官的办案量分值费时费力,同时由于缺乏权威性,某C基层法院的法官对此也提出了赋予案件的分值不合理等意见,同一个案由的案件又有难易程度之分,比如评估办法未考虑到有的案件存在涉诉信访、刑事被告人不认罪、多个被告人等情形,单纯按照案由和案件类型赋予案件分值不合理,与法官内心期望的分值相差甚远,不能反映出法官的实际工作量和业绩,也无法让法官心服口服。
通过以上比对可以看出,这三种审判案件权重系数评估模式虽各有优势和劣势,但劣势仍较为明显,需要探索构建更为科学权威的审判案件权重系数评估模式。
2.实绩兑现:案件权重之于绩效考评关乎物质与精神
绩效考评排名靠前带给法官的是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奖励,是激励也是动力。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指导意见(试行)》中要求“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不与法官职务等级挂钩,主要依据责任轻重、办案质效、办案数量和办案难度等因素,体现工作实绩,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奖励性绩效考评奖金分为四档或者三档,所划分的档次总体呈现“两头尖、中间粗”的比例,调研发现S省各基层法院对奖金档次差额幅度设置不同,如有的法院奖金每一档次差额在一千五百元以上,最高档次和最低档次差额在六千元以上;有的法院奖金每一档次差额在几百元左右,最高档次和最低档次差额在二千元左右。
由于奖励性绩效考评奖金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在对于审判案件权重评估模式的问题上,法官们的反馈也不同。因为法院奖励性奖金档次差额越低,法官对本院绩效考评方案和案件权重评估模式的接受度越高,这种情形下案件权重评估模式并不会引起法官的重视。但是奖金发放的指导精神是体现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防止出现平均主义,所以奖金档次差额不宜设置过低,否则有悖司法改革之意。所以,法院奖励性奖金档次差额越高,法官对绩效考评方案和审判案件权重评估模式公正合理性的需求就越高,这就需要构建更为科学权威的审判案件权重评估模式。
J省高院开发了根据设定的案值系数和权重分配比例自动计算生成系统,J省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参照使用该系统,在全省法院范围内案件权重评估办法较为统一,由系统自动计算法官办案分值一目了然,法官反馈效果较好。上海市高院在广泛采集百万件案件数据和案件多项信息点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调研论证完成“人民法院案件权重系数”专项课题,并已将该项成果应用于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法官实际工作量的评估测算,为合理测算、科学评价法官办案业绩提供依据。①卫建萍、谢钧:《合理测算科学评价法官办案业绩,上海完成案件权重系数课题并成功应用》,载《人民法院报》2015年5月9日。
笔者希望,从最高院的层面在现有审判业务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增加案件权重系数评估这一项功能,因为最高院掌握全国所有法院的大数据内容,在研发该系统时凸显的高度、深度、广度等条件是中基层法院所不具备的,研发成果更能体现出案件权重评估模式的合理性和权威性。建议在研发案件权重系数评估系统时,将系统内的每一件结案案件明确所对应的权重值,每周、每月法官的办案数量由系统经过权重值计算自动转化成为办案量,可使审判质效通报和审判绩效考评更为准确,也更能让法官信服。
1.初步划分:提高专业化审理效率
立案是诉讼程序的开端,科学的分案机制对繁简分流至关重要。①胡仕浩、刘树德、罗灿:《〈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载《人民司法应用》2016年第28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中关于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指导原则,为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本文建议将审判案件权重系数的首次评估与案件繁简分流相结合,实现立案环节对案件难易复杂性质的初步评估,同时建立繁案和简案审判团队,提高专业化审理效率。审判案件的首次权重系数评估是针对立案环节案件繁简分流进行设置,分流以后,系统可将简单案件权重值设置为1,复杂案件权重值设置为3。一开始划分为简案的,后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是案情复杂转为繁案,则其权重值转化为3。下文将结合S省R市L区人民法院2018年审结的492件数据样本探索分析繁案、简案首次评估所确定的权重值的相对合理性。
2.划分规则:区分标准和回流原则
(1)人工筛选为主,智能筛选为辅
可以探索试用系统自动抓取构成简单案件的要素,系统根据简案构成要素和关键点进行繁简划分,由系统智能评估该案是繁案还是简案。但“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电子系统虽具智能化但对案情具体情况的判断还是需要有经验的法官或法官助理进一步把关,并不能纯粹依靠智能系统完全区分。
构成简单案件的要素——从争议大小、标的额、程序性事项划分: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对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较小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当事人争议仅涉及程序性事项不涉及实体权益的案件;②北京二中院课题组:《构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研究》,载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Gi d=4780544bccd3d261ade630f2e95a85a9bdfb,2018年6月29日访问。案件标的额较小。以及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易程序案件。
从案由区分:买卖、承揽合同关系产生的货款纠纷;租赁和居间合同中涉及费用追索的纠纷;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采暖费、物业费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等案件。①北京二中院课题组:《构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研究》,载 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Gid=4780544bccd3d261ade630f2e95a85a9bdfb,2018年6月29日访问。以上民商事纠纷中简单案件较为常见,可将系统设置为结合以上案由和争议大小、标的额、程序性事项等方面进行简单案件的判断与区分。
(2)严控案件回流防止降低效率
因繁案团队法官大都不愿意办理从简案团队转来的“夹生饭”案件,案件繁简分流以后应严格控制案件回流,避免案件回流降低审理效率。首次评估判断为简单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繁案,因严格控制案件回流,转为繁案后案件仍由原承办人审理,在实践中有可能会出现为了增加自己案件的权重分值或者变相增加审限,简案能结案的也转为繁案以提高权重分值。为此,由简案转为繁案需在系统中填写转为繁案的原因及相关案件材料列表,申请经过分管院长审批同意以后方可转为繁案,同时可以在审判绩效考评中明确规定法官平均结案审限越短得分越高。但是如果简单团队审理了过多的繁案也无法体现和发挥其快办简案的特点和优势,在简案转化为繁案以后可以设定一定的比例移送给繁案团队。如简案团队的案件移送给繁案团队的比例不超过20%。
由于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仅通过立案繁简分流来评估案件权重系数不够精准,所以需要结合审理过程中的五项要素进行二次评估。二次评估又划分为测算案件固定权重值和设置浮动权重系数。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案件权重系数研究与运用》,载《全国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分析文集第十次获奖作品(一)》,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55页。系统将首次评估和二次评估以后的案件权重值相加自动算出平均值,即案件的最终权重值。
1.权重固定值:审判五要素搭建“手掌型”结构测算方式
案件权重固定值的计算主要围绕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核心工作展开(阅卷——庭审——制作裁判文书),卷宗页数直接反映出阅卷量,③张澎、姜金良:《法官员额制的测算与配置——以民事案件权重值模型为中心》,载《尊重司法规律与刑事法律适用研究(上)——全国法院第27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版,第236页。庭审时间、庭审笔录字数、裁判文书字数直接反映出庭审、制作裁判文书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多角度体现了法官审理案件所投入的工作量。上海市高院的案件权重系数测算采取的是“2+4”模式,即以案由和审理程序两项为基础,以庭审时间、庭审笔录字数、审理天数、法律文书字数四项要素为计算依据,通过比较不同类型案件审理中这四项要素与全部案件审理中四项要素的占比程度,来区分不同类型案件的适用系数,④卫建萍、谢钧:《合理测算科学评价法官办案业绩,上海完成案件权重系数课题并成功应用》,载《人民法院报》2015年5月9日。并且将这四项要素所占的比例均设为25%。上海高院在计算各类一审案件权重固定系数时,是计算的每个案由案件适用的基本权重系数,以计算刑事二级、民事三级、行政案由案件的基本权重系数为例,计算公式:刑事二级、民事三级、行政案由案件的权重系数=∑(A1/B1)×0.25+(A2/B2)×0.25+(A3/B3)×0.25+(A4/B4)×0.25。A为单个案由四项要素:A1为案均庭审时间;A2为案均笔录字数;A3为案均审理天数;A4为案均裁判文书字数。B为全部一审案件四项要素:B1为案均庭审时间;B2为案均笔录字数;B3为案均审理天数;B4为案均裁判文书字数。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案件权重系数研究与运用》,载《全国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分析文集第十次获奖作品(一)》,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54页。
本文认为,上述四项要素中,庭审时间和庭审笔录字数体现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所投入的工作量,也反映出案件的复杂度;裁判文书是法官智慧的结晶,最终体现审理结果,也是案件权重重要的衡量指标之一;审理天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审理过程的复杂性,但是也不排除会有为了提高权重系数拖延案件审限的情形,笔者认为以案件适用的是简易还是普通程序也可以体现案件的复杂度。而卷宗册数体现法官的阅卷量,刑事法官在庭审前期的准备工作中需阅读侦查卷宗,有的侦查卷宗多达十多本甚至几十本,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卷宗册数应纳入衡量案件权重固定值的核心要素当中。
所以,在借鉴上海高院关于案件权重系数设置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可以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卷宗册数、庭审时间、庭审笔录字数、裁判文书字数来作为计算权重固定值的五项核心要素,通过具体案件审理中这五项要素与全部案件审理中这五项要素的占比程度来计算案件的权重固定值,将卷宗册数、庭审时间、庭审笔录字数、裁判文书字数这四项要素所占的比例均设为20%,将简易程序案件在公式中所占比例设为10%,普通程序案件在公式中所占比例设为20%。
本文认为,上海市高院的案件权重系数“2+4”的评估模式只计算到单个案由,没有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的案件。因为案件的案由为同一个,但具体审理过程中案件的情形可能会千差万别,有简有繁,有易有难,法官在审理案由相同的案件时所付出的工作量也不相同,所以依据案由评估案件权重值的做法还是不够具体,有待完善。例如,L区法院刑事法官曾审结一件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强迫交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该案19名被告人,公诉机关移交的案卷材料和证据34卷,庭审笔录69454字,判决书长达72页,判决书字数多达51121字。如果相同案由的案件权重系数相同,那么上述案件的权重值与法官审理该案时所付出的工作量相差悬殊,此评估模式也不会被法官所认同。因此,权重固定值的计算应结合每一个案件的五项核心要素进行测算。计算公式:案件权重固定值=∑适用简易程序×0.1+(a/A)×0.2+(b/B)×0.2+(c/C)×0.2+(d/D)×0.2。案件权重固定值=∑适用普通程序×0.2+(a/A)×0.2+(b/B)×0.2+(c/C)×0.2+(d/D)×0.2。其中,a为该案件的卷宗册数,b为该案件的庭审时间,c为该案件的庭审笔录字数,d为该案件的裁判文书字数。A为全部一审案件的平均卷宗册数,B为全部一审案件的平均庭审时间,C为全部一审案件的平均庭审笔录字数,D为全部一审案件的平均裁判文书字数。
由于系统无法自动提取而靠人工统计全部一审案件的卷宗册数、庭审时间、庭审笔录字数(包括庭前会议笔录、调解笔录)和裁判文书字数较为复杂,本文仅选取了S省R市L区法院2018年1-3月份审结的492件案件作为样本进行探索分析,其中刑事案件75件、民事案件266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70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2件)、商事案件146件、行政案件5件,未包括速裁团队审结的案件。以上492件平均卷宗册数为2.5册,平均庭审时间为52分钟,平均庭审笔录字数为2340字,平均裁判文书字数为1601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38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9%。
(1)以审判五项要素为核心的权重固定值测算
本文依托这492件样本案件,从七个审判团队各抽取3件案件进行权重固定值的测算分析。
表一:七个审判团队样本案件的权重固定值测算
审判团队 序号 案由 适用程序卷宗册数庭审时间(分钟)庭审笔录字数裁判文书字数权重固定值16 侵权责任 简易 2 60 3590 2930 1.1 17 侵权责任 简易 2 30 1466 1112 0.65 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简易 3 120 8054 4254 2.02人民法庭19 撤销婚姻登记 普通 2 130 6076 3832 1.86 20 医疗行政处罚 普通 3 84 4132 4331 1.65 21 工伤行政确认 普通 3 72 3904 3995 1.55行政
表一抽取的21件样本案件中,普通程序案件6件,简易程序案件15件,权重固定值高于1的有13件,权重固定值高于1.5的有6件,其中有2件刑事案件权重固定值均高于2,反映出法官在审理这两件案件时花费的时间精力最多。民事、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除特殊情况下的复杂案件,调解书字数一般在1000-1500字左右,撤诉裁定字数一般在300-600字左右,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调解、撤诉案件的权重固定值均低于判决案件的权重固定值,表一当中的21件案件有5件属于调解结案,其权重固定值在0.6-1.1之间,权重固定值并不高。但是法官在调解、撤诉案件上花费的时间精力甚至多于判决案件,所以在绩效考评的办案效果部分,针对调解、撤诉案件相应加分,也能体现考评对调解、撤诉这两种结案方式的激励作用。
同一个审判团队、同一个案由的案件,因具体案情不同,审判五项要素不同,权重固定值也不同。如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审理的案件案由均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团队中95%以上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但每个案件的卷宗册数、庭审时间、庭审笔录字数、裁判文书字数大不相同,权重固定值相差悬殊,所以案件的权重固定值具体到每一个案件较为合理。经向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的法官了解,他们更倾向于采纳权重固定值可以计算到每一件案件的评估模式,不建议使用赋予同一案由的案件相同权重值的方法,因为这五项审判核心要素如同“手掌型”结构能更直观地体现法官的工作量。
(2)简单批量案件等不参与权重固定值测算
因速裁、诉前财产保全、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特别程序案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等存在一定特殊性,其案件性质与审理一般案件不同,与正常审理的案件缺乏可比性,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案件权重系数研究与运用》,载《全国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分析文集第十次获奖作品(一)》,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55页。所以这些案件的权重固定值不需要通过公式测算,直接定相应的权重值即可。如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权重值0.2、速裁案件权重值0.6、特别程序案件权重值0.5等,当然这些简单批量案件权重固定值的确定也要平衡好与其他案件权重固定值的关系,不能畸高畸低。
2.权重浮动值:或然性事项是补充
在不同案件办理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要素而增加案件审理的工作量,且这些因素不是每件案件审理中普遍存在的。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案件权重系数研究与运用》,载《全国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分析文集第十次获奖作品(一)》,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56页。
这些或然性事项也会增加法官办理案件的工作量,所以需要浮动系数来补充和完善。
适用浮动系数的案件: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浮动系数:+1
(2)行政附带赔偿案件浮动系数:+1
(3)诉中保全浮动系数:+0.2
(4)被告提起反诉浮动系数:+0.3
(5)案件涉及审计、鉴定、评估浮动系数:+0.2
(6)涉诉信访案件浮动系数:+5
(7)破产案件浮动系数:+10
(8)案由不属于“与破产有关的纠纷”类,但与破产有关案件的浮动系数:+1
3.最终权重值:权重值“两步走”评估模式探索分析
(1)首次评估与二次评估的汇总测算
此处仍以表一中的21件案件作为样本,将权重系数“两步走”评估法的测算过程体现如下。
表二:案件权重系数“两步走”评估法的样本体现
审判团队 序号 案由 首次评估 二次评估 最终权重值权重固定值 权重浮动值7买卖合同 1 1.07 1.04 8租赁合同 1 1.36 0.2 1.28 9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1 0.54 0.77商事10 抚养 1 1.44 1.22 11 离婚 1 0.85 0.93 12 离婚 1 0.96 0.98家事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1 0.65 0.83 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1 1.03 0.2 1.12 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1 1.1 1.05道交事故16 侵权责任 1 1.1 1.05 17 侵权责任 1 0.65 0.83 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 2.02 2.51人民法庭19 撤销婚姻登记 3 1.86 2.43 20 医疗行政处罚 3 1.65 2.33 21 工伤行政确认 3 1.55 2.28行政
通过表二可以看出,这21件案件中有4件案件的最终权重值低于0.9,有6件案件的最终权重值超过2,有11件案件的最终权重值属于中间数值,体现出约半数案件的复杂程度相类似,极为复杂案件占全部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与这21件样本案件中区分的7件繁案相呼应,繁案占21件案件的33.3%,呈现出繁案与简案大致为三七分成的比例。经向L区法院的各审判团队了解,90%以上的审判团队对案件权重系数“两步走”评估法持肯定意见,尤其是那些审理过极为复杂案件的法官赞成采用这种评估模式。
(2)办案数到办案量的转化和应用
以492件样本案件为依托,从不同审判团队的五位法官所审结的案件中各抽取10件案件进行办案量的转化和对比分析。
表三:“两步走”评估法的探索应用
表三显示,刑事法官甲的办案数转化为办案工作量最多,从形式上看,民商事法官的办案强度没有刑事法官大,实际上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投入的工作量也很多,所以在绩效考评办案效果这一部分对调解、撤诉案件单独加分,而刑事案件没有调解、撤诉加分,所以此处刑事法官办案工作量排名靠前也是理所应当的。
纵然经过两次权重系数评估,第二次权重系数评估在权重固定值之外也设置了浮动系数,但还是会有考虑不到的情况出现导致案件的权重有失偏颇,因为案件权重之于绩效考评关乎法官的物质奖励与荣誉,所以为了公平起见还是需要给法官增设一个可申请重新评价案件权重值的救济途径。法官认为案件的疑难复杂性与系统评估的权重分值相差悬殊,可填写《疑难复杂案件权重分值修改申请表》,陈述案件权重分值与实际情形不相符合的原因,以及应当赋予的权重分值及其正当合理性,然后交法官考评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以后更改案件的权重分值。由于绩效考评和案件权重评估模式需要保证其权威性和秩序性,因此申请重新评估案件权重值的机会不能被滥用,需要设置一定的比例,可设为每位法官提交更改权重值的案件数不超过该法官办案数的10%。
法官审理案件需要做到公平公正,作为法官审判绩效考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的案件权重系数评估方法也同样需要做到公平公正。本文写作的初衷在于使法官审理案件所投入的工作量与案件权重评估系数成正相关关系,只有让法官对审判案件权重评估方法做到心服口服,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本文以S省R市L区人民法院2018年审结的492件案件为依托,对审判五要素搭建的“手掌型”权重固定值测算方式和“两步走”案件权重系数评估模式进行探索分析,试图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案件权重系数评估模式,但本文的探索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仅供抛砖引玉之用,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