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伟
(包头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内蒙古 包头 014030)
《生活在别处》应该在七八年前出版,作者对出书,非常慎重,可以说是太过谨慎了。左挑右选,反复打磨,一拖再拖,现在才与读者见面,成为一朵迟放的鲜花。吴建荣是个完美主义者,对自己的文字,近乎严苛。《现代版梭罗和他的瓦尔登湖》里写到:“我想也许就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才难以完成,而正是因为没有完成,才最喜欢,因为还有想象的空间。世间的事大抵如此。”[1]269说的是维克多的房子,无意中也说出了《生活在别处》的命运。最后这句,很鲁迅。
我在这里特别想表达一个意思:写作者对文字的敬畏之心。
本来,在这方面,我们有着优良的传统,古人敬惜字纸,读书有仪式感,要焚香沐浴。再往前追溯,汉字的诞生,就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天雨粟,鬼夜哭。”我们应该有一种文字的洁癖(周作人就是这样评价鲁迅的),高扬文字上的清洁精神。
而这一点,恰恰是今天的文化生态出了问题的地方。出版门槛低,特别是进入自媒体时代,谁都可以随时随地发表,文字垃圾,泛滥成灾。
全民写作,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20世纪50年代的大跃进,刮起一股民歌风,农民都站出来了,摩拳擦掌,出口成诗。70年代,小靳庄赛诗会,搞得如火如荼。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留下什么了?除了笑料,别无什物。
我们不缺写书的人,却缺读书的人。诗歌界有一句讽刺性的话,说写诗的人比读诗的人都多。其实,散文的情况也差不多,散文门槛更低,所谓“易写难工”,写散文的人更多,像蝗灾之年的蝗虫一样,沸反盈天。要厚积薄发,要多读少写,甚至不写。写也可以,自娱自乐,不要轻易拿出来发表。写的过程是吸收消化的过程,是整理思想的过程。但,一篇文章,一旦发表,就不再是个人的事情,而成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要爱护文化生态,不要成为视觉污染的制造者。
多读,吴建荣就是一个典范。
她的读书随笔,特别值得文学评论工作者学习。不同于评论文章,她以感觉还原感觉,是描述,不是阐释,或者说,是在描述中阐释,描述她理解、接受的过程,构成与作家的对话关系,真正有一种“理解之同情”在里面。不像有些评论职业写手,拿陈腐的理论生硬地去肢解作品,像套用数学公式解题一样,机械操作,把鲜活的作品拿来,削足适履地给僵死的教条做注脚。
积我多年的阅读经验,经得住读第二遍的东西不多。包括一些名家之作,读第一遍时觉得很好,读完放在案头,想抽空再看一遍。读第二遍时,觉得不过尔尔。《生活在别处》里的大部分作品,以前在报刊上发表时,我都读过,现在结集成书,从头到尾又系统地读一遍,仍然很耐读,很有嚼头。
从第二辑读书随笔看得出来,吴建荣的阅读面很宽。“不薄今人爱古人,”“转益多师是吾师。”她选择书很高端,很有品位,“寻找与自己心灵契合的文字”。她读书、读人、读自己,既入乎其内,又能出乎其外,不是读死书,而是把书读活。只有这样,把自己带进去,用鲁迅的话说,“把自己烧进去”,才能抵达读书的高境界。特别是文学阅读,“象喜亦喜,象忧亦忧”,方不辜负作者的良苦用心。《图书馆纪事》的开头就交代,自己沉浸、游泳在书海里,忘怀了世俗的一切,以至于顾此失彼,东方亮了西方不亮,在生活中有很多损失,她仍然乐此不疲,乐而忘返。
吴建荣散文所拥有的特质,恰恰是现在许多作者所缺失的。而且,这些质素,又是不容易学到的。单说读书吧,两个问题,一是阅读量,二是阅读的质量。阅读量不够,该读的书没读,这一点不必多言。阅读的质量,也是个大问题。我在《读书当读经典》里谈到,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不仅在于读不读书,还在于读什么书。你读的都是肤浅的东西,你也就深刻不到哪儿去;你读的都是庸俗的东西,你也就高雅不到哪儿去。[2]112你只对武侠痴迷,或只对玄幻、穿越之类的痴迷,偏食,营养不均衡,趣味偏狭,文学素养难得提高。开卷未必有益。现在我要进一步表达的是,大家读了同样的书,收获也会各不相同。经常有人摇头晃脑地说,我读了这个,读了那个,可是,收获几何呢?就好比山珍海味没少吃,但你肠胃功能不行,吸收消化不了,好东西都白吃了。吴建荣的读书随笔,见证了她的阅读品质。李建军说:“一个人的文学修养集中体现在他的文学趣味上。趣味意味着选择和判断。一个有着雅正趣味的读者,会选择和欣赏那些真正的大师和第一流的杰作,而排斥那些虚假的“大师”和不入流的劣作。”[3]203她在高端阅读中,培养起自己雅正的文学趣味。
她对作家的特色、风格,概括很准确,把握得很好。读了第二辑,要跟着吴建荣学读书。也许有人会不以为然:你可以说我不会写,怎么能说我不会读?我要说,不会写是因为不会读。
吴建荣的散文,知性,大气,没有花花草草,没有莺莺燕燕,没有小女人的忸怩作态,一扫小女人散文的脂粉气,不事粉黛,天然真纯。文字之于散文,不仅是工具,而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与作者的思想水平的高低,对生活的感悟程度深刻与否,息息相关,一而二,二而一。大剂量的阅读,深致而独特的思考,给予她丰富的滋养,使她的散文真力弥满,既有深广、坦荡的包容性,也有剥茧抽丝、可触可摸可感的细节性。
吴建荣的散文,清新脱俗,举重若轻。她的脱略绳墨,一扫起承转合之类的八股气,《母亲的粥》体现充分,堪称佳妙。《母亲的粥》没有那些很老套的轨范,一上来就呈现一个家庭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场面,一件极普通的小事:母亲把粥熬糊了。通过对话和心理描写,寥寥几笔,就把每个人的情态鲜明地刻画出来。母亲的沮丧、等待安慰、对父亲的迁怒,父亲的包含着善意解嘲的揶揄,“我”的怪怨及稍后的安慰,纯任白描,形神毕现。对亲情,作者没有做提纯的、“真空化”的处理,而是让笔下的每个人在正常的空气中呼吸、生活。作者善于体察并悉心理解母亲的一片苦心,“她永远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怪怨到我爸身上,但是对我们总是满含愧疚。”熬腊八粥,“说得好像很随意,但是其实是很有章法的。”作者文思跳跃,由淡淡的糊味,一下子跳回到童年,没有冗词赘语,不做任何交代,省略衔接过渡,母爱亲情就在这淡淡的糊味中弥漫开来。五官感觉中,嗅觉、味觉都关乎味道,占比2/5,我们中国人尤其看重味道,“味”也就成了中国美学的重要范畴。淡淡的糊味,那是母亲的味道、童年的味道、幸福的味道,那是每个人的味蕾不可更易的味觉记忆。只有心思细敏的人,才能写出这种生活的幽微;反过来,写作,有益于细致地品咂生活。这是一种双向生成的关系。没有枯燥的说教,没有庸常的议论,却在积蓄中顺理成章地让感情引爆、升华。结穴处又回到眼前的粥上来,首尾圆合。
《我的高考记忆》叙写作者高中时的一段心理创伤。老师对“差生”的轻慢和挖苦,类似“你家祖坟冒青烟”这样的侮辱性词句,深深地伤害了幼小的心灵。明明是应届生,出于升学率统计的考虑,老师硬逼着升学无望的“我”填成往届生,无异于雪上加霜。(富有戏剧性的是,“我”补习时因高考胜券在握又被指令填成应届生,让另一位应届生受到“我”当初同样的伤害。)作品议论开篇,开场之后的第一节仍未进入实质性的叙述,我揣度,这未必是吊胃口,未必是蓄势的写作策略运用,实在是心有余悸,不敢、不肯去触碰那早已结了痂的伤疤,仿佛一碰就血流不止似的。是的,虽事隔多年,那心结还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文中密集出现的词汇,诸如,“自卑”“羞耻”“耻笑”“怨恨”“心痛”“轻视”“忽视”“蔑视”“不屑”“对峙”等,在在表征着万箭穿心的伤痛。由于伤害太重了,作者繁复地、多层次地加以揭示。老师偶尔的夸赞,“我”也无动于衷,哀莫大于心死。同桌的鼓励,“你一定能考上”,本是一句平常的话,对“我”而言,却像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是匮乏中的补偿。
该文当初在杂志上发表时,标题为《我记得你,已没有恨意》。时间,是最伟大的心理医生,那颗被刺痛的心,在悠悠岁月中渐趋疗愈。包括写作此文,以笔倾诉,也是一次纾解,是一个疗程的自我治疗。完成着和解,与老师的和解,与自己的和解,与这个到处充斥着残酷竞争的世界的和解,走向释然、坦然。其实,老师也是很敬业、很有责任心的。降线后“我”可以上大专了,她骑着自行车赶到“我”补习的学校来通知“我”,那情景,着实让人感动。她苦口婆心地做工作,让“我”回到母校,回到她的班上补习,也让读者看到了为人师者的一颗拳拳之心。结尾写到,后来“我”和同学一起去家里看望老师,她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温和而随意”,“也许是她老了,也许是我们长大了。”其实都不是,是关系变了,已经从那种紧张的师生关系中解脱出来了。这篇散文,好就好在,把这些复杂的、纠结的感情表达得很准确,很到位。
紧随《我的高考记忆》排在第一辑第二篇位置上的是《那些不时移动的小黑点》。也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从高考到上大学,按时序的自然排列而已。我却愿意把这两篇对比着来读。前者的文字是冷硬的,色彩是枯淡的。而后者是温软的,华美的,灵动的。作者按感情波段而驱遣文字,语言背后是人文情怀的有无、多寡。《我的高考记忆》已如上述,《那些不时移动的小黑点》里主要出现两个人。女生们喜欢年轻的英语老师,不仅源于那种懵懵懂懂的来自异性的吸引,更“因为从小到大,离经叛道地教我们骂人的老师,他是第一个;而真正能体会到我们的感觉并让我们学着自由表达的,他也是第一个。”“他从不像别的老师一样视我们为无物,更不会用一些规章教条来限制我们。”这种人性化的教育,使学生获得充分的自尊感,才是最宝贵的,才是让作者念念不忘的。为了抄近路,学生们踩踏草坪。同样满蕴着人文情怀的老校长,不仅没有批评她们,几天以后,还在她们踩踏的地方铺出一条小路。难怪作者感受到,“东北师大的时光永远带着暖意,就连冬天那积雪覆盖的寒冷都是阳光普照的暖。”读《那些不时移动的小黑点》,我想到徐志摩,想到他的《再别康桥》,一文一诗,那是非常接近的一种情愫,虔诚的、宗教般圣洁的感情,面对神圣的知识殿堂,景仰、依恋,恋爱一样的感觉,投去深情的一瞥。化而为文字,是抒情的,唯美的,漾溢着诗性的,如甘冽的山泉汩汩而来。除了男教师、老校长,校园里的树,可谓第三主角了,作者满含深情地投注那么多的笔墨。在她的笔下,树不只是植物,而是有灵性的存在,人之于树,是一种审美态度,构成审美的主体间性,即与花草树木平等地对话与交流,这与徐志摩甘做康河里的一株水草,建立起紧密的、显明的互文关系。“风吹过,那些翩然起舞的叶子,随风摇摆的枝条,就像感染了年轻学子的张扬。”相互濡染、熏陶,已然分不清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在作者眼里,白了头发的老教授,也是校园里的一道风景。学问渐渐成了刻在脸上的皱纹,长在鬓边的白发。看,皱纹也因了学养而成为审美对象,增生出审美价值。作品起首点题,从老师课上提问的“小黑点”写起,却按下不表,荡开一笔,任思绪随风飘扬,散散漫漫,洋洋洒洒,摹景状物,写意抒情,潇洒够了,才又回到那个小黑点上。最后一节,不忘照应上文,再次点出两个人、一棵树。结构上大开大合,开合自如,撒得开又收得拢,不拘谨,不束缚,表现出娴熟的驾驭力。
《为那不舍的纪念》是《鹿鸣》的“命题作文”,写平房生活,琐碎、日常,拉拉杂杂,却很吸引读者,何也?养牛为赚钱,毫无疑问。靠勤劳致富,也是天经地义。但这显然不是作品的重心所在。辛辛苦苦,只落了个不赔不赚,家人泰然处之,并没有为此而伤怀。三聚氰胺事件伤及养牛户,换了别的作者,可能会就此大做文章,这也不是吴建荣的关注点。写出普通人的小日子,写出热腾腾的烟火气,写出善良的一家人其乐融融,才是旨归。絮絮叨叨中,人对人、人对土地、人对家园、人对植物、人对动物、动物对人,那绵密交织着的感情,朴素得像土豆,深厚得像大地,亲切得像正在吮吸着母乳的小驴驹,频频触动读者的泪点。妈要在城里的家给孩子们做饭,又“不放心爸,怕爸吃不好,怕爸给她的那些牛们、驴们吃不好”,同甘共苦,相濡以沫,感人至深。注意,是“她的那些牛们、驴们”,妈对所豢养的家畜们的亲如子女的爱意,跃然纸上。“我”看见操劳的爸“躺在牛槽上睡着了”,“我的泪瞬时就流下来。”我读到这里时,眼睛同样湿润了。研讨会上,一位女青年学者说到此处,也哽咽的不能自已。我们都有这样一位父亲,父亲的经历各不相同,父亲的情怀都是一样的。邻里之间,打招呼,拉家常,一反钢筋水泥的冰冷。“妈总感叹,地真是好东西,只要撒一点种子就要什么有什么。”这是对土地的感恩。“走时,爸盯着让我把院子的角角落落都拍了个遍。”这是对家园的不舍。妈做着农活,“还不时地自言自语,后来才听清是和庄稼说话。”学者们振振有词,动辄甩出“天人合一”的大概念来借以吓人,而只有有过耕作经历的人,才体会得到其深意。“爸从小就喜欢放牛”,养牛是他的夙愿,赚钱倒在其次。从老家买回的牛,有人出双倍的价钱要买,他不卖,便是明证。不得不把牛卖掉时,爸妈考量的不是价钱,而是“选定养牛养得好的人”。儿子与狗嬉戏玩耍,充满了村趣和野趣。动物对人的那份感情,更打动人心。牛离去时,“不情愿地哞叫,哀哀的,好远还能听见。”狗对旧主人的忠诚,“走出去老远,我还能听见它呜咽着,跳来跳去,抖得铁链子哗哗响。”中国是个古老的农业国,我们的基因里埋下了农耕文明的种子,无论你现在身处何方,过农家生活的情结根深蒂固。
散文这种文体,要求作者以裸裎的灵魂面对读者,与读者推心置腹,任何的虚假,都是散文的大敌,都将置散文于死地。你想躲躲闪闪,你想闪烁其词、瞒天过海,你这样做的时候,就已经暴露了你的虚伪,你的不真诚。杨朔的被抛弃,不仅因为模式化,他抒发的那份感情就是建立在浮夸的、虚假的理念之上的。所以,散文对创作主体的人格要求是高的,我把散文命名为“全人格文体”。它要求作者拥有一颗真诚的、可以让读者触摸到的“散文心”,坦诚、开敞,不同于小说的虚构,不同于诗歌的想象,而是一种散文的“实在”。
和小说不同,小说家鬼精鬼精的,比鬼都精,把自己隐藏的很深,躲在叙述人后头不出来,你在小说里根本看不见他。这样说,当然是调侃了。其实是小说这种文体的创作规律使然。1875年底,到1876年初,法国作家乔治桑与福楼拜在来往书信中展开了一场有关写作原则的争论。福楼拜说:“说到我对艺术的理想,我以为就不该暴露自己,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里露面,就像上帝不该在自然里面露面一样。”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小说家的宣言。恩格斯也讲过,“作者的见解愈隐蔽愈好。”
诗人呢,如果说小说的叙述人不能和作者划等号,诗中的抒情主人公也未必是作者本人。有时是为“神”代言,不止一位诗人描述过,仿佛神灵附体,下笔若有神助。有时是“大我”的喉舌,这个“大我”,可以是民族、祖国、阶级,往小了说,也可以是乡亲、同仁等。退一步说,即便是“小我”,抒情主人公也可以和诗人的现实人格拉开距离。特别是泥沙俱下、迷失于途的当今诗坛,擅“鬼嚼”的诗人混迹其间,诗行里,不仅找不到诗人的影子,连个人影子都找不到,鬼影幢幢。画鬼容易画人难,因为谁也没见过鬼长的啥样,不仅能哄鬼,也能哄人。所以,有的诗人鬼画符,在说哄人的鬼话,欺世盗名。(自然也是调侃。)
散文之妙,正在于文无定法,不拘格套,破除章法,潇洒、随性地去书写。《图书馆纪事》在几节思辨性的文字之后,又转而去叙述在图书馆里的所见所闻,一个老人,一个女人,一个家庭,有特写镜头,有群像雕塑,形形色色的人,尽收笔下。无论写什么,都楚楚可见,三言五语就勾勒得形神兼备。看似枝蔓横生,旁逸斜出,却是一线相牵,不仅像老舍《茶馆》那样场景恒定,更系于对人生的思考,对意义的探寻,对精神的观照。
吴建荣的散文,看似很随意,没有刻意经营的痕迹,其实,是极练似不练。前人在这方面总结的很多。“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巧若拙”,信笔写来,“常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得不止。”“最高的技巧是无技巧。”她的词汇量并不大,很少见到有生僻的词出现在她的作品里,积极修辞她也很少使用,比喻稍多一点,其他的修辞格,她用得很少。她的构段,也是短小的段落居多,斩截、跳脱、精悍、明快,绝不拖泥带水,婆婆妈妈。从风格上说,她追求的是清水芙蓉之美。她的语感、语态都很好。她也特别看重这一点,甚至有点任性。取书名为“生活在别处”,不为别的,“只是从一开始就喜欢这几个字”。就是一种感觉,一种直觉,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的第六感。这是职业的任性、专业的任性,是应该得到理解、尊重和包容的任性。直觉背后有觉解,任性背后有理性。细想来,还是经得住分析的。“别处”,换一个大众化的说法,就是“诗和远方”,而又不像后者那么直白、浅俗,语义的模糊性,为读者释义留下空间,更耐寻味。人类初民时期创作的神话,在神祗和英雄身上任奇思妙想驰骋,那就是他们的“别处”。“此处”与“别处”,可以是现实与理想,可以是物质与精神,可以是空间意义上的,也可以是心理意义上的,想象的余地很大。作者不安于现状,昂扬进取的精神自在其中。
类似的任性的话,我从别的作家那里也听到过。铁凝说,我就喜欢“阿里郎”这几个字,莫名地喜欢。徐则臣说,我没去过耶路撒冷,对这座城市所知甚少。我就是对这几个字感兴趣,说不清道不明地感兴趣,一定要写一篇叫《耶路撒冷》的小说,于是就写了。作家终其一生都在致力于培养自己的语感,好作家要有好语感,要找这种感觉。
请看这几句话:“我常常在图书馆忘记了时间,甚至怨愤为什么人要吃饭,为什么人要睡觉,为什么要去上课,如果能天天待在图书馆里该多好。”换成一个蹩脚的写作者,“废寝忘食”四个字就全解决了,可能还会为简练而沾沾自喜,然而,这一缩减,就变得索然无味了。吴建荣的“三问”,似乎无理,恰恰契合于古人所推崇的“无理而趣”,这样写,味道就出来了,文学性氤氲其间。总有学生问我,多用成语好不好?我回答说“因人而异”。成语是浓缩的精华,凝练而表现力强;成语背后常常有一个典故,意蕴丰厚,文化含量高。应鼓励小学生乃至初中生多用。成语因为是“公共语言”,世世代代相沿袭,被广泛地重复使用,像“公共象征”一样,“陌生感”荡然无存,读者熟视无睹,感觉迟钝、浅淡、麻木,因而其冲击力也就多有折损。所以,一个成熟的作家,是应该慎用成语的,甚至要警惕成语的混入。吴建荣深谙此道,我们来看这句:“几百年前的笔迹,依然灵动新鲜,栩栩,如生。”用上这个习见的成语,读者不感无觉,苛刻一点说,是败笔。而中间加一逗号,拦腰断开,就有了意思。她对虚词的使用,也很讲究,如:“安静却激越,单纯而浩渺,平和又深邃。”第一句是硬转,第二句是联合,第三句是微转,准确而不可移易。她的文字,随性,俏皮,灵动,跳脱。读张爱玲,写张爱玲,不时抖搂出一些细细碎碎的张氏句子来。
《成长》的结尾:“有些惭愧,有些骄傲。”文字之俭省,令人啧啧。妈妈先睡了,没能陪着儿子写作业,为自己感到惭愧;儿子靠自己调整,成绩提上去了,为儿子感到骄傲。如果啰里啰嗦地写这么一大堆,反而索然。精精神神的8个字,以少胜多,“无画处皆成妙境”。“惭愧”之后加句号,也许更好。就这些不起眼儿的地方,很值得写作者学习。
现代汉语以双音节的词为主,通常两个字只是一个词,所以,二字句,在别人的作品里很少见到,吴建荣却不同流俗,多有使用。就像一个爱惜身材的美女,绝不允许有哪怕是一丁点赘肉上身。
“学习好的站成一波,学习不好的凑成一堆。”(《我的高考记忆》)动词、量词的运用,平中见奇。似不经意,不事雕琢,天然出之,却极富表现力。“站”,多有精神。“凑”,显得萎靡,不振作。“一波”、“一堆”,这非典型性量词,前者透着力量,如果以图示意,那箭头一定是向上的,指示着力的方向。后者则让人联想到庸常的、廉价的东西,弃之如敝屣。
偶尔闪现的陌生化的字句,也是那么自然、熨帖。写女人惧老、拒老,“美容、健身、像小姑娘一样嫩嫩地说话”,这“嫩嫩地”,诉诸于人的视觉?触觉?味觉?似乎都有,我也说不清,反正不是听觉,她偏偏用来描绘听觉,陌生、新鲜,美感顿增。
“我们觉得自己很忙,觉得这种匆匆奔走的学习很大学。”“很大学”,副词与名词的超常搭配,让人想起那个著名的句子,“这里的天空很希腊。”余光中先生也写过《天空,非常希腊》。欧化,伴随白话文而来,已逾百年,是是非非,争论不休。我以为,在具体语境中才好做出褒贬。如这个长句:“他甚至教我们在恋爱分手时怎样说出有尊严的话让对方自惭形秽,被人冒犯时,怎样甩出去一个简短的单词,平复我们的怒气诸如此类。”这个被后置的“诸如此类”,就是典型的欧化,很别致的句子,很自然地还原出英语课堂的情境氛围,恰到好处,得其所哉。
四
《图书馆纪事》是近作,标志着她的新的高度。发散性的思维,密集的意象或事象,加大了作品的张力。有的段落,像绕口令,仔细体会,却颇有意味,很耐琢磨,哲理莹然。这不是单纯的语言的问题,是思想深度的外显,说明作者的思想越来越成熟了。请看这几个段落——
有的人需要很多书,要读很多书才能弄明白一个道理,也可能读很多书也不能过好一生,有的人不用读书就什么都明白了。有的人觉得自己没读书也过得挺好。
一个人比一本书大,但一本书也可能比一个人大得多;一个人比一本书复杂,但一个复杂的人可能永远弄不懂一本简单的书,也可能一个简单的人终于用一生读懂了一本复杂深奥的书。[1]278
这些句子,还真有点培根论学问的味道。抽象思辨,提炼概括,基于对书的热爱,对书这种人类文化载体的熟稔和体认,更是辩证思维的结晶。剔除冗余,压缩凝聚,以隽语出之,基于作者娴熟、练达、千锤百炼、游刃有余的文字表达。
语言学理论有所谓“辩证词”,这篇散文里,有许多“辩证句”。如,“就像书给人类带来了什么一样,没有人知道。但似乎所有人都知道。”“我读的越多,知道的就越少。”“我的生活因此(泡图书馆—引者注)变得单一而丰富,我哪里都没去,可是我去过很多地方,我没交一个男朋友,可是我体验过多少伟大的爱情。”短短的后记里,又出现了几处这样的句子,“有时候觉得好像清晰如昨却又恍然前世。”“火冷去了,但仍保持着燃烧的姿势。”“记录我穿过岁月时曾经泛起的笑靥,或者哀愁。”狄更斯《双城记》的开头,那一段正反对举的排比句,自问世以来一直被津津乐道:“这是最好的时候,这是最坏的时候;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前面有着种种事物,人们前面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奔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这绝不是玩弄修辞技巧,而是复杂的世态在智慧的头颅、成熟的思想中的显影。再看这两段,更其高妙——
人的一生比一本书长得多,而也可能一本书比人的好几代都长得多。写书的人死了,他的书留下来了。人如果想让自己留下来,最好把自己变成一本书——由自己或别人写出来。把自己变成书的人虽然死了,可是仍然活着。他们从书里伸出手来,碰触这世界。他们也会站在书里看这世界。很多人都会认识他,从他那里学自己没学到的东西,看自己没看到的世界。他把自己的思想留在书里,别人也从书里再得到这些思想。人类就这样一代一代传承下来。
它是一个世界,拥有一切却还能拥有更多;它充满了秘密,却敞开着这秘密;它有自己的四季变化,阴晴冷暖,感知一切却保留一切;它无知无觉却全知全觉,它是纤弱敏感的内心,又是浩大万能的宇宙;它在有限的时空里拥有无限的时间和空间,它是人类创造的,却是超出人类的一个永恒的存在……[1]279
吴建荣写作的路径很宽展,她有几副笔墨,写什么都写得好,随物赋形,移步换景。这一点也是难能可贵的。刘绍棠早慧,少年天才,可是后来被读者遗忘甚至是遗弃了,现在见不到关于刘绍棠的评论了,很少有人提起他。为什么?形成套路了,重复自己。一个人超越别人难,超越自己更难。因为脑袋还是那颗脑袋,现在医学发达,可以换肾、换其他器官,脑袋不能揪下来换了,你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固化了,形成定势了。我们说洗心革面,脱胎换骨,但“洗脑”,就含贬义了。
《谜一样的敖伦苏木》,也许不是很重要的一篇,却是最能显示吴建荣创作潜力的一篇。平心而论,她对敖伦苏木、蒙元历史文化,并没有太多的了解,而能发思古之幽情,铺展出那么一大篇文字,好像成吉思汗的铁骑雄风,赋予她的笔端以灵感,纵横捭阖,激发出“巨大恢宏的想象”。这篇散文,文思飞扬,驰骋无疆,破空而来,绝尘而去。同类题材的作品多粘滞于史料,无法超拔出来,她占有资料不够,索性避其短而扬其长,一任思绪蔓延开来,将顽石点化为精灵。
《我那树一样的少年》是散文诗的笔法。“我看见你像一阵风,穿过懒散的街道,惊起迷蒙的树,把闲人们的目光拉长。”诗的语言,诗的节奏。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前四节还押尾韵,“长”“望”“上”“光”,很响亮的ang韵。我想,应该是无意的,母爱的深情鼓荡胸怀,自然而然地流淌而出。这份感情,泛滥开来,已经漫溢到了“桌角的台灯”“深夜的星光”,不是刻意地寻觅意象,而是纷至沓来的意象簇拥着撞向笔端。作者落墨于儿子中考那天,这是成长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一个个细节,一个个片段,以密集的镜头呈现,闪回着,跳荡着。“你”,第二人称更便于倾诉,这也是自然地呼唤,而非商贩经营似的掂斤播两;“儿啊,每一天,你在妈妈的视线里,每一天,你在妈妈的心头上。”热烈的抒情,不加敛抑,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
《土豆》,一般俗套的写法,会从对爷爷的概括叙述开始,她却从爷爷的呵斥声写起。一番铺陈之后,又在爷爷的亲切的骂声中落笔,呼应了开头。没有直接说出对爷爷的思念,带皮吃土豆的细节,却让这份感情隐含在字句里了。
历来推崇“孝”,却未见有多少孝子。人亲人,往下亲,才是我们的国情。写亲子关系的作品可谓夥矣!也俗滥成灾。《写在母亲节》有异于同类题材之处,在于它更真实,更有层次感,特别是更精悍。人取我弃,作者没有腻腻糊糊地堆砌一般人眼里的亮点,印证所谓“孩子总是自己的好”的俗念,而是写儿子的小小的叛逆,写儿子的羞于表达对妈妈的爱,写那些看上去乖谬的、不和谐的琐屑,却那么真实,给读者留下深刻烙印,而又丝毫无损于母子亲情。作者没有笨拙地去交待儿子的年龄段,那体现不同年龄心理的行为特征,清晰而明了。省却了冗长的叙述,叠加密致的细节,不断强化,短小的篇幅里蕴藏着并释放出巨大的容量。现在没人提“典型化”了,似乎成了陈旧、老套的同义语,殊不知,艺术加工和提炼,永远都不会过时。“简练是才能的姊妹。”(契诃夫语)过滤掉那些可有可无的杂质,精准采撷动情点,这是一种能力,了不起的能力。“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刘勰语)“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郑板桥题书斋联)前人精警的总结,发人深思。创作用形象思维,这已成为尽人皆知的常识。而抽象,也是必须的。这里所说的抽象,当然不是逻辑推理,不是说教味道的东西,正如绘画里有蒙德里安、康定斯基那样的抽象的形象,文学创作,也要走出形而下的低徊,让思辨挑起文字,让文字飞扬起来。《老是一件很阴险的事》,表达的意趣与朱自清的《匆匆》接近,但比《匆匆》老到、厚实。在作品的抽象度上,即对材料的筛选,取精用弘,做得很完美。
写“老外”的几篇,因为是非虚构,所以不能称小说。但其小说的笔法,小说的意味,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她写小说,也一定是高手。布莱恩、伯妮、爱丽,一个个性格那么鲜活,仿佛就在读者的身边走动着,随时可以与之攀谈。叙述那么圆熟,毛茸茸的细节,举手可掬。布莱恩生活在社会的边缘,有些落魄,有点无厘头,又有几分可爱。恕我直言,有些小说作者,使尽浑身解数,也做不到这样的立体、圆融。
这部作品集,散文选的少了,随笔选的多了。看得出来,吴建荣偏爱自己的随笔。其实,她的散文更好。随笔对读者的要求比较高,从思辨力上,从知识量上,都有门槛。读书随笔,如果读者没读过这本书,他就很难与你产生共鸣。读过了,但达不到你的认识水平、认知高度,也无法同频共振,甚而至于觉得你是在做过度阐释。所以,随笔知音难觅,有时候是费力不讨好的。而散文中的人和事,读者更容易感同身受。希望吴建荣多写一些散文,下一个集子多收一些散文。总体而言,吴建荣散文的水准,高于她的随笔。换言之,她叙述、描写的功力,在议论之上。她对所叙写的人、事、物,都能做到体贴入微,并能精准地呈现,还让人觉得云淡风轻,不费力气。她的随笔,就高低有参差了,有的灵感喷涌,妙语连珠,有的则流于一般化。
个别地方,文字上的、知识性的,讹误、疏漏,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