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峰,许珍珍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咸阳,712100;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 咸阳,71210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但是,现代化的发展不一定就意味着乡村的衰败①陈锡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1):5-12。,城乡协调、工农互补才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末,我国乡村常住人口有57661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41.48%②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J].中国统计,2015(03):6-14。。基于此,尊重乡村的主体地位,重视三农发展,走城乡融合发展道路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题中之义。
乡村衰败的过程也是乡村去主体性的过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主义在主流意识形态中占据核心地位,城市中心主义发展道路占据主流位置,乡村并不被认为是独立的发展主体,而是从属和依附于城市发展③吴重庆,张慧鹏.以农民组织化重建乡村主体性: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基础[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3):74-81。。乡村的去主体化和农民的去组织化不断消解乡村社会的凝聚力和发展动力,使乡村发展进一步落后于城市发展。现阶段我国小农户占据乡村人口的绝大多数,是亿万农民的主体。小农户天然地具有弱质性和分散性的特征,这会阻碍小农户的进一步发展。为此,乡村振兴需要重塑乡村主体性,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农民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和资源聚集优势,是我国广大小农户进行联合与合作的有效形式。另外,合作社通过纵向一体化的联合能够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优势。并且,合作社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对于促进乡村善治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①梁巧.基于2012—2014年国内外合作社文献的梳理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15(11):97-107+112。,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至关重要②孔祥智.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民合作社[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8(03):53;任大鹏.合作社应当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8(05):15-16;赵晓峰.合作社:让农民成为振兴乡村的主体[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8(03):54。。但是,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异化和不规范现象③苑鹏.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制度的变异现象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13(03):40-46+91-92。,例如合作社惠顾权与所有权不同一,大户领办和能人领办现象突出,小农户和普通农户的利益受到挤压等问题普遍存在。究其原因,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和发展程度受到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当前出现的各种问题一定程度上与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合作社发展特征呈现“小、微、散”等因素有关④梁巧.基于2012—2014年国内外合作社文献的梳理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15(11):97-107+112。。因此,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党和政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能够为合作社提供什么样的外部环境,提供什么样的发展机遇和发展平台,以及在此背景下如何推进合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合作社长效发展机制是推动我国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理应回答的重要问题。
本文通过研究发现,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间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和理论共通性,基于此,构建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一方面发挥合作社在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以及生态振兴方面的五大功能,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另一方面使合作社借助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实施,促进合作社产业升级和社员规模持续扩大,成为本文的核心议题。
本文研究认为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之间具有理论的内在自洽性,适合构建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这可以从两者的现实困境入手分析:
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建立建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对我国城乡关系的重新定义,是对城乡关系认识上的一次超越和升华。现今的中国已然从一个乡村中国转变为城乡中国,城市和乡村的关系演变为一个共荣共生的发展系统。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稳定器”和“蓄水池”,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当经济发展出现周期性波动时,乡村还成为失业农民工的退避场所,我国农户家计呈现出一种中国特色的“半工半耕”的家庭生计模式,农村承担着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成本⑤贺雪峰.农业问题还是农民问题?[J].社会科学,2015(06):64-77。。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显示,我国共20743万农业经营户,其中,398万规模农业经营户,这意味着截止2016年底,我国小规模农业生产户仍有2亿之多,占全国农业经营户的绝大多数。有学者认为要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需要鼓励资本下乡和市民下乡,使大量城市资本可以成为振兴农村、建立现代农业体系的重要支撑和资本来源⑥李增刚.农民进城、市民下乡与乡村振兴[J].学习与探索,2018(05):100-107。,并且进一步破解城乡之间要素流动的制度障碍,促进城乡要素交易,加快农民进城。但是,占农民绝对主体的小农户并不完全具有城市化的资本实力,即使通过农村产权变革使小农户可以获取一定的财产权收入也并不能够支撑其全家进城,乡村才是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权益的主要场域。因此,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对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至关重要。
合作社作为农民共商共建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本质上是一种“弱者的联合”⑦赵阳林.合作社的本质是弱者的联合[J].中国合作经济,2005(06):34-35。,能够维护农民群体的利益,服务农民群体的发展需求。亿万小农户分散的“弱质性”使其难以直接有效对接大市场和大资本,而农民合作社能够将小农户有效组织起来,构建组织机制、动员机制和保障机制,统筹农户生产发展,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有助于将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对接市场,提高农民市场谈判地位,降低谈判成本,保障和提高农民利益空间,维护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另外,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关键在“人”,合作社作为一种“人的联合”即具有人力资本聚集的优势,有利于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有研究表明人力资本的提升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⑧卫龙宝,李静.农业产业集群内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基于安徽省茶叶产业集群的微观数据[J].农业经济问题,2014(12):41-47+110-111。。
因此,合作社可以成为乡村振兴中保障农民主体地位和保护农民发展权益的理想载体。但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乡村环境的改善,乡村振兴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自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国合作社快速发展,然而合作社发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合作社整体收益水平不尽理想。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外部环境决定了合作社获得潜在收益的成本和难度①刘刚,郭利.环境适应性视角下的农民合作社治理结构重塑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8(01):146-151。,影响合作社社员的收益水平。诺斯认为任何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都是在既定的制度环境中实现的,就制度创新而言,制度环境既决定着外部利润的存在空间,也同时决定着通过制度创新将外部利润内部化的可能路径。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兴起和发展,就整体而言,既非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创新,但也不是农民在逐利动机驱使下自发行动所能实现的诱致性创新,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主导性制度创新。正因为如此,制度环境因素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建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②黄祖辉,徐旭初,冯冠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的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2(03):13-21。。由于合作社发展镶嵌于环境之中,其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是组织与环境不断互动的产物。因此,分析合作社的组织环境对于合作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③祁秋燕.组织环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个解释框架——基于湖北英山县T合作社的个案研究[J].山西农经,2016(02):8-9。。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积极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可以为专业合作社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产业升级提供良好经济发展环境;进行生态宜居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可以为合作社发展绿色产业,创新绿色产业发展体系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生态环境;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塑中华文明的根基,可以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良好的地域社会文化环境;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为合作社发展提供稳定有效的治理环境和监管环境;而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和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促进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农村,有利于充实合作社资本,扩大合作社发展规模。
因此,如果能够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多引入合作社发展中,提高公共财政对合作社社员的资金支持力度,对于增加合作社发展资本,推动合作社产业发展,促进三产融合体制机制创新有着重大作用。发挥合作社人才集聚优势和人才培训功能,提高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和社会化服务水平,通过合作社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产业支撑和组织支撑,形成人才振兴、产业振兴、组织振兴、文化振兴和生态振兴五位一体的发展体系,促进乡村振兴的发展。由此,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可以达到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实践效果,这构成二者协同推进机制创新的理论逻辑。
截止2018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217.3万户,实有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9.1%,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分散农户联结起来应对市场挑战的重要组织载体。从理论上来讲,合作社作为农民利益群体的主要代表之一,既是由农民组成,代表农民主体地位,又能够通过产业发展与服务建设促进农民生产生活发展,因此能够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柱性力量,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因此,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角色定位是中介组织角色。
乡村振兴离不开“人”的因素,人才队伍建设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条件。而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联合组织,其领导人以及核心社员大多来自当地的农民精英群体,具有人才聚集优势,相对于农村其它村民天然地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合作社可以凭借人才聚集的优势,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有效的组织平台,为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搭建人才梯队。通过加强合作社人才培训,以合作社为组织载体,吸纳和培养本土性精英人才,并引入外来优秀人才,可以有效建立对外来人才与本土人才的吸纳机制和动力机制,激发人才活力,从而培养造就一支有知识、有能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动力源泉。需要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普遍面临人力资本存量过低的问题,严重阻碍了这些地区农民合作社的长效规范发展,制约其发展水平,不利于吸纳外来优秀人才和留住本土优秀人才。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加强对合作社人才的培训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外力促进作用,提高乡村人力资本存量,为合作社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增强合作社的人才聚集优势,为乡村振兴进一步发展输送新鲜血液。
在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农民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规模发展的重要组织载体,可以有效联合分散小农户对接大市场,进行产业融合发展,降低产业内部交易成本,发挥合作社的规模经济效益。同时,以合作社为主的规模经营主体能够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在促进产业融合和产业创新中能够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以合作社为组织载体,进行产业融合和产业创新,是推进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手段。具体而言,首先合作社发挥资源整合和民意协商作用,采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不同形式,因地制宜地统筹规划农村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要素和生产要素,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配置本地资源,以此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发掘农业多功能,进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次,政府依法监督和管理农民合作社运行状况,对那些能够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产业创新,切实提高入社社员经济收入水平的合作社给予更多的奖励和鼓励,发挥合作社的典型和示范作用。再次,合作社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经营形式,有重点地推进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服务规模化,可以有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受到市场经济影响,开放性和流动性增强,乡村空心化、农民个体化现象出现,乡村共同体意识淡化,传统伦理规则逐渐衰弱①赵泉民,井世洁.合作经济组织嵌入与村庄治理结构重构——村社共治中合作社“有限主导型”治理模式剖析[J].贵州社会科学,2016(07):137-144。。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削弱了基层组织的治理权力和治理能力,基层组织演变为松散的“悬浮性政权”②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J].社会学研究,2006(03):1-38+243。,削弱了村社共同体的凝聚力和基层政权的组织能力,进一步加剧了乡村空心化和农民个体化倾向。随着国家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村干部职业化、行政化、村级组织运作科层化现象并发,忽视了地方社会的复杂性和农民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性③赵晓峰,魏程琳.行政下乡与自治下沉:国家政权建设的新趋势[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4):110-116+171。,削减了村干部的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剧了基层治理困境。总体来看,新时期乡村基层组织能力的衰弱和村级治理结构的单一化,极大地影响了我国村级组织的有效治理和国家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新时代的乡村治理困境呼唤社会多中心协同治理创新体系的出现。
村民自发或者受到政府鼓励成立的合作社,相比其他社会互助组织,与村民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直接和紧密,组织性更加严格,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承担乡村经济组织和经济发展职能,也有利于实现乡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合理配置。我国政府鼓励合作社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形成我国基层治理多元协同共治格局,推动乡村“善治”前景的到来。如果可以赋予合作社一定的监督权利,那么有利于以合作社为依托对村委会进行监督和督促,拓宽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和监督渠道,提高村民公共意识和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另外,合作社承担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利用合作社自身的经营收益及其组织资本,有利于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产品数量和类型的增长,拓宽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渠道。
新时代下的乡村文化可以理解为“一群农民日常生活所共同享有的处境化经验及其价值规范④吴理财.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文化的变迁[J].人民论坛,2011(24):40-42。,乡村文化振兴可以理解为让农民共享现代科学技术和生活经验,振兴优秀宗族文化、村规乡约、家风家训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村民对于本地域的文化认同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宗族意识逐渐淡化、村级组织的职能缺失和乡村精英的流失使农民生活缺乏组织约束⑤宣朝庆,郝光耀.文明乡风如何形塑——以农村建房中邻里纠纷为中心的思考[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3):96-102。,文化认同危机和信仰缺失等问题不断浮现,乡村伦理规范和公共精神衰弱,村民纠纷和不良风俗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传统伦理规范和价值观念渐趋衰败,而新的能够有效统合村民行为的组织和规则又没有很好地进入,乡村的一些“黑恶势力”趁机挤占公共资源,压缩公共福利,也给乡村治理带来新的难题。显而易见的是,农民组织性程度的下降威胁到乡村文化凝聚力的提升和村社文化认同感的增强。因此,乡风文明建设需要重振农村组织,以达到重塑村民对于乡村文化的认同、构建乡村文化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目的。合作社可以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和开展相关经济活动,重塑乡村经济生活共同体,进而能够重塑乡村文化生活共同体。具体来看,合作社通过加强内部组织建设,在合作社业务往来中培养社员的合作意识,发展合作文化;培养具有公共精神和服务意识的合作社带头人以及农民企业家等,培育新乡贤,发挥乡贤文化和乡贤的带头引领作用;还可以通过以个人的德行风评为考核标准提高入社的道德评定门槛,弘扬传统孝道和文明乡风,有利于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拓宽乡村文化振兴建设渠道。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由于乡村是生态系统稳定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建设的根基所在,因此,乡村生态环境稳定的关键不仅在于人居环境的干净卫生,更在于保障农业发展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避免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脱离地力持续发展规律的发展模式对乡村自然系统的破坏。中央政府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的转变,正是遵循了这一发展逻辑,体现了中央政府对于乡村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升华。在发展理念上,乡村发展由单一的环境友好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转变,更加强调“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发展方式上,乡村发展由单一的环境整治向生态建设转变,将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放在乡村发展中的突出地位①蒋永穆.基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及路径[J].社会科学辑刊,2018(02):15-21。。合作社作为农民经济互助组织,可以有效规范农户生产方式,避免分散的小农户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采取的破坏自然系统的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合作社可以通过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规范农产品的种植标准,实现农业循环发展,开创中华永继农业的新方向,提高生态农产品的供给量;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等活动,逐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通过大力发展生态种养农业、乡村休闲旅游观光农业,鼓励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盘活乡村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
合作社通过其组织引领作用,能够有效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而乡村振兴也可以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条件和机遇。
合作社因其“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的本质属性成为我国亿万小农为进行市场竞争联合起来对抗大市场的有效组织手段。据统计,从1982—1986年,农民合作组织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提及的次数是24次,2004—2006年12次,2007—2012年达到39次,2013—2016年高达78次②韩国明,郭鹏鹏.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变迁的政策意图及其演化路径——基于中央一号文件(1982-2016年)的文本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93-101。,足见中央政府对于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视程度。2007年《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和实施成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这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其社会认同度,此后我国合作社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注册成立的合作社数量迅速增长,合作社成为我国鼓励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规模经营主体类型。另外,政府为提高小农户收入,稳定乡村秩序,发展农业产业,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民合作社数量的发展和整体质量的提升。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022年)》中,在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党和政府的发展理念由之前遵循城市优先和工业优先发展转变为坚持农村农业优先发展。我国政府对于城乡发展关系的观念,有利于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发展要素以及良好的外部发展平台,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健康长效发展。
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精英以及相关科技人才队伍的支撑,合作社的发展与人力资本的积累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人才支持计划有利于充实乡村人力资源,加强合作社内部人力资本积累,推动合作社生产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强劲发展。首先,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提出,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养新一代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这些举措有利于充实合作社人才队伍,为合作社提供管理类、市场营销类以及科技服务型和创新型人才,完善合作社的内部人才结构。其次,通过加大“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加大科研院校对于“三农”领域专业人才和课程的投入力度,有利于促进合作社人力资源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和人才保障服务能力。最后,通过完善人才回流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建设美丽乡村,有利于影响和带动乡村本土精英和本土人才,加强合作社后备人才供给能力。
过去十年,农民合作社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农民素质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业科技的传播和利用,增加农户收入,促进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但是,目前我国合作社发展面临着经营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足、产业形势单一等问题,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内部产业结构和资本实力的制约。因此,调整合作社内部产业结构、扩充合作资本是推动我国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手段。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央政府提出了要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向农业生产的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推进与农业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强调,发展特色农业,利用、开放和拓展农业功能,并且促进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以及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如果将一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项目资金和政策资源与农民合作社对接,一方面可以为合作社扩大合作规模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充实扩大合作社发展资本,提高资本利用率,延长合作社的产业链条,促进合作社内部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同时可以扩充合作社发展资金,为小农户提供供销服务,增加农户收入,加强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确保惠农项目和资金通过合作社的组织载体惠及到小农户,让普通小农户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增加农户收入。
综上所述,在乡村不断去主体化和农民去组织化的发展背景下,合作社因其组织化能力和资源集聚等优势可以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要组织载体,促进乡村发展的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以及文化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全面实现。同时,党和政府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重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地位的观念转变,为乡村输送了人才和资金,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乡村资源,提高农户收入,对于农民合作社发展而言意义重大。政府政策的支持可以为合作社提供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乡村人才振兴的实现可以为合作社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促进合作社人力资本的提升,产业发展和产业兴旺可以有效促进合作社的产业升级,延长合作社产业链条,扩大合作社发展规模。因此,本文认为农民合作社和乡村振兴协同机制的构建能够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推进乡村发展进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但是,在推动农民合作社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构建的同时,一是要注意理清合作社与我国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给予合作社明确合法的定位,保障合作社健康长效安全发展;二是要注意我国合作社发展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在形成多中心治理体系,加强合作社对于村两委工作的监督职能的同时,要防止村两委借助基层治理资源对合作社内部管理的渗透,谨慎对待政府对合作社发展的过度干预和过度介入,保持合作社发展的独立自主性;三是要加强政府对于合作社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厘清空壳合作社与虚假合作社,确保合作社的发展效益真正为民所用,保障小农户的入社权益和社员收益;四是要因地制宜的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推动农民专业性合作社与综合性合作社的多样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