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瑶
摘要:文章在探讨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的概念、构成等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的三种基本模式,包括政府统筹协同配置模式、市场引导协同配置模式以及资源混合协同配置模式。
关键词:现代信息服务业;资源;协同配置
现代信息服务业是指通过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存储、传递和提供的新型信息服务业,主要包括软件业、数据库业、系统集成业、网络服务业、信息提供业、信息咨询业等。现代信息服务业是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产业,具有高创新性、高技术性、强渗透性及知识密集性,可以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提升传统产业的信息化程度、优化市场资源的配置,对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提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在探讨了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内涵的基础上,对三种基本的资源协同配置模式进行了探讨。
一、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的内涵
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是指以满足现代信息服务业各主体的需求为前提,按照一定的配置原则,凭借配置主体的协调互动,通过配置方式的协调互补,达到资源的协调分配,从而产生整体协同配置效应。
其中配置主体是现代信息服务业中的各个组织机构,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配置的资源是产中所涉及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金等,是产业中资源协同配置的客体,主体协同配置的对象,并按照其发挥作用的重要程度,可以分为核心资源:人才和信息,以及辅助资源:技术、设备、资金以及制度。资源协同配置的内容涉及资源在数量、类型、时间以及空间上的协同配置,也涉及到资源在横向以及纵向上的协同配置。资源在数量上的协同配置是指资源在现代信息服务业的不同子行业、不同组织以及不同部门之间数量上的协同配置,包括存量配置、增量配置、总量配置以及个量配置;资源在类型上的协同配置是指不同类型资源在现代信息服务业中的协同配置;资源在时间上的协同配置是指资源在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的协同配置;资源在空间上的协同配置是指资源在现代信息服务业所在的不同地区、不同子行业以及不同部門之间的协同配置。资源在横向上的协同配置是指资源在现代信息服务业所在的不同地区、不同子行业以及不同部门之间的宏观布局和协调分布。资源在纵向上的协同配置是指资源在生产、传输、分配及应用的流转过程中的协同配置。
总之,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结果,并涉及到配置主体的行为。从过程来看,涉及到整个资源配置过程是否协同;从结果来看,涉及参与配置的主体之间、主体与资源之间以及资源在主体的分配能否协调;从行为来看,涉及到参与主体在整个配置过程中能否相互合作。
二、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的基本模式
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模式是指由配置主体运用配置方式将资源配置到现代信息服务业中,具体涉及到配置主体、配置客体以及配置方式等几大要素以及这几大要素内部与要素之间协调有机的结合。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具有以下几种基本模式。
(一)政府统筹协同配置模式
政府统筹协同配置模式是指国家政府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利用政策、法律、制度、行政、思想文化等手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以及资源在主体中的协调分配。在这种模式下,国家政府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要担当组织、主导和推动现代信息服务业资源协同配置的角色,在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创造符合整体规划的思想文化环境,利用政府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权力和能力,强制性执行。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政府要建立现代信息服务业资源协同配置的准则、目标以及相应管理部门。政府要设定资源协同配置需遵行的准则,以及最优的资源协同配置目标,并将目标进行详细的分解,具体到主体、资源的各个方面。在国家和各个地区建立专门性的现代信息服务业资源协同配置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力,由其全面负责、统一规划。
第二、政府要制定现代信息服务业资源协同配置的政策、法规、制度,并大力宣传。这些政策、法规、制度要能够确保主体可享有合法的权益,如资源使用权、资源分配权等,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资源共享的义务、主体合作的义务等;要提倡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如不同地区现代服务业企业之间的合作、不同地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互动、现代服务业企业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规模较大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与规模较小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之间的互助合作等,以及同一地区、同一类型、同一规模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如同一地区现代服务业集群之间的合作、行业协会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等。
第三、政府要合理、协调的配置资源。政府要从宏观的角度,全面考虑一切可以分配的资源,统筹最合理协调的分配。对于已有资源的存量配置要在摸清全部已有存量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再分配,确保人才和资金在主体之间能合理的流动,技术和信息在主体之间能充分的共享并能合作创新。对于新增资源的增量配置要考虑到分配的合理性,将各类资源分配到最需要、能发挥最大功效的地方,同时也要考虑到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异,有意识地向资源贫瘠的地区和行业倾斜,确保不同地区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的平衡和协调。新增的可共享资源如技术、信息等要充分共享,使其发挥最大的功效。对于可共享资源如信息、技术的配置,政府要制定统一的技术使用标准和规范以及信息收集、加工、存储、传递与检索的标准,并要求各主体充分认识标准、规范的重要性并严格执行。
(二)市场引导协同配置模式
市场引导协同配置模式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引导资源在主体之间的协调配置。其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当市场上商品价格上涨,商品供不应求时,商品价格高于商品价值,企业由此获得较多的经济利润,从而有更多的资源如生产资料、人力资源等竞相投入到该类生产部门;相反,当市场上商品价格下跌,商品供过于求时,价格低于价值,企业由此获利减少,甚至亏本,于是便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源等资源竞相从这一部门转移到有利可图的部门中去,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该模式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引导协同配置模式的实现首先需要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只有建立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形成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市场才能合理协同的配置资源。良好市场秩序需要建立良好的市场规则以及社会信用制度。市场规则具体包括法律规范、行业规范以及市场道德规范,具体内容涉及现代信息服务业企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秩序、市场竞争秩序、交易行为秩序以及市场合作互动共享秩序等等,通过规范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以及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协调互动。其中,市场准入和退出秩序要求进入现代信息服务业市场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退出时能按照一定的规则有序退出;市场竞争秩序要求主体之间的竞争必须采用正当的手段,不允许垄断、倾销等状况的发生;交易行为秩序要求交易要以诚信为本,并且自由、公平,不能使用欺诈等手段;市场合作互动共享秩序要求市场主体之间能够按照一定的规则协调互动,共享可共享类资源和合理分配非共享类资源。此外,每個现代信息服务业主体都必须能够了解、遵守以及合理使用这些规范。社会信用制度要求主体能够诚实守信,即诚信经营、诚信交易以及诚信合作,以确保产业的正常运行、资源的协调配置以及主体的协调互动。
第二、现代信息服务业主体要能够互动合作,具备资源协调分配及共享的意识和行为。市场引导协同配置模式中,良好的市场秩序仅仅只是资源协同配置的基础,为资源的协同配置创造条件,但并不能确保其完全实现。要确保资源协同配置的实现还需要现代信息服务业主体具有协同配置的意识及行为。首先,主体要具备从现代信息服务业整体效益和全面发展的角度考虑资源分配的意识,不能仅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争夺资源、设立资源共享障碍,阻碍资源在整个产业中合理协调的配置。要充分认识到资源协同配置的益处及其未来发展趋势,从长远的角度考虑自身及整个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次,主体要为资源协同配置创造条件。主体要制定主体协调互动以及资源协同分配的规范与标准,并能够按照规范和标准来进行互动和分配;要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学习与发展的机会,赋予与人才能力相符的收入与待遇,并允许人才合理流动;要建立技术信息共享和主体互动的平台,确保平台的可用性、稳定性以及可操作性,让主体能够通过平台充分地进行技术和信息的共享和沟通互动;在投入资金或分配资金时既要考虑主体对资金的需要程度,又要考虑到资金利用的有效性,合理协调的利用资金。
(三)资源混合协同配置模式
资源混合协同配置模式要结合政府、市场以及主体三方面,不仅要发挥市场对资源协同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国家政府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对资源协同配置的组织、调控和统筹作用,也要发挥主体自身的能动性,使主体能协同互动,资源能得到协调分配。在具体的协同配置过程中,政府主要从宏观上对资源进行配置、对主体进行管理;市场和主体主要从微观上对资源进行基础性配置,并主体之间进行合作互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资源混合协同配置模式可分为两种模式:一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和主体为辅助的协同配置模式,一是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和主体为辅助的协同配置模式。这两种模式各具特色,具体分析如下。
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和主体为辅助的协同配置模式中,政府在资源协同配置中起到决定性和主导性作用,市场和主体起到补充作用。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在控制整个资源协同配置方式和过程的基础上,引入资源配置的多元化策略,采用货币支付、供求关系、市场竞争等机制调节资源配置,并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行政管理机构等确保市场正常公平的运行;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鼓励主体之间协调互动。
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和主体为辅助的协同配置模式中,资源的协调配置由市场来组织和调节,政府和主体的作用是对市场进行干预。在这种模式下,由市场机制来协调配置资源,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参与配置活动来对市场进行有限制的调节和控制,以规范主体的行为,矫正、改善和补充市场机制的缺陷,以求市场经济活动的最终结果能够与政府预定的计划目标相吻合。政府参与其中最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因此,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和控制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
三、结语
探讨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模式,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协调分配,有利于促进现代信息服务业中主体的相互协作,有利于促进现代信息服务业快速协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打破现代信息服务业内组织之间、部门之间的界限,产生整体协同效应,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本文仅就现代信息服务业中资源协同配置的几种基本模式进行了探讨,尚未涉及各种模式的优点、局限性、具体应用以及各种模式的比较等研究,这些将是后续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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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基于生态理论的高技术服务业协同发展机理研究”(项目编号:Q20171406)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