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叶锋/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调解协会
新中国成立70 周年前夕,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一起持续时长近两年的旧宅加梯纠纷被成功化解。这是在助推政府惠民工程落地工作中,以多方联合的大调解形式,成功化解的杭州市第一起因旧宅加梯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近年来,杭州市高度重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17年,市政府将其列入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并配套出台了相关政策。但随着工程不断推进,涉及本单元楼上楼下业主之间、本单元业主与周边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不断,给加梯工程的推进带来了不少阻碍。
杭州市上城区定安路小区属于典型的市中心老旧小区,老龄居民比重很高,居民们对加装电梯的愿望十分迫切。早在2017年下半年,上城区率先试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期间,某幢三单元高层住户老何(化名)等人就牵头发起加装电梯申请并办理相关流程手续。然而,由于对文件政策和加装位置等具体问题存疑,加之担心电梯安装后带来的通风、采光等影响,三楼住户老万(化名)表示反对。
2018年8月,因所在社区、街道出面多次协调无果,加梯发起方业主代表在态度和情绪上一度急变,开始强行施工,老万一家则毫不示弱,直接坐在施工现场进行阻挠,矛盾升级。
2018年11月底,上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受邀介入调解,后因老何等业主就加梯受阻导致的预付款等经济损失对老万提起了民事诉讼,调解暂停。
2019年4月,在区人民法院的建议下,双方再次申请人民调解。5月13日,区调委会多方了解情况后,启动第二轮调解。首次面对面协调在“剑拔弩张”的态势中开始,双方自说自话,针锋相对,据理力争。为了避免“纸上谈兵”,调解员建议大家一起去实地进行察看。经过现场测量并与电梯厂家沟通,双方情绪和态度得到缓解,并达成初步意向,将电梯位置略作移动以避免影响采光,待电梯厂家和设计单位进一步测算后即可加以明确。
2019年5月17日,老万夫妇气呼呼地前来反映:老何和电梯公司工作人员私下达成了一致,坚决不同意电梯移位,要求采用原先的方案;如果移位,产生的费用由老万负责。
经核实后,调解员随即与区法院、区加梯办取得联系,并决定于5月24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一次联合调解。当天,双方当事人和业主代表以及区法院、区加梯办、街道、社区、电梯厂家的代表悉数到场。
调委会在公布此前双方达成的初步设想并与当事人确认后,请与会单位代表从专业角度分析利弊。区法院法官针对加梯有关补贴政策、诉讼带来负面影响等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区加梯办代表着重对加梯审批流程、位置平移的带来的相应变更手续及流程等进行了阐述和解释,并就此与其他城区之前加梯过程中遇到的类似纠纷问题等进行了分析和比较;电梯厂家则根据不同方案给出了大致预算。
听完专业分析后,老何依然希望老万能做出让步,不要再计较几公分的事情了,老万则认为电梯安装既要照顾大家,也要尊重顾及小家,所以坚持要求电梯移位。其他业主代表细数申请加梯以来的辛苦和不易,言语哽咽,情绪激动,双方再度僵持不下。
为打破僵局,保证调解能在理性的态势中进行,调解员首先安抚了业主情绪,同时要求各方综合考虑并提出合理意见。
调解员与区加梯办、电梯厂家代表一起就老万着重考虑的采光、通风和电梯移位幅度大小等问题,进行了反复比较说明;与法院的同志一起从楼房的间距、个人隐私、出行方便性等各个方面耐心劝说老万;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就邻里关系、公序良俗对双方进行了正面引导。见状,老万感受到了各部门为推进加梯工作的热忱之心、真切之意,不再执着具体尺寸了,只希望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他们的影响。老何当即代表加梯小组感谢万老的理解和支持。
双方当事人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友好地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致同意加梯,并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监督电梯施工和日常运行、维护。由于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因此申请法院中止审理此案,在电梯加装后,老何等人撤回起诉。自此,这起因旧宅加梯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截至9月底,电梯主体施工已经结束,目前进入调试运行。老何高兴地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们也能坐上自己家的电梯了!电梯运行一小步,和谐社会一大步,人民调解当真是利民惠民啊!”
调解员实地调查、现场调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