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思考

2019-02-22 09:10刘俊卿
关键词:普通高中残疾中等职业

刘俊卿

(沈阳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为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以培养高素质人才,《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1]。这一关乎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奋斗目标,为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提供了新的动力,也为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从我国教育发展特别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国情出发,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仍然是整个高中阶段教育的短板,面临着全面普及的严峻挑战,因此,必须面对现实,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战略抉择。

一、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面临着全面普及的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为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关心残疾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特殊教育,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壮大。党的十七大提出关心特殊教育,对特殊教育予以特殊的重视;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对特殊教育予以特殊的扶持;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对特殊教育予以特殊的要求。在特殊教育与义务教育同步全面普及的基础上,党和国家把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新时期办好特殊教育的新的突破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强调,在特殊教育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要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要求“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党和国家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残疾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制定的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宏伟蓝图和战略部署,为进一步促进特殊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推进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国家普及高中教育的政策,为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了行动指南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既是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的需要,也是完善现代教育体系的需要,对于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实现这一新时期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部署,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发展高中教育的政策,如《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指出,教育发展共享水平要全面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多途径实施,要通过“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2]。《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把“包括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攻坚重点,坚持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与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同步发展,强调通过“落实政府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督导评估、营造良好氛围”等途径保证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实施。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不仅对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予以明确规定,也对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特殊教育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实现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美好愿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国家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部署,为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了坚实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根据我国各个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国情和特殊教育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具有时代特征的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部署。198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将“逐步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列为发展特殊教育的方针。20世纪90年代,党和政府提出在普及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同时,“试办盲人、聋人普通高中”。2001年和2009年,国家召开两次全国特殊教育会议,分别对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做出部署,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3]“具备条件的地市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4]。2017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1]。在具有各个历史时期鲜明特点的政策指引下,各地探索了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具有自身特色之路,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四)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为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

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普及与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相辅相成。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是义务教育。20世纪末,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战略目标,同时,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实现了与义务教育同步发展、同步普及。聋生、盲生、弱智学生等残疾学生或者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者在普通学校特教班就读,或者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通过多种方式接受义务教育。据统计,到2017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 107所,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11.08万人,在校生57.88万人[5],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入学率、巩固率等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标准。从毕业生数量看,最近五年(2012—2017年),特殊教育毕业生分别是5.07万人、4.90万人、5.29万人、5.92万人、6.94万人[6],数量逐年增加,这些毕业生有与健全学生一样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意愿、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迫切需求。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是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的生源基础,为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创造了生源条件。

二、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残疾学生类别多、生源少,影响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办学规模

特殊教育办学涉及的问题很多,如经费、师资、校舍、生源等都与办学密切相关,其中,生源问题是特殊教育发展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只有生源达到一定的数量,学校将其招收到学校接受教育,才能取得教育效益。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盲生、聋生、弱智学生等残疾学生为主,这些残疾学生的数量决定了特殊教育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从残疾学生的数量看,接受了特殊教育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平均每所学校每年的毕业生数量是很少的,如2017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毕业生69 401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25 004人,来源于全国2 107所特殊教育学校,平均每所学校毕业11.86人[5]。即使这些特殊教育学校的毕业生全部进入高中阶段学校接受教育,生源也是严重不足。在此基础上兴办特殊教育高级中学,面临着投入大、生源少、效益低的问题。

(二)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不协调,影响特殊教育高中学校结构布局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括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这两类教育在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中地位相同、目标一致、作用相同、同等重要。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不是单一发展某一类别的教育,而是既要发展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残疾学生继续深造提供服务,也要发展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为残疾学生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就业和升学打下坚实基础。二者共同发展、协调推进是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基本要求。但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二十多年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实践和探索中,这两类教育统筹协调不够,二者比例不尽合理,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在校生数大大高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2017年,全国特殊教育高中三个年级共有在校生9 815人,其中职教班在校生2 317人[5],占高中生总数的23.61%,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中学在校学生之比为4:1,比例严重失调。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比例的不协调、不合理,影响了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特殊教育高中学校规模与布局不合理,影响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

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主要任务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同时,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也逐步得到发展。到2017年,全国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校(班)112个,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32个[7],但本年度全国有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毕业生69 401人[5],目前的办学规模远远满足不了残疾学生就读高中的需要。另外,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区域间发展不平衡。2017年,东部地区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46所,中等职业学校77所,中部地区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36所,中等职业学校36所,西部地区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30所,中等职业学校19所[7],无论是数量上还是类别上,东部地区好于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也好于西部地区。特别是在西部地区,青海、宁夏、西藏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还没有起步,处于空白状态。总体上看,现有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规模、布局、条件等方面还远远不能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不利于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的扩大。

(四)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办学质量不高,影响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

我国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起步较晚。1993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与教育部分别在南京试办聋人普通高中和在青岛试办盲人普通高中。之后,各地开始兴办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鉴于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教育发展的国情,各地最初在探索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之路时没有采取建设独立特殊教育高中的模式,而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一校两制”的办学模式,即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的基础上,采取共用校舍、从义务教育学校选拔教师、课程设置参照普通高中、教学自行安排等方法。这种特殊教育学校加挂特殊教育高中(职业高中)牌子的“一校两制”模式,从条件上解决了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从无到有”的问题,满足了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但这种模式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出现了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力量不足、教学管理无规范、毕业生难于达到国家规定的高中阶段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难于高水平发展等问题,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策略

(一)完善政策,将党和国家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部署落在实处

“要加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保障好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1]“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8]是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做出的战略部署。特殊教育高中实现这些战略部署的关键是进一步完善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政策:一是制定特殊的培养目标。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性,明确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培养目标,既要体现高中阶段教育的一般要求,也要体现社会对残疾学生的特殊要求。二是建立特殊的教学体系。明确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评价、康复训练、差异化教学、个别化教学等,使残疾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落在实处。三是明确保障政策。根据国家普及高中的要求和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特殊性,做好条件保障工作,在经费投入、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等方面,给予特别辅助和优先保障。这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确保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落在实处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多种模式并举,提高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效益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要坚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的原则,多种办学模式并举:一是扩大现有学校的规模。充分挖掘现有的教育资源,以特殊教育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规模扩张带动区域规模和数量的增长,保证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具有较高的水平。二是依托现有的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兴办招收各类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特殊教育高中资源不足的地方,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增设高中部的方式满足残疾学生就读高中的需求。三是根据融合教育的思想,加强普通高中与特殊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与特殊教育职业学校的融合,通过随班就读的形式或举办特教班的形式对残疾学生进行高中阶段教育。这种“特殊教育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办学模式,是普及特殊教育高中教育、推动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现实而合理的选择。

(三)合理布局,构建符合国情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网络

“特殊教育高中(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是我国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这些模式要求在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过程中要搞好学校布局问题。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形成特殊教育高中教育网络,是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保证。合理布局应坚持骨干性、辐射性、灵活性原则:一是以市为区域单位[9],由市教育部门为统领,做好本区域市级、县级特殊教育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统筹规划,为所有残疾学生全面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创造物质条件。二是做好骨干学校建设。市级特殊教育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一般是在已有的特殊教育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来,无论是办学硬件条件,还是师资队伍、办学经验等都能为本市区域(包括所属县域)的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提供良好的就学条件和服务,应该扩大办学规模,成为本地区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中心和骨干。三是落实融合教育的要求,明确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承担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责任,使其成为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场所。只有做到区域内各种办学模式并存,协调发展,相互补充,才能形成满足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且灵活多样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网络,扩大教育资源。

(四)优化教育结构,构建职业教育为主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新格局

优化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即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是促进特殊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关键:一是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残疾学生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和社会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特殊性,明确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性质和任务,把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既办好特殊教育普通高中,也办好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二是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与“精英教育”区别开来,与为“升入高等学校”做准备区别开来;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与素质教育结合起来,与残疾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能力,为形成职业能力做准备结合起来。三是根据国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的总体要求,明确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重点,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要在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不完善、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所占比例较低的地区或特殊教育学校,扩大适合于残疾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落实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这是完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保障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促进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重要内容。

(五)改革创新,促进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特色发展

普及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首先要树立全面正确的教育质量观。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既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全面普及问题,也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质量问题:一是深化课程改革,强化专业设置。在课程改革上,根据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培养目标,构建具有基础性、多样性、综合性特点的课程结构,拓展具有特殊教育特色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增强课程的针对性、实用性、可行性,提高教学效能;在专业设置上,根据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既要适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又要适合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原则,科学设置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课堂教学、实训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二是建立残疾学生的发展指导制度。从残疾学生的升学就业需求和社会发展实际,注重潜能开发与缺陷补偿,指导残疾学生进行课程选择、升学就业,使其能够学得好、用得上,为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融入社会大家庭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实行普职融通。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合作,做到资源互通,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残疾学生的成长建立学习的“立交桥”。这是促进我国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既关注规模、数量,也重视特色、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实现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培养目标,使残疾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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