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央行关于非银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的规定正式实施,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等计算并报告。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8年7月10日颁布,《通知》从9个方面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大额交易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并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通知》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通知》规定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及流水异常将受央行监控,不仅仅包括銀行账户收支情况,还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支付机构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