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钰亮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中国现代教育起源于19 世纪60 年代的洋务运动时期,在实业救国时代背景下,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雏形的“实业教育”,成为当时中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经洋务派、维新派的推动发展,黄炎培等职业教育先驱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并一度将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推向高峰。之后源于战乱、落后的经济以及动荡的社会政治,中国职业教育始终无法得到持久发展。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党重新把力量聚焦经济建设,教育事业得到恢复,作为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职业教育的发展才再次得到国家的关注。
所谓教育观,即关于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的基本观念。高职教育观就是关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高职教育)现象和问题的基本观念,包括高职教育的本质、目的、功能、体制、内容、手段等,具有显著的历史性和时代性。分别从意识形态、教育者、教育对象三个层面出发,教育观包括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从意识形态层面,即从国家角度出发,教育观包括价值观和发展观,意识形态层面的教育观通常是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来体现。
教育价值观是教育价值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成体系的价值取向选择。不同国家根据自身的历史政治和民族文化特点,会表现出不同的教育价值观,例如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经济主义与人文主义、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中华民族长久以来的教育价值观具有非常显著的集体主义色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价值观应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始终坚持将“为人民服务”作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1]。
教育发展观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国家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的系统观点和总的看法,关系到国家发展教育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教育发展观决定了教育发展的道路、模式、战略和内容,对教育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2],因此要在立足基本国情的基础上,顺应教育发展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遵循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方向对人才的要求,实现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从教育者层面,即从学校和教师的角度出发,教育观包括培养观和质量观,教育者层面的教育观可以通过具有社会共识的思想理念来体现。
培养观或人才培养观,是系统研究人才现象以及如何培养人才的观点和理念。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思想在国家层面教育观的指导下,往往凝聚成社会普遍认同的教育理念,引领国家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与创新。纵观人类教育的发展和转型历程,出现了博雅教育、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全人教育[3]等人才培养理念。
教育质量观是对教育水平的高低和教育效果的优劣进行系统评价的标准和基本出发点。教育质量观涉及到教育的目的、教育的过程、教育的评价、教育的结果、教育的内容、方法与手段等[4],从不同视角出发,教育质量可以分为政治导向、产品导向、个体导向,分别对教育工作和受教育者质量进行评价衡量。
从教育对象层面,即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教育观包括主体观和成长观,教育对象层面的教育观可以通过社会风气或社会文化来体现。
在“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下,教育主体观要求尊重并开发学生的主体性,强调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指出学生和教师的关系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关系,应占主体地位。同时,在研究教学活动的主体、学习活动的主体、学习内容的主体时要分别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体、以课程为主体,教育主体观的系统观点是发展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
教育成长观是关于成长的内涵、目标、本质的基本观点。成长观往往决定着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动力、学习方式、学习目的,形成学习风气。成长观作为社会文化是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教育工作的成效。
综上所述,教育观包含的内容复杂多样,从宏观到微观涉及到国家公共事业、社会文化、教育理论、学校发展理念、个人成长等众多领域的观点和看法。教育观从根本上讲是由社会经济水平所决定的,而人类技术的发展则是影响高职教育观形成的最本质、最核心的因素。因此,高职教育观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通过对国家政策进行总结整理,可以窥探我国高职教育观的演变历程。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起步于20 世纪80 年代的短期职业大学,从国家层面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高职教育观(价值观与发展观)自改革开放以来分别经历了建立探索期、澄清定位期、改革示范期、新时代发展期四个不同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中等职业教育一直是中国职业教育的主体。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20 世纪90年代末的20 年间,我国逐步提出需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高职教育观的建立探索期。
1980 年,国务院提出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使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批准设立的金陵职业大学等7 所职业大学[5],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此后《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199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 年)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并以培养“技艺性强的高级操作人员”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大力发展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6],此时的职业教育被定位“应以发展初中后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接下来,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著名的“三改一补”(1994 年)和“三多一改”方针(1998 年)[7],颁布实施中国第一部《职业教育法》(1996 年),正式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8]。
这一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我国逐步探索并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尝试提出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发展方略、功能体制和管理方法,形成最初的高职教育价值观和发展观,为我国高职教育明确定位和快速发展提供现实途径以及必要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经过20 年的前期探索,中国初步建立了自己的高等职业教育并在数量上得到一定程度发展,但并没有明确发展定位,只是参照和沿用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科型教育模式,因此在教育质量提高上成效不明显。从1999 年到2005 年国家最终明确高职教育的发展定位并决定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是高职教育观的澄清定位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 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2000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 年)[9]等文件逐渐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提出将素质教育贯穿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始终,探索建立高职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2004年)针对高职院以“升本”为发展目标提出指导性意见,提出“产学研结合”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10],解决了高职教育的办学定位问题;《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 年)提出高职院校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11],决定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建设100 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这一时期,国家通过政策指引论证“高等职业教育”的价值和应有地位,明确发展定位,规范了高职院校的建设途径以及发展方向,为高职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以及怎样培养所需要的人才提出具体化要求。
为落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 年到2015 年间,我国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通过示范改革不断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是我国高职教育观的改革示范期。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即2006 年14 号文和16 号文,要求推动高职教育走向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同年11 月教育部启动“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工程”,计划从2006 年-2010 年重点建设100 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启中国高职院校示范改革的序幕;《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 年)提出新增100 所左右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于2015 年完成全部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4 年)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以及在接下来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李克强总理指出职业教育要实现培养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打造具有鲜明职教特点,走校企结合、产教融合、突出实战和应用的办学之路。
这一时期,国家通过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重点关注高职院校的内涵质量建设,实现高职院校整体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在完成全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验收工作之后,2015 年我国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并继续深入机制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开启高职教育发展的新时代。
2015 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等政策文件,实现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建立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人才衔接培养体系、专业课程体系、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开放型高职教育体系,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臻完善,计划到2020 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9 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12](“职教20条”)指出:通过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职业教育的国家标准。2019 年4 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批示》中指出: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主线,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新时期,国家从宏观层面致力于高等职业教育的现代化体系建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进入新时代。
结合当前中国发展的时代特点,分别从意识形态、教育者、教育对象三个层面阐述教育观对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所具有的政策指导、理论指导、实践指导意义。
树立科学的高职教育价值观和发展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为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具体做到“三个坚持,三个遵循”: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高职教育发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高职教育的本质和目标即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优秀公民;遵循党和国家对高职教育的宏观指导,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高职人才培养规律,遵循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高职教育全过程的教育手段,把握高职教育的政治方向。
树立科学的高职教育培养观和质量观,坚持用全人教育观与职业生涯规划理念指导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为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具体做到“两个注重,两个转变”:
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学生专业技术能力的同时,要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高职院校的发展在强调专业与课程建设的同时,要注重采用通识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等形式,培养完整、全面的人;现代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质量评定过程中不应仅仅以就业为导向,更应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从拥有“就业能力”向拥有“职业能力”的转变,高职教育教学应实现从“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转变[13]。
树立科学的高职教育主体观与成长观,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崇尚终身学习,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高职教育的科学发展提供实践指导。
社会文化为指引教育发展提供源头动力[14],通过树立“以人为本”观念,宣传大国工匠精神,逐渐改变中国传统人文文化在教育领域表现出对职业教育的轻视,明确高职教育中教师与学生的主体关系及其主体地位,提高职业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终身学习风气,鼓励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品质、增长真才实干,培养学生正确的成长成才观,提升高职教育育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