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 甜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北京 100036)
建设共享型实训基地,提升实训基地的社会服务能力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尤为重视共享型实训基地的建设。近年来,随着技术更新速度加快,以及终身学习理念的不断发展,德国、瑞士、奥地利三个职业教育双元制的国家,都更加重视跨企业培训中心的建设,强调最大化发挥其社会服务功能。本文分析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的意义与目标,梳理借鉴德、瑞、奥三国跨企业培训中心在服务社会实践中的各自特点与经验,最终尝试提出我国共享型实训基地提升社会服务功能的路径。
1.1.1 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提升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共享型实训基地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场所。首先,共享型实训基地有效地完善职业院校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技能体系,成为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技术技能的重要工场。它能够补充学校教育和企业教育的不足,拓宽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实现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第二,共享型实训基地为尚未达到现代化水平、不具备全面实践教学条件的职业院校,提供重要的支撑,提高区域职业教育整体水平,为区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第三,共享型实训基地与其它校内、企业实训基地相互融通、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我国职业技能开发实训场所。
1.1.2 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关键平台,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1]。共享型实训基地作为政府、职业院校等联合成立的教育单位,多元主体协同办学的机制提升了资源整合的广度和深度,强化了教育主体间的内在联系,提高了教育资源、教育主体之间的融合度。因此,共享型实训基地可以成为联结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关键桥梁纽带,促进职业教育与工作世界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
共享型实训基地作为公共服务设施,需要面向全社会提供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服务功能,是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营的核心使命与目标。共享型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营必须紧紧围绕“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引导共享型实训基地既服务于终身学习背景下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也服务于职业院校转型升级和专业建设,同时又服务于行业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德国、瑞士、奥地利三个国家都开展双元制职业教育,也都非常注重跨企业培训中心的建设及其社会功能发挥。特别是近年来,三个国家相继提出了一系列跨企业培训中心改革发展的新举措。但通过研究发现,德国、瑞士、奥地利三国的跨企业培训中心的发展重点截然不同:德国跨企业培训中心,除了为多样化的学习群体提供补充教学服务以外,也强调为工业4.0背景下的中小企业培养数字化技术人才,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瑞士偏重于课程建设,将开发体系独立、标准统一、内容前瞻的跨企业培训课程,作为跨企业培训中心建设的重点;奥地利跨企业教育培训则更加注重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强调为早期辍学者提供义务教育与培训,跨企业培训已经成为国家青年失业保障系统的核心组成。
2.1.1 为多样化的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德国跨企业培训中心作为职业教育的补充扩展平台,为德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2]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与教育领域的结构性变化,以及终身学习理念的发展,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教育服务群体、服务内容都在进一步扩展演变。[3]跨企业学徒指导不再是目前的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核心任务。跨企业培训中心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使命是为多样化的目标群体提供丰富、高质量的教育服务。[4]
2.1.2 培养具备数字化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数字化正在改变着我们的工作世界,数字化也将改变未来的技术类职业与相应的职业资格要求,因此,培养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能力成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关键目标。德国近几年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改革措施,也都围绕“数字化技术”展开。
2016年1月,德国在“职业教育4.0”框架下,联邦教育研究部启动了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战略性改革项目——“跨企业培训中心和能力中心数字化项目”。2019年7月,德国发布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数字化二期项目公告,对跨企业培训的设计和实施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二期项目设定三个资助主线:一是,推广数字化装备,加速数字化技术在专业领域的传播;二是,确定数字化经济对职业工作提出的新职业资格要求,重新设计或进一步开发跨企业培训的教学与学习过程,促进跨企业培训中实施新的、更具创新性的技术,使学习者获得面向未来的数字化能力;三是,促进试点项目,依据职业的数字化发展趋势,设计跨企业培训教学与学习过程[5]。
总之,德国跨企业培训中心围绕“数字化”技术,根本性变革技术装备、教育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方法等,力求将数字化技术创新融入跨企业教育培训之中,使学习者获得面向未来的数字化能力。
2.1.3 服务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跨企业培训中心作为公共职业教育机构,致力于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教育服务,在企业学徒教育、员工继续教育和进修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和产品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研发周期也在逐渐缩短,企业面临着巨大创新压力。技术创新是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但是中小规模的企业通常很难实现核心技术的系统创新,因此中小企业非常渴求外部的技术咨询服务[6]。因此,发挥技术先锋和示范作用,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也成为德国跨企业培训中心的重要使命。
2.2.1 体系相对独立的双元体系补充课程
2004年,瑞士修订《职业教育法》,其中明确指出,跨企业培训课程是所有教育职业的必修课程。跨企业培训课程设计的主要思想是成为双元制教育的补充,弥补和突破教育企业的专业化发展所带来的局限。学徒在教育企业中所接受的教育培训内容,往往不能涵盖《职业教育条例》中规定的全部目标要求。例如,印刷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能够使用各种印刷工具,而中小规模的教育企业,由于其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较高,根本无法做到让学徒掌握所有印刷工具。跨企业培训课程,弥补了每个教育企业在基础设施和软件上的不足的关键问题,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7]
2.2.2 标准化、宽口径、前瞻性的必修课程
课程内容设计强调标准化。《教育计划》是跨企业培训课程实施的基本依据,每个教育职业的《教育计划》都详细规定每门跨企业培训课程的目标,内容和学时等。各教育职业采用全国统一的教学内容和标准,精准明确的《教育计划》使得能够有目标、有标准地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课程内容强调“宽口径”。通过拓宽学生的专业口径,传授行业领域内的全面的行业知识和一般知识,使学生具备良好的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个人能力等综合职业能力,为学生今后的职业实践做准备。课程内容具有很强的前瞻性。相关监管部门定期对课程进行修订更新。修订后的课程内容一般都是职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等,使学生掌握学科发展的最新动向。[7]
2.2.3 联邦政府、州政府和行业协会三级管理
瑞士跨企业培训课程强调在联邦政府、州政府和行业协会的监管治理下有序实施。联邦政府的监督委员会负责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各个教育职业的《职业教育条例》,对跨企业培训课程进行系统全面的监管治理,保证课程的高效正规实施。地方课程委员会负责制订跨企业培训课程实施的具体教育计划,并负责跨企业培训中心与职业学校、教育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协调具体上课时间等。跨企业培训中心负责跨企业培训课程的具体教学实施,跨企业培训中心隶属于行业协会,因此可以说,行业协会也是跨企业培训课程的直接承办管理单位。[7]
2.3.1 为十八岁以下的年轻人提供职业教育保障
与瑞士、德国不同的是,奥地利建立跨企业培训制度的根本原因是解决企业培训岗位供求矛盾。企业提供培训岗位需要付出高昂培训成本,因此奥地利企业的培训意愿在逐渐下降,企业内部提供的学徒岗位在逐年减少。为了促进企业内部开展学徒教育培训,奥地利联邦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末开展一般学徒津贴和就业服务中心(Arbeitsmarktservice,AMS)补贴制度。[8]但是,仍然有大量的年轻人在中学毕业后很难找到合适的学徒岗位。因此,1998年奥地利正式建立跨企业培训制度,作为国家就业行动计划(Nationalen Aktionsplans für Beschäftigung,NAP)的重要内容,为未找到学徒培训岗位的年轻人提供接受强制性的技术技能培训。2008年修订的职业教育法(Berufsausbildungsgesetzes,BAG)中明确规定,自2009年起跨企业学徒培训成为国家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措施,是双元职业教育体系中平等且常规组成部分。2017年,奥地利联邦政府在公共资助的跨企业培训中心采用“18周岁以下接受义务职业教育”的新模式,旨在通过强制性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减少早期的辍学率。新模式得到了企业、学生、社会广泛的认同。企业层面看,通过这种跨企业培训的方式,企业将学徒培训的投入费用转嫁给国家,同时今后也可以获得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学生层面看,新模式为找不到学徒岗位的年轻人提供了全面、高质量的完成学徒培训的机会,获得了生存就业能力。从社会层面看,跨企业培训有效地减少了失业率,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在全世界,奥地利是解决青年失业问题最成功的国家之一。青年失业率低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跨企业培训中心为18岁以下的年轻人提供的“职业教育保障”。
2.3.2 为弱势群体提供包容公平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目前,跨企业培训中心培养学徒的人数约占全国总学徒数量的8%。奥地利联邦政府投入大约1.5亿欧元用于跨企业培训的财政投入。据统计,2017学年,受AMS委托进行跨企业培训的参与者人数为12285人。其中,女性比例为41.7%,非奥地利公民占比20.3%,均高于学徒整体人群中女性和非奥地利公民的数量比例(女性占比34.2%,非奥地利公民占比8.7%)。[9]上述数据表明,这两类在教育企业寻求培训岗位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都受到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政策保障,跨企业培训中心为其提供了接受包容、公平的职业教育的机会。
2.3.3 “完整学业模式”和“实践企业模式”两种培养模式
作为年轻人就业“安全网络(Auffangnetz)”的跨企业培训,目前分为“完整学业模式(Lehrgangs-Modell)”和“实践企业模式(Praxisbetriebs-Modell)”两种模式,共同目标都是尽可能为年轻人提供学徒岗位。完整学业模式,是学生在跨企业培训机构完成整个学徒期的一种跨企业培训模式。职业定向和辅导课程(Berufsorientierungs- und Coachingsmaßnahmen,简称BOCO课程)是完整学业模式的核心组成部分。BOCO的内容又分为职业引入和清洁,职业定向和目标设定,学徒准备和其他附加模块这四个学习阶段。通过四个阶段的BOCO课程学习,学习者了解基本的职业行动过程以及培训过程,并能够制定符合其实际的职业目标。实践企业模式,是在跨企业培训机构完成第一年学徒期的培训模式。学习者从第二学年开始将被企业接纳,成为正式学徒。在为期一年的跨企业培训机构培训过程中,学习者将以伴随式培养的形式,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接受文化课补习。为了第二年能够顺利得到企业学徒培训岗位,学习者也将接受专门的面试培训。两种模式学习,对于学习者不仅是免费的,学徒每月还能获得约250欧元的培训补偿(Ausbildungsentschädigung)。[10]
目前,我国东部经济发达的地市均建有共享型实训基地,中西部地区省市着力于共享型实训基地规划与建设。[11]可以说,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建成规模数量足够、设备齐全高端的共享型实训基地,为地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德、瑞、奥三国相比,我国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还刚刚起步,还存在社会服务能力发挥不足等关键问题。我国未来应学习借鉴德、瑞、奥三国跨企业培训中心建设的模式与经验,扩展服务对象,升级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强化内涵建设,系统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目前,我国处于转型发展的新历史时期,如何通过职业教育加快培养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转“人口红利”为“人才红利”,是当前国家高度关注的历史问题、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与《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相比,《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更加强调加快推动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突出对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技能提升的部署。[12]“为所有学习者达到所需能力”的包容性职业教育正是“稳就业”工作方针的重要部署,也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责任。
我国共享型实训基地可以学习德、瑞、奥三国的成功经验,扩展服务范围,增添业务内容,为所有愿意参加职业培训的学员提供学习机会与通道。面向所有人,不论其学习需求、性别、社会和经济条件如何,都享有同样的机会参加共享型实训基地的学习培训。我国未来的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必须要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服务功能,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引导服务对象多元化发展。除了面向职业院校在校生提供技能培训外,还应面向企业技术人员、普通本科院校学生、职业院校师资、中小学生、辍学学生、社会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技术技能培训任务。此外,还要针对不同的培养对象,设计制定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适合不同学习者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的实训课程。为青年“辍学者”和其他弱势群体提供技术技能培训。
21世纪以来,数字化技术引领了我国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新的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格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做出适时的变革和调整。共享型实训基地具有与企业联系紧密、技术设备高端等优势,因此,在职业教育转型调整过程中应发挥好先锋引领作用。我国可以学习德国,围绕数字化技术,转型升级多维度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首先,将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成为未来数字化技术的“智慧学习工场”,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数字化能力与素养,包括数据分析、3D打印技术等,使学习者具备面向未来的职业能力。第二,将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成为新技术的课程教学研发中心,基于未来产业升级新技术对职业活动领域的影响,及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要求变化,设计基于新技术生产流程的职业教育课程和教学设计方案。第三,将共享型实训基地升级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的科研成果转化试验基地和新型智库,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的咨询建议和研发平台,把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成为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合作的交流平台和枢纽,为未来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开辟一条新的路径。[4]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但今后完全依赖产教融合型企业,面向全体学生和有技能提升意愿的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实践水平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其主要原因是,尽管现代企业会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其本质仍然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在人员招聘方面更愿意用低成本招聘半熟练的技术技能人才,而不愿意承担从“初学者”到“熟练的技术人员”的全过程培养。此外,企业擅长“做中学”的培养模式,一般需要较长培养周期,无法满足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应届高中毕业生这些群体技能快速提升的培训需求。我国应引导共享型实训基地在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积极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为学习者提供适合的职业补充与职业准备课程。学习者首先在共享型实训基地成为企业的“准学徒”,通过为期一年左右的、宽口径的职业入门教育与培训,了解行业企业文化、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后,再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学徒”。这种“过渡式”培养,可部分缓解企业“培训成本高”和“积极性不足”的问题,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发展。
共享型实训基地运行的核心与灵魂是其实训课程。《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中也明确提出,“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13]因此,共享型实训基地促进其健康发展,推进其规范化管理,就必须建立实训课程标准,并作为专业教学标准的一个重要子系统。我国近年来大量开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研制工作,但是专门针对实习实训的教学标准还很不完善。实训课程必须紧密对接职业标准,以培养学生职业实践能力、责任意识和创新思维为目标,校企共同构建实践课程体系,针对学习者不同学习能力和学习基础开发不同的模块化课程。
我国未来的共享型实训基地要最大限度发挥其使用效益,服务于未来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发展,系统提升其服务支撑能力。
首先,配备现代化的技术装备。现代化的技术装备是共享型实训基地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支撑。因此,必须为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最优质的实训环境,配备最先进的技术装备。
第二,提升教师素质水平。德、瑞、奥三国跨企业培训中心本身拥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而我国大部分共享型实训基地自身缺乏掌握新技术和现代教育理念的专业教师。未来,师资问题必将成为制约我国共享型实训基地功能升级的最大瓶颈,影响其服务对象的扩大与服务功能的升级。因此,我国必须培养或引进具备先进课程教学理念、拥有课程开发能力,并掌握最新生产技术工艺的教师队伍。
第三,搭建协同发展网络化平台。共享型实训基地与企业、普通高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技术科研机构、其它地区职业院校保持密切合作,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建立掌握最新技术的协同发展网络化平台。依托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协力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将实训基地建设成为技术技能学习工场和技术创新中心,共同提高实训基地建设质量,实现实训基地的协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