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艳杰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2015-2018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联合发掘行唐故郡遗址,该遗址定性为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具有北方族群特征的贵族墓地与居址。行唐故郡遗址发掘了大量战国早期的北方民族风格的墓葬。这为揭示战国时期石家庄地区复杂的民族情况提供了新资料,为深入了解战国早期中山之地的部族分布情况,勾画当时的基本生产生活概况和社会组织结构提供了契机。本文试图全面梳理战国早期故郡墓葬的基本情况,分析其中蕴含的葬俗特征,进而探究各种葬俗的来源及影响,推定墓群族属应为白狄,以期有益于中山文化的拓展研究。
行唐故郡遗址位于河北省行唐县南桥镇故郡村北,南距行唐县城10公里,地处太行山东麓唐河与滹沱河之间的山前地带,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目前清理东周时期墓葬37座、车马坑及殉兽坑7座(组)、水井50眼、灰坑520余座、窑2座、灰沟2条,出土青铜、金、玉、水晶、玛瑙、陶、骨角、蚌器等各类遗物千余件(组)。①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北行唐县故郡东周遗址》,载《考古》2018年第7期,第44-66页。张春长、齐瑞普、常怀颖《河北行唐故郡遗址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收获》,载《中国文物报》2018年2月23日第5版。本文故郡墓相关资料未注释者均来自两文。具体分析墓葬情况如下。
37座墓葬中的墓向多为东向。28座积石墓多为东向,9座土坑竖穴墓兼有东向(3座)和南北向(6座)两种。墓地排序规律:先辈葬于北,后辈葬于南而偏西,大致形成从东北向西南的墓葬排列顺序,同辈3-5座墓集中一起,以一座墓为中心,形成一组家族墓群。
故郡墓群均是长方形土坑竖穴墓,没有墓道。积石墓占比重很大,已经发掘的37座墓葬中,有28座是积石墓,9座是竖穴土坑墓。积石的功能原本是狄族以石为椁的丧葬习俗的传承,但故郡墓群积石的功用已经开始分化,出现象征性积石墓(M71)和防盗性积石墓(M53以积石封闭壁龛内的青铜礼器)的区别。
故郡墓群的葬式比较单一,包括殉人在内,除一座墓(M71)为侧身直肢外,均为仰身直肢葬。
又多附设单独的殉牲坑
故郡墓群中墓葬、车马坑、殉牲坑从西向东一字排开又各自独立的现象引人注意。每组家庭墓有3-5座,以一座墓为中心,附葬1-2座车马坑,车马坑距离墓室较近,且位于墓室东方,但并不相通。如以故郡 M53为中心,四座积石墓 M46、M47、M71、M79及车马坑CMK3形成一组家庭墓组,M53东侧相距3米有长24米的车马坑,车马坑的东侧又附设单独的殉牲坑。
故郡 M5、M58、M53、M40、M33、M34、M28 等 7座积石墓东侧都附葬车马坑。除M5附设的车马坑(CMK1)外,其他6座车马坑都附设单独的殉牲坑。车马坑平面均呈东西向的长方形,宽度不一,如CMK2宽一般在4米左右;CMK1的宽一般在2.42-2.62米左右。据《河北行唐县故郡东周遗址》(以下简称《遗址》)提供的两座车马坑(CMK1、CMK2)的资料,是车马同坑,即按照生活中的使用方式,车马一同下葬,并摆列成驾车的样子。《河北行唐故郡遗址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收获》(以下简称《收获》)一文介绍了故郡4-7号车马坑的车马分埋的现象。这说明故郡墓也存在车马分葬和车马同葬两种不同的车马埋葬方式。
墓主多有棺椁,有一棺一椁、单棺、无棺之分。少数墓内或车马坑内有殉人。M53内殉人为年青女性,应为墓主的侍妾,均有棺,墓主之棺椁位于正中偏东,殉人棺位于主棺周边。车马坑(CMK2)内殉人无棺,为中年男性,应为照管车马的奴仆。
少数墓室内有殉人,如M53有4个殉人。殉人的摆放位置是围绕主棺放置。殉人的埋葬方式相同,仰身直肢,有棺,并有少量随葬品。
有的车马坑中有殉人和殉狗。殉狗出土的位置在车马坑中。如《遗址》载故郡墓一号车马坑中车舆左后方有殉犬。故郡墓M53附设车马坑(CMK3)的壁龛中还有殉人两个。车马坑(CMK2)内殉人无棺,为中年男性,应为照管车马的奴仆。
7座车马坑中有6座东侧附设单独的殉牲坑。最典型的殉牲坑如M25,位于车马坑东侧,坑口近方形,东西长2.85、南北宽3.35米,坑底略高于车马坑底部,距地表深约2.8米。坑内分三层埋放牛、羊、马的头蹄,每个头左右两旁放置一对蹄,以此代表一具动物个体。第一层有2牛17羊;第二层有1马6羊;第三层目前初步可确定至少有290个以上的羊头,牛头至少34个,马头27个。
墓室四周堆积积石,并以卵石覆盖墓顶。积石都是以鹅卵石堆积而成。故郡墓群中积石墓众多,形制分棺椁四周砌石、顶部及四周砌石、底部及四周砌石及象征性放置少量积石四类。更为特殊的是,故郡M53的积石不仅在椁室之外,且主棺和殉人棺之间也填满积石,形似以卵石砌成了5个椁室。
墓葬棺内随葬品中包含装饰品(带钩等)、武器(剑、戈、镞等)、工具(环首刀等)等种类。如故郡M53棺椁之内随葬日常所用的玉环、珮、玛瑙头饰、金盘丝耳环、青铜剑、镞、戈、镦、带钩、环首刀、贴金泡饰、磨石等器物40余件。
随葬礼器的组合方式和摆放位置。故郡墓随葬品种类多样,放置位置有棺内、棺外、二层台、壁龛和腰坑等处。故郡M53墓壁东南角积石上方设壁龛,卵石封口,龛内随葬鼎、敦、壶、盘、匜等青铜礼器组合。故郡M2腰坑内的器物组合则为鼎、豆、壶、甗、舟。这种情况比较罕见。M18的墓圹东侧壁龛内放置羊头4个及羊蹄8个。M27的墓壁东北角壁龛内放置羊头、羊蹄。因此礼器或殉牲的放置位置应在头部之东。可见,墓中随葬礼器基本上都是以鼎、豆(敦)、壶为主的器物组合。墓葬多在棺外头部(即东部)放置礼器和殉牲,是众多墓葬共同遵守的一项礼制。
墓葬出土了典型的北方式青铜器。行唐故郡墓群中出土了鸟盖瓠壶(M2:41)、铜鍑(ZJ:4)等北方式青铜器。墓中出土铜鍑是仅7厘米高、制造粗糙的明器,反映了战国中期北方狄族葬俗的衰落。出土铜器装饰纹样喜爱用鸟、兽等动物纹,反映了北方式器物装饰风格。故郡墓还出土了北方式装饰品金盘丝耳环、玉石串饰、虎形牌饰、金泡饰等。
最明显的特征有四个:首先,殉牲。故郡墓有大量殉牲,以马、牛、羊的头蹄为殉牲,这是最为典型的北方游牧民族葬俗。这种葬俗与冀北的玉皇庙文化极其相似,常见于众多的北方墓群中,是北方民族最有特点的丧葬习俗。其次,石椁。以石为椁的现象多见。积石墓是其中较为突出的特点,以石为椁之俗不见于中原华夏礼制中,与石板墓等其他形制的石构墓葬不同,是白狄族群的特色葬俗,是与其他北方民族墓葬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其三,随葬礼器具体放置地不同,中原礼俗随葬品的放置地多为棺外椁内,而故郡墓随葬品多放在壁龛内。其四,以实用器随葬的习俗。M53虽随葬以鼎豆壶为基本组合的礼器,却是实用器,且数量较少。这与中原以礼器随葬的方式不同。其五,出土了北方式装饰品如螺旋形金耳环、金饰牌和以绿松石、玛瑙、玉等质料制作的串珠等。铜器装饰盛行动物纹和搏斗纹也体现了北方装饰特色。这五大特点不仅体现了墓主身份等级的差别,更是因族属不同而造成的不同葬俗的反映。殉牲、石椁、壁龛放置随葬品、以实用铜器为礼器随葬、北方式装饰品这五点应该主要是狄族葬俗的特征。
墓葬多在棺外头部(即东部)放置礼器和殉牲。这显示出将礼器放置于棺外头部之东是众多墓葬共同遵守的一项礼制。虽然墓主身份地位有差异,随葬礼器数量也多寡悬殊,但礼器放置位置相同,这反映出无论墓主地位高低,墓葬中都要遵循这一特定的葬制。随葬铜礼器置于棺椁之间,且多数置于墓主人头顶周围的棺椁之间,这一葬制早在西周晚期的中原地区已经流行。因此,此种葬俗应该是中原周文化对狄族的影响。此外,以鼎、豆、壶的铜器组合为随葬品,车马坑中以全车、全马随葬,木质多层棺椁等葬礼,早已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原地区形成礼制,故郡墓群中M53、M2中随葬礼器基本上都是以鼎、豆(敦)、壶为主的器物组合,全车马随葬、木质棺椁等现象,也应该是中原周礼对狄族葬俗的潜移默化。其中以实用铜器为礼器随葬的现象,既是狄族以实用铜器随葬风俗的反映,也是狄族效法中原以礼器随葬的葬制变形。
通过故郡墓与太原晋卿墓的对比,以车辀连接车坑和马坑;随葬品主要摆放在头部之东,并以东南角为上;积石(包括石椁和积石);随葬北方式青铜器;车马坑中殉狗等习俗方面具有相似性,应是狄族文化对赵文化的影响。①具体论证见何艳杰《太原赵卿墓的狄族文化因素研究》,载《邯郸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
故郡墓发现的大量以马、牛、羊的头蹄为殉牲的特色,大量金盘丝、虎形金牌饰、玉石串饰等北方装饰器物,积石墓、大型墓葬随葬铜鍑等特征,与冀北的玉皇庙文化非常相似。两种文化可能均来自东迁白狄文化。
故郡墓群战国早期墓M2出现了奇特的腰坑藏器的现象。墓中设腰坑的风俗来源于东方,盛行于商代,延续至周代,到战国早期及之后黄河流域已经非常少见。一般商周时期的北方地区腰坑中均为殉牲(以狗为主),或有殉人(有时殉人手中有武器),或为简单的陶、玉器等,或为空坑,基本不见在腰坑中藏成套青铜礼器的现象。故郡墓M2出现的长方形腰坑里贮藏鼎、豆、壶、甗、舟成套青铜礼器的现象实属罕见。故郡墓M2定为战国早期。《史记·货殖列传》载中山之地盗墓成风,中山之人“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1]卷一二九。因此,中山之地的贵族在下葬之时必然想方设法防盗墓。故郡墓中体现了一系列的防盗措施,如M53等墓中出现的以积石遮掩壁龛藏器,深埋,积石椁,墓葬、车马坑和殉牲坑分开埋葬等现象,应该都是中山之地长期以来形成的一整套防盗措施。M2中利用腰坑藏器只是防盗墓的一种措施。
腰坑藏器这种防盗措施还见于南方地区的滇、川等地墓葬中。春秋战国时期,北方的腰坑急剧减少,南方却盛行一般墓葬的腰坑放置各类陶质器皿,大型墓葬腰坑中放置青铜礼器的习俗。云南、四川等地的大型墓葬中多见腰坑藏器的现象,发掘者一般认为是防盗措施。如云南楚雄万家坝春秋中晚期墓M1腰坑中藏有铜鼓、编钟等重要青铜器;四川战国中期新都木椁墓腰坑内放置青铜器有鼎、壶、罍、敦、豆、盘、鉴、甑、匜、釜、鍪、编钟、剑等多达 188 件。②云南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四川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云南省楚雄县万家坝古墓葬群发掘简报》,载《文物》1978年第10期;四川省博物馆、新都县文管所《四川新都木槨墓》,载《文物》1981年第6期。四川犍为金井乡战国晚期墓葬M5有长方形腰坑,出土铜质的鍪、釜、钺、剑、削、斤等,还有残陶器。[2]战国楚墓中也有这种腰坑藏器的现象,如湖南湘乡圹冲2号墓,为长方形土坑墓,有腰坑,坑内即有大陶罐。[3]腰坑藏器的现象最早可以追溯到商代的四川地区,三峡地区云阳李家坝遗址商代墓葬腰坑中放置有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石制生产工具,其性质可能是用于放置器物的一种设施。[4]
战国时期北方冀中地区和南方滇、川等地共同出现了腰坑藏器的防盗现象,这充分反映了战国时期南北文化交流的普遍性。
行唐故郡墓群应属白狄族遗存。发掘者指出,行唐故郡墓群是具有北方族群特征的贵族墓地,故郡遗址从时代、地望和文化内涵来看,应与这些墓葬代表的文化遗存(鲜虞和中山国文化)密切相关。这一观点是有充分根据的。从时间、地点和文化因素多方面来看,可以进一步认为行唐故郡墓群应属白狄族遗存。首先,此墓群的时代与中山国存续时间相合。《遗址》《收获》两文认为故郡墓群的时代应为春秋晚期到战国中晚期。《左传》等文献所载的白狄东迁之年应不晚于《左传》襄公十八年(前555年),白狄鲜虞部始见于文献为《春秋》昭公十二年(前530年),鲜虞建立的中山国存续时间为约前414-前296年。可见,白狄各部东迁至太行山东麓的时间正是在春秋晚期到战国中晚期。其次,故郡墓群所在地行唐,在春秋晚期到战国中期属白狄鲜虞族所建中山国管辖。行唐一地曾发现李家庄、庙上村、黄龙岗、西石邱等战国墓,均为中山国墓葬,可证当时行唐是中山国重地。再者,行唐故郡墓群主要文化特征包括:以大量羊牛马的头蹄为殉牲;普遍的积石墓与土坑竖穴墓共存;墓葬中以北向和东向墓为主,共存于同一墓地中;以实用铜器纳于壁龛中随葬;多见绿松石等玉石串成的项饰、螺旋形耳环等北方风格的装饰品;出现了鍑、瓠壶等北方草原文化特色器物等。笔者长期从事白狄族和中山国的相关研究,经过比对,发现行唐故郡墓群特征与已经发现确认的白狄族所建的中山国墓葬文化因素大同小异。首先,都有殉牲,但殉牲的具体方式和数量不同。其次,多以实用青铜器随葬于壁龛中,且随葬青铜器形制特征相类,多为燕式、中原式和北方式器物共存。其三,墓葬中积石墓、东向墓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第四,多出北方民族饰物如玉石串成的项饰、螺旋形耳环、虎形饰牌等。第五,墓葬的排列布局都存在从东北向西南的特征。从以上证据来看,行唐故郡墓群不仅是北方民族贵族墓群,而且可以确指是白狄族贵族墓群。
然而白狄族群规模庞大,成员众多,至少包括鲜虞、肥、鼓、仇犹等族名号,要确指行唐故郡墓群的族属,还需更多的资料和进一步研究。资料显示,故郡墓群与中山之地的中山王陵和鲜虞高级贵族墓葬尚存在诸多不可忽视的差别。第一,最突出的不同点是墓向不同。故郡墓为中山之地的高级贵族墓,却与中山王陵和高级贵族的北向墓特点不同,是东向墓,耐人寻味。第二,殉牲方式不同,故郡墓以大量的马、牛、羊的头蹄为殉牲的现象不见于行唐鲜虞中山国墓葬中。中山国发现的殉牲数量有限,且多是以肢体随葬。第三,主要经济方式不同,故郡遗址的众多殉牲、大量水井的发现,更多地体现了畜牧业的兴盛,而非农业。而中山国的经济特征已经是以农业为主,兼有畜牧业。第四,故郡墓中墓葬、车马坑、殉牲坑从西向东一字排开的独特排列方式不见于其他中山之地的墓葬中。第五,殉人的方式不同。鲜虞中山国墓葬中的殉人一般是放在二层台上。故郡墓的殉人则陪葬在墓主人四周的棺内。第六,封土的有无不同。平山发现的众多中山王陵都有高大的封土。而故郡墓没有一座墓葬有封土。鉴于在墓向、殉牲、主要经济方式、墓地规划、殉人的摆放位置、封土等方面,行唐故郡墓群与以灵寿城中山王陵为代表的鲜虞族墓地存在相当的差异,而在其他方面又存在众多相似之处,因此故郡墓的族属应该属于白狄族,但并非属于鲜虞族。故郡墓殉牲的特点更多与玉皇庙文化相似,而不是与鲜虞中山文化或山西忻定盆地北方墓葬特征相似。这种显著区别可能不仅是时代先后造成的,族属差异也是重要原因。然而其他差别究竟是墓主的身份地位、时代流行因素、族属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新资料的发布。
综上所述,故郡墓群的8项特征显示了其文化因素应该是以北方文化因素为主,并受到中原文化的强烈影响,与来自东方的赵氏赢姓葬俗、冀北的玉皇庙文化、南方防盗措施交互影响,揭示了东周时期北方与中原,华夏与戎狄,北方、中原与南方之间文化的相互影响和融合,是战国时期民族大融合、文化交汇的历史见证。鉴于故郡墓群与鲜虞中山国墓葬的特征虽然有相当多的相似性,却在墓向、殉牲、主要经济方式、墓地规划、殉人埋葬方式、封土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故郡墓群应属于白狄遗存,但并非鲜虞,应是白狄的另一个不见于史载的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