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 馨
(辽宁大学 外国语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二战后,美国涌现出了为数众多的犹太作家,他们的作品被公认为美国文学的上品。但其作品在主题领域、写作技巧和人物刻画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差异。在这众多各具特色的犹太作家之中,马拉默德的特点正如文学评论家马克·谢克纳所说,“他的作品读来如此含义多重,仿佛在真实的犹太人聚居区里住着想象的犹太人。”[1]这一评论所强调的是马拉默德将想象与现实完美结合起来的独到之处,可以说非常贴切地概括了马拉默德的作品主题与写作特色。
伯纳德·马拉默德(1914-1986)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穷苦家庭,父母都是俄国移民。马拉默德一生著作颇丰:其长篇小说包括《呆头呆脑的人》《店员》《新生活》《装配工》《费德曼的肖像》《房客》《杜宾的传记》和《上帝的恩惠》;而短篇小说集主要有《魔桶》《白痴优先》和《伦勃朗的帽子》三本。其中《魔桶》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装配工》获得了普利策奖和国家图书奖。
马拉默德的作品受《圣经》的影响颇深。他的习惯性做法之一是把叙述和幻想结合起来,为他的人物营造一个天堂,让他的人物逃遁其中。在处理人物和情境方面,他采用了大量的犹太民族传统,同时也联系了现代生活。他创作了不少浪漫故事,同时,他以悲观的心情描述了现代人的经历。他描绘的犹太人聚居区足够真实,接近现实。然而,他用自己的想象力描绘了犹太人复杂的性格,其理念或者目的非常明显:精神上的皈依以及道德的重生。
马拉默德的小说首先关乎道德。他的作品无一例外地坚持着他的道德观,马拉默德的人物是道德战场上的士兵。他的大多数人物都必须发现或建立自己的道德法则,这些道德法则的核心是责任。每个人都必须确定自己对自己以及对他人的责任。苦难、承诺和责任是马拉默德主人公的标志,作品里的人物总是有道德上的关联。
或者说,马拉默德的主题不外乎生命的意义,而这个意义是建立在马丁·布伯的我-你关系的概念之上的。存在主义犹太哲学家布伯认为,人有两种存在形式,取决于他看待世界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即我-你式和我-它式。我-你式存在于会面或对话之中,它强调交互关系,以及两人的相互存在和整体存在。只有当“我”完全沉浸在与对方的会面中,双方才能进行真正的对话,两个人才能在真实的存在中相遇,形成一种我-你的关系。我-你关系的特点是开放、直接、亲密和真实存在。在我-你关系中,真爱和责任至关重要,是“我”和“你”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所有重要的关系都建立在我-你关系上,即觉知的自我和亲密(被爱、被憎恨或者兼而有之)到被称为“你”的另一个人之间。在这种关系中,不可能推卸责任或者转嫁责备。“我对你负责”比“我们对他们负责”有更严格的道德要求。在马拉默德的世界,一个人物必须认识到他是谁,然后发现他为谁负责。
马拉默德用心地为他的人物选择职业。他从来不认为这些职业只是工作,而是把职业看成这些词本质意义上的专业或天职。专业就是一个人的原则的表达,而天职是一种使命。通常,职业已经说明从事这些职业的人的特点。一般情况下,一个角色会受到考验,看他是否配得上他从事的专业或者做的业务。小说《店员》中,食品店老板博伯负责给饥饿的人食物,即使他自己也饿着肚子。虽然他从来没有完全认识到这一点,但卖食品杂货是他受到召唤做的一件事。正如基督被呼召,要用面包和鱼养活众人一样。
在这位主人公获得道德真理的过程中,他具有犹太民间故事中一个人物的特征,那就是施利米尔(倒霉蛋)。在一个阴暗的满是精明圆滑的人的世界里,施利米尔(倒霉蛋)是个傻瓜,一个有道德的笨蛋。精明圆滑的人总是利用他——偷他的钱,和他的妻子上床,用一头破骡子换他的好牛——但最后,我们发现这个傻瓜比那些欺骗他的世俗智者更强大。马拉默德进一步定义了愚蠢,把他的傻瓜们分成了两种:施利米尔(倒霉蛋)是被动的受害者,而施利玛泽尔(自讨苦吃的人)则是主动的受害者。麻烦能找到施利米尔(倒霉蛋),而施利玛泽尔(自讨苦吃的人)却会自找麻烦。通常,这些人物成对出现,同时带给彼此坏运气还有美德。其中最显而易见的是《店员》中的弗兰克·阿尔派恩和莫里斯·博伯、《天生运动员》中的罗伊·霍布斯和波普·菲舍尔。尽管两种人都倾向于把现实中的失败归因于运气不好,但是真正的原因通常是因为他们对人类过于诚实和信任。
马拉默德在小说中强调道德的根本原因是:随着战后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犹太后裔逐渐由贫穷变富裕,但与此同时,随着美国文化的渗透,犹太人与美国社会的融合越来越紧密。犹太人身上的犹太特征逐渐在减少。美国犹太人变得更加美国化,逐渐丧失犹太性。在精神上,他们逐渐抛弃了传统的道德观。老一辈移民提倡的同情、宽容、人道等道德原则,已被残酷、尖刻和自私所取代。在传统的犹太社区中,宗教是维系整个社区的核心力量。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现在的美国犹太人中,尤其是年轻一代,有一半公开宣称他们不信仰宗教。大多数犹太儿童是接受美国公共教育的,而接受家庭和宗教学校教育的比例越来越小。年轻一代对犹太神学、法律、历史和文学知之甚少。有些犹太人出于各种原因不愿公开他们的犹太人身份,甚至改名来融入主流社会。
一些犹太人对这种状况感到担忧。他们认为在没有迫害,也没有大屠杀的美国社会,对犹太人的威胁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来自内部。同化是对美国犹太社区最严重的威胁。可以说美国犹太人在自我灭绝。因此,马拉默德把目光投向了同化过程中犹太后裔道德观的转变问题。
马拉默德记得那些可怜的犹太人,成群结队地被野蛮人谋杀,扔进没有标记的乱葬坑。在纪念他们的同时,他唤醒了内在的同情心,同情那些犹太人,也同情所有受苦受难的人类。
因此,马拉默德从来没有忘记大屠杀引发的问题。为什么人类让它发生?上帝为什么让它发生?为什么会发生在犹太人身上?上帝的选民仅仅是被选中受难吗?面对苦难,个体能做些什么?既成事实,又该如何解决?当马拉默德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时,他把他的道德关注点从犹太人扩展到所有人类。在马拉默德的脑海中,有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说的是一个人在纳粹向犹太人袭来时袖手旁观,然后他们袭击了天主教徒、共产主义者,然后是知识分子。当每个团体的成员呼救时,他保持沉默。当纳粹找上他时,他大声呼救,但再没有幸存的人能听得到了。冷漠是马拉默德强调责任的出发点,责任甚至包括要对陌生人负责。我们都对彼此负责,否则没有人对我们负责。
所以尽管他的道德性总与犹太性密不可分,总是通过犹太人,尤其是美国犹太人的生活经验和内心体验来表述他的道德观。但他的目的是唤起全美国,甚至是全世界的人的道德感。所以马拉默德坚持使用劝诫式语气,试图在小说中把犹太人描绘成普世的人。“所有的人都是犹太人,只不过他们不知道而已。”[2]他认为犹太人是具有象征性的人,而犹太人的戏剧是原型的、“固定的”,象征意义是一目了然的。
“创伤分为个体创伤和集体创伤,后者主要体现在社会层面。创伤在集体之间传递,使创伤记忆可以融入一个民族的文化记忆中。”[3]很显然,犹太人的戏剧是一部悲剧,核心问题是给予。最高的天赋是给予的,为了强调它无尽的价值,它会被拿走。或者换个说法,因为天赋是纯粹的而人类不是,天赋就矛盾性地成为一种惩罚,然而惩罚又使天赋重新获得非凡的价值。犹太人一夜之间得到了神的旨意,进而得到灵性,并进一步得到高贵的预言方式,但是之后他们花了几千年的时间痛苦地为之辩解,同时几乎无意识地不断更新来得如此迅速、完整而又有独创性的领悟力。这部戏剧有两幕:第一幕是与上帝的道德契约,以及犹太人对上帝不可避免的背叛,因此会有毁灭和流放。仿佛注定最深刻的学习必须是经历痛苦,因为在痛苦中,自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思考。流放是通过净化自我来赎罪的时期,之后是恢复期,然后是一个再生灵性时期,再然后是理想被削弱、诱惑和不可避免的新的罪恶。毁灭和流放也不可避免再次到来。
第二幕是犹太人的流散,与第一幕一样,他们有一种不可避免性,即性格决定命运,而又不太像第一幕,因为敌对者似乎不再是上帝,而是历史。在历史中,悲剧有可能减少,甚至结束,因为人——不仅仅是犹太人——会意识到,是他们自身延长和加剧了悲剧。这样考虑,会想办法结束悲剧。结局可能永远达不到,也永远不会实现,但从人类的角度来说,因为提供了这种可能性,戏剧内涵变得更加深刻。虽然有许多人不相信会这样,但它仍然作为一种可能性而存在,而可能性对人类来说是必要的。没有它,人当然不是完整的人:就像艺术没有它就不足以成为最伟大的艺术。
这可以被称为犹太经验的象征性戏剧。如果你理解它,不管你是不是犹太人,你都会意识到它是你自己的戏剧。虽然马拉默德的小说中几乎所有的角色都是犹太人,不一定只有犹太人能在马拉默德的人物中认出自己。马拉默德认为,认可这部戏剧应该能使人类彼此连结,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也能与那些因历史原因,整个民族反复经历这种生活的人连结。
犹太人的历史——苦难、赎罪、复兴——本质上描绘了人类的经历,因此可以说是以某种形式预示着美国或者全世界的经历。如果一个人意识到这一经历意味着什么,即使他不是犹太人,他也会至少祝福犹太人,一旦他理解程度非常高,他可能会发现,他也是其中的一个具有象征性的人物。所以马拉默德说世界上的犹太人比你看到或者知道的多,所以他把犹太人定义为一个想成为犹太人的人。
在马拉默德的小说《店员》中,当弗兰克以莫里斯违背种种犹太教的细节,如吃不洁净的食物,以及犹太节日照常营业等来质问他的信仰时,莫里斯辩解说:“吃不吃猪肉,对我来说无关紧要,有些犹太人确实很看重这一点,但我不在乎。我有时嘴里无味吃点火腿,没有人会因此说我不是犹太人。但如果我违背了律法,他们就会说我不是犹太人,我自己也会承认。这意味着要做好事,要诚实,要善良,对别人也是这样。我们的生活已够苦的了,为什么还要去伤害别人呢?人人都应该有最美好的生活,而不只是你和我。我们不是畜牲,这即是我们需要律法的缘故,这就是犹太人的信仰。”[4]197这就是莫里斯眼中犹太教的核心本质。
而拉比在莫里斯的葬礼上发表了演讲,这可以说是对马拉默德“人人都是犹太人”的最好解释。事实上,拉比在这篇演讲中定义了“犹太人”,莫里斯是一个最为纯正的犹太人,尽管他从未遵照犹太人的规定形式去做,可是,他恪守了犹太民族生活的操守——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是希望别人也有。上帝在西奈山上,赐给摩西律法,并且吩咐他带给人民。对于这套律法,莫里斯历尽苦难忍受着但却满怀希望地遵守与践行着。除此之外,甚至是弗兰克这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被社会抛弃沦为无赖的人也获得了重生,成为了犹太人。
毫无疑问,马拉默德小说中的这些事实体现了他的道德观:犹太律法中的文字远不如马拉默德眼中的精神实质重要,在马拉默德笔下,犹太人的概念一直是广义的——任何有善心的人都能成为犹太人。只要他有为他人受苦的道德准则,他就是一个正直而高尚的“犹太人”。你不一定非得是犹太人才能成为施利玛泽尔(自讨苦吃的人)。做犹太人有很多种方法。传统意义上的犹太人有一个犹太父亲或母亲,但成为犹太人更主要的原因是在某一时刻,他觉得有必要把自己定义为一个犹太人。他有意识地与犹太人的经历联系在一起。因此,文学评论家西奥多·索拉塔罗夫声称,马拉默德的犹太性是一种隐喻,是对所有人的生活而言的,既是对所有人生命的悲剧性的隐喻,也是对个人道德和救赎的准则的隐喻,更多是心理层面上的,而非宗教层面的。如果某种程度上,犹太人和他的问题成为一种设想人类状况的方式,他就更像是象征而不是事实,他被塑造成了一个抽象的人。
那么成为一个犹太人意味着什么呢?当然,意义不在于获得物质。在马拉默德看来,犹太人是在生活中受苦,然后发现生活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的人。在《店员》中,弗兰克说,苦难就像一种服装材料,犹太人可以用它来做一件衣服[4]132。这些话只是反映了马拉默德对犹太人的看法。他小说中的苦难具有独特而积极的审美意义。苦难净化了人物的品格。马拉默德认为,人需要痛苦,因为有了痛苦,人们才能看穿生活,进而获得启示,并得到对生命的意义的更深层次的理解。如此一来,人们爱人就如爱己,大家一起渡过难关。因此,苦难,无论是外在的贫困和疾病,还是心灵上的挫折和悔恨,都可以说是一种珍贵的礼物,它给人类带来了精神上的自由和有利的转变。马拉默德用莫里斯的嘴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苦难不是你要寻找的东西,但是确实是你愿意接受的。也就是说,成为一个“犹太人”,或者发现和发展自己的犹太性,会发现你在心理上缺乏的东西,以及你在物质世界中失去的东西。拥有洞察力和价值,会使生活变得充实。换句话说,读者会发现,尽管生活具有悲剧性,它会回报我们以心灵的成长,而心灵的成长才能使人获得最高层次的存在感。正如著名的犹太拉比和神学家约瑟夫·索罗维特契科所说,“受难使人变得高贵,可以使人的思想变的更加的有深度,可以使人在考虑问题时思维变的更加的全面,也可以开拓一个人的视野。总的来说,受难的目的是用来修复一个人性格中的缺陷。”[5]
有人认为,马拉默德提供给他的人物和读者的道德教育是问题的:他希望他的主人公们从合作和谦虚中学习,而在这个世界(指资本主义世界),其他价值观,如自恋和自我满足、自私和大卫·莱温斯基式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可能更适用。在这个世界上,集体主义的伦理是不太现实的,而马拉默德则惩罚他的人物,让他们持有和表达我们大多数人眼中合理的态度和愿望。就现代读者而言,马拉默德小说中的道德教训似乎是武断的。现代读者不太赞同没完没了地延迟回报或是马拉默德式的道德责任:一个人应该谦逊和有礼貌,严格守住自己的底线,坦率地承认自己的犹太身份。小说得出的教训似乎是人为的,在小说中有意义,但似乎是从小说之外获取的,根据需要做了修改,而其中的关键冲突并不属于人物,而属于作者本人。
马拉默德在小说中人为地提炼教训的方式表明,他的写作风格是我-它式的,而不是我-你式的。存在主义犹太哲学家布伯认为,我-它关系和我-你关系恰好相反,双方没有进行真正的对话。我-它关系中的“我”认为自己是体验的主体,而其他人和事物都是客体。“我”利用、剥削或者操纵“它”来达到某种目的。因此,我-它关系不是对话,而是独白。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单向的灌输,自我思考,就像中国著名的边缘化电影导演王家卫的边缘化电影一样,没有必要从别人那里得到反馈。这也有点像姜太公用来钓鱼的直“钩”,在他的小说中没有“诱饵”或“弯钩”,吸引人们自愿地“上钩”的是他们自己或强烈、或隐蔽的道德感。只有当“鱼”上钩时,鱼和鱼钩才能获得真正的意义。
就像在他的《店员》中的莫里斯·博伯一样,马拉默德并没有为了迎合顾客(读者)而改变商店里的商品(主题),但以他的诚实、真诚和善良的心等待着顾客。因此,他同样做了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幸运的是,在这个世界上,总有同样的人对他有同样的感觉。当然,出于不同的原因:有些人认为,马拉默德的商店里的商品就是他们想要的,也是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有些人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经营着同样的商店。当他们看到马拉默德的商店时,他们会点头。他们会相信自己和马拉默德是一类人,并同意马拉默德的观点。
马拉默德认为,幻想是他作品中表达道德观最深刻的方式,也是表现现实的最深刻的方式。他认为,幻想因为异乎寻常,使作家可以冒险,不受限制地去做他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幻想的本质是可能性,它为作者提供了创造人和事件的乐趣。作者可能会觉得他在操纵现实,同时由于受到艺术的控制,又是安全的。
所以,马拉默德的故事相当普遍地使用原型模式或原始社会的仪式行为,主要是来源于《圣经》。短篇小说的书名,《头七年》就是有神话原型的。故事框架的神话原型可以在“创世纪”中找到,雅各布为拉班工作七年之久,以换取他的女儿瑞秋。“第七年是解放之年”的意思也可以在《圣经》中找到,上帝给摩西的一条戒律上说,应该每七年把一个人从重担中解放出来:债务人免除债务,邻居解除承诺,或是类似的义务。根据这个神话,费尔德认为女儿米里亚姆没有能力捍卫自己的利益,于是表现出保护女儿的冲动,但是他最终要允许米里亚姆跟索贝尔在一起。所以费尔德要求索贝尔等待米里亚姆两年,以达到圣经规定的七年周期。
另一个例子是短篇小说《天使莱文》。这个故事的情节与一个传统犹太民间故事相呼应。
本·阿尔伯特的那一天遭遇了一场彻底的损失。首先,他女儿宣布她和一个非犹太人订婚了。结果,他的妻子莫瑞由于神经衰弱病倒了。接着,他的债主告诉他,拖欠的贷款必须马上偿还,不能再等了。仿佛这一切还不够,那天晚上,当他在哀叹自己的命运时,窗外有人喊“着火了”。他冲到街上,看到他的商店正燃起熊熊大火,火苗三十英尺高。
“上帝啊”他哀号着说,“打死我吧,好让我的痛苦结束!”
就在那时,一块烧着的砖头松动,碎落在他脚边,差一点砸中他的头。他生气地咕哝道:“上帝,如果你把我的话当真,我岂不是有足够的钱了?”
《天使莱文》类似的情节是这样的,“裁缝马尼斯彻维兹在他五十一岁的时候遇到了许多挫折和屈辱。他本来生活安逸,但后来店里着了火,一铁桶清洗液爆炸后,店屋彻底夷为平地,一夜之间他变得一无所有。虽说马尼斯彻维兹也投了火灾保险,可是有两名顾客在火中受伤,他们到法院起诉,对他们的伤害赔偿掏空了他所有的积蓄。几乎与此同时,他的本来很有前途的儿子在战争中丧生,而他的女儿一声不响就嫁给了一个无赖,跟他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从那以后,马尼斯彻维兹患了腰痛病,疼痛难忍,几乎连一天两个小时熨衣服的活儿都干不了,而这是他能找到的唯一的工作,因为即便不工作,光是站着,腰痛已经令人抓狂。他的妻子芬妮是个贤妻良母,以前做些洗洗缝缝的活儿,可现在眼见得一天天精力衰退,体力不支。她开始呼吸急促,上不来气儿,后来终于一病不起。给她看病的医生曾是他的一位主顾,出于同情为她医治,一开始感到她的病很难确诊,后来确诊为动脉硬化到了晚期阶段。他嘱咐她彻底休息,又把马尼斯彻维兹拉到一边,悄悄地告诉他说她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6]
马拉默德在作品中还使用了魔幻现实主义,现实和幻想在同一层次上共存,有助于加深对现实的理解。他的三部小说《犹太鸟》《会说话的马》和《银冠》都是典型使用了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
《会说话的马》中,阿巴莫维茨是个有着马的身体的人。他的教练和主人戈德伯格让他知道了自己有说话的能力,于是阿巴莫维茨想弄清自己的身份。“我是骑马的人,还是像人一样说话的马?”[7]195但是戈德伯格,回避这个请求:“我的朋友,你搞错人了。”[7]196戈德伯格也不假思索地警告阿巴莫维茨人类堕落的经典根源:“当心狂妄自大,阿巴莫维茨。”[7]196
戈德伯格与希腊海神波塞冬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海神的三叉戟代表着他的力量,戈德伯格的特点也是一个三叉矛,挂在一个小马的头部标本上。波塞冬和戈德伯格也都可以用坏脾气、报复和危险来形容。波塞冬是海权统治者,代表了海洋风暴的威力和破坏力,而戈德伯格对阿巴莫维茨喜怒无常,没有耐心。他挥舞起手杖,就像闪电一样,然后又内疚地在马背上画画,以掩盖伤口。
就像希腊诸神有时表现得像人一样,戈德伯格也是人和神的结合。有时,他会关心阿巴莫维茨,关心他的身体健康;但他更经常咒骂阿巴莫维茨,用他的手杖恶毒地抽打阿巴莫维茨,表现出一种武断的、无所不能的本性。戈德伯格,就像上帝一样,“敬畏地注视着(电视)屏幕上的宇宙”[7]196,并且拒绝接受抱怨、请求和抗议。
马拉默德用来展示他想象力的最后一种技巧是象征主义:“各人在自己的监狱里/想着这把钥匙,各人守着一座监狱。”[8]受艾略特的台词的影响,马拉默德用监狱的主题来象征所有人的困境:“可能我愿意以此隐喻所有人的尴尬……我们透过其护栏观看并希望自己没有看到社会的不公、麻木不仁以及漠视,还有个人禁锢,禁锢于过去的经历、负疚感和迷恋当中,即多少有些主动或者被动盲目的自我。一个人需要建构、创造自己的自由。拥有想象力会有所帮助。一个真正伟大的男人或女人正是在创造自由的过程中将这种自由延及他人。”[9]
马拉默德用监狱来象征各种各样的限制。“如果说这个铺子是一个小小的囚笼,那整个美国对于他们就是一个大大的牢狱。而他们,就是天生的囚徒。”[10]小说《头七年》中,主人公费尔德的鞋店困住了索贝尔,鞋店变相地成为一座监狱,而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美国犹太人来说,整个美国就是监狱,监狱是他们对生活条件和未来绝望、不抱幻想的外在表达。
马拉默德的人物还有可能困在自我封闭在牢笼里。小说《伦勃朗的帽子》《白痴优先》《赊账》中,主人公都是这样,完全疏离现实世界和真正的社会关系。还有一种典型的马拉默德式人物,他们不了解自己的本质和基本需求,自我欺骗,结果要经历痛苦的过程才能认可和接纳自己的真实身份。
综上所述,马拉默德坚持道德主题,将犹太人的概念泛化,采用人为说教的方式,运用幻想的写作手法,描绘出“想象中的犹太人”。因此,他在众多优秀犹太作家中独具特色,难怪美国著名评论家理查德·洛克指出:“在美国犹太作家的众神中,索尔·贝洛是脑袋,诺曼·梅勒是神经,菲利普·罗思是嘴巴,伯纳德·马拉默德却是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