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道荣
(三明学院 教育与音乐学院,福建 三明 365004)
新时期以前的诗歌基本上都逃不开意识形态语言的“遮蔽”。大自然的许多野生动物被莫名地赋予形而上的原罪,狼、虎、豹等野生动物都成了人类的敌人,或被象征成凶猛、狡猾、无耻的反革命形象。在这种人类中心主义的语境下,诗人对自然万物的审美向度的追求已然超过了对自然实物本身的关注。这种浓郁的意识形态的意象审美基本上占据了新时期以前涉及自然书写的诗歌的大部分版图,而诗人对自然实物本身的关注则被诗人选择性地忽略了。打破这一局面的是后朦胧诗群。在后朦胧诗群中,于坚的诗和他的诗学主张一直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他在新时期经济大潮和思想解放的大背景下,不再重复朦胧诗人那种深沉的时代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而是以自己的创作实绩和诗学主张不断地解构传统的审美规则,在审美的天空新刷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果敢地撕下包裹在自然生物身上的这层修辞的面纱,让读者直接面对实物的本真形态。从表面看,这似乎是一次诗歌写作技法上的探险,但细读于坚的诗作会发现,诗人追求本真的过程实际上却是对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道德地位的一次重新定位,是作者的生态整体主义思想在面对自然生物的过程中一次全新的伦理选择。诗人的“拒绝隐喻”的诗学主张之所以在当时会引起学界的巨大争议,主要即因为这一理论是对中国传统的诗歌理论大厦的一种颠覆性的挑战。当然,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并非是沿着文学批评的传统路径,对于坚挑战传统诗学的本身的对错或成败进行过多的臧否褒贬,而是在生态批评的视野下,着重考察诗人在挑战传统诗学过程中,其诗歌创作现场所透射的生态意识。
“零度写作理论”最早是由法国文学评论家巴尔特提出的。巴尔特在《零度写作》中称“零度的写作根本上是一种‘直陈式写作’”,是“没有语式的写作,类似于新闻式的写作。其中既无祈愿,也无命令形式,作者只作报道,不作任何道德善恶的评判”[1](P133)。巴尔特的这一诗学主张与于坚的自然书写中“拒绝隐喻”的审美追求恰好做到了不谋而合。他对潜伏在语言背后的隐喻、象征、比喻、拟人这些传统的诗歌语言修辞形式所承载的意识形态,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排斥。他希望用客观的物象和事象的本身来创作诗歌,而不是通过对语言的过度装饰来达到目的——这正是他的诗追求物性本真的逻辑起点。这一内涵的核心要义就是强调剥离修辞的外衣对实物的本真形态的书写,强调对生活真实实物发生的事件进行现场的描述。他在《诗人写作》一文中,对这一论题进行了极为清晰的表述:“诗歌本身就是在世界中的。诗歌不是经济体制,不是外贸,它指向的是世界的本真,它是智慧和心灵之光。”[2](P349)请看他的《对一只乌鸦的命名》,“当一只乌鸦 栖留在我内心的旷野/我要说的 不是它的象征 它的隐喻或神话/我要说的 只是一只乌鸦 正像当年/我从未在鸦巢中抓出过一只鸽子/从童年到今天 我的双手已长满语言的老茧/但作为诗人 我还没有说出过 一只乌鸦”[3](P224)。人们已经习惯了乌鸦的文化意义,那不就是一只预示着晦运和灾祸的恶鸟吗?它的恶仿佛是与生俱来的,而它作为鸟的属性似乎已被人们遗忘殆尽。对此,于坚感到极不公平。因此,他要站出来,以一个诗人的身份,从生态学的角度为乌鸦正名,恢复其作为自然界的一只凡鸟的物的本真属性。在他看来,乌鸦仅仅是自然界的一只凡鸟而已,即使人们拿着猎枪对准它,它也“不会逃到乌鸦之外/飞得高些 僭越鹰的座位/或者矮些 混迹于蚂蚁的海拔”[3](P225)。诗人认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乌鸦还是原来的那只乌鸦,无论人们用怎样的有色眼镜看它,其作为自然界一只鸟的身份永远不会改变。我们没有必要刻意去改变它的本真物性,先在地、人为地为它赋予一种负面含义的文化原罪。这无疑是对自然的不尊重。诗歌表面写的是为一只乌鸦鸣不平,事实上彰显的是于坚对人与自然关系全新的价值定位与伦理思考。
再如,像鹰这样的文学形象,在传统诗文中常作为正面形象出现的。特别是在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文化词典里,几乎是神的代名词,鹰代表了北方草原族群遨游蓝天、驰骋草原、英勇无畏的精神图腾。南方城里的汉人几乎没有机会近距离目睹这种特殊的鸟。但这样一种承载了无数人勇敢斗士精神寄托的神奇的鸟,在于坚的笔下却变得让人感到粗鄙凡俗,“今天我看见一只鹰 站在地上/羽毛灰暗而俗气 个子极矮/ 像是一只鸭子戴着鹰嘴面具/脚爪死死掐住两把干草/仿佛是害怕离开地面/这家伙平常多么神秘 模糊的一点/远离世界 高不可攀”[3](P272)。在诗人看来,鹰的形象与人们期待视野中的神鸟似乎大相径庭,但它又是那么真实的一种存在——真实得甚至有些让人感到庸俗猥琐。这种回归动物本真形象的书写,是对传统严肃文学形象的一种解构,在文学审美上是一种冒险,但在生态学范畴却是颇有意义的一种探索:它让人自然而然地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生存价值与伦理关系。诗的结尾,诗人对此做了一个恰到好处的提示,“亲爱的鹰 别害怕/你我都是一样的生灵 难得见面/ 现在你平易近人 我们不妨彼此/打量打量”[3](P272)。人与动物之间的种群差异在这里与其说是在人类学意义上获得了化约,毋宁说是两者在生态审美的维度上找到了理想的契合点。
表面看来,于坚的这种拂去修辞尘沙、直击实物本身的诗歌书写方式,仅仅是于坚在写作手法或者题材选择上的一种刻意为之,是在为他的文学审美寻找一个比较 “另类”的表达方式。然而,从于坚的言论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诗人的真正用意,那就是:“警惕宏大叙事、警惕意识形态写作对日常生活、个体生命的‘遮蔽’,去除意识形态写作所带来的精神谎言、道德幻象对存在的遮蔽,如实地说出对存在的独特感受,维护日常生活的本真状态。”[4](P8)在于坚看来,“诗歌的‘根’不是意识形态话语,不是知识,不是理想,不是彼岸,而是民间、大地、日常生活等与生命体验息息相关的东西。”[4](P8)换言之,于坚真正要拒绝的,并非是隐喻或修辞本身,而是附着在这些隐喻或修辞外壳上的政治话语和政治权威,他希望诗歌回到民间,回到大地,回到真实的生活。正如他在 《拒绝隐喻》中所说的:“(我)彻底的反传统。不是全部传统。而是最令我们窒息的那部分。”[5](P22)
正因如此,我们应该对于坚的追求本真诗学有一个很清晰的认知:于坚要拒绝的是带着浓厚意识形态的那种隐喻,而不是正常修辞层面的隐喻。我们对于坚在面对乌鸦、面对鹰的自然书写过程中,对自然物所秉持的那种态度,我们在此就有了全新的理解:正是于坚将这些生物当成了人类生命的共同体,他才能很自然地站在动物的立场,为乌鸦鸣冤叫屈,把鹰平等地看成“你我都是一样的生灵”。应该看到,于坚对乌鸦、对鹰、对“避雨的鸟”,以及对他所钟爱的南高原的自然山川的这种“零度”书写,“实际是对生命个体精神维度和生命个体关系的书写,在对生命自在自为和精神高飞的诗性想象和赞美之外,更有对人与自然美好关系的向往,对自然生命丰盈的物态之美的追求,是对生态和谐大美的追求”[6](P31)。我们甚至可以反过来这样理解:正是由于于坚的这一生态思想,使他在文学审美的过程中,下意识地嵌入了追求生态美的成分,使他的诗流溢出浓郁的生态哲思。
于坚曾提出“诗到语言为止”。他把整个语义世界看作是诗人创造形象的障碍。他希望真正的诗人必须大胆地抛弃比喻、拟人、拟物、通感这些传统的修辞手法,摒弃现代修辞。因此,于坚对日常口语的独特的认识,是建立在重建诗歌精神的维度加以考察的,是对新时期以前诗坛能指狂欢式诗歌写作的一种颠覆。
但在学术界,人们对于坚的口语化写作的诗学主张其实一开始是有争议的,因为这种提法很容易被直接误解为 “口水诗”或 “大白话诗”。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末那样一个大白话诗盛行的时代,极易造成人们对没有诗歌内涵的所谓“白话诗”的反感。正如沈浩波所担忧的那样:“任何一种写作方式一旦成为鱼龙混杂的群体运动,其面目就会变得模糊不清,甚至可疑起来。”[7](P34)对此,于坚自己其实已经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认为:“诗歌是从口语开始的,但口语绝对不是诗歌本身。……口语只是一个激活点,它绝对不是诗歌的终点。”[8](P123)
因此,我们对于坚的口语诗首先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即于坚并不是主张把诗歌写成浅俗化的“口水诗”或“大白话诗”,而只是要使诗歌从歌唱崇高重新回到民间、回到自然凡俗,“将作家和诗人带回到一种真实的现场之中”[8](P109)。换言之,他是为了对抗意识形态话语的权威暴力,追求生活的诗化,追求生命的真切体验才进行诗歌探索。这与“口水诗”或“大白话诗”具有本质的不同。对此,许多研究者也有相同的感受:“崛起于80年代中期的于坚,在社会时代与自身生活经验的双重影响下,他所追求的口语化与大众无关,只是为了展示个体的生存体验和生命感知。”[9](P12)
细细打量于坚的诗歌作品,从他的《一只蝴蝶在雨季死去》《我一向不知道乌鸦在天空干些什么》《有一回我漫步林中》《一只蚂蚁躺在一棵棕榈树下》等诗作来看,都体现出追求生存体验和生命感知这一特征。他曾说:“我想让诗深入到更广泛的生活世界里面,表面是日常化,实际上是把日常生活神圣化。”[10](P4)带着他的这种思考我们看一看他的《一只蝴蝶在雨季死去》,“一只蝴蝶在雨季死去 一只蝴蝶/就在白天 我还见她独自在纽约地铁穿过/我还担心 她能否在天黑前赶回家中”。这样的一种叙述方式如果不是分行排列,我们真以为这是在散文语境中的一种拉家常似的促膝而谈。但正因为他的这种日常本真的书写,也使诗歌拉近了抒情主体与生活的审美距离。在这里,蝴蝶已不仅仅作为一个书写和审美的对象而存在,而是成了诗人生活中一位心心念念的故人,一位朝夕相处的朋友。人与自然之间的鸿沟也在这种体验和感知中被渐渐磨平。“我一向不知道乌鸦在天空干些什么 书上说它在飞翔/现在它还在飞翔吗当天空下雨 黑夜降临……/我一向不知道乌鸦在天空干些什么/但今天我在我的书上说 乌鸦在言语”(《我一向不知道乌鸦在天空干些什么》),如果仅从字面上看,我们真有点厌烦于坚的絮絮叨叨,甚至怀疑其在语言运用上有意对诗歌的简洁凝练的既成范式进行肆意的挑衅。然而,当我们认真研读本诗最后的两句,我们终于明白:诗人是把乌鸦当成了另一个生命主体。诗人的所有揣测、所有关怀,在诗人看来乌鸦都是能够听得见的——“乌鸦在言语”。这种日常口语化的写作,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主体间性的生态审美,诗人眼中的自然,已不是一个死板一块,专供人类处置的二元对立的自然,而是一个有生命、有灵性、有情感的另一个主体。
正因如此,于坚诗歌的“口语化”写作,一开始就是以对抗意识形态、对抗政治话语和瓦解诗歌语言的崇高和神性的立场而存在的。正如任玉强所言:“只有在日常生活里诗歌才是没有被遮蔽的。”[11](P19)所以我们看到,于坚笔下的蝴蝶、乌鸦、蚂蚁、天鹅等野生动物无一不是一种日常、自然的本真存在,对这些实物的叙述,就如娓娓道来的朋友叙旧,这种鲜活的语言在讲到人与鸟兽虫鱼的关系的时候,自然就摒弃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严肃、说教的立场,把人类放在与自然物道德平等的位置进行主体间性的语言交流。“于坚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诗作所做的努力就在于通过对文化、语言的解剖和去蔽来抵达对存在的最大限度的呈示。”[12](P43)而于坚急于“呈示”给这个世界的,正是对自然的一种平等、亲和的态度,其中所蕴含的生态意识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于坚的诗有很多采用以事件为题的写作。换言之,重视生活的在场和细节的呈现已然成为于坚诗歌的一个显在的特征。于坚在他的诗歌理论访谈类文章中曾多次对此进行阐述。他认为有生命力的诗歌,都应该在反映当下、反映生命现场和日常生活本相方面做出努力。因此,他希望诗回到“个体生命的自觉”状态中,回到当下,回到“此在”[13](P24)。
在于坚看来,回到场景首先就是回到大自然,回到人与大自然的亲和关系中去,而不是让现代文明肆意地去毁坏人类生存的自然常态。如他的《事件:棕榈之死》,“它早就是一棵棕榈/在光明的照耀中它是一棵棕榈/在黑暗的遮蔽中它也是一棵棕榈/开始就在那里 本来就在那里”。但是,“它种植在一个要求上进的街区革命已成为居民的传统……”终于:“那一天新的购物中心破土动工 领导剪彩 群众围观/在众目睽睽之下 工人砍倒了这棵棕榈”[3](P155)。“棕榈之死”代表了传统的、旧的、与我们大地有关的生活彻底离我们远去了。在这首诗中,诗人不仅特别细致地写了棕榈树生长的地点和环境,而且对小区因为要新建购物中心而要推倒棕榈树的“现场”进行了特别细致的叙写,“当时我正在午餐 吃完了米饭 喝着菠菜汤/睡意昏昏中 我偶然瞥见 它已被挖出来 地面上一个大坑”,这种直击现场强化细节的写作,给人带来一种视觉和心灵的双重冲击,让人亲眼见证了自然物的毁灭,把现代文明对自然的破坏带来的生态毁灭感表达得淋漓尽致。再如《黑熊》,“黑夜趴在我的窗子外面/一头毛绒绒的大黑熊/睁着一只亮得发蓝的巨眼/像是玻璃里的金鱼/在一片青水之外 它盘腿而坐/我暴露在它眼里/它看出了我心灵的地质状况……/它看透了我的来世今生/它自己却高深莫测”。从人类学的视角来看,黑熊是野性自然的表征,而“我”却是人类的代表,人类与黑熊属于对立的不同种群。在一般情况下,人与凶猛的野生动物很难做到朋友之间一样的和睦相处,更无法做到心平气和地互相对视、观察、猜测。但诗人在这里却把它看成具有与人类一样“身份”的事件的参与者。事件的本身清晰地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最本质、最本真、最微妙的关系。
有时候,诗人为了让“现场”给读者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特意用了一些对比或反讽的手法,来突出他所要表达的生态哲思,“那人站在河岸/那人在恋爱时光/臭烘烘的河流/流向大海的河流/那人的爱情/一生一世的初恋/就在这臭烘烘的河上开始/他还不敢对他的姑娘说/你像一堆泡沫/臭烘烘的泡珠/臭烘烘的河流”(《那人站在河岸》)[14](P20)。诗人有意把美丽的爱情与臭烘烘的河流放在一起,他深爱着他的姑娘,但此情此景他却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去赞美她。当然不是他不懂表白,而是他面对如此丑陋的河流,面对这样臭烘烘的大自然,他忽然有一种深深的失落和沉默——人在自然面前彻底“失语”了。这种“失语”表面上是爱情的“失语”,实际上是精神家园失落后的无助与伤感,是对大自然遭到人为的污染后的无声的抗议。与这种立场和生态意识相近的诗还有《哀滇池》等,从对生态灾难的“现场”叙写中给人带来一种深深的忧虑。
总体而言,这类诗歌改变了以往那种以物象为抒情媒介的艺术方式,取而代之以“事件”和场景的叙述来建构诗歌……转向一种体验以及视觉的欣赏和感悟。[15](P9)著名诗歌评论家王光明也认为:“九十年代诗歌‘叙事性’作品,它所接纳的因素有两个:一是事件或场景。二是感觉化的细节。”[16](P9)在这些诗歌中,于坚显然是以一种排斥意象的方式展开诗歌创作的,即于坚并不想在诗歌的语词上,通过想象或者隐喻等修辞获得丰富的诗意,而是希望通过大大小小的事件来叙述一个过程,在过程的体验中使读者获得深层的、真切的感悟。从他以上的几首叙写生态事件的诗歌来看,无疑他做到了,并且让人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深层关系。
于坚在他的诗学随笔中认为:“诗是为了让世界在语言的意义上重返真实的努力。”我们更愿意相信,无论是于坚的追求本真的诗学理论还是他的诗歌创作实践,都是诗人追求自然本真的生态审美理想的一种具体呈现。我们当下要做的,是在其呈现的过程中,领悟其中所蕴含的生态意识,也对重新定位于坚诗歌的生态审美价值,打开一个全新的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