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有故事的诗
——评雷平阳《杀狗的过程》

2019-02-20 12:32赵小爽
昭通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平阳主人诗人

赵小爽

(云南大学 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自南朝徐陵所编《玉台新咏》收录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算起,诗歌的叙事传统也已经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个并不算短暂的继承与推进的过程中,诗人除了大篇章地泼洒直露的感慨,也越来越注重在还原场景中融入个体生命对生活本质的理性思考。

作为近年来最活跃的青年诗人之一,雷平阳不仅是一位自带云南地方标签的“地域诗人”,还是一位胸怀山河大川的“野心家”。雷平阳是个着眼很“大”的诗人。眼中所见,即是脑中所思,心中所悟。因此,雷平阳是很难定性的。单看他笔下丰富的诗歌类型,除了醉心于云南这片生养之地,他还丝毫不放过对日常生活点滴细节的诗意捕捉。以一首《杀狗的过程》为例,雷平阳轻易地捅开了诗歌的抒情性和讲故事的叙事性之间的隔膜假象,发挥了诗对故事的承载功用,借助诗体最大程度上还原事情的经过,把故事讲得更加引人深思。

一、看与被看

诗的开篇就写道:“这应该是杀狗的/唯一方式。今天早上10点25分/在金鼎山农贸市场3单元/靠南的最后一个铺面前的空地上”。如果说海明威的记者身份是他作品“电报式风格”的源头,那么雷平阳早年为建筑公司内部小报写新闻稿的经历则为他的纪实性叙事累积了经验。面对这个故事,他的表达不只是对读者骄傲地宣称自己“感受到”,还四两拨千斤地用寥寥几笔就还原了发生在农贸市场的杀狗现场,带着读者混入拥挤的人群一起“看到”。

除了两个主角,诗中还有“许多围观的人”。即再熟悉不过的“看客”群像。“看客”一词自鲁迅1922 年 12 月在《〈呐喊〉自序》中提出,再到他在《示众》、《复仇》等多篇文章中的反复描摹,这一形象已凝固成颇具讽刺意味的意象符号。看戏是闲人的专属副业。现代社会进化至今,已然成为一个高速运转的快节奏社会。时间可以创造劳动,进而兑换商品。一旦与数值产生换算关系,时间这个可量化概念就格外被人珍惜。细心的诗人在诗的结尾处还不忘专门为“围观的人”拟好停步的理由——“11点20分,主人开始叫卖/因为等待,许多围观的人/还在谈论着它一次比一次减少/的抖,和它那痉挛的脊背/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

“围观”是一种抱团取暖的“羊群效应”。此时的陌生人之间由于有了共同的观赏对象而凝聚在同一阵营,得以敞开心扉地开始他们之间的亲切谈论。“……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1]杀狗事件作为观众聚集目光的焦点,是观赏对象和议论话题。作者讲述这个被众人所看的故事时,画面只在“空地”和“店铺旁的柴堆”两处间来回切换,追踪着狗的行迹造成一种时间的延宕和场景的漂浮。在镜头来回游走的过程中,诗人剥夺了观众的话语权。甚至只是专心致志地刻画狗的挣扎,根本不舍得匀出笔墨描摹众人的反应。观看者的选择性隐身更突显了“看”这个行为,静止的脚步和呆滞的目光正好印证了雷平阳《自白书》一诗的末句:“——我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和所有的行尸走肉生活在一起”。[2]

虽然是杀狗,但这毕竟是一场会流血的屠杀。雷平阳用实录式的语言故意以确切的地点、精准的时间制造出一种紧张氛围,读者统统落入到诗人精心打磨的故事圈套之中,后知后觉地加入了这场屠狗的“盛宴”。无法置身事外的读者被诗人拉下水共同参与挥刀游戏,化身故事中的旁观者被溅上案发当时热乎乎的狗血,成为见证死亡的目击证人。

二、主人与狗

故事的要素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又称小说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点明时间地点之后,诗人有条不紊地推出了故事的两大主角:“一条狗依偎在主人的脚边,它抬着头/望着繁忙的交易区。偶尔,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 作为饲养者和宠物,这样一派其乐融融的场面并不会让人难以理解,甚至可能会被这样的温情打动。但作者很快笔锋一转,亲手揭开自己编织的温情脉脉的面纱。

“主人将它的头揽进怀里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如此冷冽的文字就好像那把“长长的刀叶”,不但出刀迅速,还一招锁喉,直戳痛点。对主人的挥刀能做出如此细致的还原,足以感受到叙述视角屏息凝神的观摩状态。一刀下去,干脆决绝,仿佛一个看惯生死的专业刽子手,没有丝毫的不舍与留恋。能写出这般冰冷的句子,这样的执笔人非但不是情感淡漠,反而他的内心里会有一团火。火光照亮了这一方幽暗的洞穴,把所有隐匿在阴影之下的秘密全然曝光。

“在意识形态化的动物叙事里,动物因肩负人为的认知隐喻功能而让渡了自己的主体性,从而也就失去了获取道德地位的机会。”[3]主人于狗而言,是赐予生存条件的恩人。在这种先入为主的意识主导下,极容易强化身份不平等的双方形成地位的悬殊差异。面对主人的“招手”,狗作为忠义的化身怎敢不从。这只狗可以替换成世界上的任何动物,甚至最可能是巴甫洛夫经典条件反射实验里的那只。“招手”是投食的信号。久而久之,这手势对狗而言便成了一种无条件服从的标识。

马克思曾有过这样一段关于人与动物生产关系的说明:“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4]利己主义是生物本能。动物面对自己不需要的物件会自动选择丢弃。人类比动物高级。在劳动力商品化的条件下,产品产生了交换价值。闲置的产品也可以被划分层次,通过货币中介交换为等价的物件。当物件存在于市场,产品不再局限于自给自足。商品之间的平等交换可以赋予无用之物第二次生命,也可以打通需要层次之间的壁垒。人类当然可以暂时用高级的成长性需要换取低级的缺失性需要。正是凭借如此思维,人类铸就了自己的伟大,动物的悲哀。

“人的奴役不但在于外在力量在奴役他,而且在更深刻的意义上,还在于它同意成为奴隶,在于它奴隶般地接受奴役他的力量的作用。”[5]在“三纲五常”的道德教化下,“服从”成为官方标榜的美德。被称之为异端的反抗者们被绞杀,然而这只听话的狗也没能苟活。诗人不屑哭嚎着去卖弄自己的善良,扮演一只替狗言说的传声筒。他果断隐去说教者的面目,最大限度地对故事保持忠诚,把思想的自由交还给每一个独立的个体生命本身。

三、故事与诗

海德格尔说: “思的诗性本质保存着存在之真理的运作。”[6]较之个人琐碎的情绪循环式播报,诗更难能可贵的是在生活的根基之上展开的思索。不同于居高临下的俯瞰者们惯用的优雅表达,雷平阳老实地遵照故事情节发展的逻辑链条,紧扣杀狗这一中心事件展开叙述,压根不留空隙堆叠精妙花哨的语句。在这个“才华横溢”的时代,这种故事入诗的方式未免显得笨拙。但这样不事雕琢的笨拙,又无疑质朴到了可爱的境地。

诗歌毕竟与小说不同。由于篇幅有限,它无法依靠笔墨去支撑庞大的故事结构。这首诗用细节推动情节,虚构的人物比真实人物更鲜活,杜撰的世界比现实世界更深刻。叙事却不流于琐事。埋下一个撼动人心的包袱。诗的智性就在这里。

杀狗这种景象在“繁忙的交易区”实在是太稀松平常了。诗人只是将日常性事件从大众视野中剥离出来,通过看似客观的记录赋予故事全新的生命力。雷平阳用语的力道有一种一语道破天机的快感,文字的直观冲击背后暗藏着诗人努力克制于内而不外露的人文关怀。

主人和狗的几次互动中,诗人分别用“远行的孩子”、“受伤的孩子”来形容狗。末尾借围观者的口中又有“回家奔丧的游子”这样的比喻来和先前的两个形容相呼应。在诗人笔下,死亡仿佛是出了一趟远门,且赴死的路上也并不从容,而是还要遭受一些曲折的磨难。这样的死亡似乎成为了一个旅行目的地,一个自从出生就已知结局的目的地。“向死而生”不是单纯地将生命指向虚无,而是借助死亡将生命推向极致。因为“消亡”,生命反而拥有了一种强大的吸引力。正如冯至所说:“死只是一个走向更高生命的过程。由于死而得到新生,抛却过去而展开将来。”[7]

蔓延的血成了狗脖子上的“红领巾”和“红颜色的小旗子”。看似戏谑的口吻,轻而易举的道破了狗的悲哀。这条狗一面在流血,一面还要臣服。它须得打扮成忠心的“臣子”,摇动着以示决心的“旗帜”。这才算为这场要了命的表演呐喊助威。死比生更有重量,更有力度。在五次挥刀和招手的往返中,这只不长记性的狗最终死在了“爬向主人的路上”。

“杀”这个讲求“快、准、狠”的动词,因为和“过程”这样“缓慢、绵延、悠长”的词汇搭配使用而得了拉长时间的效果。诗人对一条狗的死亡记录,因为足够的时间空白,而引发了文本之外关于人的哲学本质沉思。海德格尔说:“良心唯有经常以沉默形式来讲话。”比起零度叙述的冷漠,这种沉默更像是一声悲伤而辽远的太息,迅速地淹没在喧闹的街头巷尾,最多激起一丝稍纵即逝的余波微浪。

诗人食指曾在《诗人的桂冠》中写道:“诗人的桂冠与我毫无缘分/我是为记下欢乐与痛苦的一瞬”。[8]同为诗人的雷平阳也有着同样的认识:“置身于现在的时代,我甚至觉得,我们最需要的诗人,不是李白而是杜甫,如此多的丧乱、癫狂、沉痛,理应有大慈大悲的苦难灵魂去对应、去铭记、去歌哭。”[9]在这看似张薄凉的纸面上,字字都是诗人在日常琐碎中的苦冥深思。他想呼喊咆哮地所有言语,都悄无声息地化成了诗的境况与余味。这首有故事的诗,其实就是诗人内心深处那团理性也包裹不住的思辨之火。

这位诗人总是对这个世界远距离的审视,从来都对这个时代充满怀疑。这首诗中苦大仇深的语调虽被有意识地消解,但依旧能想象出在这理性文字的背后,有个眉头紧锁的男人一边思索一边焦虑。这个着眼世界的“野心家”一直紧盯着世间生命,执着地不肯将任何一点儿生机遗漏在庸常平凡的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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