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 奎
贫困地区作为生产者一方,发达地区作为消费者一方,双方的合作不仅仅是构建起“生产-消费”这一链条,更重要的是消费扶贫效应放大到区域层面之后,在推动面上有延展、在推动力上有增强,这些对于贫困地区的功能再造意义显著。
消费扶贫既是扶贫攻坚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推动力量。当消费扶贫上升到区域发展的层面,消费扶贫的面宽了,可组织动用的资源多了,也就打开了新的空间。
消费扶贫起步之时,政府部门的强力引导发挥了“第一推动力”的作用,以购代捐等形式曾经是这个阶段的主流模式。在升级阶段,消费扶贫与区域发展开始结合起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方方面面积极参与,借助东西部协作平台,消费扶贫融合了市场交换机制、合作机制、协调机制、补偿机制等等,实际取得的效果非常巨大。
目前消费扶贫还在演化之中,就未来而言,消费扶贫的重心越来越朝着消费引领的区域合作方向迈进。为此,消费扶贫的参与城市与有关部门应关注并顺应如下趋势:
一是确立市场机制在消费扶贫中的决定性作用。贫困地区的产品、服务应主要通过创造价值、提升价格,来赢得消费市场。
二是消费扶贫只是“切口”,关键是要致力于推动要素的充分流动。通过实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顺畅地在生产-消费链条上流动,在不同区域之间流动,最终形成最高效率的资源配置。
三是地区之间越来越多地体现为协作发展。消费扶贫促使不同地区重新思考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区域之间通过协作治理共同提高竞争力将成为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