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通知》要求,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通知》明确,要做好顶层设计。各地级城市应于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公共机构要率先示范,相关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通知》要求,要夯实学校教育,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通知》要求,要以街道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通知》指出,各地级城市应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并对成都、广州、武汉、青岛、太原、洛阳、荆州、佛山、赣州、咸阳、聊城、敦煌、武威、阆中等14个城市进行了重点抽查,并通报评估检查情况:
(一)保护内容不断丰富,大量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以保留。(二)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提供制度保障。(三)保护利用方法不断创新,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四)保护成效不断显现,为全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多中国素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使一大批古城、古镇、古村落的遗产价值得到真实、完整保护,向世界讲述了中国故事,传播了中华文化。其中,云南丽江古城、山西平遥古城、安徽皖南古村落、福建土楼建筑群、广东开平碉楼、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厦门鼓浪屿国际历史社区、澳门历史城区等已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古泉州(刺桐)史迹申报世界遗产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北京中轴线、江南水乡古镇等已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
(一)保护认识有待全面提高。(二)保护实践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大拆大建造成建设性破坏。二是历史欠账多、长期投入不足。三是造假古董破坏真实历史信息。四是缺乏整体保护的意识和手段。(三)展示利用存在一些误区。一是存在重物质轻人文倾向。二是利用不足与过度利用并存。三是缺乏展示历史文化信息的有效手段。(四)监督实施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一是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二是实施保障力度不够。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督促各地切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专题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认识水平,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建立干部、专业工作者和社区培训制度,对街道、镇、社区、村管理人员进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培训,加强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交流学习,提高历史文化保护社会参与度。
(二)夯实工作基础。尽快启动规划期至2035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挂牌、建档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及后续挂牌、测绘、建档工作,推动历史城区复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历史建筑修缮工作。
(三)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总设计师制度,采用多种方式促进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研究出台破解制约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探索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地方性技术标准。
(四)加强监督管理。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反映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状况的量化评价指标,开展体检评估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体检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约谈制度,对保护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谈,并根据破坏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列入濒危名录、撤销称号等处罚措施。
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 助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措施。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既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各项预算管理要求,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实、做细、做好。
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作动员部署,中央第二十五指导组组长王辉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要部署。部党组及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主题教育的重大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历史意义、时代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
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坚持群众路线和人民立场,坚持协调和统筹推进,强化使命担当和政治责任,自觉接受中央指导组监督检查指导,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
王辉忠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主题教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5月31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主题教育作出全面部署。中央指导组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聚焦根本任务,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抓好落实,紧扣主题教育具体目标,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指导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
中央第二十五指导组成员,全体部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部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社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19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强调,申报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应聚焦影响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围绕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的科技需求,突出创新性和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积极作用。其中,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