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温州的士绅、商会与地方社会略论

2019-02-19 22:41尤育号
史志学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士绅商会温州

尤育号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地方商会是清朝末年开始勃兴的重要社团组织,它所蕴含的时代与社会变迁的丰富变量与内涵,使之成为学界研究相关问题的一个基本出发点。近些年来,商会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趋向在于,论者“大多已放弃对各地商会的代表性或典型性问题的讨论,转而重视不同地域商会组织的复杂性和多样性”[1]方勇骏.区域商会研究的新思考——张芳霖《市场环境与制度变迁——以民国时期南昌商人与商会组织为视角》述评[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5,(1).(P108)。梳理商会史的既有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如何将地方社会中更加广泛的关联性因素纳入商会史研究的视野,并将商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置于商会与其他地方机构、社团的互动网络中予以考察,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学术空间。本文拟以清末温州士绅与温州商会个案,对此略作考察。

一、绅商之间

绅商互动与合流是晚清中国正统衰落、边缘上升大趋势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2]罗志田.新的崇拜:西潮冲击下近代中国思想权势的转移[C].收入氏著.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社会与学术.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P18)。论者已指出,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以及由此而来的价值观念的转变,甲午以来清政府“振兴商务”政策的推行,促成了“由商而绅”和“由绅而商”两个层面构成的“绅商合流”的历史倾向[3]参见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2003.74-88.贺跃夫.晚清绅商群体的社会构成辨析[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4):39-47.。但是,既有的研究多基于上海、天津、苏州一类的通都大邑,类似温州这样地处中心边缘的通商口岸,其绅商合流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社会结构变迁是否出现明显的“绅商化”趋势?限于主题,以下仅讨论温州地方的士绅从商问题。

甲午前后,一些得风气之先的温州士绅即有不少基于地方和国家“利权”意识的重商言论。如瑞安人陈虬在光绪十五年(1889)即有创设“地方出口土产公司”之议:

温州,自守之国也。杂粮鱼盐、麻桑油铁,皆足自卫,而出产实苦无多。阖郡出口之货,以药材、茶、矾、瓯柑为四大宗,岁约百数万金。近年来类多折阅,盖无公司以持之也。拟请练达绅富主其事,一切出口货物皆分设公司,郡城、上海各设一局,拣正货物,平定价目,分次出口,以我驭人,而不为人所驭,方可稍持利权[1]陈虬.温州出口土产宜设公司议[C].胡珠生编.陈虬集.中华书局,2015.(P265)。

光绪十八年(1892),他又在《经世博议》中进一步提出“与泰西争衡”六条“保国裕商”之策,其“奖工商”条云:

工商,图私利也。然因其私以济吾之公,裕国利民,则奖励之道亦有不可废者。工创物,商销货,皆令有籍可稽,给照存执。总销至百万者,……宜奖以九品,二百万者八品,三百万者七品,六百万者六品而止[2]陈虬.经世博议·变法十三[C].胡珠生编.陈虬集.中华书局,2015.(P38-41)。

光绪二十三年(1897),陈虬好友平阳人宋恕则进一步提出“三始一始”的经济维新主张:

欲振商业,必先振农、工业。俗谓西国专重工商,此野说也。谓中国专重农,此饰说也。今欲振农业,必自严禁田赋浮勒始。欲振工业,必自劝集股购机器始。欲振商业,必自尽裁抽厘局卡始。然欲尽行三始,尤必自去丁幕胥役狐假虎威之权始。一始立,三始行,然而法东西各国开三业学校,造三业学士,渐驱游惰归入三业,不难矣[3]宋恕.六字课斋卑议(印行)[C].胡珠生编.宋恕集(上).中华书局,1993.(P145-146)!

承续陈虬、宋恕等人的“利权”意识和重商思想,加上清政府“振兴商务”政策的影响,清末温州出现了一个士绅投身近代实业的热潮。身为朴学大师的孙诒让,即是其中的典型。

光绪二十一年(1895),孙诒让受京师强学会启发而倡设“兴儒会”,在“以尊孔振儒为名,以保华攘夷为实”宗旨之下,提出一系列发展商务与实业的主张:“集资以为经费”,交由会中商人,代为经营,购置商轮,建造机器、纺纱、织布各局。“各省府厅州县,如有五金煤矿可以开采,及丝茶盐诸商务或尚未振兴或已兴而宜再图发展者,由分董函知总会立册记载,以俟他日筹划施行。”同时表达了兴办实业的目的是“以分洋商之利”“以保中国自有之利权”[4]孙诒让.兴儒会略例并叙[C].徐和雍,周立人辑校.籀庼遗文(下).中华书局,2013.(P324-333)。光绪二十三年冬次年初,他又与同邑士绅黄绍箕、项崧、洪炳文、周拱藻、许黻宸等人发起成立瑞安务农支会,集合股金,购置田地,“试种湖桑、瓯柑,酌采欧美种植之方,以兴本邑自然之利”[5]孙延钊撰.徐和雍,周立人整理.孙衣言孙诒让父子年谱[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P280-281)。又购置“洋式农具、考验机器及植物佳种等,陈列于郊外办事处中,任人来观”[5](P285),以为推广。晚年孙诒让的主要精力虽转向地方学务,但对地方实业仍极为用心,其活动涉及矿业、城市交通、航运诸领域。光绪三十年,“平居深念,欲以提倡经营温州矿业启发地方富源为当务之急”[5](P318-319)的孙诒让获悉永嘉孙坑等地产有铅矿,遂集股万余金,与当地孙氏族众订立合同,约定以山业抵作干股,发起设立富强矿务公司。公司成立后,一面“禀准地方官招工开采,一面聘请泰西矿师来瓯勘验”[6]永嘉矿产[N].申报.光绪三十年(1904)十月初五日(第2版).,后经实地勘测,因储量不丰,且交通不便,只得中缀。同年,他又联络永嘉、瑞安、平阳三县士绅,集资创办东瓯通利公司,从上海购置人力车,雇匠仿造,试行于郡城,“意在利交通而便运输,并觊将来能从此扩充,俾马车及电、汽各车次第举办,以与其他城市商埠各地媲美,而今日此举,则其发轫焉耳。”[5](P316-319)此外,孙氏还有创蚕学馆引种湖桑、筹备开发南北麂渔业和垦业等地方实业活动。这些地方实业活动,虽然成效不彰,其开通地方风气的影响,不容低估。

孙诒让之外,瑞安士绅项湘藻、项崧兄弟和敦凤鸣,乐清士绅曹文昇、金炳南,永嘉士绅吕渭英等,亦是清末投身近代实业的由绅而商的典型。项崧为光绪二十年(1894)进士,其兄项湘藻系国学生,兄弟二人皆致力于地方学务和商务。光绪三十三年发起创办瑞安方言馆,后与瑞安学计馆合并为瑞安普通学堂。光绪三十年集资创办大新轮船公司,租用“湖广号”客货轮,以飞云江为起点,行驶于瑞安、宁波之间,开辟海上航线。两年后又设永瑞轮船公司,以自购小汽轮航行于温瑞塘河,开通府城与瑞安的内河航运,民国初年改组为通济轮船公司,并开通瑞安、平阳内河航线和飞云江轮渡[1]项廷珍.瑞安创设汽船公司碑记[C].吴明哲编.温州历代碑刻二集(下).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P812)。郭凤鸣出身士绅之家,其父庆章系光绪十七年举人,兄凤诰为拔贡,本人为邑诸生。郭凤鸣曾任瑞安普通学堂学监,后协助孙诒让、项湘藻和项崧兄弟创办富强矿务公司和大新轮船公司,走上实业之路。光绪三十一年南通张謇禀准商部发起成立各省渔业公司,郭凤鸣被推举为江浙渔业公司副经理。光绪三十二年受派参加意大利米兰渔业赛会和南洋劝业会,并撰有《意大利万国博览会纪略·调查欧西实业纪要》[2]参见陈之川.郭凤诰郭凤鸣[C].余振棠主编.瑞安历史人物传略.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P194-195)。乐清士绅曹文昇,系贡生出身,曾任乐清劝学所总董、大荆区官等职,后涉足实业,发起创办大荆商会,并于光绪三十四年招集股本试办雁荡山林牧公司,“植各种树木,兼养牲畜,以开利源”“拟俟林牧办有就绪,即将该山开垦,广裁花木,大建旅馆,以备中外官商游观”[3]刘绍宽.曹先生祠堂记[C].吴明哲编.温州历代碑刻二集(上).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2006.516.雁荡山林牧公司[N].申报.光绪三十四年(1908)四月十五日(第4版).。乐清士绅金炳南,生员出身,后弃职经商,于宣统元年(1909)“集合同志”,招股创办殖产公司,认垦沿海涨涂四千余亩,浙抚增韫批“此项公司系为振兴实业起见,自应准予设立”[4]温绅组织殖产公司续闻[N].申报.宣统元年(1909)十一月廿四日(第4版).。永嘉士绅吕渭英,光绪十一年举人,曾任官福建,官至福州知府、福建候补道,后去职回温,投身实业,出任温州府商会总理,宣统二年购置“洪福”小火轮,设立“东益”公司,开辟温州、乐清内港客货航运,后离温出任广东官银钱局总理[5]潘猛补.吕渭英传略(代序)[C].吕渭英集.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01.1-2.陈光熙点校.符璋日记(上)[Z].宣统二年(1910)正月初九日.中华书局,2018.358.。

类似的事例,尚有不少。从这些由绅而商的事例可以看出,清末温州地方士绅投资、经营或涉足、参与地方实业,并非个别士绅的偶发逐利之举,而是蕴涵着某种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型意义。不过,对于清末温州地方的士绅投商现象和“绅商化”程度,不能作过高评估。光绪三十二年(1906),瑞安士绅张棡得知永瑞轮船公司所购小汽轮通行温瑞塘河后,曾在日记中留下如下的一段文字:

瑞城所购小火轮已通行大塘河……今观其行,势颇迅疾,但船过浪涌,两旁岸小船每遭浪卷入,且塘下、下林、白象等处横渡之船,每轮至收缆不及,缆均为船冲断,将来柴船、粪船,皆不免有冲突之虞。利之所在未免为害之所伏,吾殊为该公司虑也。予思瑞安今日可谓风气极开矣!然徒开风气而无精神,遂至事事皆半途而废,贻笑大方。如孙仲容之招开西溪矿山,费数千金;项调甫之集股办瑞安江轮,亦费数千金;郭漱霞之纠资开人力车公司,不数月停闭;黄仲弢之创议农学会,又四五载无效。今又踵其后而造河轮,未知果能初克终否?果能获利无弊否?恐当局者亦难操成算也[6]俞雄选编.张棡日记[Z].光绪三十二年(1906)六月二十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2003.(P113)。

此段文字所揭示的对近代实业的观感不佳和疑虑,显然不是个例,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事实上,士绅依赖其地位、社会声望、关系网络和掌握的社会资源,最初可能有助于企业的创办,但经营能力、知识背景、传统意识和行为方式以及不利的内外经济环境的限制,使得他们很少能办起几家像样的企业,不少企业只是光有计划或刚开始集股而无下文,成功者寡而失败者众。而且,前文所及投身近代实业诸人,“绅”的规定性要远大于“商”。因而,虽然早在光绪二年(1876)《烟台条约》之后即辟为通商口岸,但至少至清末,地处浙南一隅的温州地方的“由绅而商”的社会流动,并不能与上海、天津、苏州等通都大邑等量齐观,社会结构变迁的“绅商化”趋势并不明显。

二、温州商会的设立及其组织形态

商会的兴起是晚清重商主义和国家与社会关系发生变化的重要表现。光绪二十四年(1898)之后,各省在朝廷的授意下陆续设立商务局,作为管理工商事务的准官方机构。清末新政开始后,清政府将劝设商会作为振兴商务的重要举措,意在通过商会去除官与商、商与商之间的隔阂,以达到“上下一心,官商一气,实力整顿,广辟力源”[1]论商会倚赖政府之流弊[N].警钟日报,1906-6-2.的目的。光绪三十年初,清政府正式颁行《商会简明章程》,规定“凡属商务繁富之区,不论系会垣,系城埠,宜设立商务总会,而于商务稍次之地,设立分会”[2]奏定商会简明章程[J].东方杂志.光绪三十年(1904)第1卷第1期.(P204)。此后,作为新型商人组织的商会在各地普遍设立。据统计,到光绪三十一年底,全国共创设商务总会、分会约70个,次年一年之内设立的商务总会、分会达102个[3]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巨变中的近代绅商[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2003.(P95)。清末温州府及属县瑞安、平阳、乐清甚至一些商业发达的市镇,皆有商会之设[4]较早筹设的是瑞安县商会。据载,1905年春夏,瑞安开始筹办商会,“暂定以官为总办,绅为会办”,至是年秋,“筹备就绪,各业商董选齐”,并推举孙诒让为总理。参见孙延钊撰.徐和雍,周立人整理.孙衣言孙诒让父子年谱[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324,325.一些商业发达的市镇,亦有商会之设,如乐清士绅曹文昇曾发起创办大荆商会。参见刘绍宽.曹先生祠堂碑记[C].吴明哲编.温州历代碑刻二集(上).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516.。限于资料,以下仅对温州府商会略作申论。

温州府商会的筹设始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春夏间。是年五月,《申报》曾有“温州拟设商会咨请立案”的报道,商部咨复“将兴办情形并所拟章程呈报,以凭查核”[5]温州拟设商会咨请立案[N].申报.光绪三十一年(1905)五月廿四日(第3版).。至是年秋,商会的筹办在官府的介入下始有头绪。平阳士绅刘绍宽在九月初十日的日记中称,“在县学堂见府宪照会,系奉程道(温处道台程恩培——引注)函开学务处及商会会议,知照各县分董及学界中人,于二十日以后订期集议,其函谓温州非特不能开风气之先,抑且不能从风气之后云云。”[6]方浦仁,陈盛奖整理.刘绍宽日记[Z].中华书局,2018.(P407)十月初四日日记载,“程观察开商会会议,全郡总理举瑞安王小牧先生岳嵩”[6](P412)。王岳嵩即瑞安进士、前蒙城知县王岳崧。孙诒让亦有文称,道台程恩培“稔知地方利弊”“以惠商通财为保富之要端,命重开商务会于郡以理董之”[7]孙诒让.送程筱周观察序[C].徐和雍,周立人辑校.籀庼遗文(下).中华书局,2013.(P483-484)。可见,温州府商会的成立,有赖于官府的“劝办”和士绅之主导。光绪三十二年初,温州府商会禀呈浙江抚院咨报商部批准正式成立,会址初设府城隍庙,后于府前仓后街建造公所以资办公[8]胡珠生.温州近代史[M].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P219)。时人日记载:“至仓后看新建商务局,局约三进,均仿洋式建造。……此局均系一手雇工兴筑,仅费洋二千余元。”[9]俞雄选编.张棡日记[Z].光绪三十二年(1906)九月初五日.《申报》亦有报道称,“商会局刻已落成,已于初四日由郡庙迁入商会,是日悬灯结彩,门挂龙旗,规模宏敝,总理王筱木大令即于是日开筵祝贺”。商会局落成[N].申报.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廿七日(第9版).(P116)

现存《温州商会试办章程》[10]温州商会试办章程[C].俞光编.温州古代经济史料汇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本节及下两节所引,除注明者外,皆引自该章程,不再另注。(P453-457)三十条,对于进一步剖析温州商会的性质和特点,不无价值。就温州商会的宗旨和社会职能而论,章程明确规定,本会“以保卫商业,开通商情为宗旨”“以振兴商务为事”。为实现这一宗旨,章程不仅详细规定商会在工商管理、商情调查、商事纠份调处等方面的职责,同时还提出一系列振兴商务的举措,例如商会内附设陈列所,“无论本地、外来物品,均可陈列”;每月第一星期举行商务、农工和财政的演说,以开启商民之智识;派专人采录报章商务信息,“任凭商人来会阅看,以资考镜”;开办中等商业学堂,以造就商务人才,“经费由商家捐认或移地方无益费拨充”;同时鼓励“绅董、商民中如有推广商务、裨益商业各条陈,应抒所见,备具说贴交会公议,择善而从”。针对本地渔业不发达,商会提出改进举措:“温郡渔业拘守旧法,渔船、渔具、渔法素不讲求,且受雇渔民偷窃成习,营业者视为畏途,腐败至于极点。兹准各渔业商民赴会注册,整顿条规,力除积弊。尤宜全体组合,互相研究,建设水产试验场、水产讲习所,以讲新法,以开民智,或力有不逮,当由商会主持。”表明温州商会无论是宗旨还是社会职能,无不围绕“商”这一中心展开。

从构成原则和组织基础看,章程规定“本会为温州府各商之总会,……设总理一员,议董十六员,复就各商行业之大小,公举业董以专责成,贸易大者业董二人,次者业董一人,其小者可并归别业董事兼理。凡商务交涉事宜,无论宁帮、闽帮、台帮、处帮、本帮,总宜和衷商榷,不得稍分畛域。”这就是说,温州商会是根据行业原则组织的统一商人社团,业董根据行业的大小推举,加入商会的各业商户则不限籍贯和行业,也不限本帮和客帮。据称,最初加入商会的有酱园业、银钱业、布业、典当业、药业、本材业等六业,后来其他各业相继加入,如瓯绸、山货、南货、鱼行、广货等业[1]邱百川.温州商会之创立与沿革[C].温州文史资料(第3辑).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7.(P157)。这种跨行业、跨商帮的组织原则,与行会、公所、会馆等传统商人组织壁垒森严的行业与地域界限,炯然有别。从单一行业到跨行业,反映了从传统商人组织到新式商人社团的时代跨越。

就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而言,与传统行会、公所和会馆简单、松散的组织管理相比,温州商会已属机构较为健全、管理相对完善的工商社团。商会设有总理、议董、业董等管理人员以及文案、调查、收支、书记、号房、司阍、茶房、听事、司厨等办事和杂役人员,内部分工细密,各司期职。同时,商会还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选举制度、会议制度和财务制度。总理、议董和业董实行任期制和选举制,“均以一年为任满之期,其有勤奋得力为众商所信服推重者,应准续任。若有才力不及或患病不能任事者,必须另举。其选举之法,悉照《奏定商会章程》办理。”商会会议制度规定,议董、业董每周定期会议并分班轮值,办理商务事宜,须经“议董过半签允,方能举行”,遇有重大事项,商会总理不能擅自决断,“须开特别会议,非议董、业董到会过半不开议,非议董、业董认可过半不决议,非经总理核准不定议。”财务方面,温州商会实行经费自愿原则和财务公开制度,“本会经费由商家自行乐输,就贸易之大小,助捐费之多寡,毫不苛派。一切薪水等项,现均樽节开支,每届年终分列四柱,开具细帐,榜帖门首以供众览。次年用度即于本年预算列表,使岁出、岁入一目了然。”

温州商会的领导体制和人事构成,因受本地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影响而颇具特色。清末温州,并没有如一些通都大邑那样发展起较强的近代工商业经济,虽然出现一定的绅商合流现象,但“绅商化”的趋势并不明显。因此,温州商会的倡设者和主导者主要是拥有传统声望和社会资源的地方士绅。光绪三十一年(1905)—宣统三年(1911)间,温州商会历经多次改选或改组,历任总理皆系拥有科举功名的正途士绅。首任总理王岳崧系瑞安人,三甲进士,曾任安徽蒙城知县。后任者中,郑一燮系宁波人,曾任永嘉县学训导。朱寿保系富阳人,二甲进士,曾任温州府学教授、温州府学堂监堂。余朝绅系乐清人,二甲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国史馆纂修,庚子之后归乡,曾任温州府学堂监督。吕渭英系永嘉人,举人出身,曾任福建惠安、闽县、浦城知县和福州知府。温州商会按行业设业董若干、议董16员。据载,多数业董并非从事本行业的商人,而是由各业聘请地方士绅担任,以便“接近官厅,走动衙门”。如药业钱熊壎、布业黄崇宽、木业徐青来皆系举人出身,典当业戴桂生系廪贡生。其他业董王雨初、周仲明、严少如等,亦系拥有功名的士绅。温州商会的议董,如广和园经理邵堃芳、东昌酱园经理陈老云,裕通银号经理史汀甫、祥记银号经理林秀亭、厚生钱庄经理张益平、裕生木行老板陈玉峰、徐益顺山货行店东徐闻樨、善赉典当行股东周元槎等,虽系经营各业的商人,但大多捐有不同层次的功名或职衔[1]邱百川.温州商会之创立与沿革[C].温州文史资料(第3辑).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7.(P157)。因此,温州商会的领导权威主要来自由传统功名、职衔所体现的社会名望和社会资源。这主要是因为只有具备绅士的身份,方能与官府平起平坐地打交道,推动商会的各项事业。有研究者认为,清末商会实现的是一种“绅商领导体制”,绅商在其中起着绝对的支配作用[2]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48.马敏.试论晚清绅商与商会的关系[J].天津社会科学,1999,(5):93-98.。但就温州商会而言,与其说它实行的是一种“绅商领导体制”,倒不如说实行的是一种“士绅领导体制”。

总之,温州商会在很多方面都已初具近代社团的自治特征,是一个士绅主导的以“商”为中心的跨行业工商社会团体。不过,对于温州商会的近代性,似不能作过高评估。由于温州商会及议董、业董是根据行业原则而设,传统的“行帮”意识和不同行业之间、本地商帮与外地商帮之间的此疆彼界,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商会的运转。另据民初曾任职商会的邱百川回忆,清末温州商会“召开董事会时,总理莅会,各董均要起立迎接。商人有事向商会提出申请,必须用呈文形式。商会的答复,多用批示悬牌于门首,俨如官府衙门”,可见商会内部等级界限颇为分明。温州商会还设有相关杂役人员,“号房一名、司阍一人,稽查出入;茶房一名、听事二名,以供奔走;司厨一名,以供烹调。”[1](P158)因此,无视商会内部的行帮意识、等级观念和具体运作情形,仅依商会章程中投票选举、会议制度和财务公开等所谓内部“民主性”,即断定商会与传统行会、公所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近代性组织形态的认识,有待商榷。

三、“在商言商”与商会的政治参与

以士绅为主导的温州商会,可被视为地方士绅的“象征资本”与商界的经济资本相结合的产物。它的成立,促进了士绅权力向商务领域的扩展,并使绅、商两界得以在合法的形式下联袂成为地方社会权力格局中的重要力量,从而在地方社会政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温州商会“以振兴商务为事”,在工商管理、商情调查、商事裁判以及维护地方商业秩序等方面,表现出相当的活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温州商会规定,凡新设公司或变更经理人,应报明商会转呈商部注册或备案。商家定货合同及抵押字据、各项文契,可向商会报备,以为将来处理纠纷之凭据。商家所用帐簿,由商会遵照部章格式,“妥慎印行,并盖明图记于上”。有关“本地物产出口若干,客货、洋货进口若干,何者畅行,何者带销,何者为大宗”等情形,各业董应一一调查,按月列表呈报商会。商家如因财产或贸易发生纠纷,“须先请业董评议排解。如未能了结,再缮具说帖赴会申诉,由总理邀集两造到会,并各议董秉公调处,从众理断。”[3]温州商会试办章程[C].俞光编.温州古代经济史料汇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P455)

在实际运行中,温州商会较好地发挥了商务方面的职能,并且这一职能的发挥,往往通过商会与相关公所、行会的密切合作得以实现。如宣统元年(1909),茂生钱庄因“被陈元元纸行并应某等拖欠甚巨,以致倒闭”,商会代理总理吕渭英和宁波公所董事史春芳等,“出为理处倒帐,以四折归还,将次就结”[4]浙江日报.宣统元年(1909)二月廿六日.转引自胡珠生.温州近代史[M].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P221)。商会与宁波公所的协作,使此案得以妥善处理。宣统三年,有商人与沪上某洋行订约,由洋行垫款开办温州城厢内外电灯公司,商会召集各业商董集议后认为,“洋商垫款,有碍主权”,因而“备具公函,决绝驳复”[1]商会不认洋商垫款[N].申报,宣统三年(1911)四月十七日(第3版).。可见商会已取得企业设立的审核权。而永嘉伞业重整条规案,则显示了商会在维护商业秩序,协调行业内部矛盾方面的作用。永嘉伞业有店家百余户,帮工四五百人,“向章用钱,申洋价目参差,以致店、伙时相龃龉”。经商会会董集议,“一切工钱统改作英洋洋码核算”,按伞的种类分别计为每工二角、一角九分和一角八分五厘。并由商会总理移覆各店,“经再三劝导”,将店伙“每日贴还店家伙食洋”,由原议的四分五厘减去五厘。永嘉县令批示,“此次商会公所所议章程,甚属公允。自示之后,各宜遵照定章办理,毋得再有争执。”[2]陈常铧.伞业各司辅重整条规示谕[C].俞光编.温州古代经济史料汇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P325-327)伞业公所为此特立碑刻以示遵守。

温州商会的社会职能和活动虽以“商”为中心,但又并不仅仅局限于“商”。与学务、警察、地方自治等机构的人事交叉和职能联结,使得商会的社会活动得以扩展至商务以外的其他社会领域[3]如清末温州商会的几任总理,王岳崧曾任瑞安劝学所总董并涉足警察,以致地方上有“警商学三界,一姓把持”之舆论。瑞安学界之怪现象[N].申报.宣统二年(1910)正月廿一日(第3版).余朝绅、吕渭英在清末地方学务和地方自治领域,颇为活跃,余氏曾任温州府学堂监督,吕氏曾任永永嘉自治公所总董,两人同为永嘉自治研究所的发起者。。如地方学务机关温处学务分处的兴学活动,特别是经费的筹措,多有赖于温州商会的协调与支持。光绪三十一年(1905),学务分处奉准厘捐带收学务经费,厘卡委员和部分商家“均不愿行”,后由商会总理王岳崧“召集各业董共同协商,乃一致赞成,带收之案始定”[4]孙延钊撰.徐和雍,周立人整理.孙衣言孙诒让父子年谱[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P331)。随后,学务分处又拟于盐局栈租项下拨充学务经费,为盐行反对,“乃由商会王总理居间调停”,议定盐行、盐贩按篰各抽一分五厘,“合成三分,归学务经费”[4](P331-332)。次年,永嘉屠户因派捐学堂经费而引发“罢宰”风波,经商会调停,始得平息,“各屠户仍认六百元原数”“缴入学务分处作别项移拨”[5]屠户抗捐停宰[N].申报.光绪三十二年(1906)二月廿六日(第17版).方浦仁,陈盛奖整理.刘绍宽日记[Z].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九日,二月廿六日.中华书局,2018.424,426.。非但学务领域,既便是作为国家机器的警察机构,亦可见商会的某种介入,如永嘉县宣统元年(1909)整顿警察局,“公举绅董张益平、周仲明二人总理警务”[6]永嘉整顿警察[N].申报.宣统元年(1909)十二月十四日(第3版).,张氏和周氏皆系商会董事。这可能与向商家筹措警察经费有关。而宣统三年闹米风潮的平息,则显示了温州商会在地方危机应对方面的作为。本年春夏,温州因粮价飞涨,民众“捣毁米辅,勒令商店闭户”,引发闹米风潮。商会会同官府设局平粜,劝谕米辅平价出粜,提出“拨义仓存谷以应市急”,组织民食维持会,筹款从上海等地购米等措施,使闹米风潮得以平息。在此过程中,商会还介入了平粜局舞弊委员的处罚和撤换[7]温处道郭会禀温郡米缺价昂莠民聚众肇衅及现在办理情形文[C].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续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258-260.温州维持民食之大恐慌[N].申报.宣统三年(1911)六月二十日(第3版).。

如果说温州商会在商务以及与商务相关的学务、警察、地方危机应对等方面的活动,属于常态下的“在商言商”的话,其在“商”的规定性之外的政治参与,则具非常态性质[8]冯筱才发现,“在常态下,商会的职能主要在经济方面,变态下则可能伸延至政治及社会紧急救济层面,等局势趋向稳定,商会多又恢复常态”。参见氏著.近世中国商会的常态与变态:以1920年代的杭州总商会为例[J].浙江社会科学,2003,(5):196-205.尽管商会的某些活动难以作“常态”或“非常态”的明确区分,但此一思路,无疑有助于动态把握商会的活动和社会职能。。特别是在“抵货”“收回利权”等民族主义运动中,温州商会在积极响应过程中表现出的民族主义和政治参与意识,颇值得关注。如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的抵制美货运动中,温州商会迅速响应,于6月25日邀集各界代表聚集商会,“集议抵制办法,到者六县代表三十馀人”[4],并联名致电杭州、上海,表示响应。随后又于郡城东山阅书公会召开“抵制美约会”,“演述美国苛待华工历史,并实行不用美货人人皆有责任之大旨”。会后由商会出面,“邀集各业署名签字,皆无异议”,签允者有油业、洋广货业、洋布业、五金业、糕饼业等共计百余家[1]本埠及各外埠来函·温州商会公所[Z].本埠及各外埠来函·温州抵制美约会同人[Z].苏绍柄编辑.山钟集.光绪三十二年(1906)铅印本.(P132-133)。

1907年,浙路风潮日益高涨,温州商会联合各界组织温州保路拒款分会,成立浙路集股经理处,向各界发起募股活动。时任温处学务总汇处总理的孙诒让致友人函称,“股份收据已由汤蛰公(汤寿潜——引注)寄来,弟与筱木各执一份,倘有股款,当填据寄奉也。”[2]孙诒让.与刘绍宽论办学手札二十七通(二十四)[C].徐和雍,周立人辑校.籀庼遗文(下).中华书局,2013.(P432)筱木即时任温州商会总理的王岳崧。由此看来,其时温州地方的商、学两大社团在此次铁路风潮中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与领导作用。据统计,截止宣统二年(1910)底,温州各界实缴浙路股款共计273,445元[3]闵杰.浙路公司的集资与经营[J].近代史研究,1987,(3).(P275)。宣统二年8月,清廷将浙路公司总理汤寿潜革职,引发新的抗议。温州各界亦有行动,集股经理处出面,“集众会议于温州商会,商酌电稿”,决议由士绅黄式苏领衔分别致电省咨议局、浙江巡抚、都察院和全浙同乡,“请力争”[4]方浦仁,陈盛奖整理.刘绍宽日记[Z].中华书局,2018.(P513)。

光绪三十三年(1907),温州地方又有反对“日商违约设肆”风波。由于日本商人违约在郡城、瑞安等地开设商行,引发地方社会不满,“商学两界集议”,由商会禀请温处道台,“传谕日商,令其闭歇”,但未果[5]孙诒让.致前温处道观察省三书[C].徐和雍,周立人辑校.籀庼遗文(下).中华书局,2013.(P558)。7月下旬,“三五公司”日商肇事并与民众发生冲突,府城各商店在商会的策动下纷纷罢市,“好事者遍发传单,声称会议勒逐”。地方官闻讯,“即诣商会,邀同商学士绅再三开导”,始免更大事端[6]永嘉县令为三五公司事禀各宪文[N].申报.光绪三十三年(1907)九月初七日(第11版).。此次风波后以日本商行改换“宁商”招牌,始得平息。

综上所述,清末各地遍设商会,固然是响应朝廷振兴商务政策的产物,同时也受地方社会经济状况和社会结构变迁的影响。清末温州虽属通商口岸,但工商业发展水平在当时的中国并不算突出,甚至显得有些落后,虽然出现一定的绅商合流现象,但“绅商化”的趋势并不明显。因此,温州商会在组织制度、日常活动和具体运作等方面,与其时其他地方商会相比,可谓同异互见。以士绅为主导的温州商会的领导权威,主要来自传统功名、职衔所体现的社会名望和社会资源,这种权威资源与商界的经济资源相结合,再加上与学务、警察、地方自治等机构之间的人事交叉和职能联结,使得温州商会成为清末地方权力格局的重要影响力量,其社会职能与活动,除“在商言商”之外,常常扩展到与商务相关的地方社会的其他领域,商会公所不仅成为绅商学各界“集众”处理地方事务,影响地方社会的场所,也是他们宣示民族主义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的重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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