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职业资格证书试点研究
——以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科)专业为例

2019-02-19 19:45刘亚警李红梅
新疆开放大学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资格证书实务专科

刘亚警 杨 扬 李红梅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9)

一、1+X职业资格证书试点的意义

(一)1+X职业资格证书概念及实施现状

“1”为学历证书,“X”为若干职业资格证书,1+X职业资格证书就是1个学历证书加上若干个职业资格证书。众所周知,会计职业具有人才需求大,职业远景广的特点,从事会计工作至少需要有初级会计证。会计证书一般有三个等级: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证。初级会计资格属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初级会计师证书的人就可以享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的政策优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方面完成学业取得学历证书,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学习、考试取得若干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就业储备能力。成人高等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1+X 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全面考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2016年6月,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发布了《关于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名单的公告》,积极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19 年3 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即1+X 证书制度试点,教育部批准了1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1]。高等院校也在积极探索实施1+X职业资格证书试点工作,目前这项具有重大意义的试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

(二)1+X职业资格证书试点的意义

2019 年1 月15 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规定把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合起来,探索并实施1+X证书制度[2]。这是教育教学重要改革部署,是教育教学重大创新,是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同时也是借鉴了国际职业教育培训的普遍做法。2019 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互通衔接。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新疆电大)实施1+X 职业资格证书试点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部署,促进新疆电大向开放大学体系转型提升,建设学分银行,成为建立学习型社会和国家全民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载体[3],在探索1+X 证书制度下所做的1+X 职业资格证书尝试。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实施1+X职业资格证书试点,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可促进会计(专科)专业学生学习成果积累转化,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学生终身学习、持续成长拓宽通道。

二、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实施1+X职业资格证书试点论证

(一)课程论证

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开设的课程有《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二者之间课程重合。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课程内容结构以企业会计要素核算为主,包括资产核算、负债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收入、费用核算、利润核算、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设置与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账务处理程序等等,涵盖了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课程的内容。

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规则进程表是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会计(专科)专业规则进程表制定的,其中统设必修课属于国家开放大学管理,非统设选修课属于新疆电大管理。职业延展课《基础会计实务》,属于非统设选修课,考试单位是新疆电大,新疆电大有权利对其考试方式进行改革。

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经济法律基础》课程选用教材与初级会计证考试课程《经济法基础》教材完全一致,均是《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2018年11月第一版)。

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经济法律基础》课程,属于统设选修课,考试单位也是新疆电大,新疆电大有权利对其考试方式进行改革。

(二)教学目标论证

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课程教学目标是:理解会计基本概念,明确会计基本职能、特点和会计核算内容;掌握会计要素核算、会计科目和账户相关理论、借贷记账法基本内容;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基本程序,会计凭证、账簿基本内容和实务操作要求,能够编制基本会计报表。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标是:使学生了解、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知有关的经济法律,能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处理日常经济活动问题。

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标与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教学目标一致。

(三)教学任务论证

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课程教学任务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会计日常业务核算、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掌握成本核算的基本知识及基本能力,具备从事会计、出纳等工作的基本素质,能胜任会计、出纳工作。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任务是: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能够树立法制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掌握经济法律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经济法问题的能力。

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任务与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的教学任务一致。

(四)师生意见论证

1.教务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会计专业教师意见论证

笔者采取电话访谈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新疆电大、伊犁广播电视大学、昌吉广播电视大学、石河子广播电视大学、哈密广播电视大学、和田广播电视大学、鄯善广播电视大学15 位教务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会计专业教师进行电话访谈。电话访谈的问题,一是你认为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方式再增加一种用初级会计证替代考试可行吗?二是你是否同意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实施1+X 职业资格证书试点?

90%参加电话访谈的人员认为第一个问题可行,10%认为不可行。不可行的原因主要是一门课程设置两种考试方式,学生二选一,班主任任务加重,管理成本加大;100%的人员同意第二个问题,认为这是新疆电大向开放大学转型提升,构建国家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实践。

2.学生意见论证

(1)电话访谈

对石河子广播电视大学、哈密广播电视大学、和田广播电视大学、鄯善广播电视大学、新疆电大直属学院(校本部、友好学习中心)会计(专科)专业学生进行电话访谈。参加电话访谈的学生有45人,电话访谈的问题:你是否同意对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采用初级会计资格证替代,即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就可以认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合格,同时保留这两门课程原有的考试方式。参加电话访谈的学生中,82%的学生同意,18%的学生不同意。

(2)微信调查

在伊犁广播电视大学、昌吉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科)专业学生微信群进行调查,调查题目与学生电话访谈题目一致。68 位伊犁广播电视大学的学生参加微信群调查,62%的学生选择同意,38%的学生选择不同意。同意的学生中有26 人表示愿意直接参加初级会计证考试;96位昌吉广播电视大学的学生参加微信调查,71%的学生选择同意,29%的学生选择不同意。

(3)课堂调查

在新疆电大直属学院(校本部)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面授辅导课进行调查。24 位上课的学生参加课堂调查,调查题目与学生电话访谈题目一致。95%参加课堂调查的学生选择同意,5%选择不同意。24 位学生中有3 位已经取得初级会计证书,8位学生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证考试,处于备考阶段。

通过电话访谈、微信调查、课堂调查等方式,得出90%以上的教务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会计专业教师和平均80%以上的学生同意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采取两种考试方式。

三、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实施1+X职业资格证书试点的路径和实施办法

(一)1+X职业资格证书试点双向认证路径

认证是一种信用保证形式,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双向可以理解为互相。1+X职业资格证书双向认证,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就是初级会计资格证书新疆电大认可,可以抵新疆电大相近课程学分;职业资格证发证方认可新疆电大相关课程学分,获得取得新疆电大相关课程累计学分就可以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实现“课证融通”。

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课证融通”路径一:初级会计证书替代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学分;路径二:取得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学分可以获得初级会计证书。

(二)1+X职业资格证书试点双向认证实施办法

1.路径一的实施办法

(1)教学规则说明

修改2020 春季学期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教学规则说明,将《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方式改为终结性期末考试和用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替代考试。

(2)免修免考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免修免考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里增加会计(专科)专业学生取得初级会计证书,《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免修免考等内容。

(3)成绩认证

制定“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成绩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成绩认证部门、成绩认证时间、成绩认证手续、成绩认证程序等内容。

(4)提供优质服务

初级会计证考试一年安排一次,学生如果错过,就只能再等一年。两门课程同时通过才能拿到初级会计证,如果其中一门课程不及格,需要重新考试。帮助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通过初级会计证考试,是新疆电大教师的责任。除初级会计证考试采用无纸化计算机考试方式等内容告知学生,教师还要按时发布报名简章、考试大纲,做到事前通知学生网上报考,事中监督检查学生备考情况,事后收集学生考试成绩,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支持服务。

2.路径二的实施办法

(1)学分银行

学分银行是模拟、借鉴银行的功能、特点,以学分为计量单位,实现对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存储、积累、认证、转换的一种学习制度以及教育管理制度[4]。是畅通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通过学分银行建设,实现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衔接和互认。2019 年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十大战略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健全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建立全民终身学习体系[5]。目前我国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建设了省级学分银行,并且在运行过程中取得了成效。新疆目前尚没有建设能统领高校与职业技术院校互通互联的学分银行平台,全面建立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与职业教育院校间学生互转、课程互通、学分互认等制度迫在眉睫。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认证系统是构建开放大学的核心要素,是开放大学区别于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的核心竞争力[6]。新疆电大是基于“互联网+”教育理念,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应抓住历史机遇,担起历史使命,并以此为契机,促进新疆电大向开放大学体系转型提升。

新疆电大积极争取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建立新疆省级学分银行,搭建课证融通平台。政府加强统筹规划,评估机构对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的一体化在线教学、考试等方面进行评估,协调自治区教育厅与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新疆电大课程学分与会计资格证相关课程互认互换规定的通知”,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监督指导作用。

(2)深化教材、教法、教师“三教”改革

教材。确定《基础会计实务》课程内容与1+X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内容完全一致,用初级会计证书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教材替换原有的《基础会计实务》教材,从教材上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

教法。《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进行改革,采用混合式教学方法,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教学组织形式有机结合,把学生学习由浅到深地引向深度学习,注重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新疆电大系统有48 位会计专业专职教师以及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成立会计专业教学团队。目前新疆电大系统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比例低,大多数教师只有教师资格证,无与职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新疆电大应出台一系列鼓励教师一专多能的政策,大力培养“双职称型”和“双素质型”教师,使教师具有课堂理论教学能力,同时还具有实践教学指导能力。补短板,出台优惠招聘政策,鼓励企业会计人员尤其是注册会计师加入教师队伍。

(3)课程考试方式改革

新疆电大改革会计(专科)专业《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方式,一种是在新疆电大一体化在线学习平台点击微课,浏览学习内容,完成打点测试,期末在新疆电大一体化在线学习平台完成期末综合试卷的方式;另一种与初级会计证考试方式一致的无纸化计算机考试,可参照新疆电大网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考试方式,每学期组织一次考试。规定与初级会计资格证一致的考试要求,课程双及格制,即《基础会计实务》《经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同时通过才能拿到初级会计证,如果其中一门课程不及格,需要重新考试。新疆电大到自治区财政厅办理初级会计证时间,需与自治区财政厅办理初级会计证时间一致,按要求办理。这两种考试方式学生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其中一种,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关课程学分。

结语

新疆电大会计(专科)专业实施1+X 职业资格证书试点作为一项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举措和制度设计,推进新疆电大向开放大学体系转型,还需要理清思路,协调各种关系,不断尝试,稳步推进。试点中,要鼓励学生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专多能,拓宽就业创业渠道。通过试点,使会计(专科)专业真正成为就业面广、选择机会多的新疆电大核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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