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杰芳,张志强
(山西金融职业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8)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以及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领域,管理层都面临着如何改革让人们感受到新时代的美好生活。高校学生管理在高校管理中占据着核心地位,高校学生管理能否以学生“生命成长”为价值取向,直接关系着学生未来能否成为符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人才,因此,研究新时代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生命成长”视域下如何改进管理意义重大。
根据2017年9月1日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法,规定高校学生管理主要包括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与结业、学位证书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以及学生申诉等方面的内容,所有管理内容归根到底主要是指学生的行政管理。但是在现实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学生管理渗透到学生在校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行政管理,还包括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多方面成长的教育,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都有管理的责任,这就要求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对全校的每个部门进行组织、规划、引导,真正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理念,使学生在校不仅服从管理,更重要的是身心得到健康成长。
同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通过自我管理,最终促进学生的生命成长。因此,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规定,进一步说明引导学生自我生命成长在高校学生管理中意义重大。
目前高校学生管理过程大多数停留于具体行政事务的管理与规定,对于学生生命成长的关注远远不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管理理念上,生命成长缺位。高校学生管理长期受到实用主义和绩效等因素的影响,在具体工作中忽略学生的精神成长与品性形成,管理者以管理身份自居,管理过程更多的是制定规范性条例,要求被管理者遵守执行即可。
第二,在管理主体上,自我管理缺位。在中国高校,学生管理队伍主要由教职员工构成,各系有分管学生的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以班为单位进行管理,虽然有学生会、班委等各种学生组织来辅助教师管理,进行所谓的自我管理,但大多数情况下学生仍然是客体,管理者忽略班级与班级、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差异性,学生能够真正自主管理的比较少。
第三,在管理内容上,服务教育缺位。目前的高校学生管理大多数是规范管理、制度管理,在规范、制度的制定实施以及最终评价都缺少服务内容,没有很好地落实管理的宗旨——为了学生的长远发展而服务。
第四,在管理模式上,多元评价缺位。我国高校学生工作长期以来采用集中统一的科层制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理论上是‘直线制组织结构’:学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院(系)学生工作组—班级”[1],这种模式使得评价集中统一,事实上学生管理是复杂的,学生生命是多样的,因此必须建立以学生为主导的多元评价模式。
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在于,人类不仅有“种生命”,还有“类生命”,正因为人类有“类生命”,所以人的生命不仅包含自然生命,还包含精神生命与价值生命,相对应的生命教育的内容包括生命、生存和生活教育。因此,我们可以把生命成长定义为在实现自然生命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使学生在精神生命、价值生命等方面得到充实,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为未来拥有健康、幸福的生活而做好铺垫。
值得一提的是生命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挫折,尤其是新时代的大学生,由于在中学阶段重视学习成绩,对心理健康重视不够,所以对新时代大学生的学生管理尤其要重视生命成长,这不是管理中的亡羊补牢,更应该是未雨绸缪。人类有意识的生命存在创造了管理,反过来,人的生命存在和发展依赖管理,同时人的实践活动又运用和发展了管理,因此一切管理活动必须从人的生命存在为出发点。“管理的存在和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生命个体的成长,积蓄生命个体的能量,提高生命个体的自觉。”[2]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具有教育、管理与服务等多种责任,学生管理与服务的过程本质上也是教育的过程,最终目的是为了育人,因此可以说高校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这就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使命必须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这远远比培养出具有丰富技能的人价值大。高校学生管理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一部分,一定要将学生的生命成长作为追求与归宿,关注每一个学生个体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生命意义与价值。
基于“生命成长”价值取向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重要性分析,可见从学生生命成长的视域下提出新时代高校学生管理的路径意义重大,以下从价值取向、内容、主体、方法以及评价方面提出现实可行的路径。
“规范人格”是由管理者对被管理者设定标准,使被管理者按着既定的方式完成动作。对于高校学生管理而言,就是对学生设定理想的人格,并使其社会化。“生命成长”是指顺应被管理者的生命发展规律,通过合理管理使被管理者发现自己,成就自己。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必须顺应学生成长规律,在具体实践中,管理者要明确学生管理工作的性质,学生管理工作的本质是对学生生命的唤醒与促进,任何烦琐的制度以及对学生美好心灵压抑的规定都应该去除或者改变,使得管理服务于学生成长,而不是凌驾于学生之上。所以,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尊重学生的意愿,管理者要抱着开放的态度对待学生,理解、宽容甚至接纳不同性情的学生,让制度为学生服务,帮助学生塑造健全的人格与品质。
“事务型管理”是完成《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对高校学生管理中规定的具体行政工作。“研究型管理”是基于管理与教学的关系将管理与教学相学结合,管理过程必须对每一名大学生的性格、能力进行有效分析,研究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举措,以适应学生的需求。正如习总书记所说:“为青年驰骋思想打开更浩瀚的天空,为青年实践创新搭建更广阔的舞台。”具体实践中要求管理者将视野从烦琐的具体工作回到对教育本身的思考,尤其是高校学生管理人员,面对的学生群体复杂,这就要求管理者自身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在完成具体事务过程中对大学生的教育进行深入的思考,使学生获得全面而有个性的科学发展。
“他主”是指学生自己之外的所有管理者,包括家长、教师以及学校的各处室行政管理者。“自主”是指学生自己基于对自我认识与自我评价的基础而展开的自我管理。一个学生只要能够认识到自身生命的价值与意义,释放出的自我管理能量是非常大的,在具体工作中根本无须他人的强制规范,能够自觉遵守规矩,自觉激发生命冲动,以强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更大的生命价值。在具体实践中,首先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要互相尊重,对学生不断激励,注重启发与唤醒,张弛有度地促进学生生命能量的释放,正如《学记》中所说:“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在具体实践中,针对具体的问题在学生当中充分展开调查研究,让学生参与到政策的商议与制定中,使管理顺应学生生命成长。
“纪律约束”是指制定严格的纪律要求学生遵守,使学生的行为按照学校的整体规划而进行。“文化培育”实质是指以文化人,最好的学生管理工作一定是以文化培育为使命的,要求学生管理过程中渗透精神文化,这种文化渗透在校园建筑、校训、校园活动、教师素养等多方面。在具体实践中,以校园历史、校园文化为背景,传承学校的独特文化,培育学生的坚定信仰。同时,在管理过程中,以正面引导为主,师生多沟通探讨,营造和谐温馨的师生关系,管理者将纪律规范赋予文化内涵,比如从“为什么有这样的纪律,制定这样的纪律的发展愿景是什么”等来展开教育,整个管理过程尊重人性,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使学生自觉为生命的成长而规划自己的人生。
“终结性标准评价”是对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可评可测的标准,在学生工作阶段性结束后进行评价。“形成性反思评价”是指在学生管理过程中进行的评价,评价标准由外在的标准转为内在的、情感性的标准,将能否促进与完善学生人格作为评价标准的一部分。在具体实践中,首先将评价主体落实到基层,“尝试提出以院(系)为主导,实施高校学生工作的理念,这样更有利于评价接近学生实际,利于展开有针对性的管理”[3]。同时,尝试进行反思评价,评价要注重管理是否促进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价值取向。
综上所述,在生命成长视域下实施高校学生管理是可以操作实现的,要求高校管理者必须从根本上转变价值取向,从管理的主体、内容、方法以及评价多方面转变理念,才能从根本上转变目前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