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疆昌吉州民俗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2019-02-19 14:24陆海鹏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昌吉州民俗旅游民俗文化

□陆海鹏,王 仓,2

(1.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2.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作为乡村旅游经济发展的特色资源,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不仅可以创造劳动就业机会,增加村民收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而且可以提升民俗文化影响力,扩大传播与再生产,从而引起人们对民俗文化的保护与重视。新疆昌吉州作为多民族聚居地,民俗文化资源丰富,充分挖掘、保护、发展乡村民俗旅游经济,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新亮点。

1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疆昌吉州的民俗旅游

1.1 民俗文化与旅游经济的关系

民俗文化也称民间风俗或民间习俗,是人类在生产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物质、精神的文化现象,具体指的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1]。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民俗文化在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形态下具有不同的呈现形式,如饮食、服饰、居住、礼仪、禁忌等。而旅游经济则指的是“旅游活动采用商品交换形式所形成的旅游需求与旅游供给的矛盾运动,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经济现象和关系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总和”[2]。近些年,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经济在提升国民经济中的作用逐渐凸显,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民俗文化和旅游经济看似各属不同的领域范围,但二者具有紧密的联系。旅游经济是由旅游需求与旅游供给引发的经济活动,“需求”与“供给”的具体对象包括文化。文化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体现,除了被人类生产创造出来外,亦具有“消费”的品质,即商品。旅游者(消费者)为了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通过体验、考察、认识、了解、学习等方式购买该商品,不仅产生了消费文化的经济活动,而且会带动文化再生产。民俗文化作为文化的一个类型,是文化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了民俗文化旅游者对该商品的消费需求,带动了经济发展。为此,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特别指出,大力实施“旅游+”战略,“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3],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至此,“旅游+文化”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民俗文化与旅游经济共生相融,相互促进、相互发展。民俗文化为旅游经济带来了新的消费产品,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活动又促进了民俗文化的传播与再生产,引起人们对民俗文化的保护与重视。游客离开自己的居住地到旅游目的地,通过民俗文化所在地的考察、学习、交流,了解该地方的历史文化和生活习惯,体验在饮食、住房、出行、服饰、节日庆典等方面各具特色的民俗。这种口耳相承、参与交流及体验,极大丰富了民俗文化传承的路径。同时,民俗文化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编史记传的习惯,从《穆天子传》到《徐霞客游记》,都记录着各地的风土人情、人文历史、神话传说等,使旅游资源更具有吸引力。因此,民俗文化为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消费产品,民俗文化是“诗歌”,而旅游经济是“远方”,诗与远方走在一起才能实现民俗文化旅游的价值。经过多年的发展,民俗旅游已具有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如民俗文化旅游景点、民俗旅游演艺、民俗节庆、民俗旅游商品、民俗公园、特色民俗村、民俗旅游综合体,实现了民俗文化与旅游经济相融共生,满足了新时代文化、经济发展的需要。

1.2 昌吉州民俗旅游的特色

1.2.1 昌吉的人文地理优势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是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之一。昌吉取“昌盛吉祥”之意,其处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核心发展区,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位于北纬43°20′~45°00′,东经85°17′~91°32′。东临哈密地区,西接石河子市,南与吐鲁番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毗邻,北与塔城、阿勒泰地区接壤,东北与蒙古国交界。从东、西、北三面环抱乌鲁木齐市。州域总面积7.39万平方公里,有回、汉、维吾尔、哈萨克等42个民族,总人口160万人(地方11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23.9%(不含兵团)。州辖5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2市(昌吉市、阜康市)、3个国家级园区(新疆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和第八师部分团场21个。在新疆,昌吉州战略地位重要、资源优势明显、人文环境和谐,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4]。因此,基于地缘的独特性、民族的多样性、环境的差异性等原因,其具有丰富的民俗文化,吸引全国各地的游客,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并逐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因素。

1.2.2 民俗文化的特色

昌吉作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汇地”,见证了车师重镇的繁华,还有雄踞于天山北麓的北庭都护府的兴衰。其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形成了以舞龙舞狮为代表的民间社火表演、以新疆曲子为代表的地方特色曲艺、以新疆花儿为代表的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等民俗品牌文化,建州以来各种民俗活动如期举行。如哈萨克族民俗阿肯弹唱会;回族民间文艺盛会花儿演唱;农历6月6日在吉木萨尔县千佛洞举行千佛洞庙会;玛纳斯县“四月八”民俗文化旅游节;以及开斋节、古尔邦节等。尤其是在昌吉州我们可以感受到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文化的交流交融,使各民族的民俗相互吸收借鉴,共同发展。其中,最能反映的就是这种由汉、回、锡伯等民族群众共创共演的曲艺品种——新疆曲子,以及在保留传统社火特色的基础上吸纳不同地区社火元素的民间社火活动。2019年元宵节,已有35年历史的昌吉社火如期举行,仅昌吉市就有近3 000名各族群众参加社火表演,来自7个村的400多名表演者将传统的威风锣鼓、舞龙、耍狮、扇子秧歌、民族舞、广场舞等13种传统社火与现代时尚元素结合起来,展现了新时代民俗文化的新气象[5]。

1.2.3 民俗文化对乡村旅游经济的推动

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民俗文化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近些年,昌吉州高度重视民俗文化对旅游经济的带动作用,各县市为了促进民俗旅游经济的发展,挖掘、弘扬、繁荣民俗文化的措施相继出台,以此来传承民族文化、传播地方文化、培育本土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如昌吉市于2016年5月成立昌吉市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研促会,以进一步挖掘昌吉市民俗文化的内涵、提升民俗文化旅游品味[6]。随着昌吉州旅游业的发展以及对传统民俗文化的重新认识和重视,民俗文化旅游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据统计,过去三年,全州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旅游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6—2017年,其接待游客、旅游收入分别为:1 800万人次、148亿元;2 064万人次、344.1亿元[7]。2018年接待游客2 900万人次,比2008年增长6倍多;旅游收入490亿元,比2008年增长25倍多。2019年上半年,全州共接待游客1 552万人次,同比增长58%;实现旅游总收入286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民俗文化聚居的农村旅游得到快速发展[8]。自治州把乡村旅游产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发展乡村旅游业,形成了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打造了生态乡村民俗游、农(牧)家风情游、古村休闲观光游等特色精品乡村旅游项目和线路,截至2018年底,建成自治区级星级农家乐146家、乡村旅游民宿165家。其中,始建于清末民初的木垒县月亮地村作为州乡村旅游代表,曾入选国家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7年被评为“新疆十佳特色乡村游”之一,2018年又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族乡花儿沟村被评为“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9]。2017年全州乡村旅游接待游客900余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2亿元,直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人[10]。如今,乡村民俗旅游已成为全州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为促进农牧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2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昌吉民俗旅游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昌吉州乡村民俗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了村民的就业机会,使得村民收入增加富裕起来,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由于全域旅游观不够成熟,致使民俗文化资源挖掘还不够充分、民俗文化人才传承者培养不足、开发民俗旅游资源时未能很好平衡经济利益与文化生态利益等原因逐渐成为乡村民俗旅游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2.1 民俗文化资源挖掘不足

民俗文化作为传统文化之一,充分挖掘其价值不仅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亦能引起人们对民俗文化的重视度,通过不断的传播、传承,起到文化价值观导向作用。民俗文化是强大的生产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的附加值越来越需要民俗文化来提升,需要民俗文化为经济服务。同时,经济的发展又促进民俗文化保护与发展,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然而,昌吉州多元的气候环境和文化历史造就了有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38家,其中3A级及以上景区21家(其中5A级1家)[11],其多是诸如昌吉雪山、森林、草原、河流等雄壮秀奇的自然景观以及闻名遐迩的车师古道、北庭都护府遗址、吉木萨尔千佛洞、疏勒城、呼图壁康家石门子岩画等众多历史文化景点,成为新疆唯一一个拥有双世界文化遗产的地州——新疆天山和北庭故城,这就使得地方格外重视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景观的开发。但是,与这些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址景观的高度开发相比,乡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显得捉衣见肘。同时,基于民俗文化资源开发不足等原因,未能引起对民俗文化传承人的培养,导致人才缺失。如昌吉地区特色曲艺“新疆曲子”现有艺人年事已高,近些年相继去世诸多名家,后继乏人现象日趋严重,甚至有的唱曲或演奏技巧已经失传。

2.2 民俗文化的商业化和庸俗化

传统优秀的民俗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应当尊重原住居民的生活形态和风俗习惯,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如今,民俗旅游开发通过现代化包装吸引游客无可厚非,然而,在艺术形式上、包装过程中,部分开发企业歪曲淳朴的民俗文化,纯粹是商业性开发,未考虑到文化的内涵。甚至有时为迎合消费群体,将优秀的民俗文化庸俗化、虚伪化、同质化,如编造、拼凑本地区并不存在的民俗,破坏民族特色,甚至将传统的居民聚居区拆除改造为现代建筑等。随着民俗文化的商业化、庸俗化、同质化的“推进”,传统民俗文化传递正能量的价值观出现退化现象,吃苦耐劳、热情好客、诚实守信等价值理念逐渐淡漠,甚至出现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的事情,如前些年的“切糕”事件。同质化的主要体现是乡村民俗旅游产品出现类同等现象。基于目前民俗旅游产品初级化、模式单一化、恶性竞争化等弊端,各乡村在开发、挖掘旅游资源时,往往存在产品的相似性,如目前乡村民俗旅游主要是“农家乐”形式[12],且常常是游客欣赏自然景观休憩时的附属品。生活着回族、汉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等42个民族的昌吉州,在开发旅游产品、规划景区时,应当充分利用各民族的本土民俗特色,“区别昌吉地区现有的乡村旅游发展类型,通过形成差异化提升乡村旅游的市场竞争力”[13]。

2.3 民俗旅游经济发展与文化生态不平衡

“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1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发展农村旅游经济能够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然而,经济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文明关系到人民的福祉、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同时,生态环境亦是生产力,没有了良好的自然环境,乡村旅游经济无从发展。作为游客而言,其追求的就是美丽农村的闵静,体验特色的乡土风情。因此,在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时,务必加强对生态的保护,充分挖掘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做好乡村的规划设计。前些年,昌吉州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时,规划设计不合理,与生态保护相冲突。近些年,随着经济发展理念的转变,发展乡村旅游业时,充分考虑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文文化,取得一定效益。如昌吉市硫磺沟镇楼庄子村,2017年之前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乡镇旅游开发不合理,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经过两年的打造,按照自然生态恢复、人工造绿、植入现代高端旅游的思路,种植上百种花卉,荒漠绿化4 000多亩,水果树栽植5万余棵,硫云花海项目经济效益初见成效,试运营期间,接待旅游达6万人次,当年人均收入中8 000多元来自旅游业[15]。然而,乡村旅游资源开展与生态保护相平衡,并非易事、任重道远。如卡山自然保护区的违规开发,为了追求眼前利益和一时经济发展,包括昌吉州在内各地方政府阳奉阴违、默许纵容,肆意减少保护区范围,生态环境严重挤压,严重破坏了保护区及周边乡镇的生态系统[16]。

3 昌吉州民俗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实现经济的可实现发展是人类发展共同追求的目标。昌吉州民俗旅游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务必要平衡经济利益与文化生态利益,科学合理开发民俗旅游资源,不可为了经济效益就突破民俗文化保护的这条红线。为此,要秉持全域旅游发展观,构建全域全时全产业链大旅游格局;正视民俗文化变迁,建设特色民俗旅游综合体;践行文化生态理念,实现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

3.1 秉持全域旅游发展观,构建全域全时全产业链大旅游格局

整体性作为当今中国发展的基本属性,是把握现阶段特别是未来我国发展的根本切入点。从整体性视角出发,可持续发展则是对其进行的具体阐释。旅游发展的可持续就是要树立全域旅游发展观,推进融合发展,创新产品供给。2016年后,“全域旅游”这一词成为热门词,曾任国家旅游局局长、现任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李金早指出,“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必须转变旅游发展思路,创新旅游发展战略,变革旅游发展模式,加快旅游发展阶段演进,推动我国旅游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17]。2017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18]。这是“全域旅游”第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的同时,各级各类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推进全域旅游政策文件。作为全国各地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则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出台于2018年3月。自此,全国各地全域旅游发展观下的旅游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全域旅游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发展观,概念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其核心任务就是改革当前旅游行政管理管理体制,创新旅游发展观念,协同各行业、各领域共同发展,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因此,作为地方性旅游的昌吉州,其民俗旅游经济的发展务必改变传统旅游发展观念,加快旅游产业全链条再造、旅游服务全流程优化、基础设施全体系建设,加速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构建全域全时全产业链“大旅游”格局。具体而言,就是要实现“旅游+民俗+N”的发展模式,促进民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充分挖掘民俗带动旅游经济的价值,将昌吉州优美的自然景观、独特的历史文化景观、浓郁的民俗风情、突出的区位优势相融合,保护民俗文化,开发民俗旅游产品,从而带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2 正视民俗文化变迁,建设特色民俗旅游综合体

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变革了传统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传统文化的面貌。以农耕或游牧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产生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致使如今的农村或游牧聚集地往往保留着较为完整的民间风格。因此,我国的民俗学长期以来都非常关注乡村民俗,“搞民俗学当然着重在广大农村。这在许多国家都是一样的。因为农村里保存着更多的传统的文化、风俗……我国民俗学的材料多数在农村”[19]。然而,转型期的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发生着剧烈变化,给包括新疆昌吉州在内的全国范围的民俗文化带来的变迁有目共睹。因此,我们要正视民俗文化的变迁,一方面要高度重视传统优秀民俗文化在当代的价值,充分挖掘、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另一方面要发掘新时代新文化,让传统民俗文化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建造当代民俗文化共同体。昌吉州在大力发展民俗旅游时,务必高度重视传统乡村民俗的保护,大力培养民俗文化传承人,发挥民俗在旅游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打造地域特色的民俗旅游示范村,促进乡村振兴。同时,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观对待民俗文化,促进优秀的乡村民俗进城,并与现代文化相结合,实现民俗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建设民俗旅游综合体。就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20]。

3.3 践行文化生态理念,实现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源和环境的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强调经济的发展决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民俗旅游经济的发展务必树立文化生态理念,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无论是开发民俗旅游产品还是打造民俗旅游综合体,都需要做到开发与保护同行、责任与发展同行。为此,昌吉州发展民俗旅游经济时,务必要做好经济建设规划目标。规划目标的制定需要处理好民俗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民族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重视民俗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生态教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好生态就是在保护生产力。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既要做到民俗旅游的快速发展,又要促进自然环境的保护。同时,开发民俗旅游产品时,不能盲目,要兼顾经济效益与文化生态效益。近些年,昌吉州通过加大旅游市场营销力度,知名度得到很大提升,游客呈现出爆发式增长,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然而,如此众多的旅游难免对本地生态、文化造成负面影响,如大量的外来文化超越了本地民俗文化,致使民俗异化,失去其鲜明的民族性与地域性特征;商业行为过重使得民俗丧失本性,变得庸俗;民俗旅游产品批量化生产,丧失艺术价值等。“开发民族旅游资源应该本着尊重民俗、弘扬民族文化的心态进行,但当商业化行为过分掺杂其中时,就会扭曲民俗文化作为旅游资源的原始性,会导致一些具有民俗精神和文化特征的资源表现出商品化、庸俗化的现象”[21]。因此,开发民俗旅游时,只有践行文化生态理念,才可带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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