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若兰(四川行政学院,四川成都 610072)
内容提要:农民工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过渡性群体。新生代农民工沿袭了父辈的阶层特征,在目前的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较低位置,且有阶层固化的趋势。作为一个庞大的青年阶层,其走向将会影响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应为新生代农民工向社会中产阶层流动提供制度性的空间。
改革开放40 年带来了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的迅速变迁,农民工阶层以其规模和影响成为变迁的主体阶层之一。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20 世纪70 年末代以后,20 世纪90 年代进入城市的农民工,他们沿袭了父辈的阶层特征,在目前的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较低位置,且有阶层固化的趋势。然而,新生代农民工已不像他们的父辈那样认同农村,安于现状,他们对自身处境和社会不平等的感受更强烈,对改善命运和权利的要求更强烈,他们渴望融人城市,并实现阶层的向上流动。当前,新生代农民工正在逐步取代老一辈农民工成为农民工阶层的主体,作为一个庞大的青年阶层,其走向将会影响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为新生代农民工向社会中产阶层流动提供制度性的空间,已成为优化社会分层研究的重要课题。
社会分层的研究一直是社会学的主题,也是许多学科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它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消除社会经济中存在的各种不平等形式。社会分层是以一定的标准区分出来的社会成员或社会集团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地位层次结构、社会等级秩序现象。“分层”概念是社会学从地质学中引入而来的,社会学家发现地理的结构分层理论很适合用来对社会的纵向结构进行分析,于是提出了“社会分层”这一社会学术语。由于这一理论能够较为直观、客观地反映社会现实,并为社会学及其他学科的学者所接受,因而社会分层理论逐渐成为分析和认识社会本质结构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之一。社会分层研究主要有两大传统: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社会结构因素,把经济地位特别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作为划分阶级的唯一标准,认为生产资料分配越公平,社会流动越顺畅,社会经济就越有活力。而韦伯在研究社会不平等时,则考虑了多元因素,包括经济、政治、社会等因素,以经济标准、社会标准和政治标准划分社会层次结构,从物质财富、社会声望、政治权力三个角度来综合考察一个社会的分层和不平等问题。韦伯的多元分层模式在西方社会学界占主导地位,最有影响力。我国对社会分层的研究则是以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为基本原理,借鉴西方社会学理论中社会分层的有益部分来进行探讨。
社会分层是社会的正常状态,是人类社会一直存在的社会现象,社会分层的本质体现着利益或资源的占有关系,是社会资源包括财富、收入、声望、教育机会等在不同的社会群体或不等地位的人群中的不均等分配。具体的社会现实会促进形成不同社会分层形态,社会分层形态又会反作用于社会现实,只有合理的、适应社会发展的、稳定的社会分层结构才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社会分层所形成的社会状态不是绝对稳定的,它会随着社会流动而逐步改变。社会流动是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会分层结构中所处位置的变化,是社会成员改变阶层状态的重要渠道。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密切相关。前者能直观揭示社会不平等状况,而后者则是判别社会公平的重要视角。
社会流动可以分为向上的社会流动、水平的社会流动和向下的社会流动三种类型。在一定条件下,一个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通过社会流动,会从一个社会阶层转到另一个社会阶层,从一种社会地位转向另一种社会地位,从一种职业转向另一种职业。社会流动理论探究的是在什么样的环境、条件下,社会分层内部人员可以获得更多的变化机会。[1]在社会流动研究的诸多方面,中西方观点较为一致。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流动对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社会流动有助于增加社会成员改变自身地位的机会,消除阶层之间的不平等,形成开放、动态的社会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二是能够拓宽社会各层次之间的接触界面,增进了解,有助提高社会整合度,促进社会协调发展;三是能够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开拓进取精神,为社会注入新的活力,推进社会整体的发展。
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所形成的最终结果和运行框架就是社会结构。社会学家通常采用三分法,把社会阶层分为上、中、下三个阶层,根据各个阶层在整个社会中所占有的比例,社会结构呈现出“哑铃型”“橄榄形”、“金字塔型”等状态。历史和现实证明,良性的社会分层结构应是中产阶层位居多数的“橄榄型”分层结构,它是一种比较公平、开放、合理的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是现代社会分层结构的基本形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历了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市场机制的引入改变了原来的社会结构,政治因素在社会分层中的作用大大弱化,使得底层群体有了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有学者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研究测算认为,我国底层群体出现了明显向上流动的趋势,中间层的某些群体主要是中下群体有所扩大,社会结构由过去长期存在的“金字塔结构”呈现出现在的“土字型结构”形态,社会结构有所优化。[2]然而,“土字型”社会阶层结构仍然没有改变我国底层群体占较大比重的现状,离“橄榄型”的社会结构还相差甚远。如何优化我国社会结构?目前,政府和学术界形成了共识,都认识到优化我国社会结构的关键是必须提高中产阶层占全社会的比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无论是“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还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提高社会中产阶层比重,最终形成“橄榄型”的社会阶层结构,完成我国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
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农民工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过渡性群体。学术界以出生年代为依据,把农民工分为第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有的也分为第一代农民工、第二代农民工、第三代农民工)。第一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20 世纪50 年代至60 年代,改革开放之初80-90 年代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20 世纪70 年代末以后,20 世纪90 年代以后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据统计,2017 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86 亿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近2 亿。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庞大的青年群体。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受教育程度较高,大都受过初中以上的教育,其平等意识法律意识较强。他们长期浸润于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在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上更具现代性。目前,在我国社会体制未作根本性变革的条件下,新生代农民工并没有摆脱基于农民工身份的制度约束,他们基本沿袭了父辈的阶层特征,处于社会的较低阶层,甚至显现出阶层固化的趋势。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有可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后果,阻碍我国现代化进程。
遵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和社会分层理论,社会分层的主要依据是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对于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的拥有状况或占有量决定了各社会群体在阶层结构中的位置以及个人的综合经济地位。新生代农民工的阶层特征可以通过其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等几方面加以确定。首先,从经济地位上看,新生代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低层次职业,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等高层次职业的比例较低。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新生代农民工非正规就业形式居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不能与城市居民同工同酬,收入增长缓慢,经济地位较低。同时,大部分农民工还被排除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缺少必要的社会保障。城镇职工的工资收入构成中,是包含了住房补贴、医疗、养老等福利待遇的,但由于原有制度的惯性以及新旧制度对接等一系列问题的影响,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还不能享受和城市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党和政府日益重视农民工在城市的公平待遇问题,很多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与农民工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实施效果很不理想,表现为农民工参保率低,参保的农民工退保率高等等。社会保障既是国家再分配的重要形式,也是社会成员抵御各种社会风险的最后防线。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在农村没有分配到土地,在城市没有享受到必要的社会保障,这种两难处境更加剧了他们在物质保障方面的弱势。
其次,从政治地位上看,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新生代农民工处于政治参与的不利地位。表现在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难以实现、参加工会比例低、参与城市社区基层民主生活少等方面。
最后,受上述方面的共同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资源占有也十分有限,表现为其拥有的社会资本的匮乏。社会资本是使人们能够共同行动的规范和网络,是指社会成员或团体之间的关联——社会网络、互换性规范和由此产生的信任,是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给他们带来的资源。简单地说,就是社会成员除了自身所拥有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外的社会关系。由于社会制度是一种正式的、固定化的社会规范体系,因而,它也是社会资本的一种形式,可以视为有形社会资本。在有形的社会资本方面,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固有作用,城市对农民工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表现为经济上接纳,制度上排斥,如,现行的教育制度及教育资源分配大都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区别对待,使农民工子女难以享受到城市户籍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权;现行的城市社会救济制度、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制度等,也是以城市户籍作为申请的基本条件,外地农民工少有能分享当地经济发展成果;等等。社会关系也是社会资本的一种存在形式,被视为无形社会资本。很多研究都表明,利用业已存在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成员获取信息的重要手段,它与职业地位获得有很高的关联性。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狭小封闭,基本上是缘于血缘、亲缘为纽带的生活和交往,交往圈子基本囿于“同乡”“老乡”等,与本地居民的社会交往活动较少。有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流动中主要依赖于血缘与亲缘关系,首次就业和工作调换主要通过亲缘关系得以实现。
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最大的不同还在于他们缺少来自体制内的社会支持,其社会支持网络主要是来自亲属、朋友、同乡等非正式社会支持,政府、社会组织等体制内的社会支持则相对较少。社会支持是个体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从社区、社会网络等途径获得的物质与情感上的帮助。通过社会支持个体能够缓解心理压力、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狭窄,客观上推升了他们的心理焦虑。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时间愈久,这种生活感受和意识就愈强烈,由于缺乏合法性制度认同和主流文化接纳,阻碍了他们与城市社会的融合,使其阶层流动受阻,不利于他们阶层的向上流动。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进行的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专项调查显示,一半以上(55.1%)的农民工设想未来在城市发展,但与城市间的生活方式与心理隔阂使其无法取得城市“身份认同”,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发展的愿望难以实现。与他们的父辈相比,他们的政治地位、社会身份、权益保障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新生代农民工在自发向上的社会流动中遭遇的种种限制表明,其向上流动的制度空间十分匮乏。除了自身的人力资本外,固有的体制和结构因素都是他们向上流动的制约因素和障碍。其中,其先赋性的条件——户籍制度的约束是重要原因。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改革的坚冰已破,许多城市政府已为农民工落户实行了一些制度改革,比如,允许农民工积分入户,购房入户等等,但这毕竟不是根本性的制度变革。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流动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李强教授的研究指出,农民工仅仅在初级职业流动中地位上升,而农民工的再次职业流动基本都是水平流动,缺乏地位积累、地位继承和社会资源是农民工再次职业流动中未能上升的主要原因。[3]吴晓刚的研究认为,农村户口的人员代际向下流动率很高,他们不能利用父辈处于非农部门的职业优势来避免自身向农业职业流动,而脱离了农村户籍的人员则可以将其职业地位优势传递给下一代,将教育与户口转变结合是农村户籍人员避免向下流动的有效方法。[4]另有研究指出,农民工打工期间以平层流动为主,其阶层体系的平等性、公平性与开放性与城市居民还是存在差异,并且研究发现了“阶层固化”的趋势逐步显现。[5]
新生代农民工的时代境遇,其在中国社会分层过程中遭遇到的内在“冲突”是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变化面临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完善,我国正经历着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转变,英国法律史学家亨利·梅恩认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6]“从身份到契约”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民工阶层是“身份制”社会向“契约制”社会转变的过渡性产物,缘于我国一直奉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由此产生的二元的就业制度、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二元的教育制度。一个基于户籍身份建立起来的不公平的社会资源分配体制,造就了农民工这个过渡性群体的存在。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在人口城市化进程中,都没有出现过如此尴尬的阶层或群体。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农民工是“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或非农领域务工的劳动者,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志,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客观结果”。[7]因此,只要农民工这个阶层仍然存在就表明,我国社会向现代国家的转型之路还任重道远。
“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既是现代发达国家社会转型成功的标志,又是后发展国家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一个中产阶层占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意味着社会成员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普遍受益,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任何社会都做不到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实现地位上升,地位变迁的结果总会是有的人上升了有的人下降了,但是,公正的制度要让每一个人都有参与竞争的机会,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公平,个人能力是社会成员在社会流动中实现社会地位变化和提升的重要因素而不是先赋因素。公正的制度一定要避免“没有机会”的群体的存在,不公正的制度就是制度造成的障碍或约束,使某些人或群体丧失了上升流动的机会。如果一个社会发展的机会都被某一个阶层垄断了,别的阶层没有机会,那显然是不公正的。这里就涉及到代际流动的问题。社会学中“代际流动”是研究纵向流动是否公平的一个概念,它通过测量两三代人之间的社会地位变化,来看祖辈、父辈、子辈社会地位的变化,如果财富或贫穷总被某些家庭代代相传,贫穷家庭的子女没有机会改变自己贫穷的命运,那么,就是一个“阶层固化”的社会体制,社会底层群众就可能失去奋斗的信心,长此以往,社会也将失去活力。反之,如果社会给不同阶层的子女都提供有发展的机会,机会公平,起点公平,则是一个开放充满活力的社会。新生代农民工沿袭了父辈的阶层特征,这种局面如果长期存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社会阶层固化,从而制约社会发展的活力。十年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了一项题为“谁会在10 年之内成为中产?”的调查,结果显示,人们心目中10 年内最有可能成为中产阶级的职业中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以2%的选票排在最后一位。[8]10 年以后的今天,当年排在前列的群体大部分都进入了中产阶层的行列,农民工却仍在中低层徘徊,中产阶层似乎成为了农民工的禁区,这必须引起党和政府足够的重视。“中产阶层”不应把农民工排斥在外,他们也要有机会进入中产阶层。习近平总书记阐释“中国梦”时说“让人民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李克强总理讲“努力使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实际上都是在讲同一个问题:让每个人都有发展机会,都有机会追求自己的理想。因此,应消除社会分层结构的人为封闭屏障,使新生代农民工通过后天努力能够实现阶层的向上流动,只有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能够顺利地进入中产阶层的行列,我国才能形成橄榄形的社会结构,完成社会的现代化转型,成为真正的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一种公正的制度安排的核心原则应该是允许流动、鼓励竞争,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上升流动的机会。
与学术界不同,党中央的文件中并没有使用中产阶层这一提法,而是使用了“中等收入群体”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一次讲话中使用过“中等收入阶层”概念。党的十九大报告多处讲到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强调到2035 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时,“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虽然,从严格意义讲“中产阶层”和“中等收入群体”并不是一个概念,“中等收入群体”更强调从收入上区分社会阶层,把社会成员分为高收入层、中等收入层和低收入层;而区分“中产阶层”则需要多元指标,参照的标准有收入、财富、职业、受教育程度、生活方式,等等,而不仅仅是收入或财富。但“中产阶层”和“中等收入群体”二者有相近的内涵和社会功能,他们的发展壮大可以形成一个具有更多的利益一致、价值观念共享、行为特征类似的阶层,在国家与公民之间形成一个“第三域”,调和着国家与私人之间的冲突,维护着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促使国家制度不断完善。新生代农民工是农民工群体中受教育程度最高的群体,他们年轻,有朝气,有梦想,如果拆除强加在他们身上的制度藩篱,他们中的一些人是有机会进入中产阶层行列的。
改革开放40 年来,新生代农民工各个体在生产资料、资金、技术、知识和社会关系等资源要素占有方面的差异越来越明显,从而在职业、教育、收入、消费、城市适应性等方面都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形成了不同的亚阶层。有学者根据新生代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拥有的财富、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享有的政治权利及社会名望等差别,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分化为新生代农民工工人、新生代农民工个体工商者、新生代农民工私营企业主等不同社会层次。那么,针对不同情况的新生代农民工就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扩大农民工进入中产阶层的社会来源基础,并最终促成新生代农民工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拼搏,凭借常态化的制度渠道实现阶层的向上流动。
首先,给新生代农民工工人提供职业晋升渠道,为其打开成为中产阶层的通道。产业工人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通过多年的技术培训和经验积累,新生代农民工成长为制造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技术工人,他们中的很多人的职业技术水平并不低,但是,却没有获得支撑自己社会地位的、被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术证书,没有技术等级和相应的工薪,处于有技术无地位的尴尬处境。
发达国家的蓝领中产大多数会处在“中产阶层下层”位置上,属于“缓冲带”阶层。“缓冲带”阶层有着重要的社会功能,一是它为社会下层向上一层流动提供了一个通道;二是它为社会下层向上一层流动提供了榜样和动力。因此,它也是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社会结构原因。专业证书渠道是发达国家培养中产阶层的重要渠道之一,它是指社会成员可以通过获得各类专业技术、职业的技术,技能的职称或专业证书获得更好的职业机会上升到社会中间阶层。目前,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已经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该证书共分五个等级,由各地的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部”颁发。但这个渠道却把新生代农民工排除在外,由于“农民”身份的限制他们难以转化为有技术等级的城市工人。李强教授通过比较我国第六次和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发现,在我国工业产业极大增长的十年中,技术工人所占比例反而有所下降。问题的发生不是我国具有技术能力的工人人数真的减少了,而是众多的农民工不被看作是技术工人,可见我国技术工人的评估认证制度存在很大问题。[9]因此,应完善我国的职业技能的评定制度,对具有较高水平技能的农民工的职业地位给予认定,从而实现他们的地位上升。其次,对新生代农民工实施普遍的职业培训,让更多的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中等收入者和中产阶层。根据研究,影响蓝领工人收入水平的最主要因素是人力资本,也就是其受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受过正规大学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能够弥补其受教育的缺失,提高其人力资本水平。农民工如果能多接受一年教育,多参加一年技术培训,就会使得收入增长更快。要完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对新生代农民工实施大规模的职业培训计划,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鼓励新生代农民工通过提高生产技能增加收入,同时尊重工匠,弘扬工匠精神,使拥有技术的新生代农民工在未来能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和中产阶层的行列。
第三,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新生代农民工创业或经商做生意。市场渠道是世界各国产生中产阶层的重要渠道。西方发达国家的蓝领中产中有一部分是“自雇者”群体,所谓“自雇者”是指不受雇于其他人而是自己为自己打工,他们的工作方式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并存,既是“蓝领”又是“白领”,这一特点在成为自雇者初期最为明显。通过经营和积累,一部分“自雇者”能够进入了店主、小企业主等中产阶层行列。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市场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多种发展机会,有学者研究估算,在我国有近1 亿的中国人是通过商业经销、市场营销、做小买卖、商品销售、商品经营而实现了社会地位上升,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从下层向中层上升的最大人群。新生代农民工个体工商者、新生代农民工私营企业主参与市场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他们拥有的资本存量较小,小资本参与市场经济运行很容易在市场运作的大浪潮中被边缘化,要发展壮大还需要政府细心呵护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