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
在湖北省党委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通力协作,按照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深入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及《实施细则》,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省委省政府和各市、县党委政府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议事日程。两办《规定》及《实施细则》颁布后,省委省政府迅速调整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办等七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审计厅厅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是完善联动机制。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就计划安排、审计实施、案件查处、问责追责、督查整改等方面工作进行会商,形成完善的协作配合机制。
三是配强专职力量。2012年将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高配为副厅级、副局长高配为正处级;2016年将省经济责任审计局行政编制由6名增至35名,增设5个处、增加11名处级干部职数。目前,全省118个审计机关均设立经济责任审计机构。
一是科学合理确定审计频次,对岗位重要和问题反映较多的审计对象加大审计力度,对其他法定审计监督对象离任必审、届满必审、到龄必审;二是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对县(市、区)和省属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同步审计;三是以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统筹实施经济责任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四是实行全省一盘棋,统筹整合资源,2013年以来每年从全省审计机关抽调240人左右,统一编组、集中整训后实施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五是实行大数据审计,按照地方、部门、高校和企业四个大类分别建立大数据审计模型,在审计进点前采集分析相关数据,生成疑点问题和线索,连同收集整理的网络舆情线索、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等一并切分到各个审计组,有效提高审计精准度和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对省本级2011年以来应审未审的地方和重点省直部门及省属高校、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轮审一遍,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县两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也得到稳步推进,基本完成对一届任期内重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普遍审计一次。
根据胡泽君审计长在审计署南京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制定出台《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形势任务、基本原则、监督重点、容错情形和措施保障五个方面对全省审计机关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处理好依法审计与客观求实的关系,助推改革发展。
紧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落实和经济权力运行情况,针对地方、部门、高校、企业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和权限的特点分别制订审计工作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干部监督重点工作变化适时调整审计重点,适应新形势要求。如着眼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抓住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公共资源交易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踪监督到哪里;着眼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廉洁从政相关要求作为重要审计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规定,徇私舞弊、中饱私囊、失职渎职问题;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对政策措施执行、改革任务推进、政府债务风险和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的审计监督,全程监控公共资金运用及重要经济活动开展情况;着眼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放管服”改革等重大任务,持续关注资金统筹使用、相关政策落地、扶贫责任落实情况,揭示和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一是不断健全组织协作制度机制。在坚持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府办与审计机关之间的日常工作机制,保证重大审计事项请示报告、领导批示意见及时反馈、审计跟进推动决策等事宜全面落实;健全督查指导机制,按照管行业、管系统的要求,加强对下指导和督促,整体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进一步增强了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整体合力。
二是不断完善审计模式。经过不断探索,形成了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三为主”、“一训一带”、“四同时”、“五统一”的模式。“三为主”即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专职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承担实施为主,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的项目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主整合实施,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统筹全省审计力量打“总体战”方式实施为主。“一训一带”即每年在审计实施前对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全体参审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实战化整训,并在审计实施中加强传帮带。“四同时”即同时进点、同时述职、同时测评、同时报告。“五统一”即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调配审计人员、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审计处理原则、统一审计文书格式。
三是不断强化风险防控。针对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存在的被审计单位对相关问题内容传达不到位、问题所涉相关人员意见表达不充分等问题,省本级从2016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签到表》制度,在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时一并将此表送达,由被审计领导干部和问题所涉其他相关领导干部及下属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名,由审计组将被审计方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提交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针对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廉洁风险加大的情况,坚持以审计组廉洁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对审计查证和审计情况报告、外部力量利用、外勤经费报销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审计组审前教育、审中跟踪、审后回访和审计组重大事项报告、廉洁纪律要求告知书、廉洁审计责任状、廉洁审计承诺书、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审计组廉政监督员、执行纪律情况反馈等制度,采取成立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加强审中现场督导,会同省纪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组开展廉政巡查等措施,确保廉洁审计。
一是将经济责任问责工作向纵深拓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出台以来,省本级每年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人数由开始的100多人增至1000多人,问责力度不断加大。省纪委在问责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释放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强大能量,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出台《推动经济责任问责工作向市县拓展深化的实施方案》,推进经济责任问责工作向市县延伸,打通问责“最后一公里”,实现市、县经济责任问责全覆盖,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常态。
二是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省委组织部把审计监督作为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年初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印发的干部监督工作要点中作出具体部署;统一印制审计结果处理登记表,将审计结果及处理情况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审计涉及人员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依据;在换届前,及时与省审计厅沟通,调阅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听取审计情况,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三是将经济责任审计落脚于促进解决问题,促进建章立制。始终把审计的最终目的放在促进整改解决问题上,坚持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整改销号、纠建并举的工作机制,组织对2015年度、2016年度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的116个地方、部门、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地方、部门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决策管理。从督查情况看,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
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落实情况,注意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四风”问题的新面孔新变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党风政风全面好转。积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独特作用,加大对大额资金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土地出让和开发利用、金融机构贷款发放和金融创新、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严肃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不收敛不收手、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推动标本兼治,促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必审内容,重点关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关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部署落实情况,关注扶贫、社保、教育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选择性执行、乱作为,甚至阳奉阴违等问题,促进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突出关注领导干部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重大职责的实绩,加强重点公共资金绩效、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胡泽君审计长在审计署南京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的精神,正确处理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坚持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进改革、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相结合,坚持客观求实、包容审慎,严格区分、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制定重要性指南,正确处理好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审计需求与审计资源的关系。在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条件下,更加突出全局性要求和全局中地位的重要性;“突出重点”应符合党政工作中心标准、增值标准和风险标准三个标准。在国家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重要性指南,对重要性的定义、目标、基本要求、基本原则,以及在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中的具体运用进行详细讲解和系统阐述,以便更好地指导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二是创新审计技术方法和审计组织管理方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以五年任期为时限明确新一轮审计全覆盖的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频次,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立项调研论证、统筹协调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以任期内政策执行跟踪审计为主线,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龙头,以数据审计为基础,逐步推进审计全覆盖。还必须创新审计组织管理制度,把经过试点已经成功的组织管理方式制度化。为此,一是要建立起与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相适应的数据归集、管理和应用组织管理制度;二是健全与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相适应的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后评估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制度;三是注意保持两类组织管理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和一体化。
三是建立繁简分流制度,推动解决市、县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面临的困境。有些地方对于涉及财政收支金额比较小、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没有资金分配权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采取与离任交接相结合的方式,有的地方审计机关专门制定了实施简易审计程序的办法。对非重点项目实施简易程序,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繁文缛节,但在实施简易审计程序时,同样要审深审透。
一是改革审计模式,进一步优化现行经济责任审计体系。传统的审计组织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需求,亟需群力群策探索研究新的审计模式;建立和完善大数据时代审计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健全和完善各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法案与制度,编写、出台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意见和实践规范,以应对和防范利用大数据舞弊和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大数据背景下审计模式的监督与监管,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时、实时评估分析,及时发现审计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查遗补漏。
二是优化审计工具,构建大数据财务信息共享平台。要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的理论技术研究,不断完善平台信息共享等功能,为平台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要加强各行业、各单位、各部门的交流沟通,打破大数据财务数据共享壁垒,为平台提供全面可靠的数据来源;要加强大数据共享平台的治理,完善立法和平台运营制度,做好平台的定期维护和更新工作,保障大数据平台的信息数据安全。
三是提升分析水平,为大数据审计提供能力保障。一方面,要构建高效实用的数据分析模型体系,打造多维立体的分析平台。集中高端审计、计算机人才力量,加强对现有信息技术、审计案例和业务经验的总结,探索分析技术方法的应用,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和省直部门、国有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类型审计对象的特点,研究开发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分析模型。建立数据分析平台,加大数据分析模型的推广应用力度,在使用中不断改进完善。另一方面,要重视人才培养,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大数据审计团队。要针对构建开发数据分析模型、熟练运用并改善分析模型、使用分析模型等不同的能力要求,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进一步树立大数据审计思维,扩展信息技术知识储备,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形成大数据审计人才梯队。
一是健全机制,推进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人大监督、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计整改环境;加快审计整改法制化建设,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系统、客观、适用的审计整改流程和评价标准;明确审计整改的结果认定,对于整改事项是否全面整改,整改举措、效果、时间是否符合审计要求,整改是否达到审计预期目标等内容作出明确判定。
二是实现对接,扩大结果利用。要与惩防体系建设对接。审计机关注重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揭露和排查重大违纪违法和经济案件线索,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对审计移送的经济案件线索及时安排查处,使腐败分子受到追究。要与干部管理工作对接。通过发挥审计鉴别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尽责情况的“体检诊断”功能,为党委和干部管理监督部门提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组织部门应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和问责决定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干部和评价、奖惩干部绩效的重要依据。要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对接。被审计地方、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必须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整改报告;凡是未按规定要求整改(处理)到位的都要说明情况、明确措施,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情况,严肃追究责任。要与严格责任追究对接。要按照习总书记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重要指示,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经济责任问责追责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局中部署和推动,真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强化结果运用。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规范审计操作,严格履行程序;建立评价体系,客观定性处理;提高人员素质,保障审计质量;把握公开力度,根据本地实际,除涉密内容外,依法依规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适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