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义视角下的失智长者社会工作模式
——以青岛J机构失智症服务为例

2019-02-18 01:51卜长莉
关键词:人本主义长者社会工作者

白 璐,卜长莉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022)

失智症又称老年痴呆症或阿尔兹海默症,近年来已成为危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疾病。如何从长者及其照顾者的问题与需求出发,结合社会养老现状协调社会多方力量来制定良好的养老服务模式,是当前众多养老机构面临的问题。笔者以青岛J机构失智症服务为例,探究人本主义视角下的失智长者社会工作模式。在微观层面以失智长者为中心,将传统“问题化”的服务理念转变为“正常化”,注重失智长者及其照顾者的能力建设;在宏观层面,以减轻国家和社会的负担为目标,构建一个适合失智长者生活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抓手、以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的照顾体系。

一、人本主义视角下的社会工作模式

(一)人本主义简介

人本主义兴于20世纪中叶。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问题也日益增多。特别是二战以后,失业、吸毒、精神病、道德败坏等社会问题愈发突出。西方学者意识到仅依靠科学和实证不可能彻底解决问题,因为这些不安定因素源于对人内在价值的研究与认识的缺乏。[1]同时,行为主义因其暴露出的混淆人与动物差异的缺点而陷入困境,迫使人们将研究重点从人的外部行为转向人的内在价值。由此,人本主义在马斯洛、罗杰斯和萨特等人的倡导下应运而生。

人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尊重个体的成长与发展是人本主义的基本观点。罗杰斯曾说,“专业人员应感到案主是一个具有无条件自我价值的人,即不论他的处境、行为或情感如何都是具有价值的人。”[2]这句话充分展现了人本主义的核心,即强调人的主体性、尊严、价值、创造力和自我实现。无论是个体成员,还是作为整体的团体,都能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增强自身能力。

(二)人本主义影响下的社会工作模式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服务,它建立在科学的知识和专业的技巧之上,旨在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使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和增强能力,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社会工作的价值原则与人本主义强调的帮助和人文关怀存在相通之处。

在人本主义影响下,社会工作者更加注重对服务对象的关心与帮助,尊重其自身价值与尊严,尊重其多元性和差异性;社会工作者更加强调服务对象潜能的充分实现,社会工作的任务就是要充分挖掘服务对象的潜能,满足其自我实现的需要;无论服务对象过去的经历如何,社会工作者都会积极地、非批判性地接纳他们;同时,社会工作者会关注服务对象“此时此刻”的感受,这种同理心表现为社会工作者能够体验到自己对服务对象世界的理解。

人本主义视角下的社会工作模式就是在具体操作中坚持贯穿这些原则和价值,从而促进服务对象的改变与成长。

二、服务简介及优势分析

青岛J机构是山东首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立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机构融合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模式,拥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服务于失智长者的社工组织。笔者曾在此机构进行社会工作实习,为失智长者及其照顾者提供专业服务。该机构服务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以追求服务对象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J机构注重实务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制度建设和实践创新,以追求服务对象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机构践行“专业、务实、低调、责任、包容”的先进理念,努力实现“一切为了长者、一切为了家属、一切为了社会”的梦想,为每位长者去除“社会标签”,使他们有价值、有尊严地生活。

(二)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开展服务的基础

J机构的建筑面积约12220平方米,共有房间100余个,床位292张,内有健身、娱乐、养生等场所,可以为每一位失智长者提供细致的照护服务。总体来说,该机构设施较为完善,并且机构正在不断加强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从而更加体现“人性化”的特点。这为失智长者服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将社会工作理念融入专业照顾体系

J机构采用国际标准化CCRC照料模式,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与方法,践行“访问护士”的社区居家护理方式,提供临终关怀等社区服务。机构通过改善社区、长者和家属之间的关系,对失智长者进行规范化的护理服务和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从而改善现有的社区养老模式。

(四)机构团队建设体现主体多元化特点

J机构拥有社工师、心理咨询师、医生、护士、营养师、康复治疗师、养老护理员等专业人才,以多学科跨专业合作的方式为每一位失智长者提供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团队内部互助共进,在沟通交流、协商一致和团队合作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同时,J机构也注重志愿者队伍的建设,通过招募社区义工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定期对失智长者进行陪伴。

三、相关问题与需求分析

人本主义注重让服务对象发现他们的问题与需求,建立清晰的“自我概念”,从而坦然面对人生经历,减少自我概念与经验的冲突和矛盾。鉴于此,笔者采用非指导性原则协助失智长者及其照顾者明确他们的问题与需求。

(一)失智长者

失智长者作为服务对象,减少和推迟其发病、缓解病情、提高生活质量是服务的主要目标,因此,充分评估他们的问题与需求至关重要。

1.失智长者的问题

(1)认知功能障碍。认知功能障碍在医学检查中主要包括记忆障碍、失语、失用、执行功能障碍、视空间障碍和计算障碍等[3]。笔者了解到,多数长者存在记忆能力下降的情况,他们会忘记最近吃过的食物,忘记自己摆放物品的位置,对时间,如年份、日期和星期等失去概念。长者Z会经常性地看手表,如果社会工作者不对其进行干预,她一分钟内会看5-6次手表,刚刚记住的时间很快就会忘记。

(2)社会功能弱化。长者由于认知功能障碍导致智力受损,因此社会功能逐渐弱化,具体表现为工作能力的减退。长者H原来是一名数学教师,退休后在家中帮助学生补习功课。自从患失智症后,他的计算能力逐渐下降,不能从事以前的工作。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经常会扮演学生的角色,请教长者H问题,发现其只能掌握九九乘法表和100以内的加减法。

(3)生活能力减退。笔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生活能力的减退是困扰失智长者的重要问题之一。许多长者曾经有过走失的经历,并且他们在行走、进食和穿衣等方面的困难较为明显,部分长者还存在较为严重的大小便失禁现象,需要使用护理器具。

(4)精神行为异常。据统计,约有25%至30%的失智长者会产生忧郁的症状[4]。根据病因的不同,他们会出现激动或冷漠等异常表现。笔者在服务过程中与长者W交谈,发现长者情绪变化无规律,不愿与其他人接触,习惯性地将自己封闭起来。长者有时会产生幻觉、攻击行为等,常怀疑家人被冒充、自己被遗弃、别人偷自己东西、配偶有外遇等。

2.失智长者的需求

(1)得到关心与照料。在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老年人在患病的情况下,需要专业的医疗照顾帮助其恢复健康。失智长者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而更加需要长期的照顾和护理。与健康长者相比,他们的依赖性更强,更加需要关心和陪伴,讨厌和害怕被忽视。

(2)平等对待,拒绝歧视。长者活动的范围较小,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也相对较少,他们需要更多自由的空间。笔者发现,长者对“老年痴呆”这个病名非常敏感,会追问“谁是老年痴呆?”,并强烈地要求社会工作者进行解答,且他们的情绪变化很大。长者不希望自己被差别对待,不想成为他人眼中的“异类”。

(3)希望提高生活质量。目前,长者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有好的居住环境、健康的饮食和丰富的休闲娱乐等。但是,由于目前社会中的核心家庭数量增加、子女数量减少、经济条件限制等原因,家庭能够提供的养老资源不足,许多长者得不到良好的照顾。

(二)照顾者

在家庭系统中,失智长者的照顾者主要是其子女;在机构中,照顾者则主要是机构的专业工作人员。帮助失智长者并不能只停留在关注长者自身的问题上,还要关注与长者关系最为密切的照顾者的问题与需求。

1.照顾者的问题

(1)经验不足。照顾者对基础护理、起居饮食等照顾方法不了解,特别在长者患病初期,由于对疾病的认识不足,很可能造成长者的病情恶化、自尊心受到打击等负面影响。失智长者的照料存在专业性和特殊性,不能等同于普通的养老照顾。对失智长者的照顾要求照顾者除了具备普通的生活护理和缓解病痛的技能外,还要有针对长者的情绪疏导、认知锻炼和陪伴看护等能力。

(2)情绪挑战。照顾者在照顾长者的过程中会产生情绪问题。内疚、焦虑、失落、孤单、愤怒等情绪会交替出现。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一些照顾者表示因照顾压力曾有悲观、失望和无助感,个别照顾者甚至有过轻生的念头。

(3)角色冲突。照顾者所承担的多重角色之间会发生冲突,例如长者H的儿子,作为子女,他承担着照顾长辈的义务;作为父亲,承担着抚养自己子女的责任;作为公司的领导,还有工作带来的职责等。照顾者担任着多种社会角色,不可避免地在时间和空间上产生矛盾。

(4)经济负担。失智症的持续性会增加照料的花费,给照顾者及其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一方面,持续的治理需要很大一笔花销用于基本检查、药物购买和专人看护等;另一方面,因家属需要承担照料工作,从而导致其工作收入减少,整个家庭的物质水平和生活质量都会受到影响。

2.照顾者的需求

(1)获得专业培训。照顾者缺乏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希望能够接受与失智症相关的专业培训,通过社区的宣传教育,了解失智症的由来、各阶段的临床特征、失智症照护方法、如何降低罹患失智症的可能性等,从而用科学的方式照顾和陪伴失智长者。

(2)实现自我价值。服务失智长者并非一件容易的事,照顾者希望针对失智长者的异常行为、性格特点、生活习惯及支持系统,与专业医生、冶疗师等一起制定方案。如果照顾者发现经过自己的努力有效地减轻了长者的病痛,会感到自我价值得到了实现。

(3)机构提供服务。“医院不肯长期收留,医疗院拒收,养老院没有专业的护理员”,照顾者曾这样向社会工作者反映。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多数照顾者表示,希望建立更多的专业机构,由专业机构对老人进行照顾,最好由社区来提供服务,就近就医或是提供居家照顾服务。

(4)国家政策支持。据调查,2040年中国失智症人数将达到2200万,是所有发达国家失智症人数的总和。目前,高额的养老医疗费用以及长期照料所需的人力和物力问题尤为突出。许多照顾者提出建议:完善失智长者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建立针对失智长者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全社会对失智症的认知水平。

四、失智长者社会工作模式的应用

随着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成熟及其在我国日益得到重视和认同,社会工作介入失智长者服务已成为必然趋势。人本主义所提供的理论支撑,使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对自我角色有清晰的定位、对专业关系的建立有深刻的认识以及对服务对象问题的解决有正确的方向。笔者从服务原则和服务内容两个方面对社会工作介入失智长者服务的应用情况进行分析。

(一)服务原则

1.积极的人性观

人本主义的人性观是积极、乐观的。在具体实务操作中,社会工作者要从积极的“人性观”出发,给长者提供一个安全、自由、充满人情味的服务环境,从而使其感觉到被尊重、被支持和被理解。

2.发掘优势资源

社会工作者要关注长者以及他们所在环境中的内在力量和优势资源,相信他们可以发生改变,信赖服务对象能以他们的内在资源来协助自己应对生活的挑战,从而有助于增强长者的独立性、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心。

3.真诚

真诚也称为“一致性”。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必须保持真实的自我与长者进行真诚的沟通,而不是用其他角色来伪装自己。因为,任何的造假,长者都会察觉到,进而就会失去对社会工作者的信任感。

4.同理心

社会工作者的同理心即社会工作者准确地领悟和沟通现时感受,是一种能够感知长者的人生经历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能力。社会工作者要从长者的角度去看世界,这也有助于社会工作者与长者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从而更加了解其问题的根源所在。同理心的重点是社会工作者与长者之间心灵与心灵的相互交流与感染。[5]

5.无条件积极关注

社会工作者对长者的各种情感都无条件接受,尊重他们的自身价值而不加评判。社会工作者在助人过程中要不断地给长者一种温暖和关心,表明社会工作者对于长者的关心是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的,能够使长者在服务过程中没有顾虑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受。

(二)服务内容

1.有效评估

社会工作者通过询问家属、查阅病历等途径,首先对长者有一个整体的了解,然后有针对性地介入失智长者的问题,定期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智力评估、体能评估、情绪评估以及行为评估等。通过分析评估结果,制定更详细的介入方案。

2.环境适应

长者在入住机构之后,会面临许多变化,包括生活环境、生活规律和交往方式等。这时,长者会产生新奇与焦虑的情绪,随之而来的还有对原有居住环境的依恋和对家人的依赖等。社会工作者作为服务的提供者,需要及时观察长者的适应情况,根据长者不同的需求进行相应的介入,从而帮助长者尽快地熟悉和融入新环境。

3.咨询辅导

对行为表现异常的长者,社会工作者要及时进行咨询辅导。运用个案工作方法,与长者进行交谈,观察长者的情绪变化。在取得长者的信任后,与其建立一对一的专业关系,共同制订计划、实施方案。笔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现长者G不愿与其他长者交往,当他人靠近时,长者的情绪会立即发生变化。笔者通过与长者G的沟通交流,发现长者缺乏安全感,这种表现与其过往经历有关。通过情绪疏导,长者G逐渐接受其他长者,学会主动与他人相处。

4.小组成长

社会工作者根据长者的需求,组织休闲娱乐、养生保健、学习成长等多种类型的小组活动,让长者在游戏和讨论中形成自我概念,感受团队精神,分享心得体会。笔者了解到,长者G喜欢玩纸牌,对数字较为敏感,因此社会工作者重视发掘长者这方面的潜能,强调长者的自主管理和自我发展,从而帮助长者恢复自尊心与自信心。

5.整合资源

社会工作者要寻找、整合资源为长者提供支持与服务,同时也要组织义工服务、志愿者培训、连结各类专家、寻找优势资源、倡导公众参与等。目前网络发达,信息的传递方便快捷,社会工作者能够合理利用这些途径,发掘更多有效的资源。

6.调节关系

社会工作者是长者、家属及机构工作人员之间的一个桥梁,社会工作者通过多方沟通,调节关系,达到减少矛盾与冲突的作用。笔者为长者G制作生日礼物——生命相册,向其家属询问是否有长者的老照片,家属将照片交给机构再转交给社会工作者,在此过程中建立了多方的交流,同时也使家属了解到长者对家庭的渴望和对亲人的想念。通过与其家属的接触,社会工作者建议家属多进行陪伴,关注长者内心变化。

综上所述,人本主义视角下的失智长者社会工作模式能够切实有效地服务失智长者,但也存在一定局限性。人本主义过分强调情绪与情感因素,过分强调社会工作者的非评判态度、忽视诊断以及不重视可量化资料的收集等。另外,人本主义以及社会工作产生于西方文化背景之下,在国内实践的过程中可能会与我国文化产生冲突与矛盾。因此,人本主义视角下的失智长者社会工作模式需要进一步论证和有待考察的地方还有很多,还需要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有效的服务模式,必要时要与其他理论和方法相结合,以更好地服务失智长者。

为使人本主义视角下的的失智长者社会工作模式能够更加有效地实施,结合J机构工作实例,在宏观层面笔者有如下思考: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服务模式,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授权和购买服务的制度,增强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推进失智长者服务向健康、多元化发展。

二是创建适合失智长者居住、出行、活动和交往的条件。通过制定相关的养老服务规范,兴办失智症预防和治疗活动等,满足失智长者参与文化教育、娱乐活动及社会发展等的需求。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促进社会工作教育,大力培养服务于失智长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从而使失智长者服务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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