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风险及防控

2019-02-14 07:40李清清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20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法律风险

李清清

[摘 要]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权益对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分析当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存在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恶意攻击、消费者信息泄露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权益需要知识产权人与平台经营者加强合作、平台经营者建立恶意消费者的评价审核机制、消费者信息收集最小化与投诉处理规范化的防控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但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法律中对消费者的權利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责任规定充分,而对消费者的义务规定较少,这就导致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加重。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失衡,不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因此本文首先分析当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权益的防控建议。

2 电子商务经营者面临的法律风险

2.1 知识产权侵犯风险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近年来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越发重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自己在无意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不自知,同时也存在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却因力量微小无法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阐明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了平台经营者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所负有的义务以及未履行该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但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存在未明确说明哪些具体行为属于知识产权侵犯行为、法律赋予的被侵犯人的权利可能造成其滥用权利而攻击其他同行电子商务经营者、平台鉴别失误而影响电子商务经营者正常经营等问题。

2.2 消费者恶意攻击风险

由于我国法律对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的保护存在严重失衡,消费者便利用自己在法律中的强势地位发表不实评价攻击电子商务经营者。例如一些竞争对手作为消费者或是其他恶意消费者,在完成一次交易后,对经营者进行毫无根据、不符事实的恶意评价,以影响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正常经营与信誉,而经营者因没有对评论更改或删除的权利只能忍气吞声。由于缺失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面对此种情形保护个人权益的法律,而导致电子商务经营者经常遭受消费者恶意攻击的风险。

2.3 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

随着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发展,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凸显。据2018年8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目前个人信息泄露总体情况严重,在5458份有效问卷中,个人信息曾泄露的受访者占比达85.2%。国家虽然已经高度重视,并在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中强化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对消费者信息的保护责任,但个人信息界定标准中能确认个人真实身份的间接识别信息定义较为模糊;法律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采取的必要性原则容易产生争议,如新闻类APP是否有权利收集用户的地理位置信息等,因此增加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泄露消费者信息的风险。

3 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3.1 知识产权人与平台经营者加强合作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首先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了解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要求, 做到依法经营、依规经营,既要避免侵权他人,也要防范被他人侵权。其次创新企业内部管理机构, 设立知识产权部门, 配备专业工作人员, 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提高自身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为避免或尽快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人与平台经营者可以事先主动合作。首先将自己的知识产权现状和许可使用情况告知平台经营者,当遇到恶意投诉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拿出证据进行维权;其次与平台协商细化侵犯知识产权的具体行为都有哪些并举出可能发生的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时的难点;最后与平台约定知识产权受侵害的处理措施以及赔偿规定。

3.2 平台经营者建立恶意消费者的评价审核机制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完善自己的本职工作。首先要到相关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完善身份信息,增强消费者对自身的认可度;其次对其所经营的一切产品进行不定期质量检查,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下架;最后对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管,采用第三方数据存储、电子认证、时间戳等措施进行证据保全,以便在后续的客户服务乃至纠纷解决过程中能提供优势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平台经营者应建立恶意消费者评价审核机制。首先对差评的原因进行记录调查,可以通过电话访问、在线反馈等方式;其次对差评的原因一一向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核实;最后评判是否为恶意消费者,若是恶意消费者则将其加入黑名单,这不仅对其之后在此平台上的部分交易起到约束作用,而且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乃至社会主义道德法制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3.3 消费者信息收集最小化与投诉处理规范化

减少对消费者信息的接触量,则信息泄露的风险也会相应地降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收集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消费者信息,保证信息收集频率和数量维持最低值;在经营目的实现后及时清理信息或对信息匿名处理,将个人信息与特定自然人的关联做加密处理,信息使用范围应事先取得用户同意。

电子商务经营者在被投诉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后,首先应对投诉事项进行登记并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其次核实信息系统是否出现漏洞,启动风险预警并采取补救措施,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备案;最后将处理结果向消费者反馈,说明信息泄露的具体情况及处理措施并寻求消费者谅解。

4 总结

本文针对现存法律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失衡的现象进行研究,分析了当下电子商务经营者面临的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恶意攻击、消费者信息泄露的法律风险,提出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权益需要知识产权人与平台经营者加强合作、平台经营者建立恶意消费者的评价审核机制、消费者信息收集最小化与投诉处理规范化的防控建议,希望能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提供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徐卓斌.《电子商务法》对知识产权法的影响[J].知识产权,2019(03).

[2] 杨立新.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规则[J].现代法学,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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