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案中的洪述祖

2019-02-14 02:24张耀杰

〔摘要〕 宋教仁案中的洪述祖作为内政部的一名高级官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竟然与应夔丞合谋套取中央政府的巨额款项,甚至于打着中央政府尤其是袁世凯、赵秉钧的名义,在密信密电中怂恿鼓励应夔丞实施谋杀宋教仁的行动计划,从而犯下了渎职枉法、教唆杀人的严重罪行。但是洪述祖和与他单线联系的应夔丞都没有出现在谋杀现场,出现在谋杀现场指挥武士英杀人的吴乃文等人。尚小明在《宋案重审》一书中撇开现场人证,仅仅通过支离破碎、相互矛盾的资料堆砌,就“莫须有”地认定与袁世凯关系“特殊”的洪述祖是宋教仁案的唯一主犯,事实上是不能成立的,在学术层面也没有形成切实完整的证据链条。

〔关键词〕 宋教仁案;洪述祖;吴乃文;《宋案重审》

〔中图分类号〕K2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9)01-0056-10

北京大学历史系尚小明的《宋案重审》一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之后,得到圈子内某些人士的好评,连被尚小明点名批评的上海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廖大伟,也应邀写作捧场书评《百年悬案真相何在?——<宋案重审>的亮點与瑕疵》,并一改旧说,“莫须有”地认定洪述祖“甚至在袁的授意下草拟了清帝的‘退位诏稿,为袁氏走向权力顶峰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①而且尚小明在《宋案重审》中一再标榜自己如何“专业”,②几乎所有研究过宋教仁案的学者都被他点名批评为不够专业,笔者认为,历史学归根结底是用史料证据来进行专业性考据论证的史料学,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尽可能 “专业”地分析一下宋教仁案中的洪述祖其人。

一、 “袁洪特殊关系”之“莫须有”

《宋案重审》通过支离破碎、相互矛盾的资料堆砌,得出的是一个“莫须有”的并且毫无新义的结论:袁世凯虽然不曾指使洪、应杀宋,赵秉钧虽然对杀宋计划毫不知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二人对惨案的发生完全没有责任,毕竟洪、应均为政府所用之人,洪且为袁之私人。与袁世凯关系特殊的洪述祖,是宋教仁案的唯一主犯[1](431)。尚小明在该书中用力最猛并且偏差最大的所在,是第三章第二节的“袁洪特殊关系由来”。

按照尚小明的考证,洪述祖原名洪熙,公元1859年出生于江苏阳湖(今属常州),字荫之(有作荫芝、引之、印之)。他的生父洪彦先,曾出任阳湖候选训导。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太平军攻陷常州,洪彦先死于巷战。洪家17口皆投门前花桥后河,刚刚9个月是洪述祖和他的母亲张氏被人救起,幸免于难。洪述祖虚岁20考取秀才,其后四次报考举人都没有成功,只好外出充当幕僚。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台湾巡抚刘铭传委派候选知县洪述祖带人到英国验收此前订购的两艘快船,事后发现洪述祖有借机侵吞巨额公款之嫌疑,就将其革职关进了淡水县监狱。五年后,洪述祖出狱返回大陆,于甲午年即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北上天津,投靠他的常州乡党——时任津海关道的李鸿章亲信盛宣怀。洪述祖和袁世凯的初次见面,应该是在甲午战争爆发前。其时袁世凯担任清驻朝鲜总理交涉通商事宜委员,洪述祖于是年被津海关道盛宣怀派赴朝鲜,协助电报局总办李毓森办理电线事务。其间,盛宣怀得知袁世凯健康欠佳,曾于光绪二十年六月初十日(公元1894年7月12日)致电表示关切,并告诉袁世凯,“洪引之医甚精,可备诊”[1](66-84)。

甲午中日战争爆发之后,奉命在奉天(今沈阳)办理后路转运事宜的袁世凯,于九月初在凤凰城见到身负枪伤、从平壤前线败退回国的洪述祖。这一年的九月初五日即公元1894年10月3日,袁世凯在写给顶头上司、总理后路转运事宜盛宣怀的书信《致总理后路转运事宜盛宣怀函》,光绪二十年九月初五日(公元1894年10月3日)。中,专门表扬了盛宣怀的同乡亲信洪述祖:

敬再启者:今抵凤,粗询前敌近日情形,直不堪设想。无兵无械,又诸事支絀。徒呼奈何。洪令当可详述也。该令才识极佳,殊切佩服,惜不能挽之以资佐。王倅亦稳达。此次极险,务乞垂怜优惠,以劝勤事者。弟抚辑无从,百病丛生,将无以自处。弟凯又顿首。[2](438)

尚小明为此评论说:可见袁世凯对洪述祖印象甚佳,而且非常欣赏其才干。此后,二人命运迥殊,洪述祖长期以幕僚或候补官员混迹于上海、江苏、湖北等地,袁世凯则平步青云,官至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底,洪述祖以试用道至直隶候补,先后被总督杨士骧委任会办直隶全省水利总局、洋务局、印花税局、度量权衡局等事宜,后又任井陉矿务局总办。其时袁世凯已升任外务部尚书。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底,袁世凯被清廷罢免,回到河南原籍。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底,洪述祖亦被直隶总督陈夔龙奏请革职。“在此期间二人仍偶有联系”[1](85)。

尚小明为袁世凯和洪述祖“在此期间……偶有联系”所提供的仅有的一项确切证据,是该书第74页谈到的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七月间,袁世凯为安排诸子前往天津读书之事,写给以叔侄相称的亲信管家袁乃宽的一封书信,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最可虑者,诸儿就外,转致荒废。然寓内有毓生,在外有老侄及范、馨、述诸公,至交必不负我,差可放心。”[1](74)

围绕这封书信,尚小明给出的解释是:信中的“范”指严范孙,即后来的天津南开学校的主要创办人严修。“馨”指张镇芳,字馨庵,袁世凯表弟,时任天津长芦盐运使。“述”即洪述祖。“可知,罢职后的袁世凯与洪述祖依然保持着紧密的私人关系,视洪为‘至交”。[1](74)

为了验证尚小明自我标榜的“专业”表现,笔者于2018年7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专门请教《袁世凯全集》总编、研究袁世凯最为“专业”的前辈专家骆宝善、刘路生夫妇:

刘路生老师、骆宝善老师:我是张耀杰。和骆宝善老师在安阳见过。有一事请教。北大尚小明的《宋案重审》里面百般捏造袁世凯和洪述祖之间有特殊关系。第十行的“述”,难道当真是洪述祖吗?敬请指教。

骆宝善、刘路生二位前辈当晚的回复,一下子揭穿了尚小明的自称“专业”:

耀杰先生:来信收到。尚引袁氏函中,范、馨,皆字,述亦应是字。述,当为蔡绍基,字述堂。袁氏托子与蔡事,见袁氏致赫士函(《袁世凯全集》第18卷701页)。骆宝善  刘路生 。

由此可知,尚小明在行文叙述方面就自相矛盾的“罢职后的袁世凯与洪述祖依然保持着紧密的私人关系,视洪为‘至交”和“在此期间二人仍偶有联系”[1](85),事实上是生拉硬扯、牵强附会之“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莫须有”。

二、 唐绍仪推荐洪述祖

同样是在《宋案重审》的第74页,尚小明为了给袁世凯与洪述祖的所谓“特殊关系”提供关联证据,还谈到洪述祖与赵秉钧之间更加特殊却又相互矛盾的混乱关系:

宣统元年,袁世凯的心腹、民政部右侍郎赵秉钧退职后,也居住天津。有报道说,赵当时“与洪曾有翰墨缘”。辛亥武昌起义爆发不久,清廷起用袁世凯为内阁总理,袁以赵秉钧为民政部首领,赵又任洪为秘书,参与机要。洪曾率先草拟清帝“退位诏书”,为袁谋划南北议和之事。不久洪南下上海,時唐绍仪为北方议和代表,“洪以旧识,日造唐之门献策,唐颇采纳”。洪因此常以“革命元勋”自居。民国元年(1912)3月底,唐绍仪出任国务总理,以赵秉钧任内务总长,不久,赵又因唐之推荐,任洪为内务部秘书。但洪并不安于其位,且因揽权舞弊,与内务部同僚矛盾重重。数月后,赵秉钧应洪之请求,派其调查东南水上警察事宜,洪离京赴沪,从而与共进会会长应夔丞建立了联系,宋案即缘此而生……[1](74)

这里的“袁以赵秉钧为民政部首领,赵又任洪为秘书,参与机要”一说,依据的是1912年12月14日,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赵秉钧“拟将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等均进叙四等请鉴核施行文”,其中写到:“查该秘书洪述祖等,自去岁北京内务部未成立之先,即随同本总长经理各项机密要件,为时已越年余,奋勉从公,极著劳勚。”[1](123注解①)

尚小明在该书第123页再次采信这段文字,并且给出洪述祖早在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秋就与赵秉钧“关系应很密切,说洪为赵之私人亦无不可”[1](123)的论断。

但是,像这样为提拔晋升亲信官员而提供借口的官样文章,是不可以过度当真的。例如在1917年1月11日,北京大学新任校长蔡元培在呈送给教育部的公函里面,就为他所聘请的文科学长陈独秀,假造了“日本东京日本大学毕业”的学历和“安徽高等学校校长”履历[3](78-79)。

尚小明把笼统介绍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等四个人的官样文字采信当真的结果,造成了上述引文很不“专业”的逻辑混乱、自相矛盾:既然洪述祖早在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秋就已经成为赵秉钧身边参与机要的“私人”秘书,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3月底出任内务总长的赵秉钧“任洪为内务部秘书”,为什么还需要国务总理唐绍仪加以推荐呢?!

可以确切认定的历史事实是,洪述祖与袁世凯、赵秉钧之间,并不存在“私人”性质的“特殊关系”[1](124), 1912年6月20日他才被袁世凯正式任命为内务部秘书《国务总理内务总长拟将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等均进叙四等请鉴核施行文》(1912年12月14日),《政府公报》第275号,1913年2月10日,第406页。,还是国务总理唐绍仪出面向内务总长赵秉钧推荐的结果。关于此事最早的文字记录,是上海《申报》1912年4月30日的新闻报道《新旧京官现形记》:

近数日来,新旧官僚暗斗极烈,旧者萧索可哀,新者腐败运动如故。现象如此,大足为民国前途危。闻此次自南移来及由唐总理所委任者,以交通部最多,至八十余人,故该部裁汰旧员乃以六百人而存四十人,其他皆为位置新人地也。内务部新到名角数人,有一秘书长者于总理未到任之先即早欲到任,而内务部以本部现有名目并无秘书一席,如何位置,须俟总理到京再定辞之。……内务部设立蒙藏事务处,已调用旧理藩司员数十人。唐总理之意,各部皆须多用南方人员,而额缺又不可多设,意欲少用旧人。赵总长则以久在民部,熟人甚多,穷于位置之法,大有左右为难之概。[1](124注解③)

这里所提到的“内务部新到名角数人”之中“有一秘书长者”,指的就是劣迹斑斑、名声不佳的洪述祖。

到了宋教仁案发生之后,宋教仁曾经担任主笔的上海《民立报》,基于党派立场刊登中国传统刀笔吏式的有罪推定文章说:

洪述祖“为人奸狠阴毒,不容于社会,在京之常州同乡,无不恨之次骨,素有‘洪杀胚之绰号”。《宋先生在天之灵·凶手就缚(五)·洪杀胚之丑史》,《民立报》1913年3月29日。

“洪挠【述】祖本为官场之一大流氓,犯案累累……惟恃其能言善辩,又善逢迎之技,故至今漏网。其人劣迹散见近人小说中,如《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卖国奴》《无耻奴》数种,大半写其历史,其万恶不赦,可想而知。大概洪述祖可谓满清一代龌龊官僚之代表,宜其遇事生风,交结匪类,忍心害理,残杀正人矣。”《宋先生在天之灵·凶手就缚(五)·洪述祖之捕获》,《民立报》1913年3月31日

这里所说的《无耻奴》,是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由上海开明书店出版、署名苏同的章回小说,其中被辱骂为“无耻奴”的江念袓,所影射的就是洪述祖。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江念袓即洪述祖勾结常州乡党宣兰生(盛宣怀)、邵竹卿(赵凤昌字竹君)等人,通过攀附庄华甫(张之洞)包揽洋务、贪赃枉法、招摇撞骗、大胆妄为的离奇故事。

顾忌到洪述祖的名声不佳,内务总长赵秉钧在南下组阁的唐绍仪没有回到北京之前,对于洪述祖表现出的是借故推辞的态度。等到宋教仁案发生之后,赵秉钧多次向报刊记者发表谈话,反复强调就是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余向不识洪。前年革命时,唐少川与洪往来颇密,吾时住天津,耳其名,然终未识面也。”《宋案旁证(五)·赵总理私邸之一席话》,《神州日报》,1913年4月18日。

“若洪述祖者,与鄙人素不相识,闻其与赵凤昌至亲,赵君在沪,与起义诸巨子踪迹甚密,故洪颇预闻革命之事。……唐以洪赞助共和,不为无功,因荐与鄙人,意欲为内务部秘书长。参议院所定官制,各部无秘书长名目,唐君云即秘书亦可。当即委任是职。”《赵总理为宋案致民立报记者函》,《新闻报》,1913年5月7日,第1张第3页。

相对中立公正的著名记者黄远庸,关于此事另有评说:

至洪述祖为人之荒谬混账,政府非不之知,且历经参办有案。刘铭传为台湾巡抚时,曾拟将其正军法,其为无赖可知。然其人革命时在上海应夔丞处办事,亦在革命有功之列,唐绍仪尤加青眼,宣布共和之清谕,即是人所手撰。唐本意欲以为国务院秘书长,嗣后以其人能力尚不足与魏宸组君为敌,乃硬荐为内务秘书。赵总理对此一节,几推得干干净净。其实平心论之,洪之声名恶劣,既众观众闻,亦有人向赵力言不可用者,赵顾碍于情面,不能决绝。赵内阁之惯于藏污纳垢,亦乌容讳,然决不能以其用人不明,遂以杀人之责任归之也。[3](222)

这里的洪述祖“在上海应夔丞处办事”,应该是在他曾经在堂姐夫赵凤昌(竹君)的惜阴堂办事的误写。

三、 “时往总统府”之辨析

在《宋案重审》第93—94页,尚小明写下这样一段奇谈怪论:“关于袁、洪特殊关系,还有一些不实说法流行。如蔡东潘《民国通俗演义》说袁世凯除正室外,还有姬妾15人,其中六姨太洪氏‘乃是宋案正凶洪述祖的胞妹,极受袁氏宠爱。一些野史、小说当中也多有类似说法。……但此种传说能够流传,正反映了袁、洪关系非同一般。”[1](93-94)

尚小明在已经知道所谓“袁、洪特殊关系”,是蔡东潘等人恶意编造的历史谎言的情况下,不是正大光明地替历史当事人据实正名;反而另辟蹊径,“莫须有”地编造出洪述祖与袁世凯之间可以凌驾于赵秉钧之上的另外一种“非同一般”的“时往总统府”的特殊关系,以便为以讹传讹的历史谎言继续圆谎。尚小明反复强调的“时往总统府”,出自国民党方面的《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的一篇报道,抄录如下:

昨日(三十号)国民党为宋教仁在湖广馆开追悼会,党员赵智庵派京师警察(总)监王治馨代表莅会,其演说词大致谓:

赵与宋有密切之关系,其关系即由政党内阁而生。自宋被刺后,上海拿获凶犯为应夔臣,应与内务秘书洪述祖又有密切关系,不仅外间报纸啧啧,即总统亦不免疑赵,而赵则以洪述祖时往总统府,又不免疑总统授意。及前日赵与总统面谈,彼此皆坦然无私。唯总统说:洪述祖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政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总统答以反对者既为党,则非一二人之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云云。现在闹出此种乱子,难保非洪述祖籍此为迎合意旨之媒。唯有极力拿治,以对死者。鄙人现为警察长,已搜出证据多端,另抄一本,皆洪与应之秘密通信,可交吴莲伯,供党员参考,并通电各省都督,捉拿洪述祖,以期水落石出云。《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引自尚小明著《宋案重审》第29页。这里的“吴莲伯”,就是与宋教仁私交很好的国民党北京本部代理理事长、临时参议院议长吴景濂。

在这篇报道的末尾,另有记者郑重其事的一句按语,“王所言如此,当时会场万目万耳,同见同闻。”

由此可知,王治馨的意思并不是認定“洪述祖时往总统府”的事实,而是说赵秉钧以为“洪述祖时往总统府”,并且因此怀疑是总统袁世凯授意洪述祖谋杀了宋教仁。等到赵秉钧在总统府与袁世凯面谈之后,两个人便消除了相互之间的猜疑,达成了在谋杀宋教仁一事上“皆坦然无私”的基本共识。

同样是在3月31日,相对中立的无党派报纸《顺天时报》所刊载的王治馨演说词,并没有出现《大中华民国日报》声称是“万目万耳,同见同闻”的“时往总统府”五个字:

惟近来因洪述祖为内部秘书,应夔丞又为洪之密友,故颇疑赵,即总统亦不能无疑。故赵于日前曾向总统辞职,并声明洪某系唐前总理荐来,与己并无关系。袁总统始言:前次洪某来总统府谒见时,曾进言谓:民党对公多方束缚牵制,何妨择其首要者除一二人,以为惩警。予当答以彼等一方面捣乱,已足破坏民国,吾何忍更为捣乱。想系渠误会政府宗旨,致出此等不法手段。于是,彼此疑团乃尽冰释。《国民党哀悼宋教仁大会之情形》,《顺天时报》,1913年3月31日。

按照尚小明的说法,4月1日的《民立报》《民主报》也对王治馨的演说进行了报道,其中《民立报》所载演说内容与《大中华民国日报》略同,《民主报》所载演说内容则与《顺天时报》略同[1](30)。但是,即使是与《大中华民国日报》所载演说内容略同的《民立报》,也没有出现尚小明反复强调的“时往总统府”五个字:“自宋被刺后,获犯应桂馨,搜出证据牵涉内务秘书洪述祖,应、洪又有密切关系。因此袁总统不免疑赵,而赵以洪时往袁府,亦疑袁授意。及前日赵与袁面议,彼此始坦然无疑。”《王治馨在国民党追悼宋教仁大会上的讲话》,《民立报》,1913年4月1日。

这里的“坦然无疑”,说的是赵秉钧和袁世凯两个人在谋杀宋教仁一事上,是不存在对洪述祖秘密授意或幕后主使的犯罪嫌疑的。王治馨所谓“赵以洪时往袁府”,所介绍的只是赵秉钧不能成立的一个猜想疑虑,王治馨的原话当中到底有没有尚小明如获至宝、反复强调的“时往总统府”五个字,显然是没有办法加以证实的。就是这样的五个字,到了《宋案重审》一书中,竟然变成尚小明生拉硬扯、牵强附会地过度解释宋教仁案的紧箍咒和口头禅。

该书第110页,尚小明抄录了《谒见总统之暂行礼则》,然后夹叙夹议道:

赵秉钧系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是洪述祖和应夔丞的上司,照理,不论洪述祖还是应夔丞要见袁世凯,都得由赵秉钧事先请示,然后定期偕同进见。然而,应夔丞进见袁世凯却是由洪述祖引见,赵秉钧只是在应夔丞见过总统之后,才于1月12日应夔丞来访时与其见过一面。这当然是因为洪、袁之间有着特殊关系,洪可以“时往总统府”的缘故。[1](110)

事实上,应夔丞和如夫人李氏,以及共进会副会长张尧卿等随从人员,是1912年12月19日抵达天津,然后在洪述祖的迎接陪同下入住北京前门外金台旅馆的。应夔丞等人在北京整整逗留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在此期间先后受到大总统袁世凯、国务总理赵秉钧的接见,洪述祖并没有参加上述会见,而是躲在幕后穿针引线、出谋划策。其中既有避嫌的成份,更加重要的原因是他作为已经与袁世凯分道扬镳的前国务总理、国民党人唐绍仪的一名亲信,与袁世凯之间是存在隔阂和距离的[4](150-154)。

1912年12月18日,洪述祖向赵秉钧报告说,“应夔丞……明日到津,述自往挈之”,请“派数人为之照料”。《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应夔丞入京》(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

1913年1月1日新年元旦,洪述祖再次向赵秉钧汇报说:

总理尊鉴:顷应夔丞遵谕送上领纸及说明节略粘附一件,呈请察收,代呈大总统批发,以便早日南旋,维持冬防。……应君寓金台馆三十六号,泽农派伺有人,随时可传唤也。述祖二日回津,三日即返,附陈。敬叩岁朝万福。述祖谨启。元旦。《二年元旦洪函》(1913年1月1日),原载《北京发表任用应夔丞之始末》(续),《时报》1913年4月11日,第3页。

这里的“泽农”,是赵秉钧的亲信老部下、时任北京军警总稽查钱锡霖的字。钱锡霖的主要职责,就是接待并且监视外地来京的地方大员。自称“特任驻沪江苏巡查长前大总统府庶务长管领禁卫军调任大本营”的应夔丞,是跟在他的老上司前大总统孙中山、前陆军总长兼大本营总监黄兴、前沪军都督陈其美之后,从上海来到北京的。应夔丞入住的金台饭店,也是他的老朋友、湖北武汉方面的辛亥革命首义将领张振武被捕杀之前入住的饭店。

1913年1月5日星期五,洪述祖给应夔丞写信说:

顷闻总理谕,嘱吾弟开一南边办法手折(即如何解散及取缔之法等事),明日面交。又言次长处,明早十钟往辞为要,此次渠甚力也。大总统处,或星期二早,往禀辞为妥。夔丞棣台,小兄名心启。二年一月五号。[4](153)

1月9日是星期二,洪述祖再次给应夔丞写信道:

“连日未晤,甚念。总理处手折,已否面递,行期约在何日?鄙人明日赴津,一二日耽搁耳。如何情形,示我为荷。夔丞老弟足下,名心。印。九号。”[4](153)

上述两封书信,被《民立報》公开刊登的“宋案证据”列为第二十九项,并且在编者按语中“莫须有”地有罪推定说,内务部次长言敦源“本与洪有戚谊。观此函,则与应亦狼狈已久”。《关于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1913年3月23日临时增刊。

在《骆宝善评点袁世凯函牍》一书中,骆宝善先生点评了袁世凯留下的涉及到方方面面人际关系的上百份书信文档,其中《祭赵秉钧文》所祭奠的对象,是被袁世凯从最低层级的从九品小吏一直提拔到最高层级的国务总理的赵秉钧[5](363-369)。另有几份函牍,涉及到赵秉钧任国务总理兼内务部总长期间的重要助手、内务部次长言敦源字仲远。

言敦源是孔圣人七十二弟子中的十大贤人之一言子(言偃)的81世孙,1869年出生于江苏常熟,比1859出生于江苏常州的洪述祖小了整整10岁。他与洪述祖之间除了是江苏同乡和内务部同事之外,迄今为止找不到任何称得上“戚谊”的证据材料。言敦源少年成名却又时运不济,九年之中连续参加六次乡试都没有考中举人,只好投到袁世凯的北洋陆军序列充当幕僚。但他很快便受到重用,成为袁世凯亲自领衔的《训练操法详晰图说》的主笔。袁世凯被朝廷斥革回籍、蛰居洹上期间,言敦源时任河北大名镇总兵。有一次,袁克定从北京写给袁世凯的机密书信在顺德(今邢台)火车站丢失,被言敦源及时查获,亲自送到彰德(安阳)的洹上村,并乘机向老上司请求书法墨宝。宣统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公元1911年7月22日),袁世凯在《为言敦源题书》中写道:“仲远观察,大贤后裔。才识开朗,学术渊博,……地方安堵,士庶感戴,群呼仲远为‘小诸葛,其才略已可概见。”[5](301-302)

并不复杂的历史事实是,在当年的内务部系统里,能够带领洪述祖等下属官员面见袁世凯的,至少有赵秉钧、言敦源两个顶头上司,洪述祖与袁世凯的“私人”关系,无论如何都不能比赵秉钧和言敦源更加“特殊”。应夔丞面见袁世凯、赵秉钧,并不是由洪述祖出面引见,带领其面见袁世凯、赵秉钧,这显然是更高级别的钱锡霖或言敦源的公共职责。尚小明一再强调洪述祖可以背着赵秉钧“时往总统府”面见袁世凯,只是他过度解释相关史料的想当然。

同样是出于过度解释相关史料的想当然,尚小明在《宋案重审》第127页还刻意区分了洪述祖与袁世凯、赵秉钧之间亲疏有别的三角关系:“洪述祖身为内务部秘书,却‘时往总统府,难免会引起赵秉钧疑忌,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洪、赵关系远不如洪、袁关系。”[1](127)

四、 洪述祖的爱国情怀

1911年10月10日,也就是宣统三年即辛亥年的八月十九日,辛亥革命在武昌率先爆发,曾任张之洞首席幕僚,和革命党方面的黄兴、宋教仁、于右任、章太炎等人,以及官方半官方的头面人物唐绍仪、盛宣怀、张謇、汤寿潜、郑孝胥、庄蕴宽等人都有联系的赵凤昌,很快成为南北和谈的一个关键人物;他位于上海租界区南阳路十号的“惜阴堂”,也一度成为南北和谈的决策中心。

10月26日,清廷下诏革去邮传大臣盛宣怀的职务永不叙用,同时任命袁世凯的亲信部属唐绍仪接任邮传大臣。10月27日,赵凤昌密电唐绍仪:“大事计旦夕即定,公宜缓到任,如到任,宫廷闻警迁避时,公须对付各使,杜其狡谋,以保将来中国,同深叩祷。昌。”[6](945)

赵凤昌所说的“以保将来中国”之“大事”,指的是汉民族推翻满清王朝之后实现南北统一、立宪共和的爱国大业。赵凤昌的原配夫人洪元的族弟、常州乡党洪述祖,被革职后定居于天津宿纬路,与滞留天津的袁世凯亲信助手唐绍仪关系密切。洪述祖在唐绍仪家中看到赵凤昌的密电后,于辛亥年十月朔日(初一)也就是公元1911年11月21日,给他的“竹哥”赵凤昌字竹君写了一封密信,翔实通报了袁世凯进京组阁以及唐绍仪南下议和的相关情况:

竹哥鉴:上月初在少川处读吾哥密电。次日弟草一诏稿,托人转说前途,迄未有效。直至项城入京,方以此稿抄两份分途达之(少川之力)。项城甚为赞成,而难于启齿,不得已开少川之缺(非开缺不肯行)。于廿七日入都商定办法。弟廿八日入都。于廿八日少川自往晤老庆,反复言之。老庆亦谈之声泪并下,然亦不能独断,允于次早决定。不料一夜之后(想必与载沣等密商矣),廿九早,全局又翻,说恐怕国民专要共和云云。菊人、项城均力争不得,项城退直,焦急万分;少川谋,即以此宗旨由项城奏请施行(约五日即可见)。倘不允,即日辞职,以去就争之。事机千载一时,南中切勿松动(惟到沪议政员,殊难其人,以少川来,南中人愿否?乞密示)。[6](957-958)

按照洪述祖的说法,唐绍仪接受赵凤昌和他自己的建议,以生病为由一直没有到北京就职。11月11日,正在湖北孝感前线指挥战斗的袁世凯被任命为内阁总理大臣。11月13日,袁世凯率领卫队来到北京。11月15日,唐绍仪致电北京内阁,以“连日赶紧医治,毫不奏效”为借口,再一次请求“准予开缺”。11月16日,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宣布内阁名单,唐绍仪的邮传部大臣改由杨士琦署理。11月17日,也就是袁世凯责任内阁正式成立的第二天,唐绍仪从天津来到北京,洪述祖也于11月18日来到北京。洪述祖此前擅自以隆裕太后的口吻起草的主张立宪共和的诏稿,已经由唐绍仪通过两种途径转交袁世凯审阅,11月18日又由唐绍仪当面交给庆亲王奕劻,由奕劻转呈清政府最高当局。11月19日,这份草诏被摄政王载沣等人拒绝。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洪述祖给远在上海的赵凤昌写信,一方面希望袁世凯“即以此宗旨奏请施行,倘不允,以去就争之”;一方面希望已经宣告独立的南方各省坚持立宪共和的立场“切勿松动”。[6](957-958)与此同时,他还建议唐绍仪出任南下上海的议和代表。

洪述祖这封密信的着眼点,是赵凤昌来电中所说的“以保将来中国”之“大事”,也就是汉民族推翻满清王朝之后实现南北统一、立宪共和的爱国大业;而不是尚小明所说的“为袁谋划南北议和之事”[1](74);更不是廖大伟“莫须有”地强加在洪述祖头上的“甚至在袁的授意下草拟了清帝的‘退位诏稿,为袁氏走向权力顶峰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澎湃新闻之上海书评,2018年9月14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1547730063412029&wfr=spider&for=pc.。在這种情况下,没有渠道也没有资格与袁世凯直接接触的洪述祖,事实上充当了上海方面的以赵凤昌、汤寿潜、张謇、庄蕴宽等人为核心团队的立宪派,与北京、天津方面的唐绍仪以及袁世凯一派人间接联络的中间人之一。

宋教仁案发生后,逃到青岛德国租界的洪述祖于1913年5月3日发表通电,为自己在宋教仁案中扮演的“救国”角色辩护说:

述祖于辛亥秋,与唐绍仪在北方赞成共和,本为救国起见。一年以来,党争日剧,怪状百端,使全国陷于无政府地位,心窃痛之。尤以上年宋教仁等连带辞职,要挟中央,为党派专制祸始。中国教育幼稚,人材缺乏,合全国稳健分子,立贤无方,共谋政治,尚虞不济。宋教仁乃欲借政党内阁之说,以遂其植党营私之计,垄断政界,党同伐异。一室操戈是共争,非共和也,是党派专制也。其弊甚于满清贵族专制,其祸必至于亡国灭种。《洪述祖否认刺宋阴谋电》,《民立报》,1913年5月8日。

在谈到自己与应夔丞来往函电中的“燬宋”等语时,洪述祖进一步解释说:“仅欲燬其名,并无夺其生命之意,何得认为谋杀之证据?……述祖宗旨,不过欲暴宋劣迹,燬宋名誉,使国民共弃之,以破其党派专制之鬼蜮而已。” 《洪述祖否认刺宋阴谋电》,《民立报》,1913年5月8日。

接下来,洪述祖还承认了自己人微言轻的大胆妄为、不择手段,“不得不假托中央名义,以期达此目的”

《洪述祖否认刺宋阴谋电》,《民立报》,1913年5月8日。。

笔者在《谁谋杀了宋教仁》第四章提到过这样一件事情,网络中流传有洪述祖赠送安徽合肥人李经即“新梧先生”的“共和砚”拓本,其正面题词是“新梧先生鉴存述祖”。右边是篆书“共和砚”,落款为“壬子十月观川居士属陶心如篆并刻”。砚背墨拓的跋语是“中华民国三年即甲寅八月吉林宋小濂铁梅氏获观”。“壬子”即作为中华民国共和元年的公元1912年。“观川居士”即洪述祖。“陶心如”即陶家瑶,江西南昌人,字星如,一作心如。他的妹妹嫁给洪述祖的长子洪深为妻,后离异。“甲寅”即公元1914年。“宋小濂”是吉林永吉人,字铁梅。在宋小濂的跋语后面,另有洪述祖的亲笔砚铭:“辛亥九月,砚得,主共和诏书起于此,勒铭左侧志忘,中华男子洪述祖。”[4](143-144)

2012年3月24日,笔者到江苏常州寻访常州名人洪深、洪述祖、赵凤昌、赵元任、庄蕴宽、盛宣怀等人的文献资料。拿着时任文化局副局长张戬炜先生亲笔书写的介绍信,在《常州日报》记者沈向阳先生陪同下,到常州图书馆亲眼看到了洪述祖擅自为大清皇室草拟共和诏书的共和砚。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一处笔误:“陶心如”是洪述祖的内务部同事、常州乡党陶洙(公元1878—1961年)的字,与笔者采信网络资料所说的江西南昌人陶家瑶,并不是一个人。洪深于1912年迎娶的原配妻子究竟是不是陶洙的妹妹,也有待进一步考证核实。

由洪述祖这方“共和砚”可以看出,直到宋教仁案发生之后的1914年,因被认定为主要嫌疑犯而躲藏在被德国人占据管理的青岛租界区的洪述祖,依然是以“中华男子”自居的,至少在主观上他是有爱国救国的情怀和抱负的。

到了1934年,洪深在《戏剧的人生——一九一一年冬》一文中,所介绍的依然是洪述祖并不只是效忠于某一个人的“赞成共和,本为救国”的爱国情怀:

我也许是受了父亲的影响。他和我谈《文昭关》这出戏,他问我“伍子胥鞭平王尸”这件事是不是对的。我说,平王无论如何不好,他是君,子胥是臣,是不应该的。我父亲说,平王对子胥一家这样残酷,他对楚国的人民必然也是暴虐的,子胥所为,就是现在的所谓革命。

我当时总疑心我父亲作这种偏激之论,必是有为而发。可是我已经猜出我父亲是同情于武昌起义,我也对于革命热心起来……

这几个月我的父亲,似乎很是忙碌。在天津的时候,一天到晚,到唐绍仪家里去;我们两家本来就住得很近的。有时候,又上北平去。一个人去,或是和唐绍仪同去。在家的时候,客人来的也很多。所谈的当然是时局的问题。其中的一位,……他的意见和我父亲的相同,就是清政府,实在的要不得,非推翻不可,而环顾国内,唯一有才能收拾时局的人,只有一个袁世凯。……

后来清廷果然退位了,我父亲拿着一张报纸,读那逊位的诏书,面上微露不豫之色。他说:“你看看,这样说法,岂不是清廷和袁世凯私相授受了;善后当然应给项城去办,但话却不能这样说法;这是徐世昌辈的主张,把我所拟诏书的原文,都改去了;我从前已经再三对他们说过,他们不听,有什么办法呢。”我当时听了,完全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洪深:《戏剧的人生——一九一一年冬》,《社会月报》,第1卷第4期,1934年9月。

作为中国戏剧电影界的一名开拓先驱,洪深一生当中急于表现和证明的,就是从洪述祖身上继承来的一份爱国情怀。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爱国情怀,洪深在一直排斥他的国民党和主动争取他的共产党之间,很自然地接受了共产党的领导,并且得到周恩来的信任和倚重,晚年先后出任政务院对外文化事务联络局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文化联络局局长兼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副会长等重要职务。

五、 洪述祖与宋教仁案

洪述祖“赞成共和,本为救国”的爱国情怀,并没有妨碍他打着爱国救国的旗号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像洪述祖这样一方面爱国救国,一方面又千方百计谋取自己的私人权位,几乎是当年的官场人物极具特色的一种思维定势。几乎没有从政经验和军政实力的宋教仁,一门心思认定只有他自己出任政党内阁总理并且组建政党内阁,才能拯救陷入内忧外患的整个中国;袁世凯打着爱国救国、立宪共和的旗号谋求登上洪宪皇帝的宝座,都是这种思维定势的不同表现。

关于宋教仁案,笔者在《谁谋杀了宋教仁》一书的后记中给出的是这样的结论:

1913年3月13日,自称“特任驻沪江苏巡查长前大总统府庶务长管领禁卫军调任大本营”的共进会会长应夔丞,从上海文元坊家中致信北京椿树胡同的洪述祖,主动提出筹资“去宋”的设想。

3月14日晚7时,应夔丞发给洪述祖应密寒电:“梁山匪魁顷又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夔。”

洪述祖接到电报后,并没有在“转呈,候示”方面给出明确答复,而是在3月18日下午的川密电报中响应说:“寒电应即照办。”

3月19日下午12时35分,洪述祖在川密电报中催促应夔丞“事速行”。

3月20日晚上10时40分,宋教仁在上海沪宁火车站准备乘车时,被凶手武士英从背后开枪击中。带领武士英执行谋杀任务的,是与国民党方面的前沪军都督陈其美关系密切的吴乃文、陈玉生、冯玉山、张汉彪。到火车站为宋教仁送行的,是国民党方面层级较高的吴颂华、拓鲁生、黄兴、陈策、廖仲恺、于右任、吴铁城等人。

3月21日凌晨2时10分,应夔丞在川密号电中通知洪述祖:“廿四十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

3月21日上午9时20分,应夔丞给洪述祖发去川密个电:“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一无伤亡,堪慰,望转呈。”[4](319)

上述内容,主要是上海方面的应夔丞与北京方面的洪述祖,围绕宋教仁暗杀案所留下的纸上谈兵并且是单线联系的前台信息。隐藏在这些纸上谈兵并且单线联系的前台信息背后的,是上海方面的吴乃文、拓鲁生、冯玉山、陈玉生、张汉彪、陆惠生等人,具体实施的一项十分周密的多层级、全方位的行动计划。他们一方面安排武士英充当在沪宁火车站枪杀宋教仁的凶手;一方面安排假冒古董商人的王阿法,充当到公共租界巡捕房告发应夔丞涉嫌犯罪的举报线人。负责制订这项多层级、全方位的暗杀计划的更高层级的犯罪嫌疑人,显然不是被当作替罪羊出卖牺牲的应夔丞,而是应夔丞与吴乃文、拓鲁生、陆惠生等人的共同上司,也就是在上海地区切实掌握着黑白两道军政资源的前沪军都督陈其美。

应夔丞在沪军都督府任谍报科长期间,吴乃文的职务是一级科员。应夔丞随孙中山出任“南京大总统府庶务长管领禁卫军”之重要职务期间,吴乃文的职务是沪军都督府谍报科侦探队长,他在刺探情报之余,还专门通过绑架勒索为沪军都督陈其美筹集军费。

在2016年7月由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喋血枭雄:改变历史的民國大案》一书的第四章,笔者利用上海档案馆新近整理出版的《辛亥革命与上海: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档案选译》中的相关资料,进一步研究考证了“宋教仁案中的陈其美与吴乃文”,为上述结论提供了更加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该书第七章“袁世凯惩办王治馨”中,还翔实考证了张国淦等人加在袁世凯、赵秉钧、洪述祖身上的各种不实之词。

总而言之,宋教仁案的真相并不存在于被尚小明形容为“核心史料”的应夔丞与洪述祖等人的来往函电之中,更不存在于尚小明极力捏造的“袁洪特殊关系”之中;而是存在于出现在沪宁火车站凶案现场的所有涉案人员当中。这些涉案人员没有一个人是洪述祖的亲信,上海方面与洪述祖保持单线联系的应夔丞,也没有亲临凶案现场。自称“特任驻沪江苏巡查长前大总统府庶务长管领禁卫军调任大本营”的共进会会长应夔丞,虽然部分参与了宋教仁案的策划布局;但从整体上操纵指挥宋教仁案,尤其是在案发之后一边派人选择性地抓捕应夔丞、武士英,一边故意放纵吴乃文、冯玉山、陈玉生、张汉彪等人的第一嫌疑人,显然是比应夔丞、吴乃文层级更高并且掌握着上海地区黑白两道军政资源的陈其美。

陈其美等国民党人放过参与执行谋杀行动的吴乃文、冯玉山、陈玉生、张汉彪等人,而专门揪住并没有到现场指挥杀人的应夔丞和洪述祖之间纸上谈兵的书面证据大作文章,其目的显然不是通过调查真相来捍卫和继承宋教仁所追求的共和立宪的制度框架,反而是通过挑起发动“二次革命”来背离和败坏宋教仁遗留的立宪共和的政治遗愿及救国事业。

具体到与宋教仁同样追求立宪共和的洪述祖来说,他确实是具有爱国情怀的一个人,而且是具有一定的官场谋略和政治才干的一个人,同时还是大胆妄为、擅权谋私、贪赃枉法、劣迹斑斑的一个人。作为内政部的一名高级官员,切实保障宋教仁的生命安全才是洪述祖的职责所在。洪述祖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竟然与应夔丞合谋套取中央政府的巨额款项,甚至于打着中央政府尤其是袁世凯、赵秉钧的名义,在密信密电中怂恿鼓励应夔丞实施谋杀宋教仁的行动计划,直接促成了上海方面针对宋教仁的血腥谋杀,从而犯下了渎职枉法、教唆杀人的严重罪行。

话又说回来,仅仅依据洪述祖远程遥控、纸上谈兵的谋杀教唆,是不足以被判处死刑的。洪述祖最终被判处极刑送上绞刑架,在很大程度上是充当了党派斗争的替罪羊和牺牲品。洪述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仅仅具有爱国情怀是远远不够的,更加需要的是限权自律、依法作为的现代法治意识。洪述祖依仗着一份爱国情怀违反法律、恣意妄为的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祸国殃民。

六、 尚小明的抄袭嫌疑

《宋案重审》第93—94页,尚小明论证蔡东潘等人的“一些不实说法”时,所引用的蔡东潘《民国通俗演义》和袁克文《诸庶母传》的相关引文,直接摘抄于笔者的《谁谋杀了宋教仁》的第133—135页。在《宋案重审》的第404—405页,尚小明又从笔者的《谁谋杀了宋教仁》的第315—316页,摘抄了长住青岛的德国传教士卫礼贤关于洪述祖的一段文字:

在逃难的人群中,有一些奇怪的人。我特别记得一个叫武士英的人。他被控危害了国民党的南方领袖宋教仁,于是他逃到了青岛。他是一个膘肥体胖的家伙。他迅速找了一所文官的房子躲了起来,他认为那里可能更安全些。他简直就是一幅被愤怒折磨着的罪恶良心的活画面。他眼里看不到任何人,干燥的舌头不断舔着干裂的嘴唇,徒劳无益地想使它们湿润些。他生活在不断担心被驱逐的恐惧中。一旦被逐,他也就死定了。而战争造成的恐惧要更强烈些。他到我那儿来,要我给他搞张船票。我问他难道不觉得在青岛更安全一些吗?他说他倒不那么认为。他已经为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了准备。一个德国医生给他开了一份证明,说他因为脖子上生了一个大瘤,所以不能砍头。然而,命运的脚步最终还是追上了他。宋教仁的儿子发现了他。随即,他被起诉、定罪,尽管有医生的证明,他还是被绞死了。这种惩罚对他来说可不是太合适,因为在行刑过程中,他的头掉了下来,沉重的尸体落在了地上。这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法律难题。因为根据中国人的观念,头与躯干的分离是比仅仅把犯人吊死更为严厉的刑罚,这将使死者在阴间遭受更大的苦难。受刑者的家属把此事诉诸法庭。据说他们获得了赔偿,那头最后也缝到了身体之上。[1](404—405)

这段文字资料是笔者于2017年8月24日应《青岛日报》的薛原、臧杰和青岛出版社的刘咏先生的邀请,与北京的沈山、王洪波先生和上海的蒋楚婷女士一起到青岛参加《思想者》丛书编委会的意外发现。刘咏先生给包括笔者在内的外地朋友每人赠送了几本由他参与编辑的新书,笔者无意当中在王宇洁、罗敏、朱晋平翻译的卫礼贤原著《青岛的故人们》的第137页,看到了这段文字。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指出过这里的“武士英”是对于洪述祖的误记。道理很简单,不研究洪述祖以及宋教仁案的人,是看不出这个错误的;研究宋教仁案的人,是不会知道这样一本书里会有这段文字的。

尚小明抄袭笔者的学术发现却不肯诚实地加以注解说明,反而欲盖弥彰地把笔者的注解“卫礼贤著《青岛的故人们》,青岛出版社,2007年1月1日,第137頁”,置换成了卫礼贤这本书的更为早前的版本:“[德]卫礼贤:《中国心灵》,王宇洁等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第148—149页。”诸如此类的抄袭表现,在尚小明的《宋案重审》当中还有几处,笔者暂不逐一列举。

〔参考文献〕

[1] 尚小明. 宋案重审[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2] 骆宝善,刘路生主编. 袁世凯全集:第3卷[C].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3.

[3] 张耀杰. 北大教授与《新青年》[M]. 北京:新星出版社,2014.

[4] 张耀杰. 谁谋杀了宋教仁:政坛悬案背后的党派之争[M].北京:团结出版社,2011.

[5] 骆宝善. 骆宝善评点袁世凯函牍[M].长沙:岳麓书社,2005.

[6]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增订版)[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夏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