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慧,匡 瑛
(1.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职业教育研究部,山东 济南250000;2.华东师范大学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上海200062)
“职业规范作为一种调节从业人员职业意识和行为的规范,是依据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行为状况而制定的,对应的是从业人员的现实行为,提出的要求指向从业人员的善行。”[1]本文认为,职业人职业规范的养成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后天教育塑造的结果,需要对职业人进行规训教育渗透和规训教育辅助。各行各业不乏具备职业规范的职业人,劳动模范是其代表性群体。通俗意义上说,劳动模范是各自工作领域中的优秀代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并且是其他职业人学习的典范和榜样。本文阐述了劳动模范职业规范养成的生成逻辑、规范培育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经验启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英国著名教育学家洛克提出了“白板说”。他认为,人类的知识来源于后天的经验学习,“我敢说我们日常所见的人中,他们之所以或好或坏,或有用或无用,十分之九都是他们的教育所决定的。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2]个体在从出生到成人的过程中,必须依赖于他人,借助于已有知识和外在经验,循序渐进获得对外部世界的认知,若不接受后天教育,是无法凭借自身建立的。个体建立对规范的认识是一种学习,是后天教育发力的结果。个体规范意识的学习和获得不是一蹴而就的,其学习过程伴随着对规则的认识和遵守,是逐渐获得的。
每个社会成员都不是孤立地生活在社会中的,而是必然要建立起各种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因为每个人的社会角色不同,所以仅仅依靠道德规范远远不能规范个人的行为,为保证各种社会活动有效运作,除了道德规范之外,还需要法律规范、行政规范、社会规范和其他各种公共生活规范,而这些规范,构成了公共道德义务。“每个人作为公民,必须承担这种公共道德义务,在个人的道德选择中必须遵循这些义务的约束。”[3]2遵守义务约束意味着以规范为基本原则,个体在违反了规范原则时,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个体遵守履行规范而言,公共生活规范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道德原则提出普遍的道德义务,以普遍的道德原则或规范为特征,是共同生活的义务和责任,对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具有规范作用。”[3]3-4个体一生的发展,都会有与之对应的阶段教育任务,尤其在个体幼儿阶段和青少年阶段,道德品质的培养需要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正确引导。发展个体的某种道德品质,应从道德规范开始,规范其言行,教化其心灵,继而形成道德品质。事实证明,一个具备良好道德道德品质的人,不可能缺乏规范意识和纪律意识。
每种职业都有其特定的规范要求。工人要按照工人规范进行施工生产,医生要按照医生规范进行治病救人,律师要按照律师规范进行辩论,教师要按照教师规范进行育人。若想在职业生涯过程中获得技能和精神方面的协调发展,职业人开展职业活动时必须遵守行业内的职业规范。此外,“职业和学校是形成公民的道德品质的两个特别重要的方面,而且职业本身也是训练公民的道德品质的重要方式。”[4]职业规范明确限制了职业人的可为与不可为,不仅可以培养职业人的规范意识,而且还能提升职业人的道德品质。
笔者曾对劳动模范职业精神的形成进行研究,以他们的个人生活史为切入点,运用质性研究的方法,总结归纳出其职业精神形成的原因。本文是在原有基础之上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研究发现,是系统的规训教育和精巧的规训技术,二者共同发力,施加影响,最终使得劳模具备职业规范。
在劳动模范从规范意识形成、进而养成一种职业规范的过程中,教育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主要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企业教育。首先,家庭教育强调家风。规范意识的萌芽,往往是在家庭教育中诞生。学龄前儿童一般由父母、长辈带领他们建立对外界的认识,这也是他们最初的学习方式。其次,学校教育注重道德品质。与其他类型的教育相比,学校教育的特殊性在于,它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并且有一套完整的文化育人系统,不仅传递知识经验给受教育者,而且也注重培养其道德品质。从某种程度上说,学校教育是公民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方式,如果没有学校教育,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将无从谈起。最后,企业教育强调技能文化。企业教育与前两种教育的不同之处在于,企业追求经济效益,职业人必须将企业的发展前景放在首位,而前两者是围绕着个人道德品质开展的教育。在职业中获得成绩的职业人,往往是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并行发展的。此外,一个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必然强调企业文化,这是其能否长久发展的根本性因素。
“规训”一词源于后现代主义代表人物法国社会学家福柯的术语,即通过精确的计算和控制实现“驯顺的肉体”。他认为:“人不是现代认识型推论的构造物,而是权力的产物,是社会的惩罚、监督、规训、教育规范塑造成的。”[5]在规训的社会,规范、纪律、条例等嵌入其中进行运作,完成对人的规训,从这方面来说,每个人都是经历规训才成为今天的样子。福柯认为,规训通常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能够给人以惩罚和强制行为的联想和威慑,使其成为一个驯服的人;二是能够教人以某种职业技能和知识体系,使其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或者能够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人。”[6]
1.规训教育无处不在。诚如前文所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企业教育贯穿于个体一生,个体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都身处在与之对应的规训教育系统中。无论在何种场合,个体都要遵守各式各样的规则,规训教育不会因为时空变化而消失,而是一直存在。
2.细节是规训教育的重要内容。福柯反复强调“细节”对于规训的重要性,这在劳动模范身上体现得非常强烈。如从事航空制造业和餐饮服务业的劳模,他们的工作千差万别,但高度重视细节却是他们的共同点。“我比较注重细节,在做完菜之后,我都会检查盘上的菜,如果有一滴油在盘子一角,我会把油擦去之后,再让他们把菜端走。”“我们需要精益求精的态度,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许多的差不多放在一起就是差很多,而且细节决定成败,飞机上绝对不允许差不多,不行就是不行。”这些都说明,细节规定了某种干预的模式,即完成事情的质量。
3.标杆人物的存在。劳动模范本身就是规训体系之下筛选出来的群体,其中涉及了复杂的对象关系,比如政府和劳模的关系、企业和劳模的关系、劳模和普通员工的关系。以福柯的“知识考古学”来解读,这三对关系的背后蕴含了深刻的现实意义。其一,成为一名劳动模范需要经历考核、筛选、工作成果等过程。政府和企业需要有劳动模范这样的标杆式人物作为行业领域的典范,为相同行业的人提供学习的榜样,激励普通员工,进而培养其他较为优秀的员工,让他们最终也成为劳动模范,如此循环往复,完成“知识形成—权力行使”的转化。其二,运用考核、排名、条例等方式,以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和能力的水准为标准,成为一个达成共识的规律和准则。其绝妙之处在于,个人认同并且愿意为之付出努力,这便是“等级分配”的重要作用。劳动模范评选出来后,常常会有一个庄严而隆重的颁奖典礼,甚至有些劳动模范会受到国家领导人的接见,也会得到政府部门的补贴,媒体会报道他们的优秀事迹,因此,成为劳动模范也是一份政治荣誉。需要注意的是,政治荣誉本身便是“权力行使”的展现,而成为劳动模范之后,他们必然会在工作中投入和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4.精妙的规训技术。其一,强调层级下放的监管手段。福柯认为,监视空间体现在工人阶级居住区、医院、收容所和学校的建设中,通过此种建筑物的设计,能够对居住者(学生)发挥作用,有利于规范和控制他们的行为。在学校的建设空间中,以班级为单位,每一个班级是独立的教学空间,而且教学空间和行政空间往往是并行存在的。一般来说,距离行政空间更近的教学空间更容易受到影响,学生更容易受到教师的监管,所以他们对于学校的规章制度更加“敏感和谨慎”,相比较其他班级,他们的执行力更强。其二,必不可少的检查手段。检查是规训技术的概括性表述,准确地说,可以细分为考试、比赛、等级与名次。通过与劳动模范的交谈得知,他们往往在非常年轻的时候,或在学校时期,或工作后不久,跟同龄人相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比赛和考试中拿到了很好的名次。正是通过检查的手段,他们逐渐成为行业内的优秀代表。
为更好地展示规训教育和规训技术施加的影响,笔者提炼劳模的文本材料,转化为福柯术语,解读文本深层含义,以表1和表2分别说明。
表1 劳动模范规训教育文本材料的分析
续表
表2 劳动模范规训技术文本材料的分析
首先,劳模的规范意识萌芽源于家庭教育。不能孤立地看待劳动模范规范意识的养成,而是应该放置在家庭教育中看待,家庭教育对个体的影响贯穿于个体的人生始终。若在家庭中得不到良好的训练和教育,学校教育对改变个体所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家庭教育的影响是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无法代替的,家庭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也是其他社会成分难以完全代替的。”[7]129笔者通过访谈得知,劳模在年幼时期便有一定的规范意识,这离不开家庭教育的塑造,家庭教育帮助他们奠定了思想基础。虽然之后个体在学校接受教育,但无论如何不能忽视个体已有家庭教育的重要事实。其次,劳模的规范意识强化来自学校教育。学校强调“以智育为主体的‘给予教育’,以‘集体的’方式进行。”[7]138学校教育在发展学生智育的同时,也渗透着德育,二者相辅相成,“知识通过学科规训实现对人的控制”。[8]学校教育有明确的教育目的和教育任务,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强化对学生品德的教育,培养学生掌握知识的能力。最后,劳模自身将遵守规范内化为自身行为。规训教育通常涵盖了认知、情感、意识和行为,最终以个体的行为表现出来,行为成为检验规训教育的重要标志,例如遵守班级规则、课堂纪律等,都是个体将规范内化为自身行为的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三个层面提出不同的追求价值,其中,在个人层面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包含对职业精神的追求,充分展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职业规范的导向。家庭教育、各级学校教育和企业应该围绕培养职业精神的重大时代课题,通过重视家风、舆论宣传、践行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等方式,从不同层面重视职业规范的培养。
首先,重视家风建设。家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体家庭生活文化氛围的集中体现,如今虽面临着多元文化的挑战,但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关于修身言志的传统依然值得学习。同时,家长应将成人做人的教育视为家庭教育的根本,严格训练和提升个体的道德品质,加强家风建设。其次,价值观建设是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务。家长应将价值观教育当做家风建设的重点,给孩子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摒弃负面价值观的消极影响。“把价值观教育作为家庭建设的有机组织部分,纳入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社会发展目标和人的发展目标的总要求。”[9]家庭教育应以价值观为引领,为孩子接受学校教育奠定重要的道德基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首先,要在培养规范意识上下功夫。无规范,不成德,学生品德的养成,必须依靠各种规范守则。学校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理念与学校教育教学进行融合,要将学校德育任务与学生的学习任务相结合,运用恰当的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突出规范意识的重要地位。其次,要在加强品德修养上下功夫。学校应从正面积极引导学生,为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将品德修养和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研学活动、公益劳动及勤工俭学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规范意识和品德修养。要鼓励教师运用新技术、新理念,更新和丰富规训技术。
首先,挖掘课程设置中有关职业规范的元素。任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尤其是在专业课教学中,应强化学生的规范意识,让学生对职业规范有深刻的认知。规范意识是一种可转化、可迁移的品质。具有较强规范意识的学生,必然在遵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履行义务等方面也有较好的表现,踏入工作岗位后也不难形成职业规范。其次,充分利用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是学校育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充分将规范意识教育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在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逐渐渗透。再次,利用新媒体技术营造良好氛围。学校可通过《大国工匠》等一系列纪录片,以行业内的代表性人物为典型引领,倡导“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理念,在学校开展相关主题讲座。最后,邀请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进校园进企业。学校应以工匠和劳模的真实事迹感染学生和职业人,让他们深刻领悟和体会到具备职业规范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以工匠和劳模为榜样,将遵守职业规范付诸于实际行动中。
在工作中,职业人应更加强调各行各业的职业规范,更加强调职业属性中的规范意识养成。首先,重视规范培养。在员工入职培训和职后进修学习中,企业要将一般规范原则和更新规范原则告知职业人,并且在工作开展期间,将规范原则放置在工作场所中,潜移默化地渗透职业规范的教育,时刻提醒职业人职业规范的重要性。其次,成立技能工作室,以技能工作室辐射带动其他职业人。职业人在提升技术技能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步骤操作,将职业规范嵌入日常工作实践中,使其成为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范。最后,以职业精神为最高追求。企业对职业人进行以规范为原则的教育时,仅仅以完成工作为标准是低层次的要求。职业人最终应该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职业精神,这将有利于职业人提升工作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有利于职业人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有利于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对职业人职业精神的培养,同时充分体恤职业人,以人文关怀沁润其心灵,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良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