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太康县人民医院(461400)崔慧琪
1.1 病例资料 选取2016年1月~2018年12月本院血管性痴呆治疗的82例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各41例。对照组男22例,女19例;年龄58~81岁,平均(66.88±6.42)岁。观察组男21例,女20例;年龄60~80岁,平均(67.92±7.12)岁。两组患者的病例资料对比,P>0.05,可对比。纳入标准:符合国内外神经病学组织拟订的血管性痴呆诊断标准;经我院CT或MRI技术检查确诊;患者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
1.2.1 对照组给予奥拉西坦单纯治疗 治疗前实施控制血糖、血压等对症治疗,之后给予对照组患者单纯奥拉西坦(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20100040,规格为4g)加250mL生理盐水静脉滴注治疗,1次/d。持续治疗1个月。
1.2.2 观察组给予奥拉西坦、丁苯酞软胶囊联合治疗 治疗前实施控制血糖、血压等对症治疗,在奥拉西坦注射液治疗基础上,再给予观察组患者奥拉西坦联合丁苯酞软胶囊(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20050299,规格为0.1g)口服治疗,3次/d。持续治疗1个月。
1.3 观察指标 临床疗效评定标准:患者恢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反应良好,临床症状(认知障碍、注意力不集中及记忆力差等)基本消失为显效;能够自理生活,有一定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但反应缓慢,临床症状(认知障碍、注意力不集中及记忆力差等)部分改善为有效;不能自理生活,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差,智力障碍明显,临床症状(认知障碍、注意力不集中及记忆力差等)没有得到改善为无效。
ADL评定标准:按照4级评分为主,分值为20~80分,分值越接近20分代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越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恢复,完全可以自理生活为1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下降,能够自理,但有一定困难为2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明显下降,自理能力困难,依赖性较强为3分;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一律丧失,生活不能自理为4分。
MMSE评定标准:按照4级评分为主,异常:智力有一定障碍,评分27分;轻度认知障碍:认知障碍程度较轻,评分24~26分;中度认知障碍:认知障碍明显,评分19~23分;重度认知障碍:认知障碍较严重,评分0~18分。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22.0处理数据;检验方式是:t检验和卡方检验;两组患者ADL、MMSE评分表达形式:“均数±标准差”;两组患者临床总有效率表达形式:“%”;P<0.05时,说明两组患者的上述指标组间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评价临床疗效 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92.68%)相比对照组(68.29%)要高,P<0.05。
2.2 评价ADL、MMSE评分 两组患者治疗前ADL、MMSE评分对比无差异(P>0.05);观察组治疗后ADL评分为(30.82±2.52)分,相比对照组(39.15±3.83)分要低,观察组治疗后MMSE评分为(26.85±6.28)分,相比对照组(20.11±3.24)要高,P<0.05。
临床治疗血管性痴呆患者主要有奥拉西坦和丁苯酞软胶囊这两种药物[1]。相关研究表明,这两种药物联合治疗效果更佳,临床疗效更显著。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92.68%)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这是因为丁苯酞软胶囊在治疗血管性痴呆患者中起着重要作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患者的脑水肿症状,从而改善脑缺血,同时促进神经细胞的活跃[2],还可抑制血小板聚集和改善脑血栓,使脑能量恢复正常,治疗效果良好,加之联合治疗临床疗效明显更好。观察组患者治疗后ADL、MMSE评分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再次证明,奥拉西坦和丁苯酞软胶囊联合治疗对改善血管性痴呆患者的认知障碍和日常生活能力具有显著效果。
综上所述,血管性痴呆患者通过采取奥拉西坦和丁苯酞软胶囊联合治疗,治疗效果更优,有效改善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认知水平,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