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仁和骨伤医院(461000)顾运福
1.1 基础资料 本次研究所纳入的对象均为骨折患儿,且为我院2016年9月~2018年9月收治,经过临床的影像学与病理学诊断,确诊为闭合性肱骨髁上骨折,患儿监护人及医院伦理委员会均知情且同意开展本次研究。共有骨折患儿74例,平均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得37例,年龄均在2~12岁,平均(6.35±2.27)岁;发生骨折至进行手术治疗间隔时间为(4.02±1.64)h。对两组的基础资料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比较,差异不具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本次研究中,观察组与对照组分别采用小夹板外固定治疗法与传统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法,根据本次研究的宗旨,本文仅对观察组手术治疗的相关操作进行以下表述。根据患儿的实际耐受程度给予合理的麻醉处理,再结合实际发生骨折的部位选择相应的复位手法,比如股骨干骨折的患儿先进行皮牵引复位、胫腓骨骨折的患儿先给予根骨或踝骨牵引使其复位、尺桡骨远端骨折与科雷氏骨折的患儿先牵引复位后再使用指法将骨折处稳定等等,之后再进行小夹板外固定处理[1]。在完成复位并固定后,使用X线片复查复位效果,复位不理想或不稳定的患儿给予克氏针固定治疗。两组患儿术后均积极进行功能锻炼,并在3个月后至医院复查其恢复情况。
1.3 观察指标 主要观察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情况,包括切口感染、骨折移位、内固定失效、骨折愈合延迟等,并观察患者术后的骨折愈合时间。
1.4 疗效评价标准 痊愈,3个月后入院复查时,骨折断端完全愈合,且骨折处的生理解剖结构恢复正常形态;显效,3个月后入院复查时,断端有连续骨小梁用过,且骨折部位的生理解剖形态基本正常;无效,3个月后入院复查时,骨折断端存在少量骨痂,骨折出现畸形愈合或没有愈合。总有效=(痊愈+显效)/总例数×100%。
1.5 统计学方法 对相关的研究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和处理,统计学软件使用SPSS23.0,计数资料与计量资料分别使用百分率与均数±标准差表示,资料间的差异分析分别使用χ2与t检验法,差异显著时,P<0.05。
2.1 并发症发生情况观察和比较 对比两组的并发症总发生率,观察组8.11%明显低于对照组24.32%,且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0.05)。
2.2 骨折愈合时间观察 比较两组术后骨折愈合时间,观察组(71.03±5.14)d,对照组(86.72±8.67)d,观察组明显比对照组短,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 分析和对比两组的临床疗效 两组的临床疗效对比,观察组97.30%显著高于对照组81.08%(P<0.05)。
小夹板外固定是一种非手术治疗小儿骨折的方式,通过使用绷带、小夹板、棉垫等对骨折部位进行固定[2]。据某研究指出,小儿骨折治疗中使用小夹板外固定方式,其疗效较好,尤其是治疗接近关节部位的骨折,其疗效更加显著[3]。相比于传统切开复位资料来说,小夹板外固定在小儿骨折治疗中的应用具有操作简单、并发症发生率小、术后恢复快等优势,还能增强预后效果,减少对患儿日常活动的影响,更能赢得医护人员及患儿和家属的认可。
本文研究结果也显示,对比两组的并发症总发生率,观察组8.11%明显低于对照组24.32%(P<0.05);观察组术后骨折愈合时间(71.03±5.14)d与对照组(86.72±8.67)d相比,观察组明显比对照组短(P<0.05);两组的临床疗效对比,观察组97.30%显著高于对照组81.08%(P<0.05)。
综上所述,小儿骨折治疗中,采取小夹板外固定治疗,患儿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较低,骨折愈合比较迅速,疗效也更显著,临床上应优先选择小夹板外固定治疗法治疗小儿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