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人民医院(451100)王鹏榉
目前,临床上针对出现高血压脑出血的患者,通常会采取急救措施,以控制患者的病情,减轻脑出血对机体脑组织的损伤[1]。院前急救措施作为患者入院前和入院过程中实施的急救措施,能确保患者被安全送至医院接受救治,从而达到降低患者病死率,改善其预后的目的。此次研究通过对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措施,取得了良好的临床疗效,具体的研究内容,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4年1月~2018年1月接收的100例高血压脑出血患者为观察对象,将其随机分为甲、乙组,每组50例。甲组:男28例,女22例;年龄44~76岁,平均(49.6±4.2)岁;发病时间3~49h,平均(8.9±2.4)h;乙组:男30例,女20例;年龄45~78岁,平均(49.9±4.1)岁;发病时间3~50h,平均(9.2±2.3)h。所有患者都符合医学伦理审核条件,并对研究内容知情的患者。
1.2 方法 甲组患者未采取院前抢救,入院后进行常规的急救,主要急救措施包括保障呼吸道和静脉输液通畅,进行生命体征监测、采取抽血化验、生化化验。乙组采用院前急救,具体的急救措施如下:①保持患者呼吸通畅,对于低氧者,可采取供氧,氧气饱和度>94%,建立静脉通道;颅内压较高的患者,可采用20%甘露醇进行降压;出现呕吐的患者,需及时清理口腔呕吐物;对存在意识障碍,且舌根后坠的患者,可放置口咽通气管;血糖<3.33mmol/L(<60mg/dl)的患者,可及时补充葡萄糖以调节血糖;收缩压≥20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可采取降压措施,并密切观察患者的血压变化状况,一旦发生异常,及时进行处理。②将患者放在担架上进行搬运时,需保证其头、胸、下肢的稳定性,避免患者头部受震动;对于无低氧或平躺耐受性的患者,可选用仰卧位;针对存在颅内高压或有误吸风险、气道阻塞者,可抬高床头15°~30°。③转运过程中,对患者的生命体征实施动态监测,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并提前通知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准备,开通绿色通道,进行抽血和生化检验,心电图检查等。④救治过程中,需询问患者近期患病史、既往史等,确定患者的手术禁忌症,为患者争取良好的手术时机。
1.3 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 观察两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并发症发生率、病死率。其中,疗效评定标准:临床症状无任何改善,或病情加重为无效;临床症状有所缓解,生命体征恢复症状,血压降低15%为有效;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恢复正常为显效;血压基本恢复正常,且恢复自行活动能力为治愈。
1.4 统计学分析 数据用SPSS22.0处理,计数资料用n(%)表示,计量数据以(±s)表示,差异用x2和t检验,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比较 乙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为96.0%,明显高于甲组的84.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及病死率比较 乙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病死率分别为4.0%、2.0%,明显低于甲组的16.0%、12.0%,有统计学意义(P<0.05)。
高血压脑出血是常见的脑血管疾病,导致患者发病的原因主要为长期高血压,易引发脑动脉玻璃样病变、粥样硬化等。由于高血压脑出血患者会出现颅内压急剧升高,呕吐、眩晕、意识障碍等症状,且病情危重,临床预后较差,因此,患病后还要及时给予患者救治。院前急救作为紧急救治措施,能快速控制患者的血压,降低颅内压,以便为后续治疗提供充足的时间,对改善患者的预后,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2]。本次研究以高血压脑出血患者为观察对象,结果显示对患者进行院前急救措施的乙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未采取院前急救的甲组患者,且其并发症发生率、病死率也显著低于甲组,该结果表明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实施院前急救,能有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患者的死亡率,改善患者的预后,这一结果与相关的文献报道一致[3]。
综上所述,高血压脑出血患者采用院前急救措施,能有效提升患者的治疗效果,降低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改善患者的预后与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