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莹 赵晓峰
[内容提要]费孝通关于农民家计模式的研究贯穿于他本人的整个学术生涯,其成果是认识中国农村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本土理论资源。费氏认为,传统农民家庭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农业和工业,这也是中国农村广泛存在的传统家计模式的核心特征。而这一重要的生计模式特征主要依靠两个制度来支持:其一是农业和乡村工业的有机循环机制,其二是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平衡发展机制。而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当下社会,费氏的家计模式理论依然能够穿透时代展现出现实价值。
作为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费孝通先生一生著述颇丰,为学界研究中国社会问题留下了宝贵的理论资源。农民家庭一直是费氏研究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并且在其早期代表性著作《江村经济》和《云南三村》中,费氏都是以描述农民家庭生活的物质支持为出发点,去剖析出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从表面上看,费孝通在改革开放以后将研究的一大重点转向了对于小城镇问题的关注上,但是他对小城镇的研究依然是从农村这个角度出发来看小城镇,而不是从大城市或小城镇自身来看小城镇[1]1,同时费孝通自己也解释了原因:“正是在这个绝大的空间——农村,生存的土地十分有限,人口稠密,每平方公里多达六、七千人。我们通过调查发现,人们想要生存,找到活路,找到生财之道,单单靠农业是不行的,还要靠手工业,靠工业”[1]1。通过对费氏文献资料的梳理研究,笔者发现农民家庭的生存模式一直都是费孝通的分析重点,“家计模式”是构成费氏理论结构的重要基础。同时,当今中国的三农问题依然突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研究费孝通的家计模式理论,探究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践和发展状况,不仅可以让我们挖掘到我国社会科学的优质理论资源,也对当前中国实现城乡一体化,切实解决农民家庭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一直以来,学界都十分关注农民家计这一领域,尤其是在现今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国家各种移民搬迁和退耕还林等政策大力下沉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传统模式正在发生巨大改变的农户家计问题。如黎洁、李聪等人根据英国国际发展署的可持续分析的框架,分析了中国西部贫困退耕山区农户的基本生计状况[2],并持续关注了移民搬迁农户的生计资本和生计策略等问题,依据定量的研究方法向我们证明:在新环境下,农村家庭自我发展能力的形成,家庭生计资本是其考量的关键[3]。何路路、覃志敏、付少平等人也依据可持续生计的基本框架分别对西南、西北等生态脆弱地区的农户家庭生计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
在以上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农户家计问题的研究中,运用的大多是定量的研究方法,国外的相关分析框架和理论资源是其重要支撑,实地数据是其分析的最主要依据。经过归纳总结,笔者发现,这些相关研究都是运用国外已有的理论框架着重于对农户的家计策略和家计资本进行探寻,多是经验性的总结,而缺乏理论性的概括,尤其是忽视本土优秀理论资源的挖掘。而北大学者刘能则注意到生计问题一直是费孝通社区研究中最主要的关注点[4],并在历史脉络和当代情境下总结出了费孝通社区研究的两种不同范式,注意到了在不平衡的城乡二元结构下费氏理论所具有的当代意义。相对于以往的研究,这篇文章实属对费氏理论资源的创新性挖掘。但刘能的研究侧重于社区角度,将费氏的早期基本分析单位设定为村庄,而后期的分析单位则设定为高于村庄的更大地理区块。这种以地理区域范围划分研究对象的方式虽然有据可循,但是却不可避免地从表面割裂了费氏研究的脉络体系,也削弱了费氏理论的时代价值。笔者的观点是:尽管费氏早期和后期所描述案例的地理范围不同,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如何维持并发展农村家计这一着手点。综合来看,如何让中国农民生活富足,如何发展中国农村,一直是费孝通学术研究的重点领域。
费孝通家计模式理论的核心特征即是同时来自农业和乡村工业两个领域的收入成为传统农户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亦即平日里常常提及的“农工结合”、“男耕女织”等。无论是什么样的表达方式,都向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农业和乡村工业并存的现象在传统乡村社会长期存在,并且形塑出了中国农村乃至整个中国社会特有的结构和特征。在其早期著作《江村经济》和《云南三村》中,费孝通更是对这一家计模式做出了十分详细的论述。江村作为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江南农村,和我国南方的许多农村一样,农业经济以种植水稻为主,兼以少量养殖羊、猪等家畜,同时丰富的水资源还可以让江村附近农民捕捞鱼、虾等水产。这些建立在自然依赖基础上的农产品大多用来自给,较少部分会售卖到城镇中。以蚕丝业为代表的乡村工业则是江村居民的第二大收入来源,同时也是太湖一带农民家庭的普遍兼营行业。根据费氏的调查,单纯依靠农业收入是难以维持普通农民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的,尤其是日常必需品、礼节性费用、税和地租以及再生产所需的资金,辅助的乡村工业是必不可少的[5]173。江村农民正是通过农业领域的各项收入和乡村手工业品的售卖来同时维持着自己的家计需要,并且在当时始终保持着全国农村平均收入之上的生活水平。
而云南禄村、易村和玉村则是内地工商业欠发达农村地区的代表,但是这种内地农村的家庭生产依然需要农业和乡村工业的相互结合。禄村自然条件较为优渥,农民家计的维持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水稻和豆类作物。养猪是禄村村民从事的最普通的副业,在集市和街子上进行小本生意的贩卖、利用豢养牲畜来运输也是当地较为常见的副业。易村的自然条件则相对恶劣,土地数量少且贫瘠,距离城镇较远且交通不便。种种现实条件的限制,使得易村的农业收入水平十分低下,依靠本地种植业填饱肚子都成了难题。为了维持基本的家庭生计,易村几乎每个家庭都依靠编制篾器这一手工业来贴补家用。农业中过剩的资本和劳动力又成为了以造土纸为代表的这种作坊工业的资本来源,以家庭手工业和作坊工业为主要形式的乡村工业和当地的农业一起成为维持易村农民家计的最主要来源。而玉村的情况与禄村和易村都不尽相同,玉村是城市近郊的农村,交通便利,自然条件良好。除了种植基本的粮食作物,村内几乎家家都有蔬菜田,而种植蔬菜的收益,几乎是种植一般粮食作物的六倍[6]373。蔬菜的种植,使得玉村的农业收入普遍高于云南其他农村。另外,在洋布大量输入中国市场之前,玉村的家庭织布业也是十分繁荣,土布的价位高,销量大,整体的收益很是客观。农工相辅的家计模式使得易村农户一度维持着相对较高的生活水平。
通过以上对于江村、禄村、易村和玉村的传统农户家计模式的基本描述,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人多地少是中国农村地区普遍面对的现实状况,无论是在工商业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还是在工商业相对落后的内陆农村,仅仅依靠农业收入都难以养活如此庞大的人口,农业和乡村工业的结合是维持中国小农基本家计模式最为核心的特征。
无论是在民国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费孝通始终都坚持发展乡村工业这一基本路径,让农业收入和工业收入同时维持农民家计。而传统的农民家计模式的维持,需要两大基本支撑制度:第一,农业和乡村工业能够形成有机的内循环机制;第二,城市和乡村之间能够互通有无,维持基本的金融平衡机制。
1.农业和乡村工业的循环机制
农业和乡村工业的有机循环机制是费孝通家计模式特征的基础支撑制度,具体来说:农业为乡村工业的发展提供原材料和资本来源,而乡村工业的发展则是缓解劳动力过剩和吸收农业资本的有效途径,可以成为农业再生产的重要动力来源。长久以来,中国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在以江村为代表的自然条件优越的地区,人口密度在民国时期就达到了每平方公里六七千人,建立在父权制基础上的分家制度更是使得农村土地过于细碎化,加剧了本就紧张的人地矛盾。在有限的生产力条件下,单独依靠农业生产根本吸收不了农村所有的劳动力,农业本身也无法消耗过剩的资本,而乡村工业则很有效地缓解了这一矛盾。乡村工业主要有家庭手工业和作坊工业两种形式,中国最普遍的乡村工业是织布业。在鸦片战争之前,土布几乎占领了全部的布业市场,江南地区的丝织品还能够出口,这些都是农民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地区,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外,礼节性消费在家庭支出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江村平均每个家庭每年用于礼节的开支为50元,这个数字为每年全部开支的七分之一,而举办一次婚礼的花费在100至250元之间,葬礼的花费则更多[5]122。每个农民家庭都要经历子女结婚和老人去世,邻里亲戚之间都要“随份子”,这些大宗支出往往难以在短期内依靠农业筹集,而乡村工业就能够缓解这种燃眉之急。随着西洋工业品的大量倾销,本土织布行业遭受严重打击,很多农户家庭不断地压缩礼节性开支,也足见乡村工业对于家计收入的重大贡献。除此以外,乡村工业还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农户家庭购买日常生活品、缴纳税费、发展再生产的主要经济来源。综合以上情况,乡村工业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农业收入的不足,为农户维持基本家计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尽管农业收入不足以完全维持农民的家庭生计,但农业依然是农村最为基础性的产业。一方面,中国小农家庭大多是自给自足的,土地生产出了农民家庭几乎所有的食物来源;另一方面,传统的乡村工业都是建立在农业的基础上的。首先,乡村工业的原料,无论是家庭手工业所必需的桑树种植、养蚕、亦或是作坊工业所需要的木料、竹子、废料等,都来自于农业和大自然本身。而发展乡村工业所需要的劳动力和资本,也是来自于农业领域的剩余,尤其是妇女和农闲时期的男性劳动力。另外,由于民国时期经济发展和市场规模的限制,乡村工业所积累的资本大多也还是要依靠农业尤其是土地来消耗的,即使是在改革开放之后,费孝通也依然强调农业的基础性蓄水池作用,认为农业是一个国家的生计之本。正是农业和乡村工业之间的相辅相成,能够形成有机的循环机制,中国的小农模式才有长期维持稳定的基础。
2.城市和乡村的平衡机制
除了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有机循环,城乡之间的循环也是维持这一家计特征的必要条件,换言之,农村地区既有资本流入城市,又可以得到从城市回流的资本,如果城乡之间的金融平衡不能维持,那么传统的家计模式也势必会破产。传统农村地区的本地市场十分有限,乡村工业所生产出来的商品除了自给外只能有极少部分能够在农村地区流通,而其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是在城镇地区,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地主阶级对乡村工业品的消费。大多数的地主是不事生产的,他们将土地出租给农民,自己则居住在城镇地区,地租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地主以土地为中介剥削了农民的部分收入,农村的大量资本由此流入到城市当中。但是与此同时,地主阶级也是乡村工业产品的最主要消费者,他们每年都要从农村地区购买大量的手工业产品以自用,正是通过这一途径,地主所掌握的从农村地区攫取的资本又大量回流到了农户手中。地主从农村地区获得的资本以现金的形式流回到了农民手中,农民可以用现金购买农村地区无法生产的生活必需品。在费孝通的早期著作中,也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农村居民对于城市商品的日常需要,一些生活和生产的必需品如糖、食盐、妇女的梳妆用品等都需要来自于城市的供给。在与云南三村的对比当中我们发现,越是江村这种交通便利的近城乡村,农户对于城市工业品的依赖性就越大,而这也催生了一些人去从事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贩运工作,如江村一些拥有船只的人就利用交通工具将农村的农产品、手工业品等运到城市售卖,再把城市里的商品运回乡村贩卖。这种城乡间的金融循环模式能够保证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都有能力维持基本的家计需要,城乡间的平衡发展机制得以建立。
尽管从现代的视角来看,无论是城市居民购买的乡村工业品,还是农村居民购买的城市商品,数量规模都是小的,城乡之间的金融流动量也远达不到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那么庞大。但是考虑到当时中国的城市规模、城市人口数量,乡村工业的生产力水平和农户的生活水平,我们会发现在漫长的小农经济时代,城乡居民的金融互动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保持平衡的,而这种条件得以维持的最主要条件就是乡村工业的存在。小农家庭生产的手工业品除了少量自给以外,几乎全都销往了城市地区,这项收入成为农户家庭满足生活需要、发展再生产的主要来源。正是这一渠道的存在,小农才能够维持最基本的家计模式不至破产,甚至是有所剩余。从费孝通的整体描述来看,中国小农家庭的整体生活水平是相对低下的,维持这种家计模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而上述两种制度支撑的任何一环被打破,这种家计模式都会破产。
上述中国小农家计模式的主要特征,在鸦片战争尤其是外国资本主义的大规模入侵以后,发生了巨大改变。廉价的大机器工业产品挤占了乡村工业产品的原有市场,乡村工业尤其是家庭手工业的发展遇到了巨大阻碍,而乡村工业在国民经济当中地位的丧失,意味着小农家计就此破产,具体来说,乡村工业的破产直接打破了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这两大传统家计模式的支撑制度。
张之毅在《云南三村》中记载到,玉村的土布在整个玉溪一带曾经销量极佳,但“自从洋纱、洋布进口后,织户处境日非”[6]429。洋纱以低廉的价格打败土纱成为农户织布的主要来源,但是其市场是在国内外的大城市,市场价风波汹涌,且洋纱价格掌握在大商人手中,洋纱市场一旦有风险,即会波及到乡村织布工业。从表面上看是中国纱商操纵中国农民,实际上则是外国机器纺纱业通过中国纱商之手,打倒了中国手工纺织业。同时,机器大生产出来的洋布深入到内地市场,以其高品质和低价格将乡村土布彻底挤出了主流市场。在乡村工业繁荣的时候,农户将土布这种手工制品的部分收入投入到农业中去从而维持家庭的再生产,农业也得以继续为乡村工业的发展提供必需的原料和资本。而在鸦片战争之后,土布的价格掌握在大商人手中,售价只能介于洋纱和洋布之间,常常接近或低于成本。农户家庭在手工业品上的获利十分不稳定且遭受到的剥削严重,由此中国乡村手工业的稳定状态被彻底打破,乡村工业无法为农业再生产提供动力,农业也无法给乡村工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和资本,农业和乡村工业之间的内循环逐渐呈现出恶性状态,小农的生活水平迅速下降。
大机器工业品的倾销让城市对于乡村工业品的需求量大幅度减少,尤其是地主阶级转而大量购买西洋工业产品,乡村工业产品失去了其最重要的消费群体。同时大机器工业生产效率高,产品供应相对乡村工业品更加及时、数量更为充足,这也使得地主阶级的消费越来越庞大。为了维持自身的消费需求,地主阶级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剥削,他们不断提高农民的地租,兼并、购买越来越多的土地来提高收入水平。同时在关于云南三村的相关描述中我们发现,大商人将收购到的土布等手工业品销往各地,将工业产品尤其是鸦片烟销往农村,乡村工业颓败之后,农村所能吸收的财富本就大量减少,土地成为农户手中持有的最大的生存资本,鸦片的倾销使得农村大量的金融资本和土地资本同时流入到城市的大商人、大地主的手中。举步维艰的乡村工业和对于鸦片的嗜好让农村成为资本的净流出地区,而城市则成为了资本的净流入地区,城乡间的平衡发展机制被彻底破坏,小农的生活水平迅速下降,基本家计难以维持,无数自耕农阶级破产,沦为佃农,从而在农业和乡村工业上被大商人双重剥削。在对江村的调查中,鸦片战争以后约有一半以上的自耕农成为了佃农,农户为了维持生存只能不断缩减休闲、娱乐、人情往来的开支,生活水平大不如前。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农民家计模式的两大支撑制度——农业和乡村工业之间的内循环、农村和城市之间的金融平衡都遭到了破坏,传统的家计模式难以维持。在相关论述中,费孝通指出,正是由于这种传统手工业和农业的结合,为传统农村土地制度和传统农村秩序再生产提供支撑[7]。而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大规模入侵下,这种支撑逐渐倒塌,大量失地的中国农民生活水平及其低下,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社会冲突不断涌现。
费孝通曾经概括过自己一生的追求:志在富民。对于这一追求的坚持,既体现在他早期对于中国农村问题的关注,也体现在其后期对于中国小城镇发展的理论贡献。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内环境和主要矛盾相对于《江村经济》和《云南三村》时期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互动和联系越来越密切,中国走上了城市化发展的快车道,在这一背景下,费氏提出了大力发展小城镇的主张。在笔者看来,费孝通认为发展小城镇的实质就是主要是恢复乡村工业,小城镇的发展最直接的作用是能够有效改善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从而稳定、持续地促进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正是农民基本家计模式的主要支撑,小城镇的发展,在实践上验证并且丰富了费孝通的家计模式理论。
关于小城镇的特征和发展历史,费氏和之后学者的研究成果都十分丰富,本文不再赘言,笔者所要论述的是,为什么发展小城镇能够恢复农户的基本家计模式。小城镇的发展成果直接得益于乡村工业的恢复和发展,大多乡镇工业的前身是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工业,在八十年代的改制过程中,许多沿海地区如江苏农村通过工业保存下了集体经济实体,又借助上海经济技术的辐射和扩散,以乡镇企业为名而继续发展[8]。同时八十年代在沿海地区兴起的乡镇工业,大多是轻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材料直接来自于当地的农业,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也是当地农民,这样就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变成生产力,创造出财富,同时乡镇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可以由当地农民消费。乡镇工业的发展来自于农村集体经济长久以来积累的能量,而这种集体经济的能量来源是农业,所以说农业依然是发展乡镇企业的重要资本来源。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得一批小城镇崛起,小城镇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发挥了人口的“蓄水池”作用。反之,乡镇工业繁荣又反哺农业,大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农户既可以在上班的时候做工,又可以在下班回家后帮助干农活。费孝通认为,这种农工兼业的生计模式实际上反映了农民逐步向工人转化的过程,乡村工农业齐头并进,进入良性循环[9]5。这对于中国从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工业经济的转变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农业经济水平的提高不可避免地释放出长期关闭在中国农村的大量人口,如果没有缓冲和蓄积这股急流的中间体,势必发生显而易见的社会恶果[10]。乡镇工业的发展同时带动了服务业、商业等第三产业的繁荣,小城镇人口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从乡镇、县属镇到县城,各个层次的小城镇都在起着层层截留聚居人口的作用,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大中城市的人口压力。费孝通认为,工业化的过程,一方面是把工业办到农村里去,而另一方面就是乡村的城市化,即城市扩散到乡村里去[9]5,农民将土地等资本用来创办乡镇企业同时在乡镇企业打工,农民既成为了乡镇企业的工人也是乡镇企业的主人,这让农民在“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情境下实现了就地转移[11],同时也提高了农户的收入水平,有利于维持整个农民家庭过上有面子、有尊严的生活。乡村在向城市输送资本的同时也在全方位接受来自城市的多种资源,城乡平衡机制的内涵越来越多元化,城乡发展的共融性越来越明显。
小城镇的建设可以在维持农业基础性地位的基础上使农业和工业能够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恢复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有机平衡机制;同时小城镇的建设还可以使农村和城市均衡发展,缓解原本紧张的城乡关系,从多方面保持城乡之间的平衡性。改革开放以后,农户家庭的主要物质来源依然是农业和工业的收入,而且工业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传统的家计模式的主要特征并没有从本质上发生改变,只是在比例上发生了调整。历史和当代的事实都向我们证明,要维持这一基本家计制度,必须要保证上述两种制度即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支撑作用。从整个世界的发展历程来看,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尽管城乡间的差距依然较大,却并没有出现其他发展中国家那样的城市贫民窟问题。中国的城市并没有只是单向性的从乡村攫取资源,社会依然有空间让农民在城乡之间游刃有余。农民进城之后如果无法生存依然可以回到农村中去,工农关系和城乡的协调可以让农户在基本家计模式的支撑下保证自身和家庭的生存可能性,而不会像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贫民那样进退维谷。可以说,费孝通的家计模式理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得到了实践的验证和发展。
费孝通的家计模式理论不仅对传统的小农社会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同时在发生巨大变革的当下依然具有时代的穿透性。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的转型升级,许多八十年代初期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纷纷破产,大量农民选择进城打工,这使得费孝通所描述的传统家计模式发生了改变,学界称这种家计模式为“半工半耕”,即农民的经济收入来自于农业和工业两个部分,而这里所讲的工业主要是指进城打工,而非传统家计模式中侧重的乡村工业。当代的许多学者都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对农民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从而呈现出了许多更具有时代性的新特征,为我们解读费氏的家计模式理论提供了不同的视角。
杨华认为,农村“半工半耕”结构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并渐趋稳定的,其存在的前提与基础是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城乡二元结构与农村传统家庭制度。当前主要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在家庭内部形成了代际之间的职业分工,即年轻人外出务工,中老年人在家务农,一个家庭获得务工和务农两部分收入[12]。陈锡文等学者提出,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就地城镇化很难大规模实现,农民虽然能够进城却不能够定居,虽然离开了村,却是无法拔根[13],因此许多学者将农民如今的城市化过程称之为“半城市化”。王德福等学者则认为当今的城市化是一种“弹性城市化”,这种城市化的社会机制是接力式进城[14],这种机制不仅要依靠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还需要代际支持和两性间的分工。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费氏描述的传统的家计模式特征已经发生了改变,农民更多依靠的是在工业领域打工的工资性收入,而不仅仅是传统小农经济中内生在农村中的乡村工业,“工”的内涵显然变得更加复杂,现今农民家庭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大笔支出也对这一家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费孝通的家计模式理论已经丧失了对时代的解释力呢?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从本质上看,当下中国农户的家计模式特征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他们仍然是以农业和工业两个领域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这一特征会长期维持下去。单纯依靠农业收入无法让农民维持体面的生活,而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则可以拓展农民获得收入的渠道,如果在城市打工获得的收入较高,农民可以进城买房进而成为城市居民;如果无法在城市长期生存,进城农民依然可以回到农村继续生活,这种弹性化的机制可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民家庭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从而使城乡融合发展。
从时代特点来看,农业和工业、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元化,它们之间的循环也更加复杂。费孝通在撰写《江村经济》时就已经意识到有序的金融制度和规范化的信用合作对于发展乡村工业的重要性,在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下,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有机循环越来越需要平衡有效的机制,为此中国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反哺农业,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切实解决突出的三农问题。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中国政府没有忽视耕地对于农户的重要性,同时进城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福利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时代的发展对于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但是保持农业和工业之间的内循环机制、维持城市和乡村间的平衡发展机制依然是社会治理极为重要的主题,这也使得费孝通的家计模式理论仍然具有时代的穿透性和解释力。这种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在封建帝制时期使中国社会能够长期维持稳定,中华文明能够得以延续。在改革开放以来,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为稳定的城市化进程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也为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本土理论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