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广播电视媒体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2019-02-10 03:57刘佳闫弘宇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9年31期
关键词:公共治理权力

刘佳 闫弘宇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1-156-02

摘 要 参与公共治理,是广播电视媒体重新定位、重新发展的重要机遇。在公共治理中,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公共治理提供有效的信息公开平台,可以为政府与公民之间提供有效的信息交互平台,可以为公民提供监督政府治理的监督平台,可以为政府治理提供智慧支持,同时广播电视媒体参与公共治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

关键词 广播电视媒体 公共治理 权力

广播电视媒体在中国社会具有这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在广播电视媒体的参与下,公共治理应当可以体现出更好的社会效果。从整体上看,广播电视媒体在公共治理的参与中至少体现以下方面的作用。

一、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公共治理提供有效的信息公开平台

信息公开是公共治理中至关重要的行为要素,也是公共治理法治化的基本要求。从能公开到主动公开,这意味着政府执法理念的转变,意味着政府暗箱操作的减少,意味着政府真正将实现公共利益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目标。

虽然政府自身的信息平台也有很好的发展。但广播电视媒体仍然具有自身的优势。从中整体上看,广播电视媒体目前仍然是受众最为广泛的媒体;仍然是最具有权威性的媒体;仍然是最具公信力的媒体;仍然是视听感受最为丰富的媒体。虽然,近年来自媒体有着长足的发展,但广播电视媒体的优势,使得它不可能被新媒体所取代。只要广播电视媒体能够找准自身定位,就一定可以与自媒体实现共同发展。公共治理的过程,对于广播电视媒体而言实际上就是一个重新定位自身,重新振作发展的机遇。

相比于自媒体,广播电视媒体对于公共治理的信息可以更持续、更立体、更生动、更深入、更系统予以传递,在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大众、专家学者等各类主体的合作中,广播电视媒体的效果可以被进一步的放大,从而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一个政府应该拥有全面完成交给它管理的事情和全面执行它应负责任所需要的各种权力,除了关心公益和人民的意见以外,不受其他控制。”政府的公共治理需要向社会进行公开和说明,而广播电视媒体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平台。

二、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政府与公民之间提供有效的信息交互平台

治理不仅包含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递,更包含了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这种上下之间的信息互动对于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公平性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政府公共治理中的各种信息都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媒体以各种形式进行信息发布,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的有效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便于调动社会力量,一致行动。另一方面,公民对于公共治理的建议、监督等各类信息,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媒体进行反馈。

沟通是人际关系处理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在公共治理中,无论政府心态和目的如何正当,缺少了沟通,都很可能造成公民理解、接受上的错觉。制度和政策都是相对抽象的,公民是否能够理解和接受,很多情况下都要依赖于政府对具体内容的详细、准确解读。而由于政策和制度的抽象性,所以在制定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考虑不周全的情况,这时候就非常需要公民和专家学者提出意见、建议。对于这样的需求,广播电视媒体恰恰可以提供很好的沟通渠道。目前,很多广播电视媒体都建立了政务类的信息交互平台。有的是以政府为主导借助广播电视媒体的平台开展的政务类活动,有的是由广播电视媒体自身组织承办的政务类栏目。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受到公民的普遍关注和欢迎,在公共治理中发挥出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公民提供监督政府治理的监督平台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因此,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虽然公众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对于政府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但在各种监督手段中,广播电视媒体无疑是最为有效的一种。这是由广播电视媒体所具有的视听特点所决定的。广播电视媒体在我国有着很好的社会公信力,在多年的实践中,也成功地对各类社会事务进行监督。从中央媒体,到地方媒体都有非常多的成功案例。

只有将政府的权力置于公众的视野中,权力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公开是实现公正的重要途径,能够公开、敢于公开、愿意公开、主动公开,这反映了政府在公共治理中的不同心态。公共治理涉及诸多利益关系,是否公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某一项公共治理活动所改变的利益是否是正当的,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是否是合理的。治理活动的公开,实际上就是背后利益关系的公开。广播电视媒体在参与公共治理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对各种各类信息进行公开,而公开本身就是接受社会监督的过程。这种公开不仅是单次的、短暂的,而可能是重复的、持续的,这就会使政府受到持续的监督,政府行为的合理性、公正性也就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四、广播电视媒体可以为政府治理提供智慧支持

政府虽然是公共治理的当然主体,但是公共治理所涉及到复杂问题并非都是政府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政府更需要各类专家、学者为其治理行为提供智慧支持。广播电视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平台,整合社会资源,邀请各类专家、学者对公共治理提供意见、建议,可以组织各类专家、学者针对公共治理的方方面面献言献策。这种智慧支持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可以是系统的、全面的,也可以是有针对性的、个别的。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吸收专家、学者的智慧成果,也同时是该成果接受社会检验的一个过程,也可以说是专家的意见、建议进行可行性论证的一个过程。经过这一过程,专家学者提供成果的科学性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成果的可操作性也就更强。

通过广播电视媒体获取的对策建议,更有利于政府进行接受和采纳。实践中,很多专家论证的会议往往是闭门召开的。专家学者在论证会议上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甚至是批评,最终只是被走形式。这样的决策和治理,往往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当专家的观点不能被采纳时,其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再次献计献策的主动性、创新性也就会受到影响。在广播电视媒体组织的各类节目都是公开的,专家、学者参与到节目中本身就有一个合理的竞争问题,基于对自身社会声望的关注,所以其投入也更专注。因为一切都是公开的,對于政府而言,专家、学者对建议和对策就不存在是否喜欢、是否合胃口的问题,而只有是否真正具有操作性、是否切实有效的问题。广播电视媒体的公开,公众的参与,更有助于监督政府对专家、学者对策建议的采纳。

五、广播电视媒体参与公共治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

广播电视媒体通过参与公共治理,不仅对于公共政策可以体现上传下达的效果,也可以将公民的意见、建议和请求及时、准确地向政府进行反馈,促进彼此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最终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广播电视媒体通过对政府公共治理信息的公开,将政府的行为置于公共视野之中,接受公民最普遍的监督,从而促进政府法治化的进程。广播电视媒体还可以通过自身的平台广泛吸收各类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为公共治理出谋献策。

可以说,公共治理是社会资源重新分配、公平分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类主体的利益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最终的成果则将惠及每一个平等、自由的公民。人民利益是公共治理的不二目标。而对于公共治理而言,广播电视媒体的参与则会起到如虎添翼、锦上添花的效果。广播电视媒体的参与可以将公共治理中各方主体的利益置于同一平台和层面进行讨论,由此更有利于公共治理中对于各方利益的平衡,更有利于保障各方行为的正当性和法治化。可以说,广播电视媒体对于公共治理的参与过程,是一个利益重组,价值重构的过程,是一个多元化价值实现的过程。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在媒体参与公共治理的过程中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和更积极的促进。

参考文献:

[1]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51.

[2]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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