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乃钰
摘要:胡塞尔现象学意义上的直观与柏格森所使用的直觉概念具有一致性。胡塞尔所使用的直观是在现象学悬置的“纯粹观看”意义上使用的。现象学的直观不仅包括感性直观,也包括对事物的本质直观,即对普遍之物的感知。柏格森的直觉则是置身于其生命哲学之“绵延”内的“观看”。通过将自我限制在自我的绵延之中,自我成为绵延的一部分并与绵延融为一体,直觉对绵延的把握也是一种自我—直觉。
关键词:现象学 直观 柏格森 直觉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24-0225-02
海德格尔认为,现象学与直觉主义是不相关的,而胡塞尔本人则曾将现象学称为直觉主义。现象学和直觉主义到底关系如何,需对二者进行分析。现象学通过分析意识中的现象材料,以把握现象的共相或者静止的本质。胡塞尔现象学直观不仅包括感性直观,也包括对事物的本质直观。柏格森直觉主义则是置身于其生命哲学之“绵延”内的“观看”。世界是绵延的,通过将自我限制在自我的绵延之中,自我成为绵延的一部分并与绵延融为一体,直觉对绵延的把握也是一种自我—直觉。二者具有相似的获得方式。
一、现象学的直观
胡塞尔认为现象学的直观是认识的最后根据。胡塞尔在传统的真理意义上认为真理就是明见性,是一种能够直接把握到实事本身的明见性,这种明见性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直观。直观在此指的是直接的把握,指“无前设性”。直观在现象学中既是研究方法也是研究对象。一方面,它作为研究方法,是现象学研究的最终基础;另一方面,作为研究对象,“直观”也是一种意识行为,是现象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在术语的使用上,一方面,“直观”既与“概念”“思维”相对立,与通常意义上的“表象”相同;另一方面,“直观”与“直觉”的概念完全同义。
胡塞尔现象学在两种意义上使用直观:感性直观和本质直观,后者奠基于前者并超越之。直观作为现象学所应遵循的“第一方法原则”,是现象学反思依据的最终基础。“每一个原本给予的直观都是一个合法的认识源泉,将所有那些在直观中原本(可以说是在其切身的真实性中)展示给我们的东西就当作它们自身所给予的那样来加以接受,但也只是在其自身给予的范围内加以接受”。本质直观所把握的事物本质即是现象学“回到实事本身”的实事,也是现象学作为本质科学的体现。而通达事物本质的过程离不开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即通过现象学的悬置,把握原本的意识行为,在直观的基础上得到描述分析的本质科学。
现象学作为一门本质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纯粹现象。要达到这种纯粹自明性,获得事物最终的本质,现象学必须利用其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它通过悬置,将外在于我们意识的外部事物和内在的心理现象悬置起来,始终将二者视为可疑的,只有通过这种还原才能获得绝对的被给予性。也正是通过现象学的悬置,现象学才能返回意识的内在纯粹主体,关注意识直接显现的东西,并对之进行分析、描述,得到真正的本质的科学。
现象学从自明性出发,通过现象学的悬置,获得了绝对的被给予性,纯粹主体通过直观获得了对事物的本质的感知。
二、柏格森直觉主义
柏格森直觉主义所使用的直觉,一方面是研究方法,直觉作为柏格森生命哲学研究的基础;另一方面,直觉作为研究对象,是生命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柏格森生命哲学中的直觉与本能概念具有重要的联系。柏格森生命哲学高扬直觉,非理性,“本能是最基本的……本能是好孩子,理智是坏孩子”“理智是人类的不幸”。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最重要的观点是世界是绵延,他研究的对象是“物象”,研究方法是通过自我的限制于绵延之中把握实在。
生命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绵延”。绵延是指“意识的流动”,是持续不断的流动的意识。在《创造进化论》中,柏格森提出的著名的“宇宙绵延着”的命题。这种绵延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世界是一个流动的、连续的整体,是綿延着的。柏格森从生命的角度理解世界、宇宙,这个生命不仅是有机体个体的生命,更是宇宙内在的生命的体现。世界是生命、是绵延、是永恒流动的意识流,绵延就是实在,要把握实在就要把握绵延,就要通过直觉的方法。
直觉的方法把握绵延分为两步:一是进行自我的限制,将自我限制在绵延之中,以获取“物象”;二是置身于绵延之内,以绝对的自明性把握绵延。“物象”是柏格森生命哲学的研究对象,物象是事物直接自然呈现于我们眼前之物,即“未受理智污染之物”。通过第一步的自我限制,意识克服理智的作用,获得了自然界直接被给予的东西,它所面临的就是物象的绵延的世界,意识自身也被限制于绵延之中并成为绵延的一部分。第二步即在此绵延之内把握绵延。绵延是无限多样的系列,自我置身于绵延,并成为绵延的部分,直觉紧追绵延,直觉的无限活动系列与所有不同程度的系列相应。直觉置身于绵延之中,把握绵延的方式是共感。共感是一种情绪的共通,是置身于同一事物的共通感受,直觉在柏格森看来就是共感。自我通过进入绵延,成为绵延,对绵延的把握就是直接的共感,是对自身是最切近的领悟。
柏格森直觉主义通过自我限制于绵延,与绵延融为一体,并在意识的永恒无限流动之中追寻绵延,把握真正的实在。
三、直观与直觉
柏格森生命哲学所使用的直觉与现象学直观英文相同,现象学的直观在术语的使用上可以与直觉同义。胡塞尔认为“直观”的具体特征为“直观”是一种“需要得到充实的意向”,不管是感性直观还是本质直观,它们都意味着一种能够直接把握事物的方式。而柏格森生命哲学所使用的直觉也是一种直接面向、把握真实实在的方式。现象学和柏格森生命哲学都追求“回到实事本身”,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实在。为此,胡塞尔现象学和柏格森生命哲学都运用了悬置的方法。
现象学“回到实事本身”在绝对被给予性的要求下,通过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得到了“纯粹现象”。胡塞尔在笛卡尔“我思”的直接自明性中进一步改造,找到了更为绝对的直接性即思的明见性,将笛卡尔“我思”的自明性扩大到“思”的绝对被给予性。通过悬置意识内外一切可疑的事物,将外部事物作为超越的东西悬搁起来,意识直接面对自身,自己构造自身、认识被构造者。在这种绝对的被给予性中,纯粹主体参与对事物的构成,也对事物具有绝对的、直接的认识。
柏格森生命哲学也要把握事物的绝对实在,他研究的对象是理智之前的物象世界,其获取直觉的“自我限制”可以被认为是“柏格森式的还原”。这种还原与现象学的还原相似,都是通过悬置固有的观念和理智习惯,人的心灵违背自身并不断修正原有的范畴。
胡塞尔现象学所使用的直观与柏格森生命哲学的直觉主义都运用了悬置的方法,强调直接的绝对的自明性。现象学的直观与柏格森的直觉都是这种还原的方法之下获得纯粹的研究对象,并在进一步的分析之下获得事物的本质与实在的,在这个意义上,现象学的直观与柏格森生命哲学的直觉运用了相似的方法呼应了彼此的口号“回到实事本身”,具有相似性。
参考文献:
[1] 江海全.柏格森生命哲学的直觉与胡塞尔现象学的直观比较[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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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瑶